尤三姐的言语做派,把这两个家伙全给镇住了。“自己高谈阔论,任意挥霍洒落一阵,拿他弟兄二人嘲笑取乐,竟真是他嫖了男人,并非男人淫了他。一时他的酒足兴尽,也不容他弟兄多坐,撵了出去,自己关门睡去了”。尤其厉害的是,从此以后,一有机会,尤三姐“便将贾琏、贾珍、贾蓉三个泼声厉言痛骂,说他爷儿三个诓骗了他寡妇孤女”。贾珍再也不敢轻易来,有时候反倒是尤三姐派小厮把他叫来,弄得贾珍“垂涎落魄,欲近不能,欲远不舍,迷离颠倒,他(尤三姐)以为乐”。尤三姐的这种泼辣言行,是对贾珍、贾琏之流侮辱自己姐妹人格的有力报复。她不但义正词严,揭穿对方的骗局和肮脏心理,使对方人格丢尽,而且她还故意让贾珍来,使贾珍欲走不舍,欲淫不敢,实际上是让贾珍暴露人格的低下,而尤三姐在侮辱这个丑类的过程中心理上得到一种报复的快乐。尤三姐有胆有识,敢作敢为,说“拿他们取乐作践”,以免日后“白落个臭名”。这不但是为自己姐妹,而且为普天下受损害的女性出了一口恶气。确实如她自己所说,她们姐妹是“金玉一般的人”,尤其是尤三姐,称得上是女中豪杰。
尤三姐在对柳湘莲的感情上将她内心世界非常美好的一面充分展示了出来。
我们对尤三姐自杀不能简单地看作是对爱情的失望,而是维护自己人格尊严的表现。这也可以证明她的所谓“淫奔”其实并没有什么大问题,“改过”之过也无非就是对贾蓉撕嘴、与贾珍调笑之类的事而已。从现代观念看,这些都算不得什么问题,但是在封建社会,男性可以与女性调情,最多被认为只是有失检点,有些轻薄罢了;而女性若稍有不慎,就会受到强烈非议,被认为有损妇德,不守妇道,甚至是“淫行”。贾宝玉与薛蟠及妓女云儿等可以一起饮酒作乐,但若是一般女子参加这种活动就成为“无品行”了。所以对二尤过去所谓“淫”的问题,不但要用现代眼光重新审视,而且不能忽略《红楼梦》中关于“淫”的多种内涵的区别,还要看到那个时代对女性言行许多过于严厉的极不合理的规范。
有必要指出的是,贾琏与贾珍父子在对待二尤的问题上有所不同。贾琏虽然有玩弄女性的一面,但是他对尤二姐也有真爱的一面。最有力的证据是,六十五回写到,贾琏“将自己积年所有的梯己(私房钱),一并搬了与二姐收着,又将凤姐素日之为人行事,枕边衾内尽情告诉了他,只等(凤姐)一死,便接他进去”。有的可能是空头支票,但是把多年积攒下来的私房钱都交给尤二姐收藏,这可以看出一些真心。所以凤姐害死尤二姐后,贾琏决心要为她报仇,并最终休了凤姐。曹雪芹写人物从不简单化。六十五回说:尤二姐“虽然如今改过,但已经失了脚,有了一个‘淫’字,凭他有甚好处也不算了。偏这贾琏又说:‘谁人无错,知过必改就好。’故不提以往之淫,只取现今之善。”贾琏对尤二姐的过去并不在意,认为改了就好,这一点在当时一般男人可是很不容易做到的。即使在21世纪的今日,有些男子对自己的女友或未婚妻的过去也耿耿于怀,甚至结婚不久就因此离婚。所以贾琏能够有这种度量,应当说直到现在也值得肯定。
二尤的故事在《红楼梦》中的重要地位从它所占的比重之大就足以显现了。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是揭露了当时社会司法制度的腐败。《红楼梦》中有好几个案子都是揭露司法不法的,最著名的有贾雨村的葫芦案,王熙凤通过节度使云光害死张金哥与守备之子案,贾雨村害死石呆子案,但是级别最高和性质最严重的是王熙凤买通都察院处理张华案。
