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美差并非轻易可得,其中有许多人情世故,所以难耐寂寞而又无经济后援的人往往以省亲扫墓为辞,请假还乡,反正进士是遇缺即补的“老虎班”,不怕你把我漏掉了。比如康有为发动“公车上书”那年,为殿试二甲第四十八名,有的辞书条目说是授工部主事,但未就职,这是不了解进士登第俱要分衙门见习的误会。史实是康有为仅得到一个主事官阶,但先要“学习行走”,满一定期限后还要等缺,不存在马上就职的可能性。再则我们可以从他的自编年谱里看见,他在分发工部后,参加了朝考,复以工部见习官员的身份要求本部堂官代为递奏上皇帝的万言书,光绪帝看到他“以京城街道芜秽,请修街道”的附片后,“交工部会同八旗及顺天府街道厅会议”,他也出席了会议——因为见习官员是有参加部会并发表意见的权利的。凡此,都说明康有为最初是去工部报到并开始见习的。但是工部堂官李文田压制他,修路会议的结果也使他大失所望,这才令他拂袖而去,全身心地投入组织强学会、编印《中外纪闻》等推动变法维新的活动,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己炒了单位的鱿鱼。
前文讲到清朝对明朝的见习制度有所改进,特指发省差委试用,就是让等缺官员去地方上见习。笔者手边有部《镜湖自撰年谱》,作者段光清以举人身份于道光二十四年参加大挑,以一等知县分发浙江,兹略引年谱自述,看看他是怎样“见习”的:在京拿到吏部凭证后,先回故乡安徽办理介绍信等,再借一笔债,旋由安庆渡江赴浙江。到湖州时,因知府罗澹村是同乡,便寄宿知府衙门,“澹村或亲问案,余必自旁观之”,这是自觉性高,在赴省途中就开始学习起来。到省城杭州后,拜首县,见首府,禀见两司巡抚,“自是以后,每逢三、八、五、十日期随班上衙门”参加衙参,出席例会,常被巡抚调去“对本阅卷”,即参加地方国立学校考试阅卷事务;又“每夜自提灯笼,步行街道”,参加杭州的分段夜巡;有时因首县约请,相帮讯问刑案或处理民事词讼;又奉巡抚和按察使委派清厘严州所属六县监狱。这个差使是有油水的,“各县须送程仪,候补未经署事者,每多收程仪”,即前文所说差遣就是让见习者调剂收入的。作者自称没收钱,对人说这一次录囚清狱,是巡抚为太夫人祈福,如收钱就体现不出为老太太修福的诚心了。此言传到抚台,巡抚欢喜,再派他一次考差补偿后,“奉委署建德县事”,即代理建德知县。此时已是道光二十六年八月。在这两年多见习期里,可谓理民、断案、学务、狱政样样历练,连官场上面面俱到的应酬和取悦上司的窍门也得融会贯通(这就是其仅用两年多时间便得署理知县的缘故),所以此人后来有“能员”之称,一直升到浙江按察使,最后因太平军攻克杭州才断了仕路。
《趣说古代官场生态》 第一部分掌权行印说公章(1)
“拿印把子”就是当官掌权的代名词。不同的铸印材料与印绶颜色表示权力大小和官阶高低
公章,古称官印,是行使权力的信物,故又有“印信”的别名。《三国演义》里,不少精彩的情节都拿它做道具:关云长封金挂印;诸葛亮乞印行令;司马师咬烂被头与死神抗争,为的是捱到乃弟司马昭从洛阳赶到,亲手“以印绶付之”……凡此,都可称是对其性质的形象的诠释。
