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活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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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与爱- 第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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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密斯的身体状况看来已完全好转了,于是我跟他说我要立即回劳伦斯去,是医生的儿子汤普森在那儿帮我料理一切,通知我都发生了些什么事情。史密斯因为自己总无法替佩因洗刷冤雪而甚感失望,所以对我的意见也没做什么强烈反映。我正准备上路,却收到了威利的来信,信中说大哥弗农因自杀未遂,住在纽约一家医院里,要我最好去看他。    
      我去了。大夫说弗农打了自己一枪,子弹打中了颌骨,绕过头部,从左耳下方穿了出来,“他就晕过去了。现在他要是想出院就可以出院了。”很快我就见到了他。他说:“亲爱的乔,我依然一事无成,连想自杀都没能成功。”    
      我跟他说我改叫弗兰克了,他很可爱地笑着接受了。我尽力去安慰他,给他找了住处和工作,半个月后,我就可以放心地让他一个人呆着了。这期间他表达了曾向父亲索要了很多钱财的悔恨之意:“那是你和妮塔的钱。但他为什么要给我呢?几年前他完全可以拒绝我,不让我夺走的。但是,在钱上我纯粹是个混蛋,以后也是,像个快乐而贫穷的流浪汉。”    
      在这十五天里我看出了弗农徒有绅士的外表,而本质上与威利一样自私,但还远不如威利那样能干。我在年少时觉得他有教养,对他很尊敬,其实是高估了他的才能。与史密斯那真正的贵族气质、修养和理想主义相比,弗农只是会做表面文章:除了举止得体、温文尔雅外,一无所有。    
      离开弗农后我又去了一趟费城,只为再与史密斯见一次面,向他再次表达我的感激之情,再跟他说说这几天与弗农的相处让我更深切感受到的一些东西。离别前的那个晚上令人难忘:他第一次建议我去欧洲学习,充实自己的头脑,再去教育和指引人们。我反驳说我的记忆力没有说的那么好。他坚持要我去,还说我这是在贬低自己,我只好笑笑。然而他的话却留在了我的脑海里,并在后来对我的生活产生了决定性影响。    
      回到劳伦斯后,我把办公室的沙发当床,把埃尔德雷奇饭店当食堂,便一头扎进法律的研究中去了。不久我就有了几个客户,但大多数都是比较棘手的案子,是巴克和史蒂芬法官给我揽的。他们喜欢让新手多锻炼锻炼。    
      我每月花几个美元请一个老妇人给我打扫办公室,她是一个黑白混血儿,就住在大楼的顶层。一天晚上,我被她的哀叹与呻吟声惊醒了,她不停地说“我要死了”,“我要死了”。我了解到她顶多只是消化不良,可就像有些人那样,一点儿疼痛就把她吓个半死。我用自己的方法给她治疗,直到她完全没事睡着了才走开。第二天,她逢人就说我救了她的命,她永生难忘。我觉得挺好玩的,过后便没再放在心上。    
      每天下午我都去一趟自由大楼,看看都有些什么事,而事实上我把绝大部分工作都交给威尔·汤普森去做了。一天,知道布雷特·哈特要来这儿做关于小说《一八四九年的取金羊毛者》的讲座,我很高兴。我曾在马萨诸塞街的跛脚书商克鲁那儿弄到了他的几本书,并都仔细拜读过了。他的诗并没给我留下多少印象,我想顶多也不过是其诗体比较美罢了。但他的《普克·弗拉特的遗弃者》及其它一些故事在我看来却几乎都是些代表作,尽管它们都略带传奇色彩,且情节性较强。    
      一天我正独自呆在自由大楼那间我租的办公室里,罗斯走了进来。她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漂亮,又见到她我非常开心。她是来拿哈特讲座的门票的。我对她说:    
      “我不知道你也这么爱好文学。”    
      她笑着调侃道:    
      “怎么能不经常到史密斯教授和……您这儿来多走动走动呢?”    
      我给了她票,并邀请她第二天陪我坐马车出去散散步。我能感觉到罗斯对我有爱慕之心,奇怪的是她不愿轻易失身。对此我不太适应。    
      她同意吻我,但却说她一点也没有快感。她说:    
      “所有男人都一样,真恶心。他们吻你,总想碰你,抚摸你,还发誓说他们爱你。但他们只爱肉体的享乐。我不要他们亲我。”    
      “嘿!罗斯,别对男人要求太高了。他们只是跟女孩子不一样,就这么回事。”    
      “怎么不一样?”    
