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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书的第24章,亦即全书的最末一章里,祥子吃喝嫖赌,好吃懒做;为了弄到钱,他混迹于乞丐、送葬者的队伍,出卖了“革命者”阮明,彻底堕落为一个名副其实的行尸走肉。老舍一直不满于原著“匆忙”的结尾,这一次,他痛下决心,索性把这个描绘祥子堕落变坏的尾巴一刀砍掉。如此一来,祥子的形象就由一个令人憎恶厌恨的坏透了的堕落者,还原为原著中那个令人同情怜悯、企图征服环境却被环境征服,想与命运搏斗而最终向命运屈服的失败者形象。祥子虽然处于消沉、绝望境地,但他身上仍然保持着勤劳、质朴、诚实的劳苦大众的本色。
在这次大删改中,老舍淡化了虎妞、夏太太促使祥子“性堕落”的一些自然主义文字;删减了对穷人生活悲惨无望,以及有损于被压迫受剥削的下层人民形象的描写。
此外,删掉第24章整章,删掉的不仅只是祥子身上的种种污点,同时也抹掉了革命者阮明的不少“劣迹”。比如阮明与祥子之间,也即“革命者”与群众之间利用与被利用、出卖与被出卖的卑劣行径等等。有关“社会主义者”曹先生,在修改中也做了相应的处理,这样做是为了达到洁化和美化革命者的目的。
凡此种种修改,也许在老舍看来,不仅是给读者指明了出路,自己也告别了自然主义的客观写实,而向“典型”理论靠拢贴近。
《子夜》删改620处
现实主义大师茅盾,也有删改旧作的经历。他的长篇小说《子夜》1933年由开明书店初版,1954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根据开明版原纸型重印。
出版前编辑部对该书旧纸型进行专门检查和审读,发现有错讹或不当之处,就贴上小纸条标明。比如该书中第15章,写的是地下党的生活和斗争,里面不乏个人情感和两性关系的描述。其中有玛金与苏伦的对话:“呀,扫兴!你有工作,我们快一点,十分钟。”编辑部就在这里贴上纸条:“此处描写欠妥,请斟酌。”类似这样的纸条,还有很多很多。
茅盾根据这些标示的纸条,利索地一一加以删改。这次修订总计620余处,最多的第15章竟达60处之多,最少的第19章也有3处。
茅盾拒改《腐蚀》
与《子夜》顺利地删改形成对照,茅盾坚决拒绝对自己的另一部长篇名著《腐蚀》进行修改,则是当时文坛的一段佳话。
1941年茅盾在香港应邹韬奋之约,创作了日记体小说《腐蚀》,在《大众生活》周刊上连载,深受欢迎。按原计划写到女主人公赵惠明的爱人小昭牺牲就该结笔。可是周刊主编邹韬奋对作者说,不少读者希望在小说中给赵惠明留一条自新之路。考虑到读者这一愿望,茅盾就把赵惠明的“日记”续写下去,为此还专门增加了一段女主人公被派遣到某大学区的邮局,充任邮检员的情节。在那里赵结识了一个刚刚陷入特务罗网的女大学生,并帮助她逃出火坑。小说结尾通过革命者给赵惠明指出方向:只要自己创造环境,就一定能够创造出新的生活。
1950年初《腐蚀》被改编成电影,上映后反应良好,被评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电影宣传月的佳片。不料一年后全国开展轰轰烈烈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影片突然被否定,定性为“同情特务,不利于镇压反革命”而遭到禁映。接着又因电影而株连到文学原著,小说《腐蚀》成为一部“对特务抱有同情”的书。事情发生得如此突如其来,这是茅盾无论如何也意料不到的。
1954年9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决定出版《腐蚀》,建议作者修改这本书的结尾部分,遭到茅盾的严拒:“不做任何修改!”也许在茅盾看来,修改《腐蚀》就等于承认了对特务的同情,拒绝修改则表明自己对这些批评的抵制和抗议。后来《腐蚀》还是躲过了斧钺之灾,得以完整地出版,保住了自己的“庐山真面目”。事后茅盾在《腐蚀·后记》中解释说:“《腐蚀》既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写成的,那么,如果我再按照今天的要求来修改,不但是大可不必,而且反会弄成进退失据罢?”这样的反驳绝对理直气壮。
这段“拒改罢删”事件发生在大兴删改之风的上世纪50年代,不论是茅盾本人还是当时的老一代作家,都是一个绝无仅有的特例。
叶圣陶与《倪焕之》“截尾”
上世纪50年代在出版和教育部门担任领导工作的有声望的老作家叶圣陶,对旧作的选择和修改自有其独到之处。当时,国内正在开展文字改革和推广普通话的活动,作为语言学家和全国中小学语文教材的主管,叶老身体力行,率先示范,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化要求非常严格,对旧作在语言文字方面的修改格外重视。
1954年在为人民文学出版社编选《叶圣陶短篇小说选集》时,对入选的32篇小说篇篇都认真仔细地进行语言文字的细细打磨,但绝不伤及内容。比如,单单《潘先生在难中》一篇,就修改了32处。
