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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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瓦- 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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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经常使用,并且总是连连得手。
  马水清打球的样子极难看,张牙舞爪,运球走动时,像头跛脚牛一颠一颠的,但他的倒手勾球却使人防不胜防。刘汉林的“端大便桶”自然是—绝。我们三个非常善于打小配合,因此,我们是油麻地中学篮球场上的一景。我们几个便越发地喜爱打篮球。逮到机会,就抱—只瘪瘪的蓝球往球场跑。如果没有课,能玩到天黑见不着人影,光凭球过来的“嗖嗖”声去判断球的位置,去枪球、运球、投球。我不止一次判断失误,被球砸中脑门,满眼金星地摔在地上,手—摸,鼻子底下湿乎乎的——流血了。
  这天中午,我、马水清和刘汉林,加上另外两个同学,与初三的几个同学约好,下午两节课后要与他们比赛。由于渴望那时刻的到来,下午听课我就没有听进去—句,我们几个都眼巴巴地等下课。好不容易熬到了下课,我抱了篮球第一个冲出教室。
  但球场上已有人:初一(二)班在加上体肓课。体育老师不在,他们自己就把体育课变成了打篮球。
  我们只好站在球场外面,不时地进行一些小小的捣乱。比如球滚来了,我就一脚将它踢到了远处的麦地里。
  在等待期间,我不时用眼睛瞟—下球场上的杜高阳。
  杜高阳是镇长杜长明的儿子。我很讨厌他那一副高人—等、盛气凌人的样子。
  马水清说我是吃醋。因为同学间早有传闻,说陶卉大了,是要嫁给镇长家做儿媳的,两家的大人是都已说好了的。那天晚上在镇上熟食铺吃猪头肉,马水清又闹我,邻桌就有—个喝酒的说:“陶矮子(陶卉的父亲)到底要把闺女给谁呀?
  不是说了给杜镇长家的吗?“但我心里并不承认我仅仅是因为这—传闻才讨厌杜高阳的。
  场上的这帮贱骨头,拿到球总是讨好地扔给杜高阳。他就越发地高傲和潇洒起来,几次到篮下,高高地跃起,手这么轻轻—磕,就把球很准确也很漂亮地投进字篮筐里。
  我瞧见,球场边上,陶卉和夏莲香正互相搂着肩在看着。
  我对马水清说:“我们还打不打篮球了?”
  篮球正巧滚过来,马水清把它抱起来,“我们要比赛!”
  杜高阳过来了,“这我们不管。我们在上体育课。要等下课铃向,才能把球场让给你们!”
  他们的—个人像个贼,从马水清身后突然冲上来,—下子把马水清手中的球夺了去。
  我坐在我们的篮球上等了一会儿,把球给了刘汉林,说:“我要让这鬼体育课早点结束!”说完,我—声不响地跑向食堂。
  那钟悬吊在一棵杨树上。
  刘汉林抱着球跟过来了,问:“你要干什么?”
  “没到下课时间,白麻子是不会让你敲的。”
  “他不敢!我想敲就能敲!”我解开绳子,“当当当”把钟敲响了。
  白麻子闻声从食堂跑出来,“林冰,你干什么?”
  我不理他,只管敲,直到我认为敲得已经足够了,才扔掉绳子。
  白麻子说:“林冰你真胡来!”
  我拉了刘汉林就跑。
  那边,马水清等人趁杜高阳他们听到钟声直发愣的时候,呼啦—起跑进了球场,“已经下体育课了,你们滚吧!”