夏商以及西周时代的政权组织,实际上就是一个以王族为主体的由诸多贵族家族所构成的统治网络,血缘关系的本支亲疏便是权力分配和行使的依据,不必另有凭信。所以,设官授印的制度,大致应该是在春秋战国之际,即各国的政权组织逐渐向庶民开放以后,才开始出现的。《墨子·号令》谓“还授其印,尊宠官之”;苏秦佩六国相印的故事,脍炙人口。这些史料记载,恰好同至今尚未发现战国以前官印封泥的事实互相印证。
比较完备的官印制度,形成于秦代,自丞相太尉到郡守县令,都由国君在任命时授予官印,同时配发穿在印钮上的丝带,叫做“绶”,以便须臾不离地佩带在身上。秦末,天下大乱,会稽郡守殷通召项梁叔侄共商应变之策。项梁指挥项羽拔剑砍下殷通首级,“佩其印绶”,然后便自封为新的郡守,行令各县,“得精兵八千人”。这个凭印绶当官、认印不认人的制度,又为汉朝所继承。汉武帝时,穷得连老婆也养活不起的朱买臣忽然被任命为故乡会稽郡守,当其回到下榻的会稽郡驻京办事处时,吏员们仍把他当穷汉看待,不予理睬,及至发现他怀里揣着印绶,“坐中惊骇”,马上排好队,一起跪拜。这种观念的沿袭,便是“掌大印”、“拿印把子”成为当官掌权的代名词。
印绶制度的另一特征,是以铸印材料和绶带颜色区别官阶。如汉代,丞相太尉一级高官,金印紫绶;御史大夫及两千石以上,银印青绶;六百石以上,铜印黑绶;二百石以上,铜印黄绶。从晋代起,印绶制又改为印囊制,印囊用皮革制成,盛进官印后佩在腰间,以绣缕区别官阶,如北朝制度:二品以上金缕,三品金银缕,四品银缕,五品、六品彩缕等等。此外,印绶或印囊只授给治事官吏佩带,像光禄大夫、大夫、博士等散官或加官之类,尽管品秩不低,但皆无印绶,这是汉代定下来的规矩。两晋和北魏都有制度规定,凡没有印绶的官员或代理有印绶职务的官员(即临时掌印者),都不给佩囊,以免混淆视听。相反,如刘邦微时所干的乡亭小吏,倒也有“五两之纶,半通之铜”的一方小印。所谓“半通”,是相对于“全通”而言的:汉制,凡二百石以上的官印,“皆为通官印”,意思是具有发号施令的法律效力;“半通”呢,就当做具有一半法律效力来理解了。所以,刘邦领一个泗水亭长的“半通之铜”佩在腰间,摇来晃去,也挺神气。
官印非官员之印而是官府公章的观念转换,直到南朝时才出现,更趋完备的制度创立于唐代
官印又称印章,因为印上都刻有文字,如“丞相之印”、“御史大夫之印”等。汉武帝时,五行学说盛行,印信制度顺应时尚,推行“数用五,定官名”,凡官印上的文字均以五为定数,遂成“丞相之印章”、“御史大夫印”、“中郎将印章”等格式。不过我们看《封泥汇编》上的汉印文字,倒是四字为多,因为到东汉时儒学已奠定正统地位,就不再僵守这个定数了。另外,官印虽然由御史台统一制作授予,但印文书写并不一致。光武帝时,伏波将军马援曾就此问题上书皇帝,并举城皋县县令、县丞、县尉三颗官印上“皋”字写法不同为例子:县令之印上的皋字是上“白”下“羊”,县丞是上“四”下“羊”,县尉是上“白”中“人”下“羊”,“即一县长吏,印文不同,恐天下不正者多。符印所以为信也,所宜齐同”(《东汉会要》)。为此,他还特意向皇帝推荐“晓古文字者”进御史台工作,整理郡国印章。