1957年在编选《叶圣陶文集》第一卷时,他在《前记》中说:“我把各篇都改了一遍。我用的是朱笔,有几篇改动很多,看上去满页朱红,好像程度极差的学生的课卷。改动不在内容,只在语言方面。内容如果改动很大,那就是新作而不是旧作了。即使改动不大,也多少要变更写作当时的思想感情。因此,内容悉仍其旧。”
由此可见,对旧作的修改叶老有着明确的原则:修改只在语言,不在内容,“内容悉仍其旧”。从1951年开明版《叶圣陶选集》到1954年人文版《叶圣陶短篇小说选集》,直至1958年《叶圣陶文集》前三卷,他在编选、修改自己的选集、文集时,都严守这一修改原则。
然而,长篇小说《倪焕之》的重印,却破坏了他的这一修改信条。
1953年4月15日叶老在日记中记载:“人文社编辑来访,谓彼社将重印余之《倪焕之》,建议删去其第20章及第24章起至末尾之数章。余谓此书无多价值,可以不印。……若他们从客观需要考虑,认为宜出,余亦不反对。”
接受了人文社建议,叶老按要求对自己的小说动了“截尾”手术。《倪焕之》原著结束于大革命失败,主人公倪焕之在大屠杀中悲愤病死。经过“截尾”,小说提前了整整两年,终止于“五卅”运动,以倪焕之奔向工农,将与工农结合而终篇,留给读者一个充满光明与希望的结尾。“截尾”删去了第20章和第24至第30章总共8章,共计3.5万字的篇幅。这部原本浑圆完整的长篇名著,就这样被肢解成为残缺不全。
但这样的改动绝非完全出自作家的本意。从上述日记中可以看出,叶老“首先不主张重印”,只是碍于“客观需要的考虑”,才勉强“不反对”,他接受这样的删改建议,完全出于被动与无奈。这种看法并非空穴来风,主观臆断。
就在《倪焕之》删改本出书5周年后,1958年5月《叶圣陶文集第三卷·前记》一文中,有这样一段话,足以印证。“《倪焕之》原有30章。1953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准备把它重印,有几位朋友向我建议,原来的第20章和第24章到末了的7章不妨删去。我接受了他们的建议,因此1953年的版本只有22章。现在编文集,又有好几位朋友向我劝告,说还是保存原来面目的好,人家要看的是你那时候写的东西什么样儿。我想这也有道理,就把删去的8章补上了。”
摘编自《文汇报》2006年11月5日《新文学名著被删内幕》
郭沫若由骂秦始皇到赞秦始皇
郭沫若在新中国成立前曾写有著名的《十批判书》,其中有一批是批判秦始皇的。他写道:秦始皇是“一位极端的秘密主义者、极权主义者、实行万世一系的人”。“他同时又是一位纵欲主义者,大约因为不相信命,所以敢于极端享乐”,“这真是一位空前的大独裁者”,“他是极端专制,不让人民有说话的余地的。就连学者们‘偶语诗、书’,都要‘弃市’,‘以古非今者’要夷三族。他的钳民之口,比他的前辈周厉王不知道还要厉害得多少倍。”对秦始皇最著名的暴政之一的“焚书”之举,郭沫若写道:“在严刑峻法的威胁高压之下,普天四海大烧其书,所没有烧的就只有博士官所职和医者卜筮种树诸书而已。”又说到焚书的后果:“书籍被烧残,其实还在其次,春秋末叶以来,蓬蓬勃勃的自由思索的那种精神,事实上因此而遭受了一次致命的打击。”他认为,焚书“无论怎么样说,不能不视为中国文化史上的浩劫”。从这些话可以看出,郭沫若对于秦始皇的焚书,是深恶痛绝,完全否定的。
但郭沫若对秦始皇的态度,却在新中国成立后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1961年12月他在所写的《读札记》一书中,对秦始皇的焚书却持了与《十批判书》完全相反的观点。文中说:“以焚书而言,其用意在整齐思想,统一文字,在当时实有必要。然始皇所焚并不多,书多藏在官家,民间欲学书者可就官家学习,此犹今之图书馆也。其焚书最多者实为楚霸王,焚秦宫室,火三月不绝,即所谓‘阿房火’也。这不知焚了多少古书!……何能归罪于始皇耶?”细审之,郭老的这段话有这么几个意思:一是焚书是必要的;二是秦始皇焚的书并不多,而藏书最多的官家图书馆的书并没有烧,三是老百姓如果想看书,可以到官家图书馆去借阅,不会影响老百姓的学习;四是不能把项羽焚书归罪于秦始皇。
其实,这里说的四个方面都是难以成立的。即以“民间欲学书者可就官家学习,此犹今之图书馆也”的说法就是郭沫若的想当然:即使在今天,要到国家图书馆借书尚且需要一些并不简便的手续,能想象秦始皇时的百姓可以聚三月粮,长途跋涉自由出入当时的官办图书馆吗?
郭沫若的观点是彻底改变了。而在1958年5月8日就向全党强调要厚今薄古,称赞“秦始皇是厚今薄古的专家”的毛泽东却似乎并没有理会郭老的观点已经转变,在“文革”中仍然拿《十批判书》作为郭老的“秦始皇观”的代表来批判。由此来看,郭老真是有点冤枉了。
摘编自《历史学家茶座》2006年第3期李乔文《从骂到赞:郭沫若论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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