本来贾珍已让尤老娘给了指腹为婚的张华二十两银子,写了一张退婚文约(六十四回),算是私了了。后来凤姐为了把事情闹大,又让仆人旺儿给了张华二十两银子,让他去都察院告贾琏“国孝家孝之中,背旨瞒亲,仗财倚势,强逼退亲,停妻再娶”等罪名。两次二十两银子就把张华弄得跟着转了。可见二十两银子不是一个小数。二十两银子可以派多大用场呢?六十五回有个细节可以作为参考。当时贾琏偷娶了尤二姐,在宁荣二府后面的小花枝巷买了一所有二十多间的房子,又买了两个小丫鬟,贾珍又把鲍二夫妇拨给伺候。尤老娘和尤三姐也住在这里,总共有“十来个人”(将近十个)。贾琏每月给多少钱开销呢?“贾琏一月出五两银子做天天的供给”,日子就过得“十分丰足”(六十五回)。“若(贾琏)不来时,他母女三人一处吃饭;若贾琏来了,他夫妻二人一处吃,他母女便回房自吃”。就算这“供给”只是四个人吃饭的钱,工钱(月钱)什么都不算,五两银子多值钱!
都察院是什么机构?都察院是当时最高执法机关之一,有点像现代的最高检察院或监察部。都察院主官为左都御史,雍正八年后从一品,位同各部尚书和各地总督。副主官为左副都御史,正三品。手下有一批四品、六品等不同级别的官员。这都察院左都御史不但“豫参朝廷大事”,对祭祀等重大活动“执法纠不如仪者”,而且对于重要的死罪案子还可以与刑部、大理寺会审定案。结果王熙凤派人做原告,给了都察院三百两银子打点。而贾琏“国孝家孝之中,背旨瞒亲”,就属于国丧期间“执法纠不如仪者”之列。被告贾琏则由贾珍派人贿赂了都察院二百两银子。不但王熙凤贿赂的银子多,而且六十八回写道:“都察院又素与(王熙凤的叔叔,九省都检点)王子腾相好”,当然就向着王熙凤了。这件事情充分暴露出那个时代司法制度的极度腐朽,确实是到了末世,没治了。
二尤自然也是金陵十二钗之一。她们没有在正册上出现,那么应该在哪一册上呢?那些册页都是有规律的,根据脂批提供的线索,副册上应该是妾,因为副册为首的是香菱;又副册是大丫鬟,因为晴雯和袭人在最前面。由此看来,尤二姐肯定是在副册上。尤三姐不是大丫鬟,肯定不会在又副册上。由于她已经与柳湘莲订婚,虽然柳湘莲悔婚,导致尤三姐自刎,但柳湘莲为此悔恨不已,称她为“刚烈贤妻”,并因此断发出家了。所以尤三姐可以看作是柳湘莲之妻,应该也在副册上。而且排名很有可能在她姐姐尤二姐之前。不但因为“妻”是正室,地位高于妾,而且曹雪芹在人物的道德评价上显然给尤三姐要更高一些。
小戏子之谜
《红楼梦》中有十二个从苏州采买来的小优伶,当时俗称小戏子,小说里称作“女戏”。“戏”指戏子,“女戏”就是女的戏子。为什么要特别强调这个“女”字称作“女戏”呢,叫“戏子”不就行了么?这是因为当时的演员包括演旦角的绝大多数都是男演员,比如琪官蒋玉菡就是演小旦的。所以女的戏子就叫“女戏”,以示区别。当时演的主要是昆曲,曹雪芹创作《红楼梦》后再过了三四十年四大徽班才进京,后来与昆曲等戏曲融合,逐渐发展成为京剧。京剧真正成熟是曹雪芹去世后一百多年的事了。
