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她是想结婚的。这年头还想结婚的人一定有着不屈不挠的美德以及天真。2003春天我们在中山陵不停走路的时候,我向她开玩笑说,你不如征婚。既然还没有办法遇到,那就找了试试看。
她说,征婚,在报纸上发啊?怎么写我的工作啊,自由写作人?想想也是,她的职业是有难度的,不免被人好奇一把,那么与其这样,不如把征婚放在书上好了。我们大家都觉得这主意好。否则,她天天关在家里,怎么可能把自己嫁出去呢?
前几天,我看到她的自拍照,穿了件红色的衣服,非常好看。我跟她说,你穿粉色真的挺好看,等这个春天来了,天气暖了,我们去买鲜艳的衣服穿。
她说好。此时,距离我们拎着被子逛街已经接近一年。隔了几天,她写个帖子,题目是,艾伦,钥匙在窗台上,不要吸毒,结婚吧。这是艾伦·金斯堡的妈妈临终时对儿子说的话。艾伦没有听,或许她应该听。
她又说,大爱无言。因为相信爱的纯净,所以越发沉默,因为不可说,一说就错。
我经常希望,她忽然有一天早晨起来,当然她是不到下午不肯离开床的……但是我总在想,或许哪天,她早晨起来忽然想穿起粉红的衫子,不再想着走来走去,而是忽然决定做个嫁娘。
亲爱的,我们结婚的钥匙在花盆底下。花盆底下的钥匙,像是侦探小说的道具。以前你总觉得这应该是个谋杀案的开端……但是谁知道呢?一不小心,侦探故事就写成了爱情小说。
七 就要爱了吗
于是,亲爱的她写了如下文字:
小意,中国籍女人一个,二十八岁,守法公民,除了写作、翻译外别无谋生技能。
在迷茫的城市里,活出性情来,活出自由来,必须付出的代价,都得一个接一个地付出。
于是,如今,音乐、电影、文字、行走就是我的生活。一天天地深陷下去,不能自拔。
我的生命就是一段音乐,一场电影,一本小说。有男人敲出过音符,走过场景,但至今无人驻足。
深爱黄玫瑰,有人说,它意味着绝情。深爱香水百合,有人说,它意味着如果爱,就要说。
即使如此,不言爱,不敢相信,也做不到依赖,就这样活过生命的前半段。
我只是需要一个,让我信任的男人。
喜欢单眼皮的男人。
喜欢面容有些冷淡的男人。
喜欢偶尔有点脆弱的男人。
喜欢穿休闲装的男人。
喜欢穿绒绒的毛衣的男人。
喜欢话少的男人。
喜欢独立的男人。
不喜欢听真话的不要,想要被崇拜的不要。
结婚就是找终身佣人的不要,大男人主义管头管脚的不要。
处心积虑心计太多的不要,小心眼的不要,虚伪的不要,吝啬的不要,虚荣心强的不要。
大脑钙化不接受新生事物的不要,没完没了闹桃色新闻的不要。
艺术家不要,奸商不要,热衷于办公室政治的不要……
我希望她终能得到幸福,因为她值得幸福。
第一部分 流离第5节 流离(1)
流离或许是一种生命的状态,这种生命状态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但总有些人懂得。
有些人经历过,有些人没有经历过,我不知道没经历过的人们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但有些人是永远也不会承认的。
我们在人前是一张脸,面对自己时是另一张,我们总是迫不得已地言不由衷,深深地将自己掩蔽,自以为这样就很安全。但事实上,我们活在危机之中,无论我们如何积极地看待这些危机,危机却交替地潜伏在四周,如影相随。
又趴在办公桌上睡着了,衣袖上湿了一片。她睁开眼睛看的时候,发现阳光已经洒到了窗台上,偷偷探出只细细的小手搔弄着纱窗。已经是第几个夜晚了?她已经没有办法计算了。这些不同寻常的日子过得太过寻常,她懒得将它们都细细清点进记忆。
她原本可以到哪个咖啡店或者酒吧过上一夜的,不过,这样的日子过多了,也是一点点的兴趣也提不起来,她拎起包来,对着镜子描口红。镜子里的她眼圈黑了一大片,看上去很憔悴,不过,总算还不丑陋。她害怕自己成为一个丑陋的女人,她不知道要是老了,要是不再年轻漂亮了,她的生命会变成什么样子。
现在丈夫应该已经不在家了吧。她想,他或许昨天晚上就是骗她的。快下班的时候,他打电话来说他和朋友要用房子,叫她不要回来了。她挂了电话后立刻又打电话回去,可是,一直没有人接。很可能,他只是不想让她回去罢了。
她想起那些恋爱的岁月时,总觉得遥遥不可回首,怎么也不能相信那不过是两年前的日子。那时的他会为了她想吃一碗陶记生的馄饨穿过大半个城市去买回来,冷冷的风把他的自行车刮倒了,他在马路上修车又花了大半个钟头,直到夜里十点才赶回到她的宿舍,馄饨已经冷了,她早失去了胃口,倒是由此有了结婚的念头。
现在呢?陶记生因为城市动迁搬得不知了去向,号称百年老字号从此就湮没在了新城市轰轰烈烈尘土飞扬的建设中,而她借以为生的信赖和婚姻也如暴雨中的茅草屋一样风雨飘摇。
清晨的公车上人不多,只有几个显然是值了一晚上夜班的蓝制服工人在车上打着瞌睡。司机把车开得摆摆摇摇,好像还没有从睡梦中清醒过来。
她又掏出化妆镜来照了照自己,呲牙笑笑,看看嘴唇的弧形是否完满,脸上的粉掩饰得是不是还算清秀。她从小就很漂亮,虽然她总是羞于将这个事实说出口。但是所有的人的眼睛都在告诉她这一点。唯一的缺陷就是个子不高,略微有些胖,她时常下决心要减肥,可却从来没有真的瘦下来过。想必肥瘦是天定的,减肥这种后天的行为无法改变骨骼的大小,根本解决不了她的问题。