  我和刘汉林跑到球场时,正是杜高阳要去责问白麻子的时候。
  杜高阳再也没有返回球场。白麻子说钟是他敲的,他把时间看错了。
  第一节
  严格来说,艾雯本不属于油麻地中学,亦不属于这个时代,甚至也可以说,不属于这个世界。但,她就是来了,来到油麻地中学,做了我们的语文老师和班主任。
  那是在我刚读高二的时候。
  在这前后的两三年时间里,油麻地中学托那个时代的福,居然很兴旺了一阵。
  这个偏远的农村中学,竟然一下子接纳了五六位从城里下放来的中学教员,其中甚至还有几位是名牌中学的名牌教员。这些教员讲课各显风采,堪称—绝。
  比如说戴希民。昆山人,矮个,长脸,光光的大脑门,说话慢条斯理,讲课时,十指轻按在讲台上,掌心优雅悬起,一动不动。讲历史,从秦皇汉武,一直讲到共和国红旗漫卷,神色始终如一,不要讲稿,不打—个磕巴,不说一句车轱辘话,一堂课下来,全体长嘘—声。而他不等嘘声完毕,已将双手插入裤兜,绝不回首,挺胸而去。
  再比如说范建业。常熟人,胖而白,两眼垂了两个沉甸甸的目隙,像水泡泡,肉鼻子,大嘴,讲数学,不在黑板上多写—个字,也不在嘴中多吐—个字。那—脸自信的神色在说:我老范讲数学,绝不重复,因为用不着重复。与下课钟声同时,是他手中的—个粉笔头,垂直、干脆地落进粉笔盒中。他活生生地让我们领略到:大千世界,万物峥嵘,数乃最美。
  这些人构成了油麻地中学最辉煌的—段历史,他们后来的离去,使油麻地中学顿失灵性,从此—蹶不振。但,对于我来说,我永不能忘,也永不敢忘的老师是艾雯。日后,我投身于文学,与她的启蒙密切相关。我的审美趣味,我的种种行为原则与做人的风格,也都有着她的影子。她将以她高而瘦弱的身影伴随着我,—直到我终了。她于我而言,我只能使用一个词—永在。
  艾雯是王儒安亲自接来的(王儒安爱才如命)。
  那是一个秋日的午后,我们正在廊下慵懒地接受秋阳的照晒,艾雯出现在白杨夹道的那头。飘飘地,她就走过来了。瘦而高,轻飘如纸,单薄如篾,让人心里说:一阵风来,莫不要把她刮跑了!她的脸太长,中间又凹进去,突出个额头与下巴来。背略驼,两肩一高—低,身体就显得有点倾斜。我想起了我家中一只被鹰打伤了左翅的鸽子在大风中斜斜飞行的样子,想起了河边一架被大风折断—叶大篷的风车。飘飘地,她走近了。她的头发剪得过分短了一些,脸色有点苍白,眼窝四周是淡淡的黑晕。她的脖子上系了一条轻柔的纯白纱巾。她飘飘地走过去了。我们转动着脖子,看到那条纱巾在她的脑后长长地飘动着,像行云的尾巴。夏莲香伏在陶卉的肩头上,小声说了一句:“这个老师长得真丑!”
  艾雯毕业于复旦大学。后来听说,她周围的秀才们曾给她起过—个绰号,叫“可耕田”。那时全民正学习毛泽东诗词,此语自然出自“桃花源里可耕田”。用何耕田?犁。艾雯的脸两头翘而如犁铧。我们在听到这个绰号时,再看艾雯的脸,就觉得那个给她起绰号的人很促狭。
  邵其平—直做我们的语文老师与班主任。艾雯—来,他就去了初中部,原先的角色让给了艾雯。艾雯到油麻地中学休息了两三日,王儒安领着她走进了我们教室。
  王儒安向我们介绍了艾雯,说艾雯是复旦大学一个才女。王儒安走后,她便走上讲台来。她朝我们看了看,目光很柔和,柔和里又有些生疏和慌乱。
  她把语文书放在讲台一角,直到下课铃响之前,未再动它—下。
  “什么叫‘语文’?”她的声音很柔弱。她没有力气。但—开始,就把人抓住了。我们学了十年语文,可从未想过,也没听—个老师讲过何为“语文”。她也没打算要我们回答这个问题,目中无人的样子,一字一句地讲下去。她身后的黑板始终干干净净,黑亮黑亮地衬着她,没有落下—个粉笔字。她把话题—层一层地讲开来。最后讲到文章上。她说:“人都应该能写文章,最好是写一手好文章。日后,无论走到哪儿,无论从事何种工作,都要有这个最起码的功夫。”她向我们讲了世界上几个大数学家,说他们的数学论文写得有多好,还很流利地向我们背诵了几段。
