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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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潜规则- 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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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罪责……惟独在记叙子产这一人物时,惜纸吝墨,一带而过,让这一闪光的人物沦为了可有可无的配角。这不仅使《史记》结构欹轻欹重,蒙受损失,也降低了司马迁作为历史学家的地位。然而,子产并不会因司马迁的疏忽而失去光辉。    
    在《史记》中,司马迁描述了子产对郑国的重要作用与极好的人缘。在危机时刻,子产几乎挽救了郑国,他死后,百姓无不痛哭流涕。孔子也赞扬子产“古之遗爱也”。这些事迹都在一般的贤人、良相范畴之内,虽然珍稀,但在历史上找出十个八个与之相提并论,并不困难。然而若找出第二个与子产一样富于远见卓识的,难矣。    
    司马迁所遗漏的,正是子产所独有的远见卓识。子产像子产留给后人的最大政治遗产是打破民不议政的禁锢,在一定程度上使万机决于公议,而非单纯决于庙堂。讲民主讲得如此深刻,在中国,除了子产,别无他人。子产不仅提出了民议朝政的主张,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了这一主张。这在春秋诸国中是独一无二的,也是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子产最有名的政治主张是“不毁乡校”。司马迁忽略了这一笔,但历史并没有忽略,还是做了记载。    
    当时“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建议子产“毁乡校”(取缔这个自由论坛),子产不为所动,回答说:    
    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恶以防怨。岂不蘧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    
    《左传》    
    “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好一个“不如小决使道”,分明勾勒点醒了现代民主政治最重要之理论。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原理,就是以“小决”防止“大决”,以“小决”换取社会的大平稳的。不容忍“小决”,一旦“决”起来,就是洪水滔滔,文明将被涤荡殆尽。“大决”才会给社会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现代民主政治的根,就在于有效地避免“大决”。在现代民主社会中,政治家时刻处于“小决”(批评与监督)之中,惟如此,正常秩序才确保无虞。忙于堵塞“小决”,水无处流,蓄积在一起,势必酿成人力无法阻止的“大决”。子产所阐释的是千古不易的真理,直至今天,仍找不出他的阐述中的失当之处。显然,司马迁的思想认识没有达到这一高度,子产振聋发聩的呼喊没有引起他的充分注意,也许他把子产的“不毁乡校”视为了一件平常事,忽略了过去,自然也就未予记述,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损失与遗憾。然而今人不应该忽视子产的存在。    
    中国在两千年前就出现了像子产这样的伟大思想家、政治家,这是中国人值得引以自豪的。    
    


