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爱玲是在以其城市“底层人”的遭遇去揣测农村人的遭遇,不由得入木三分。另一篇小说是《霸王别姬》。大概是汪先生在课上介绍历史小品之后根据《项羽本纪》写的,其行文技巧之成熟,使全校师生为之吃惊。汪先生上课时大加赞赏,说爱玲的《霸王别姬》与郭沫若的《楚霸王之死》相比较,简直可以说一声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好好珍惜,继续努力,将来的前途,是未可限量的。《霸王别姬》有一点现代心理分析小说的味道。其中的虞姬是一个有现代觉醒女性意识的人。虽然虞姬对项羽而言,“十余年来,她以他的壮志为她的壮志,她以他的胜利为她的胜利,他的痛苦为她的痛苦。”“她仅仅是他的高吭的英雄的呼啸的一个微弱的回声,渐渐轻下去,终于死寂了。”然而,虞姬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命运。不管项王是否成功,她都不可避免地成为“附属品”。
她想象着: “——啊,假如他成功了的话,她得到些什么呢?她将得到一个‘贵人’的封号,她将得到一个终身监禁的处分。她将穿上宫妆,整日关在昭华殿的阴沉古黯的房子里,领略窗子外面的月色、花香,和窗子里面的寂寞。她要老了,于是他厌倦了她,于是其他的数不清的灿烂的流星飞进他和她享有的天宇,隔绝了她十余年来沐浴着的阳光。她不再反射他照在她身上的光辉,她成了一个被蚀的明月,阴暗、忧愁、郁结,发狂。当她结束了她这为了他而活着的生命的时候,他们会送给她一个‘端淑贵妃’或‘贤穆贵妃’的谥号,一只锦绣装裹的沉香木棺椁,和三四个殉葬的奴隶。这就是她的生命的冠冕。”张爱玲:《霸王别姬》,《张爱玲文集》第1卷,P。8…P。9。
但是,虞姬最终却做了一件自己决定做的事,虽然她为此负出了生命的代价。
“虞姬微笑。她很迅速地把小刀抽出了鞘,只一刺,就深深地刺进了她的胸膛。项羽冲过去托住她的腰,她的手还紧紧抓着那镶金的刀柄,项羽俯下他的含泪的火一般光明的大眼睛紧紧瞅着她。她张开她的眼,然后,仿佛受不住这样强烈的阳光似的,她又合上了它们。项羽把耳朵凑到她的颤动的唇边,他听见她在说一句他所不懂的话:‘我比较喜欢那样的收梢。’”张爱玲:《霸王别姬》,《张爱玲文集》第1卷,P。12。
是的,这一句话是项王所不懂的。也许,在传统的中国京剧舞台上,我们会更多的把虞姬的死看作是有些“殉情”的悲壮色彩。然而,在张爱玲的笔下,虞姬的死更多的是为了体现“实现自己的价值”的理性色彩。这是一个清醒、自尊的女性形象。而这种独立、自主的女性性格也正是爱玲一生所追求的。
可是张爱玲不因了汪先生的鼓励而有所奋勉。她一贯地懒惰,还是什么都“我忘了”!有一次张爱玲欠交了一期作文,汪先生催她,她说“我——”,汪先生不等她说下去,便接着说“——忘啦!”爱玲笑了笑,隔不多久,她交来一篇。原来就是这《霸王别姬》的上半篇。她还要把一篇充作两期作文。在汪先生的努力下,不到一年,圣校就产生了浓厚的文艺空气。国文不再被学生们轻视。那时上海的话剧运动开始蓬勃起来,汪先生还率领学生在卡尔登参观了几次中旅的公演,并在校内组织了剧团,举行了数度盛大的公演。《国光》杂志还是继续出版,爱玲的投稿很少,虽然汪先生常加鼓励,爱玲都是以“我忘啦”了之。可是,有一件事却显示了爱玲的幽默才能。有一回,汪先生收到两首不署真实姓名的打油诗。
其一
橙黄眼镜翠蓝袍,步步摆来步步摇,
师母裁来衣料省,领头只有一分高。