然而我们由《封泥汇编》所见,此现象依然存在。原来当时人对官印的理解,是官员之印,而非官府之印。印绶由官员随身佩带,除非因犯法、罢官等缘故例应追缴外,升官调职或告老病殁,都可带走。中央因某个治事官职有缺而另授新官时,通常总是另铸新印,所以官印上的文字书写不可能长期保持统一。这种一官一印的颁授办法,一直到南朝宋时,才有尚书左丞孔琳之上书提出疑问。他说,既然皇帝公侯的玉玺都是历代递用,并不使人怀疑他们是否拥有行使权力的资格,地位卑下的臣僚又何必非要把印绶佩在身上呢?况且“终年刻铸,丧功消实,金银铜炭之费,不可称言,非所以因循旧贯,易简之道。愚请众官即用一印,无烦改作”(《宋书·孔琳之传》)。宋武帝刘裕提倡节俭是出名的,采纳了这个建议。“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官印移交的制度,大抵就是从那个时候逐渐形成的。这种制度行之既久,给世人所带来的观念上的转变,就是官印乃某个部门某级机关行使权力的信物,这就同现代的“公章”概念贯通了,虽然在习惯上仍旧以“摘印”来指称罢官。
依循这种新的理念,更趋完备的官印制度的创立,应该说是发生在唐代。先举个事例对照:西晋赵王司马伦称帝时,为“取悦人情”,凡当年报名应试贤良方正、孝廉良将等文武各科的生员和十六岁以上的太学生,以及各地州郡来京出差的吏员,一律免试授官,难以计数的官员,一概赐印,“金银冶铸,不给于印”,以致只好用木刻印章代替一时奇缺的金银铜材,舆论乃有“白板之侯”的取笑(《晋中兴书》)。但是到唐初政体肇建时,作为中央最高政令执行机关的尚书省,只有总办公署(称都省或都堂)和吏、兵两部有印,其余各部司都用尚书省的印信发遣公事。因为官印只代表官府权力,而非官职,所以连左右仆射、侍郎郎中这等内阁首相、部长司长一级的高官,也无官印佩带。直到武则天当国时,体制改革,各部司的行政独立性加强,尚书省二十四司才分别置印。
相似的情况在其他部门也存在。唐德宗时薛之舆任谏议大夫,是隶属中书门下的正四品高官。因为并非一级行政机构,也无印信。薛以保密为由打报告给皇帝:“谏官所上封章,事皆机密,每进一封,须门下、中书两省印署文牒。每有封奏,人且先知。请别铸谏院印,须免漏泄。”这话听起来像是伸手讨权,还含有同中书门下闹独立的意思。未几,此人被平调到中央大学做校长助理(国子司业)。反之如翰林学士院,早先虽有“北门学士”之誉,侍从皇帝,应对顾问,又掌制诰,但不是独立官署,没有印信。自德宗以后,内参密命,职权加重,号称“内相”,最终形成了与中书舍人分掌“内制”“外制”的格局,作为一种标志,便是在宪宗初年的翰林院单独置印。总之,官印脱离个人职级而完全成为施政机关的公章,经历了漫长的时间过程,从此,政出多元、职司重叠的麻烦大为减少。上述数例还说明,观察古代政治体制变化和各种机关的权力消长,有无官印及规格高低,是一个独特的视角。
《趣说古代官场生态》 第一部分掌权行印说公章(2)
《儒林外史》中潘三爷用块豆腐干便能刻制假印,伪造公文。层出不穷的诈伪方法促成印制规格和使用方式愈趋严密
说到官印的规格,也有一个从紊乱到齐整的整饬过程。我们看《古玺汇编》中战国时的官印,一颗编号为0007的“君之信玺”的边长才两公分半,另一颗编号为0227的“左禀”印章的边长,倒有三公分。再看《封泥汇编》中的两汉官印,不仅低级官印大于高级官印的多多,其印面形制也呈“百花齐放”,有的极为方正,有的近似长方,有的四角呈弧形,还有圆形和椭圆形的,估计多为因材治印,逮到一块什么样的材料便做成什么样的印面。至于印文的书写以及自左分行还是自右分行的排列方式,同样是五花八门,无章可循。当它们以整体形状出现时,固然可从金银材质、青黑绶色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