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昭王五十六年,秦国命将王伐赵;赵王大怒,要杀异人,亏得吕不韦以数百斤黄金,贿买了赵国的关吏,得以逃回咸阳。但是他的爱姬和长子却仍旧留在邯郸。
异人的长子,便是嬴政。嬴政的母亲,原是吕不韦的姬妾;怀孕之初,吕不韦叫她引诱异人,然后顺水推舟,割爱以赠异人,生子便是嬴政。
因此,赢政实在是吕不韦的儿子。在他幼年,燕国太子丹,亦质于赵国,彼此住得极近,两人自然而然地成了朝夕相处的游伴。嬴政生来瘦小,而且暴睛低额、鹰鼻猴腮,加上如劈竹子那样难听的豺声,好不讨人厌,只有燕太子丹却拿他当亲兄弟看待。嬉戏追逐在那春暖花开、桃李芬芳的北国平原,他们曾有过太多的欢笑。
那些欢笑,此刻在燕太子丹耳际还依稀可闻;但是心中的感觉,不是怅惘,而是惊悸——他无论如何不能想像嬴政竟是这样对待一个儿时的好朋友!
嬴政在十三岁便即位为王。秦昭王在位五十六年;然后是安国君继位,是为孝文王。异人的妻子,便在这时候由赵国护送回秦。
孝文王在位仅仅一年;太子异人立,是为庄襄王,以吕不韦为丞相,封文信侯。过了三年,庄襄王一病而亡,于是嬴政继位,尊文信侯为相国,号称仲父,掌握秦国的实权。
这时燕太子丹,已由邯郸回国。但到了嬴政即位的第十年,收回大权,免吕不韦的相职,流放到巴蜀以后,燕太子却又到了咸阳。
那是燕国愿向秦国修好的表示;而所以特遣太子丹为质子,即由于他与秦王是总角之交,希望获得格外的优礼,促进两国的邦交。
秦王嬴政对燕太子丹,倒确是另眼相看的;不过,那不是青眼,而是白眼。
而且他连看到嬴政白眼的机会,也是有限的。算起来一共不过五次,每一次,嬴政都是眼高于顶,爱理不理的神气。他不相信嬴政的记忆力会坏倒连儿时的旧梦都忘得一干二净;他也不相信嬴政是由于太忙的缘故,抽不出叙旧的时间——他相信,秦王嬴政是因为天性阴鸷残忍,以及他奇丑的身世和他即位以后,太后淫乱不正,播于天下的丑闻,才使得他对任何人皆怀有一种莫可究诘的怨毒恨意。
第一章月满之夜(3)
然而,他虽了解到这一点,却仍旧没有办法原谅嬴政,因为他是完全无辜的,他是对嬴政有情义的,而且他是代表燕国来对秦国修好的;所以嬴政对他的寡情薄义,傲慢欺侮,是对整个燕国的蔑视。作为燕国的太子,他愧对他的父王和国人;他可以忘却个人的恩怨,却不能抛却为燕国争面子、争地位的大节,否则,他不配做燕国的太子,更不配在若干年后继位为燕王。
就是个人的恩怨,在情感上又怎能轻易抛却?特别使他难以忘怀的是三个月前,经过一再请求,方始得以相会的那一面。
“启大王,外臣有不得已的请求,伏乞大王鉴纳。”
“嗯。”嬴政翻着白眼,在鼻子里哼了一声。
“臣父年迈多疾,许臣归省……”
“什么?”嬴政的暴睛,努得更凸出了,“你在说什么?”
低声下气的燕太子丹,略略提高了声音答道:“乞大王许臣回燕省亲,期以半载,必当重入函谷。”
嬴政发出极其难听的狞笑,入耳如闻荒野中枭鸟夜啼,令人毛骨悚然;然后,他指着栖息在殿角的乌鸦,用嘶哑的豺声咆哮着:“你等着吧!等到乌头白、马生角,我放你回去!”