其二
夫子善催眼,嘘嘘莫闹喧,
手袖当堂坐,白眼望青天。
汪先生知道投稿者是张爱玲,诗讽刺的是两位男老师。足可见爱玲性格中的那种反叛精神。汪先生认为圣校校规严肃,空气沉闷,用少许风趣来调剂一下,至少是无害的,于是毅然地准许刊登出来。第一首诗嘲讽的对象是姜适君先生。姜先生一向为人随和,认为小诗谑而不虐,无伤大雅,因此一笑置之。第二首诗也许写得稍许刻薄了一些,这位先生不大以为然,他气愤地向美国校长告发,校长便请汪先生和编者谢振同学前去问话,并且定夺了三个办法:其一,由汪先生和编者向该先生书面道歉;其二,《国光》停办;其三,张爱玲不准毕业。汪先生为息事宁人起见,采取了第一个办法。该先生也自知太认真,有伤和气,遂以“算啦,算啦”了事。在当时的圣玛丽亚女校,钢琴与唱歌,是作为重要的功课来学的。
然而,爱玲进了圣玛丽亚女校后,却慢慢对钢琴和音乐失去了兴趣。圣校的教琴先生经常生气,把琴谱往地上一掼,一掌打在手背上,把她的手横扫到钢琴盖上去,砸得骨节震痛。越打就越是偷懒,爱玲逐渐对钢琴失去兴趣,应当练琴的时候,也就坐在琴背后的地板上看小说。教琴先生结婚之后,脾气好了许多。而且,她搽的粉不是涂在脸上——离着脸总有一寸远。松松的包着一层白粉,有时候她还主动跟爱玲打招呼:“你早!”但是,爱玲还是觉得害怕,每次上课之前立在琴房门口等着铃响,总是浑身发抖。钢琴课对她来说,不再如童年时那样充满温馨浪漫的色彩,而是成了一种“酷刑”,一种“炼狱”。
爱玲却一直保持着对绘画的兴趣。这也许是受了母亲的遗传吧。她对颜色有一种天生的敏感。她欣赏古人对颜色的参差对照:宝蓝配苹果绿,松花色配大红,葱绿配桃红。刚上中学的时候,她的一张漫画被《大美晚报》发表了,得到5元钱的稿费,这也是她得到的第一笔稿酬。她马上用它去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母亲怪她没有把这张钞票留着作个纪念。她写的《论卡通画之前途》一文,颇有见地,也许那时候,爱玲还在梦想着当一位卡通设计师呢!在那些个上课的日子里,爱玲总是坐在教室角落的位置里。她总是心不在焉地随手画着画。有时候,是上课老师的素描,有时候是她见到过的另一些人和事。她就常常用这种方法来打发上课的时光。那时候,教室里挂着一张《蒙娜·丽莎》的画,爱玲上课有时走神,就瞅着这幅画发呆。先生曾经告诉她们:“注意那女人脸上的奇异的微笑。”那的确是使人疑惑不解的美丽恍惚的笑,你是一刻也留它不住的,即使在人们努力注意之际也滑了开去。使人无缘无故觉得失望。爱玲并不相信先生对“蒙娜·丽莎”微笑的解释。而且自己想象着:“也许她想起她的小孩今天早晨说的那句聪明的话——真是什么都懂得呢——到八月里才满四岁——就这样笑了起来,但又矜持着,因为画师在替她画像,贵妇人的笑是不作兴露牙齿的。”在张爱玲的想象里,这位佛罗伦萨贵妇人是一位温柔可亲的母亲。她的想象倒确实是在某种程度上符合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以人为本”的艺术精神。
爱玲上中学后,就很少回家。只是偶尔,她会去姑姑那里,有一个凉爽的夏夜,在小阳台上,姑姑把爱玲父亲又要结婚的消息告诉了她。爱玲的心猛得抽紧了。她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凄凉与惶恐。看过了那么多关于“后母”的小说,爱玲没有想到,有一天,这种命运竟会应在自己身上。爱玲无力而茫然地靠在阳台的栏杆上,下面是繁华大上海的夜,霓虹灯璀璨如白昼。爱玲心里只有一个迫切的愿望:无论如何不能让这件事发生。她恨不得那个女人就在眼前,她一定会把她从阳台上推下去,一了百了。