恋爱的时候,她想到这里,嘴角浮起一丝笑意,那时候,她身边的男孩、男人都很多,都是尽她的心意挑选的,除了那个郝。
郝。这个姓她就很喜欢,无论是好是坏,叫起来都得是好,很有点强买强卖的味道。他也的确不算是个好人,当然也算不得个坏人,和马路上每一个或者睡眼惺松或者精神抖擞的人一样,满心都是自己的那点事情,工作金钱、男人女人、亲戚朋友,世界再大再乱再好跟他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他是她的初恋,严格意义上来说。在他之前,她就有很多很多次和男同学约会的经历,他们也曾经握过她的手,甚至有一个男生,还曾经隔着薄薄的纱手套吻她的手,可是也就这么多了,那种年纪,就是这些行为都已经偷偷摸摸得自觉犯了大忌,有些见不得人似的要遮着掩着,就是到现在,让她在马路上和谁亲昵地搂在一起,她也还总觉得背上身上刺着的都是像刀子一样的目光。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觉得他有那么好。他实在是个很平常的人,长像并不出色,身材高高瘦瘦的,一笑眼睛就眯得只剩下比线还细得一道红疤了像伤口,她手腕上的伤口。
那是为着他要闹自杀吗?她苦笑着摇摇头,她也不知道,只是那时的她活着太过索然,他远走高飞,隔三岔五地打个电话来说,反正两边都是公费,于是一个晚上都可能不挂,没睡着的就听着对方轻轻的呼吸声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再挂掉。三番五次这样日子也渐渐无味了,电话少了,争吵多了,脾气躁了。有一个大雪夜,她爬到高高的楼顶,张开双臂,雪花像秋天的落叶一样悉悉地掉了一身一脸,她几乎都睁不开眼睛。那天不算太冷,虽然风一阵阵地跳上楼顶向天空奔流,她就在楼顶用刀片在手腕上割开一道。
这道疤不算很深,血渗了好几个小时,止也止不住。她坐在暖水房里,把手向外伸,看着血渐渐渗出伤口,然后顺着胳膊伸出的方向聚集成一滴,晃着晃着就滴到了雪地上,压抑成白花花的雪地的一小滴黑暗。
她等到血不再流了,心也冷了。那时候她手里还握着寻呼机,等着他的电话,可是这几个小时,除了天气预报以外,什么也没有。她用手帕把手腕系是紧紧的,回到了房间。那次受凉,让她高烧发了一个星期,在这一个星期里,她把宿舍的电话拔了,不想听到任何关于他的消息。一个星期后,电话刚刚插好,他的电话就进来了,他劈头就问,你干什么去了?她说,分手吧。电话就挂断了。
生病起来,她就化好妆,和同事去了舞厅。她不是第一次到这种地方来,那些年,这些地方似乎在人们的观念里还是大忌,谈起来嘴角都会撇出些不屑一顾的神色来,可是她在金融系统工作,在系统内,这类活动已经快和吃饭的频率相同了,每天没事她们这帮女孩子都会到招待中心的舞厅里坐坐,看着那些来参观学习的各地领导干部职员们在里面嘻笑着跳舞,年轻的女服务员们甜美的笑容随时恭候在一旁等待着召唤。
那一次是同事们常去的一家舞厅,叫舞魂,不算大,上下两层,挤得满满的,一些和她同龄的女孩子穿着鲜艳的衣裳在舞厅中间晃荡,短发长发在灯光下摆出一道道暗红色的弧线来。她静静地在角落里啜饮可乐,心里全是那个已经被她的决心放弃的男人,恨恨地想随便抓个人来诉说自己的委屈。
那些年和他的恋爱走过来并不算太容易,他是个外地人,工作也像漂泊的浮萍一样没有根,走到哪里算哪里,手里攒不下一分钱,她时常到火车站飞机场去接他,看着他穿件白衬衫只拎着一个小小的塑料袋走出来,一脸飞溢的光彩。不知道他为什么总能这么开心,或许生活对他来说就是简单的,除了酒足饭饱还有亲朋好友以外,他从来都是什么都不想的。
她记得有一次她对他说,我实在是不想等了,你回来吧,我们结婚。他在那头沉默了许久,叹了口气,说,一个家庭哪能和一个人一样呢,我现在没有这个能力。
可什么时候才能有这个能力呢?她等了几年,从十九岁等到二十二岁,已经三年了,他的生活不见有稳定的痕迹,他的言语间还是充满了对责任的畏惧,倒是一旦有朋友缺钱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然后辗转几个人去借,到最后,这些债务都只能由他自己来承担。
她恨,她哭,她吵,事情都没有任何改变,只是多听几遍男人的甜言蜜语罢了,而这些,原本就没有什么新鲜。每个男人的嘴巴都是精心修整过的花园,看着风向气候会长出既合时宜又动人的花朵。
就在那个晚上,她被同事们灌得醉了个半死,她们说,她在舞厅里又哭又叫闹了半天,然后就像死猪一样睡着了。反正她是什么也不记得了,只记得第二天早上的天亮出漫天的银白,一睁眼,就看见窗口挂着剔透的冰凌,还有水珠的滴答声。她穿好制服下楼上班去了,脸色虽说有些苍白,但没失了在单位应该有的持重。科长看见她时,意味深长地眨眨眼睛,问,昨天回家了?她脱口而出没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