这是说,他此生休想再回燕国了。而现在,乌未头白,马未生角,不也脱出了樊笼?但,这不是一种境遇的结束,而是开始。
“嬴政!”他凝视着西方的落日,从牙缝中迸出几句话来,“你等着,我总有一天还要回咸阳,叫你看看我是何等样的人物!”一
从怀州河内来到榆次的荆轲,已经相当狼狈了,除去一剑一马,别无长物。前路茫茫,去既不能,而囊无余资,留亦不可,这进退之间,简直没有主意可打。
但是,以他脸上的神情,怎么样也看不出他这天的晚餐还没有着落。这就是养气的功夫。他颇自矜他的这份修养;自然,矜持也是在心里,从不会摆在脸上。
“去吧!”他对自己说:“出去走走。越是遭遇困境,越要显得潇洒。”
他本来就够潇洒的了。跨一匹骏马,悬一柄长剑,剑鞘的尖端,敲击着马凳,丁咚丁咚地直往闹市而去;看去越发像个养尊处优的王孙公子。
走过一家锻冶铺,熊熊的炉火,乱爆的火星,和沉着宏亮的打铁的声音所汇成的那份热闹劲儿,对于他萧瑟的心情,构成了无可抗拒的魅力。于是,他下了马,踩着从容的步子,走了进去,站在铁砧旁边闲看着。
打铁的汉子,只穿一条犊鼻,映着炉火,半身油光闪亮;臂上的肌肉,一块块在滑动,就仿佛有一群淘气的小耗子藏在里面,不时在流窜似的。
他打的是一支三尺长的铁条,手法又重又准,一锤下去,火星横飞,随即化为铁屑,散落在地。这样从头到底,依次而下,打完一遍,铁条像去了一层皮,但依旧周身通红;那汉子用火铗夹起,随手往水盆中一抛,在“滋、滋”的淬铁声中,他抬起手背,抹一抹汗,同时发现了荆轲。
说得实在些,他是发现了荆轲腰际所悬的剑。
那把剑漂亮得很,剑柄嵌松绿石,镶金丝;金丝盘成饕餮面的花纹,手工极细。剑柄与剑身接合之处的“”,是用黄金铸成的。
荆轲知道他目光所注的是什么,行若无事地微一转身,剑鞘打着铁砧,“咣”一响,好听得很。
“足下从何处来?”打铁的汉子问。
“怀州河内。”
“喔。齐人?”
荆轲心知是因为他的口音不似卫国。他的祖先出自齐国,本姓庆;若要冒充为一直居于大国地位的齐国人,不会有人不信;但是,他不愿如此。
“错了。我说齐语,并非齐人。”
“是鲁国?”打铁的汉子,忽然又鲁莽地改口,“好了,不管你是哪里人,只问可许我借你的剑看一看?”
“怎么不许?”荆轲把他的剑解了下来,捏着剑尖,递了过去。
打铁的汉子,以满脸庄重肃穆的神色,徐徐抽出剑来,细细看着。那是把新铸的青铜剑;形制极其讲究,但只能作为装饰之用。
“你的剑还未开锋。”
“故意不开锋的。”
“为什么?”
“只为不愿杀人。”
“然则有何用处?”
“备而不用。”
打铁的汉子,对他的话莫测高深,只报以不明意义的一笑;然后又用手慢慢拭着剑刃,显得非常爱慕的样子。
荆轲不动声色地看着。他的剑曾为许多人鉴赏过,然而都只注意他的剑柄,像这个人那样专心致志欣赏剑身的,在他还是第一次遇见。
“我替你开锋如何?”打铁的汉子又说,“家师是徐夫人。”
赵国的徐夫人,天下冶工第一,可以媲美吴越时代的莫邪。荆轲想不到这个状貌粗鲁的汉子,竟是徐夫人的门下,于是肃然改容了。
“久仰令师的名声。此去邯郸,必要一见。足下尊姓?”