  她走出教室后,我只觉得自己从来就没有学过语文,心里感到寒酸得不行。
  过了两周,艾雯将我们写的两篇作文——改完,又上作文课时,她没有再让我们写作文,而是把作文簿抱到教室里,专花—节课来讲评作文。讲到快要结束时,她从—堆作文里抽出一本来说:“我们班,林冰的作文写得最不好。”
  全班同学就都掉过头来看我。
  —下课,乔桉就吹笛子,吹得神采飞扬。
  我偶然—瞥,见到陶卉正把那对眼睛藏在夏莲香身后看我。
  我立即想到大串联时,她在江轮上对我的作文所做的由衷的赞美。于是,我觉得她的目光里满含疑惑。那是—种自以为看到了宝玉却被—个识得宝玉的鉴赏家揭穿其为陋石之后的疑惑。我觉得大家都在悄悄地看我。我突然—把抓起发下来的作文簿,将它左—下右一下撕成了碎片,扔在地上,然后,几乎是要哭出来—样,走出了教室,走到了油麻地镇上。
  几乎整整—个白天,我就独自坐在小镇南面的河边上。秋天的大河很清静,只有一河秋水在显然瘦弱了的太阳下缓缓流淌。
  我几乎是—个生下来就自卑的人。我对自己总不能自信,惟一能够使我感到骄傲的就是我的作文。然而,就这—点现在也被否定了。我感到自己很无能,心中满是悲哀。但也很不服气:谁个不说我的作文好?邵其平老师说:“我们班,林冰的作文写得最好!”你艾雯有什么了不起?凭什么说“我们班,林冰的作文写得最不好”?我用手—把—把地将身边的茅草连根拔了起来。与此同时,我在心中一遍又一遍地咒骂她:“丑人!丑货!丑八怪!……”我甚至好几次从牙缝里挤出了脏字。
  每挤出一个脏字,就仿佛打出了—颗子弹。我真是仇限这个丑人。
  天黑透了,我才回学校。
  乔桉,居然还在吹笛子。那笛音—会儿欢跳欢跳的,—会儿醉迷迷的,一会儿悠然如晴空里一条万米长的绸带在抒情地飘动。
  我直奔艾雯的宿舍。但在我就要走到她的宿舍时,有片刻时间,我居然忘记了自己要去干什么,出现欲念顿失的现象,竟然是因为我看到了她窗上的—方窗帘。
  这地方上的人家,一为贫穷,二为习惯,是谁家也不用窗帘的。一些人家只用竹帘遮挡,而更多的人家,并不害怕别人会看见什么,干脆任何遮挡也不用。油麻地中学的女教员有挂窗帘的,那不过是—块床单或—块旧布。而我眼前的这块窗帘,在这八月的宁静的乡村之夜,实在是好看极了。这是—块基调为鹅黄色的窗帘。这种颜色神似初春里河柳梢头的新叶所酿起的树烟。
  屋内的灯光将它映照着,它淡雅而鲜亮,仿佛在这无边的黑暗里,只有这么一扇窗口,而因为有了这惟一的窗口,那无边的黑暗就不再那么令人压抑了,连空气都变得清新了许多。这小小的幕布,安静地面对着田野,面对着我。我看到那上面还有—些似有似无的淡紫色的小花。它们零零星星地不骄不躁地装饰着这块夜的幕布。这是艾雯为我上的,日后被我称之为“颜色感觉”的美学课程的第—课。就是从这块夜的幕布开始,她日后把我引入了“色彩词”—类我闻所未闻的概念里,在另样的境界里去领略了“春风又绿江南岸”、“一枝红杏出墙头”、“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这些古老诗句的。正是从它开始,我渐渐对那万变无休的自然景色,对色彩的奇妙效果发生兴趣,甚至成为癖好。
  日后,每当我面对文字时,我最感愉悦的—件事,就是用笔来很仔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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