然而,不管她是多么不愿意,继母还是在1934年进了张家。后母是前北洋政府总理孙宝琦的女儿。这位“大家闺秀”可没有一点儿的闺秀气,倒有着人们想象中一般后母所共有的阴险狠毒。据说,孙宝琦在北洋政府里“官声”不好。他膝下有8男16女。妻女全都染上了“阿芙蓉癖”。她继母还是陆小曼的好友,两人都是吞云吐雾的芙蓉仙子。婚后,继母的床头就挂着陆小曼画的油画瓶花。
父亲再婚之后,爱玲一家就搬回到麦根路别墅去了。爱玲就是在那里出生的。那是一所民初式样的老洋房,本来就是张家的产业。爱玲很少回家,见到后母,也就打声招呼,偶尔也会说一两句家常话。爱玲是痛恨这种冷漠的母女关系的。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心与心之间的鸿沟是很难填平的。是的,她不喜欢呆在那个家里。在那一砖一瓦之间,有着这个曾经荣光、显赫的家族太多的回忆,就像那重重叠叠复印的老照片。整个的空气也是模模糊糊的,让人无端地产生一种虚无感。有太阳的地方使人瞌睡,阴暗的地方有着古墓的清凉。房屋的青黑的心子里是清醒的,有它自己的一个怪异的世界。而在阴暗交界的边缘,看得见阳光,听得见电车的铃与大减价的布店里一遍又一遍吹打着“苏三不要哭”,在那阳光里只有昏睡。
1937年夏,张爱玲从圣玛丽亚女校毕业。再隔一年,圣校假座贝当路美国礼拜堂举行毕业典礼。爱玲的中学时代就这样结束了。她自己说:“中学时代是不愉快的。”
雪青;少女旧事堪凄凉(1931…1939)少女旧事堪凄凉(3)
二
张爱玲中学毕业的那年,母亲回国来了。中年的母亲风韵犹存,美人迟暮,又经了多年欧风美雨的熏陶,更显出一种动人的风致。那一次,母亲还带了美国男友同行。他是个生意人,40多岁,长得英俊潇洒。母亲回国是为了爱玲出国留学的事。她曾托人约爱玲的父亲谈判该事,张廷重却避而不见。
在年轻的爱玲心中,中学毕业是一件开心的事。不愉快的备受压抑的中学时代终于结束了。她感觉到自己的羽毛渐渐丰满了。是的,她要飞了,她要飞离这个弥漫着沉腐气息的家。她要飞赴她那阳光灿烂的前程。爱玲觉得她的整个少年时代就像是处于一种“蛹”的状态,马上,她就会翩然成蝶,可以挣脱一切羁绊,自由地飞了。那时候她的想法是:“中学毕业后到英国去读大学……我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我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在上海自己有房子,过一种干脆利落的生活。”
这个家的死气沉沉,父亲的喜怒无常,后母的残暴凶狠已使她无法忍受。她怕自己有一天也会被这种环境所同化,就像她的弟弟那样麻木和不争气。
有一次在饭桌上,为了一点小事,父亲打了弟弟一个嘴巴子。爱玲大大地一震,用饭碗挡住了脸,眼泪直往下淌。当时后母莫名其妙地看了爱玲一眼,没好气地说:“咦,你哭什么?又不是说你!你瞧,他没哭,你倒哭了!”爱玲丢下碗冲到隔壁的浴室里去,闩上了门,无声地抽噎着。她立在镜子面前,看着眼泪滔滔流下来,像电影里的特写。她咬着牙说:“我要报仇。有一天我一定要报仇。”浴室的玻璃窗临着阳台,啪的一声,一只皮球蹦到玻璃上,又弹回去了,那是弟弟正在兴高采烈地玩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