小说没有交代这些女孩子岁数都多大,不过我们可以大致推算出来。从听说元妃省亲决定修建省亲别院到建成,不过只有半年多时间。贾蔷带了几个人从苏州采买了十二个小戏子回来不久,就赶上元春省亲点戏演出了,而且龄官等会好多出戏。由此可见,这些住在梨香院的女孩子虽然有从苏州一同聘来的几个教习(师傅)教戏,但是她们在苏州时肯定已经学过至少一两年戏了,否则不可能一到京师刚刚学了几个月戏就给贵妃演出。另外,二十二回提到那个长得有点像黛玉的“小旦(应该是龄官)才十一岁,小丑才九岁”。所以她们多数人来京时的年龄应当在八岁到十二岁的样子,个别的可能略大一点,因为都称她们为“女孩子”。不过也不会太小,要不然无论是演戏还是某些恋爱情节就不可能产生。从人物形象塑造的角度而言,由于她们出场机会不多,除了龄官、芳官之外,其他小演员给人们留下的印象不深。但是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却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信息,有助于我们了解当时的某些社会风气习俗,值得我们品味琢磨一番。
写十二个演戏的女孩子有几个作用:
首先是表现出贾府社会地位之高。
许多读者想必都记得五十四回贾母有一次说,他们贾府这样的“中等人家”如何如何,“那些大家子”又如何如何。堂堂宁国府、荣国府怎么才算中等人家呢?那什么才是“大家子”上等人家?那是亲王府、郡王府、贝勒府、贝子府,另外一些现在有公侯伯爵位的和当朝大学士这样的一品大员等人的府第,大概也是。按说贾府是两门国公府,也算得上,但如今毕竟早已经不是国公了,所以贾母才这么说。
其实不必看官爵,当时从人们看戏的方式就能够分辨出高低贵贱来。
一般小康人家是花钱买票上戏园子听戏,南方人叫看戏,一回事。
有钱人家则是请演员到家来唱堂会,就是请几个演员和几个场面来家清唱,不化装,也不演折子戏。人数有多有少,那就看出钱多少了。少的也许就一个演员,一个拉胡琴的;多的可能有三四个演员,场面全套都齐了。一般是分别唱几个唱段。顶多是两三个演员清唱一个完整的段子,有点像《沙家浜》里阿庆嫂、胡传魁、刁德一三个人对唱那样。几个演员,唱个把时辰,唱几个十几个段子。六十六回写到五年前尤二姐、三姐的老娘做寿,家里请了一批票友唱戏,柳湘莲就在里头演小生。这种规格大体上也只能归于第二个档次。
第三种更高级一些的则是请戏班子到家来搭台演戏。四十五回赖嬷嬷的孙子赖尚荣补上了州官,请贾府男女主子们来。花园里摆了几席酒,一台戏,请的是贾母等女眷;外头大厅一台戏,几席酒,请的是老爷、少爷等男主子和其他男宾。一下子就请了两台戏,够气派的了,他还只不过是个五品州官。
第四种最高级的是自己家里养戏班子。忠顺亲王家就有戏班子。三十三回,他的长史官说,王爷说了:“若是别的戏子呢,一百个也罢了;只是这琪官……竟断断少不得此人。”可见养了一个行当齐全的戏班子。
贾府祖上也是养过戏班子的。从五十八回王夫人的一席话来看,后来这个戏班子遣散了,有些戏子就留在了贾府当仆人。十七十八回还说,让那些如今头发都白了的当年“旧有曾演学过歌唱的女人们”,帮着“带领管理”。这次重新弄个戏班子是为了让元春省亲时添点子喜庆,也更显得隆重和气派。
那么这十二个小演员在等级森严的贾府处于什么地位呢?六十回赵姨娘骂芳官骂得非常难听,有助于我们了解她们的地位。赵姨娘说“你是我银子钱买来学戏的,不过娼妇粉头之流!我家里下三等奴才也比你高贵些的”。
芳官怎么这些小演员连贾府的下三等奴才都不如呢?贾府许多丫鬟,包括大丫鬟,更不必说那些小丫鬟,不也都是买来的么?有些由于父母是奴才,自己一生下来就是奴才,为什么这些所谓下三等奴才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