第四部分第四十章 巧言胜千军

    “春秋无义战”,然而春秋时代也最讲一个“义”字。为“义”而战或为“义”而停战的事例屡见不鲜。春秋时代,讲得最多的是一个“义”字,被践踏得最多的也是一个“义”字。公元前597年,郑国与楚国之间就发生了一场未动干戈的“战争”:    
    七年,郑与晋盟鄢陵。八年,楚庄王以郑与晋盟,来伐,围郑三月,郑以城降楚。楚王入自皇门,郑襄公肉袒牵羊以迎,曰:“孤不能事边邑,使君王怀怒以及弊邑,孤之罪也。敢不惟命是听。君王迁之江南,及以赐诸侯,亦惟命是听。若君王不忘厉、宣王、桓、武公,哀不忍绝其社稷,锡不毛之地,使复得改事君王,孤之愿也,然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惟命是听。”庄王为却30里而后舍。楚群臣曰:“自郢至此,士大夫亦久劳矣。今得国舍之,何如?”庄王曰:“所为伐,伐不服也。今已服,尚何求乎?”卒去。晋闻楚之伐郑,发兵救郑。其来持两端,故迟,比至河,楚兵已去。晋将率或欲度,或欲还,卒渡河。庄王闻,还击晋。郑反助楚,大破晋军于河上。十年,晋来伐郑,以其反晋而亲楚也。《史记·郑世家第十二》长杆三戈戟头部兵临城下而不取,面对敌人而不杀。楚国千里迢迢征伐郑国,千辛万苦攻破了郑国都城,却为郑襄公的伶牙俐齿击退,自行撤兵30里。兵不血刃,战事已告结束。与其说是郑襄公高明,不若说楚庄王上演了一出“义”的好戏。想必楚庄王在做    
    出兵动员报告时,一定是慷慨陈词,陈述伐郑之意义,激励士兵奋勇杀敌,正因为如此,楚军才长驱直入,一路夺城拔寨,很快就攻下郑国都城。然而听罢郑襄公的一番陈述,楚庄王却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郑国一下子由敌人变为朋友了。楚庄王的理由很简单,我们是讨伐不驯服的国君,人家已经驯服了,还有什么苛求的呢?公理胜于攻伐。不做理屈之事,不出无名之师,楚庄王所作所为,看似义举,其实不尽然。    
    都是诸侯国,你楚国凭什么非要人家臣服你呢?诸侯国之间就不能免于干戈和平共处吗?    
    就算战争不可避免,楚庄王的“义”也不成立。    
    就在楚庄王对郑国实施“仁义”之后不久,却对晋国出尔反尔。楚庄王发兵郑之前与晋国有约,前后夹击郑国。由于种种原因,晋国出兵稍迟,渡过黄河的时候,楚郑已经和好。晋国并不知道此情,继续进兵。楚庄王居然下命令改向原来的盟友晋国开战。楚庄王以对晋国的“不义”换取了对郑国的“义”。单纯从“义”考察,楚庄王对郑国“义”就不能对晋国“义”,对晋国“义”就不能对郑国“义”,无法两全。无论做怎样的决策,必然导致一义一不义。用“不义”换取来的“义”有什么意义呢?    
    问题在于,义(以及与之并列的许多其他道德范畴)并不是约束人的行为的最高准则,在它的上面还有更高的准则———比如协商互利的准则。这些更高的准则恰恰被忽视了。试想,楚国与郑国发生纠葛,如果及时协商,打一打口战,摆一摆道理,也许根本不用大动干戈,也就不复存在其后产生的关于“义”与“不义”的拗口的悖论了。战争能够解消一切契约。战争一发生,一切约定俗成均被打破,义之类的范畴就不再起作用,如果那时仍一味大讲“义”之类的准则,以显示自己的德行,只能陷进悖论的泥沼之中,不能自拔。与其讲“义”,不如讲“议”。如何以议代义,这才是中国最重要的问题。    
    


