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画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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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画传- 第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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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4年,爱玲没有同意让中央书局来出版她的文集,想不到,20年后,还是由平家的人来出版她的作品。张爱玲作品的问世,吸引了大量的读者,洛阳纸贵,风行一时。平鑫涛的妻子,著名作家琼瑶女士就称爱玲是她写作上的“老师”。其实,爱玲作品的再度风行,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因为她的作品确实是一流的。尽管在美国的写作境况不佳,爱玲仍是对她的作品抱有信心,坚信自己的作品能够得到读者的认可。好的作品总是能够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的。其次是当时台湾的局势所致。国民党政府禁止20年代至40年代的左翼文学。那么,这一段时间在出版上几乎成了真空。所以,作为40年代上海著名作家的张爱玲的作品一出现,自然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这段时期,爱玲的创作势头似乎又有了一些回升,1967年,她的英文小说《北地胭脂》由英国的凯塞尔(Cassell)出版社出版。然而,销路并不好,一些评论也不是很友好。爱玲不禁对自己曾经雄心勃勃的英文写作失去了信心,后来,她将这本书译成中文,名为《怨女》。与《怨女》一书的遭遇相比,从《十八春》删改成《半生缘》是相对成功而轻松的。其中一个最为主要的改动便是让世钧与曼桢、叔惠与翠芝重逢,留给读者一个对世事人生产生无限感怀的背影。曼桢道:“世钧。”她的声音也在颤抖。世钧没作声,等着她说下去,自己根本哽住了没法开口。曼桢半晌方道:“世钧,我们回不去了。”他知道这是真话,听见了也还是一样震动。她的头已经在他肩膀上。他抱着她。    
    也许人生就是由一段段的错误与因缘连缀而成。在时光之旅的长河中,错过了一站,就永远都回不来了。在长长的一生中,走得最急最美的都是时光。其实,这一声意味深长的“回不去了”,又何尝不是爱玲的心声呢?!在陈世骧先生主持的中国研究中心里,张爱玲的作息时间是与众不同时,她总是在下午四五点钟才来到办公室,一直工作到午夜。她也不参加什么社交活动。因此,同事们都难得见她一面。爱玲变得越来越深居简出了。    
    大隐隐于市,爱玲对水晶先生的一次长时间访谈可谓是一次例外。水晶先生后来把这段弥足珍贵的经历写成详细的文章,刊载于台湾的《中国时报》。水晶是一位爱玲作品的热衷者与爱好者,并且写下了一系列关于张氏作品的评论。他于1973年出版的《张爱玲的小说艺术》,被誉为是这一体裁中最好的一本。    
    通过水晶细致的笔触,我们看到当时爱玲的房间是这样的:她的起居室犹如雪洞一般,墙上没有一丝装饰和照片,迎面一排满地玻璃长窗。她起身拉开白纱幔,参天的法国梧桐,在路灯下,使随着扶摇的新绿,耀眼而来。远处,眺望得到旧金山的整幅夜景。隔着苍茫的金山湾海山,急遽变动的灯火,像《金锁记》里的句子:“营营飞着一窠红的星,又是一窠绿的星。”    
    爱玲当时的形象是这样的:她当然很瘦——这瘦很多人写过,尤其瘦的是两条胳臂,如果借用杜老的诗来形容,是“清晖玉臂寒”。像是她生命中所有的力量和血液,统统流进她稿纸的格子里去了。她的脸庞却很大,保持了胡兰成所写的“白描的牡丹花”的底子。眼睛也大,“清炯炯的,满溢着颤抖的灵魂,像是《魂归离恨天》的作者艾米莉·勃朗蒂”——这自然是她自己的句子了。她微扬着脸,穿着高领圈青莲色旗袍,斜欠身子坐在沙发上,逸兴遄飞,笑容可掬。    
    头发是“五凤翻飞”式的,像是雪莱《西风歌》里,迎着天籁怒张着黑发的Meanad女神。我们应当羡慕水晶先生的。在那个晚上,他们交谈了整整七个小时。其间,谈到了许多作品,如《半生缘》、《怨女》、《歇浦潮》、《海上花》、《倾城之恋》、《第一炉香》、《金瓶梅》等等。谈到五四以来的作家,张爱玲说说非常喜欢阅读沈从文的作品,当然还有张恨水。她还谈到了一些台湾作家,她认为台湾作家聚会太多,是不好的。作家还是分散一点的好,避免彼此受到妨碍。    
    水晶是这样形容席间张爱玲的笑声的:她的笑声听来有点腻搭搭,发痴嘀嗒,是十岁左右小女孩的那种笑声,令人完全不敢相信,她已经活过了半个世纪。    
    水晶先生形容爱玲有一个绝妙的比喻:“我想张爱玲很像一只蝉,薄薄的纱翼虽然脆弱,身体的纤维质素却很坚实,潜伏的力量也大,而且,一飞便藏到柳荫深处。”可是,躲在深处的张爱玲却是经常“一鸣惊人”的。我们都躲不过那“震得人发聋”的巨大的声响。虽然,我们常常辨不清这声音源自何方?    