“我叫孟苍,是家师最不成材的学生;不过眼高手低,名剑入目,还不致于错过。”孟苍把荆轲的剑半举齐胸,反复看了看,又说,“可惜,铅的分量多了些,如果多用些锡,还要锋利耐用。”
“反正我也不想杀人——而且,也没有人值得我及锋而试;锡多锡少,皆无所谓。”
“对了!”突然有个瓮声瓮气的声音插嘴,“反正你的剑,多用些黄金,望着好看就行了。”
对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这样恶语相向,而且涉于讥刺,是极其失礼的一件事;若逢好勇斗狠之夫,说不定就会出一场人命,因此孟苍赶紧低声相劝:“别理他!他又多喝了些酒;酒德之坏,无以复加。”
荆轲还未开口,那极难听的声音倒又响起来了:“姓孟的,你在那里胡言乱语些什么?谁喝多了酒?”
第一章月满之夜(4)
别人要息事宁人,偏那家伙不通人性;气得孟苍跳脚大骂:“简直是畜类,越扶越醉。趁早替我滚!不知替我得罪了多少客人,耽误我多少交易!”
“不,不!”荆轲反过来劝他,“别动气,都是好朋友!”
说了这一句,他回过身来,看见另一面有五六个人在喝酒;其中一个,好一张赤红脸,不知是天生如此,还是喝多了酒?反正形象狞厉;特别是那生满两颊的胡碴子,和一双死鱼般的眼睛,又脏又丑,格外惹人的厌。
“劳驾,请把剑给我。”荆轲重又回身,对孟苍说。
孟苍不知该怎么办?他已看出荆轲深沉,但这样子的喜怒不形于颜色,却是深沉得不可测了。他怕他有着什么出人意料的动作,闹出事来,替他惹来难以料理的麻烦,因而踌躇着不肯把剑交回。
“不是没有开锋吗?”
没有开锋的剑,与一块顽铁相差无几。这下,孟苍被提醒了;而且听他的口气,明是猜透了别人的心思,特意说这话叫人放心的。于是孟苍把荆轲的剑,双手捧还,却到底又补了一句:“看我的薄面!”
“言重!言重!”
荆轲提着剑,向另一面走去;越走越近。那五六个人都用警戒的眼色看着他。为了松弛他们的紧张,荆轲投以友善的微笑;接着把他的剑插入皮制饰玉的剑室——剑鞘。
这时,有个年纪较长的,举起瓦缶相招:“来!喝酒。”
“多谢!”荆轲接过瓦缶,双手捧着,齐眉一举,很从容地喝干;用手指拭一拭瓦缶的边缘,把它交了回去。
“嗨!”面红如火的那人,粗鲁地向他招呼,接着问出句话来,“你怎地这等狂妄?”
“不敢。”荆轲平静地回答,“请明示,我是怎地狂妄了?”
“剑不开锋,又说不爱杀人;仿佛只要你的剑一开锋,爱杀谁就杀谁?”说到这里,又戟指瞪眼,厉声再问,“可是这话?”
这样盘问盗贼似的神情,叫荆轲大起反感;想了一下答道:“我,自觉养气的功夫,还嫌不够;有利器在身,只怕一时气愤,出手难免伤人。足下说我狂妄,未免苛责。”
那人在鼻孔里“哼”了一下,管自己别过脸去喝酒。这轻蔑的神态,使得荆轲忍不住了,猛然转身,向孟苍高声说道:“请为我的这把青铜剑开锋!”
这话一出口,孟苍不答,旁观者又都复现紧张的神色,怕是他准备要跟那莽汉拼命了。
而那莽汉头也不回,只又在鼻孔中“哼”出声来。荆轲心中一动,觉得此人万万不可轻视。
而奇怪的是,就在这时候,忽然众声皆寂;冶金打铁之处,终朝叮叮的声音吵死人,一下子静了下来,但见一炉红火,冒着纯青的火焰,这景象令人不安得很。
最不安的是荆轲。他发现他陷入一场极难应付的麻烦之中;光是料理那粗鲁汉子,还不算太困难,难办的是他要周遭的人佩服。
他立刻发现,这是对他平生所学的一种考验,养气的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