第五部分第四十一章 赵氏孤儿

    ———历史的孤儿    
    《史记》中关于赵氏孤儿一段,语意顾盼,情感充盈,情节婉婉如诉,悬念沉沉如萍,令人涕下。单就这一段而言,分明是快意恩仇的文学渲染,而非忠于原味的历史记述。以赵氏孤儿故事之凄美、情调哀艳,莎士比亚的爱情悲剧也不过如此。难怪事隔两千多年,这个故事仍活跃在戏剧舞台上,常演常新,每看每泣。    
    故事的主要情节是程婴与公孙杵臼为救主人而争相牺牲:赵朔妻,成公姊,有遗腹,走公宫匿。赵朔客曰公孙杵臼,杵臼谓朔友人程婴曰:“胡不死?”程婴曰:“朔之妇有遗腹,若幸而男,吾奉之;即女也,吾徐死耳。”居无何,而朔妇免身,生男。屠岸贾闻之,索于宫中。夫人置儿绔中,祝曰:“赵宗灭乎,若号;即不灭,若无声。”及索,儿竟无声。已脱,程婴谓公孙杵臼曰:“今一索不得,后必且复索之,奈何?”公孙杵臼曰:“立孤与死孰难?”程婴曰:“死易,立孤难耳。”公孙杵臼曰:“赵氏先君遇子厚,子疆为其难者,吾为其易者,请先死。”乃二人谋取他人婴儿负之,衣以文葆,匿山中。程婴出,谬谓诸将军曰:“婴不肖,不能立赵孤。谁能与我千金,吾告赵氏孤处。”诸将皆喜,许之,发师随程婴攻公孙杵臼。杵臼谬曰:“小人哉程婴!昔下宫之难不能死,与我谋匿赵氏孤儿,今又卖我。纵不能立,而忍卖之乎!”抱儿呼曰:“天乎天乎!赵氏孤儿何罪?请活之,独杀杵臼可也。”诸将不许,遂杀杵臼与孤儿。诸将以为赵氏孤儿良已死,皆喜。然赵氏真孤乃反在,程婴卒与俱匿山中。    
    《史记·赵世家第十三》程婴与公孙杵臼肝胆照人。公孙杵臼的“赵氏先君遇子厚,子强为其难者,吾为其易者,请先死”更是经典性话语,常被后人引用。为君而活难,为君而死反倒成为容易的事情。公孙杵臼选择死,是选择了一件容易的事情,而把难的事情留给了程婴。忠臣之忠,朗照日月。如此艺术感染力,不可能来自于未经加工的纯历史事实。否则,“艺术”就没有其存在之必要了。显然,“臣事君以忠”的伦理精神,在程婴与公孙杵臼身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让人读后唏嘘不已。    
    唏嘘之余不禁要想:仅靠虚飘飘的伦理观念,能赋予“臣事君以忠”以普遍意义吗?换言之,仅仅靠儒家的说教与程婴、公孙杵臼们的示范,臣就能忠于君吗?答案是否定的。纵观中国三千年历史(封建制在内),君臣关系的主流始终是钩心斗角、阳四节龙凤玉佩奉阴违,充满杀气。真正的忠臣屈指可数。这是因为在中国,始终没有建立起君臣制衡的机制,没有真正形成君臣协商议事的制度,更没有形成“万机决于公论”的传统。因此,臣对君阳奉阴违是极为普遍的,忠臣(或清官)只是个例,是一种难得的巧合。囿于历史局限,司马迁不可能认识到这一层次上的问题。作为史学家,他一般很自然地就事论事,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寄托于个人或个案之中。对符合自己价值观的个人、个案,总是追慕之情溢于言表,竭力予以褒扬或肯定。至于他所褒扬的个人或个案,具有或不具有普适性,能不能普遍推广,在社会发展中起到怎样的作用,则考虑得很少,甚至根本未予考虑。当然,这些都已经超出了“历史”的范畴。将这一任务推给史学家有失公允,史学家把史实描述出来了,分析、归纳、演绎,这是社会学者的任务。    
    


第五部分第四十二章 胡服骑射与移风易俗

    赵国在武灵王的时候,因引进“胡服骑射”而日渐强大,终于成为令人瞩目的大国。春秋时代,诚心诚意地攻“他山之石”以为己用并获显著成功的,首推武灵王。武灵王是经过艰难的说服工作之后,才推行了“胡服骑射”的。武灵王有过如下的慷慨陈词:    
    ……皆谏止王毋胡服,如故法便。王曰:“先王不同俗,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袭,何礼之循?戏、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三王,随时制法,因事制礼。法度制令各顺其宜,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故礼也不必一道,而便国不必古。圣人之兴也不相袭而王,夏、殷之衰也不易礼而灭。然则反古未可非,而循礼未足多也。且服奇者志淫,则是邹、鲁无奇行也。俗辟者民易,则是吴、越无秀士也。且圣人利身谓之服,便事谓之礼。夫进退之节,衣服之制者,所以齐常民也,非所以论贤者也。故齐民与俗流,贤者与变俱。故谚曰:‘以书御者不尽马之情,以古制今者不达事之变。’循法之功,不足以高世;法古之学,不足以制今。子不及也。”遂胡服招骑射。    
    《史记·赵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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