    1971年5月,陈世骧先生病故。一个月后,张爱玲也被解聘了。不过对于爱玲而言,也许是因祸得福。她一向就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不喜受约束。最为重要的是,她当时已从皇冠出版社那儿有了较稳定的收入。由于她知名度的提高,偶尔在港台报刊上发表的作品,也都能得到比较高的报酬。经过多年的奋斗,爱玲终于等到了可以“随心所欲”的这一天。她把居住的地点选择在了洛杉矶。    
    爱玲请了庄信正先生帮她寻找合适的住处。庄先生是爱玲1966年去印地安那大学参加中西文学关系研讨会上认识的。庄先生那时是该大学中西比较文学研究生,他的博士论文就是有关《红楼梦》的。他与爱玲一谈之下,就觉得很合得来。因此,爱玲对庄是很信任的,而且敢于把自己的一些私事托付给他。庄信正帮爱玲找到的一处公寓是在好莱坞区。    
    在爱玲几十年的隐居生活中,做的两件最主要的事是翻译《海上花》和对《红楼梦》的研究。《海上花列传》是清末韩子云写的一部专门描写上海妓院生活的长篇小说。鲁迅认为此书是“狭邪小说”中之上品,在《中国小说史略》里称其他书“大都巧为罗织,故作已甚之辞,冀震耸世间耳目,终未有如《海上花列传》之平谈而近自然者。”胡适、刘半农就曾经重印此书,并给予极高的评价,称其为“吴语文学的第一部杰作”。爱玲自称“十三四岁第一次看《海上花》”, “许多年来无原书可温习,但也还记得很清楚。”爱玲当初在给胡适的信中就明确指出:“我一直有一个志愿,希望将来能把《海上花》和《醒世姻缘》译成英文。”然而,《海上花》全书的对白都用苏州话写成,对于不懂方言的读者来说,可为“天书”。因此,即使是译成国语版,也得细心咀嚼,那么译成英文需要多少时间和心血也就不言自明。    
    


青灰;天涯孤旅(1967…1995)青灰:天涯孤旅(2)

    单单以书名而论,原来爱玲暂定为Flowers of the sea,可当时刊载译文的杂志《通俗小说专号》接下去的一篇就是《孽海花》,又是“海”和“花”,书名中两个字犯重,恐怕会使英语读者觉得中国小说千篇一律,连书名都变不出花样。爱玲的好友宋淇先生认为,“海上”即指上海,译名中应该将两字点出。有一天他忽然想起:何不用The Belles of Shanyhai?例如《乱世佳人》里的郝思嘉即南国佳人(Southern belle)。当年十里洋场中出来外面走走的女性,以长三堂子的红倌人居多,就连后来的“花国总统”,地位也不在“名女人”之下。他征求同仁的意见,大家觉得很浑成,可以说响亮而切题。但是写信给张爱玲,她却坚决反对。她认为belle只指良家美女,例如说某某女士是舞会中的一朵花(the belle of the bull),而《海上花》中的人物包括上、中、下三类妓女,如果统称为上海佳人,未免失真。后来宋淇又建议用The Shang hai Sing…Song Girls,索性点明身分,虽然有人认为Sing…Song Girls是洋泾浜英文,不登大雅之堂。结果爱玲复信说这并不是洋泾浜英文,因为上海长三堂子称小姐为“先生”,外国人因音近似而用,同时出堂差时每人必歌一曲,故有此称。可是她建议书名改为Sing…Song Girls of Shanghai,读起来顺口,而且暗含着Streetwalkers of London(伦敦的马路天使)之类的说法,这会令许多人叹服爱玲这方面的学问和对文字的敏感,从此定名。小小一个书名的确立,尚且经过一波三折,全书之成,真不知曾经呕尽译者多少心血。    