      “男人首先会有性欲,想去拥抱和抚摸女人。但这是受真情支配的,真情有时会使他兴奋激动,充满柔情蜜意。相反,女人是从爱慕依恋对方开始,然后才学会去品味亲吻和感受抚摸。”    
      她想了想说:    
      “也许是这样的。我想我明白了。无论如何,相信总比做要好办。”    
      她的话出人意料地坦率,给了我很深的印象。我接着说:    
      “我们男人总是如狼似虎地扑向身边的女人。但这并不是说我们不会挑选和喜欢那些最漂亮最有味道的女人。”    
      她不停地说:“我懂,我懂。”    
      我接着话茬说她是多么漂亮和可爱,我从第一眼看见她起就喜欢她了,我希望她能对我好点,对我温柔、深情点……她好像很高兴听我这样说,以后每次出去我都跟她重复说这些好话。一星期三四次,我用马车把她带出城外。我教她长时间与我接吻,她很显然能从中感觉到快感,于是她向我表白了她的爱意。慢慢地,她也不拒绝我做些更大胆的动作了。    
    


第七章新体验(4)

        
      一天,我们一早就出发去野餐了。我躺在树荫下的一条毯子上,跟她说:    
      “现在,我是帕夏总督,你来伺候我。”    
      她便热情高涨地玩起游戏来。最后她坐到了我身边,我再也控制不住了。她的温柔,她的可爱,她的清纯,她的快乐天真,点燃了我的欲火。我粗暴地把她抱住,在她耳边含糊不清地说些甜言蜜语,便开始在她身上上下乱摸起来。她瞪大眼睛严肃地看着我,但却没有反抗。她说:    
      “我也爱你,但我害怕。”    
      她像小姑娘似地又加了一句:    
      “别弄疼我。”    
      我很有耐心,没有弄疼她,但我继续抚摸她的身体。我唇边她那滚烫的双唇向我诉说着她的快感。她更有信心了,整个身体变得柔软无比,美妙得叫我无法形容。她答应第二天到我家来。四点来钟她到了。我们又开始了爱的抚摸,这次我下决心要让她跨出那一步,但尽量慢点,不让她受惊吓。到了晚上,她同意脱光了衣服。她的胴体可真是我见过的最美的了,这就让我更爱惜她,更想要她了。她顺从了。无论我怎么使出浑身解数去爱抚她,她都远不如凯特那么性感,更不能与莉莉相比了。她是一个安静的情人,温柔、认真、时刻准备奉献自己。直到今天,我还对这位孩子般的女人心存感激,同时又因自己引诱了她而感觉有些惭愧,因为她不是那种可以作为玩偶和消遣的女人。    
      但由于我那不可救药的总想换换口味的男人本性,我又迫不及待地找上莉莉了。而且,我不但不去罗斯那儿,反而让她自己把成捆的书抱回去。但只要我呆在劳伦斯,我每星期至少要见她一次,而且越来越欣赏她的品格。    
      相反,莉莉却是一个十足的借用莎士比亚的话就是“游戏女郎”,她总是尽力使自己更灵活多变。她总想知道她怎样才能让我更舒服,再想尽办法让我们体会更强烈的快感。她酷爱打扮,我只要送她一条裙子或一顶帽子什么的,她就会高兴得唱啊跳的。真不可能希望有比她更快乐更舒心的女伴了。讲到我们做爱的快乐感觉时,她总能找到一些特别好玩的词语来形容,让我感觉挺逗的。她特别讨厌梅休夫人,常只用“海盗”一词来称呼她,因为,她说,她只爱“偷来的东西”,能让所有上她床的男人“趴下”。她说洛纳想哭就哭,但却从不真爱哪个人;而对她丈夫,她是最看不起的了。一天,她说:    
      “他俩啊,可算是最好的一对了。一个是公骡,一个是母马。而母马呢,却时刻想着要公马。”    
      罗斯和莉莉都来参加了我期待已久的布雷特·哈特的讲座。巡回讲座的组织者安排我和作家在讲座结束后见面,我呢,则打算在埃尔德雷奇饭店再次约见他。事先我得去饭店找他,把他接到讲座大厅去。我去的时候,一位中等个子、身材匀称的男人笑容亲切地走了过来,带着沉思的目光。他穿着裁剪得体的燕尾服,衬托出他修长的上身。他像是不爱说话,我随即就把他带去大厅了,然后再赶紧回到听众席上,看他进场。他直奔讲台,有条理地摆好讲稿,接着便用谈话的口气开始了讲座:    
      “《取金羊毛者》……”    
      他又重复道:    
      “《一八四九年的取金羊毛者》。”    
      我注意到他说话时一点都不带美国人的那种鼻音。尽管我十分乐意,但却没法对讲座做一个简要的介绍,或对主讲人描绘一幅肖像画。我只能记得起惟一一句而且或许也是他说得最好的一句话,那就是在讲到先前的开拓者们在大平原进行探险的时候,布雷特·哈特说:“我要给你们讲述一次新的东征,一次非十字军的东征,一场没有先知的大迁徙。”    
      十年后我在伦敦又见到了布雷特·哈特。那时的我对自己更有信心了,也能够理解和欣赏别人的才华了。尽管那时,甚至直到现在,我对他的真才实学都非常仰慕,但我却从没从他那里学到些什么。我想尽办法试图让他给我就一些广泛的有趣的话题作些分析,可他只是低声地说些泛泛的东西,或者干脆就什么也不说,彻底沉默了,但看上去却仍像在思索着。    
      枯燥的工作,加上些爱情小插曲,这样的生活突然被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打乱了。一天,巴克走进我的小办公室,问我是否知道怎样让自己不打嗝,他都快受不了了。我建议他喝点凉水。他回答说:    
      “我什么都喝过了,我要回去了。要再这样的话,我得叫医生了。”    
      我只好同意了。第二天,我听说他病倒了。八天后,萨默菲尔德告诉我说这个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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