    关于人名的翻译,爱玲也是煞费苦心。某年她试写一个长篇,其中人名都用韦翟氏拼法,姓是一个音,名是两个音,中间加连字号。随后试向出版社接洽,每处都表示没有兴趣,因为连名字都读不出,怎么能体会这样一个爱情故事?外国读者受不了中国姓名的“三字经”,可是道地中国人又不能随便“约翰、彼得、玛丽、安娜”一番,真伤脑筋。所以这次译《海上花》,她把赵朴斋起名为Simplycity,洪善卿起名为Benevolence,至少容易使英语读者接受。霍克思译《红楼梦》。也把丫环名字这样译法:平儿是    
    Patience,紫鹃是Nightingale,否则读者看了拼音之后,名字叫不出来不算,说不定连性别都分辨不出。如果爱玲将赵朴斋译为Chao P'u…Chai,洪善卿译为Hang Shan…Ch'ing等一连串“三字经”,英语读者恐怕只好望书兴叹了。    
    《海上花》由爱玲先后译为国语版和英文版,填补了这方面多年来的一个空缺。张爱玲完成的另一项艰苦工作是对《红楼梦》的考据。爱玲自小就熟读《红楼梦》,并且非常喜欢这部中国古典名著。她十二三岁读石印本,看到“四美钓游鱼”,便觉“突然白色无光,百样无味起来。”由于深受《红楼梦》的影响,爱玲14岁时就模仿《红楼梦》的笔法,写出了《摩登红楼梦》。这是一部典型的鸳鸯蝴蝶派小说,是爱玲读《红楼梦》、《秋海棠》、《啼笑姻缘》等通俗小说的结晶。小说写了满满的上下两册,水准也相当高。当时,她父亲张廷重看了大喜过望,还亲自为爱玲的这部章回小说拟了回目,共六回:“沧桑变幻宝黛住层楼,鸡犬升天贾琏膺景命”;“弭讼端覆雨翻云,赛时装嗔莺叱燕”;“收放心浪子别闺闱,假虔诚请郎参教典”;“萍梗天涯有情成眷属,凄凉泉路同命作鸳鸯”;“青问浮沉良朋空洒泪,波光骀荡情侣共嬉春”;“陷阱设康衢娇娃蹈险,骊歌惊别梦游子伤怀。”14岁的张爱玲在这部小说中才华尽显。她充分调遣了这个时代所能消化了的全部中西文化、古今文粹,使其显示了两个显著特点:一是行文运词唱和如出自“红楼”一家,神韵极其相似,二是内容情节荒唐而又逼真,将摩登上海滩的今事搬至红楼人物之中,又丝丝入扣,充分显示了她的聪慧、幽默、成熟和非凡的才华。爱玲总认为《红楼梦》的续四十回不及前半部分精彩。她在《红楼梦未完》中写道:“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刺多,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记不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的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早在60年代末,爱玲就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上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隔些时他就会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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