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之变。’循法之功,不足以高世;法古之学,不足以制今。子不及也。”遂胡服招骑射。
《史记·赵世家第十三》武灵王励精图治、求强求变的精神可嘉,他在赵国由弱变强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可圈可点。然而,他的关于“胡服骑射”的论述却存在一些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按照武灵王所说,伏羲神农注重教化,不行诛罚;黄帝尧舜注重刑罚,却不失仁慈;夏、商、周各有法度。所以礼不必只有一种方式……
武灵王的主张并不是新鲜货色,是从“移风易俗”而来。殷周以降,中国人对礼法风俗的理解一直是偏于“变”而疏于“守”。像武灵王那样主张“变”的大有人在,而呼吁保守风俗者却少而又少。司马迁是赞扬武灵王的,然而武灵王的话是有问题的。
武灵王的上述言论,最大的毛病在于,他将礼法、制度与民风、民俗混为一谈了。即使就“风俗”而言,也绝对不能一概而论。风俗有可变的部分,也有不能轻易改变的部分,总的说,稳定是“风俗”的主要特质,“变”则是偶然发生的。如果本末倒置,动辄改易,就无民俗民风可言了。
以赵国的地理位置而言,学习胡人的文化,未可厚非,提倡“胡服骑射”也符合实际情况,并且取得了良好效果。问题是,武灵王对民风民俗的认识大有问题,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的错误《春秋》书影认识。正是由于错误认识的累积,使得中国成为民风民俗的贫乏国。一方面,中国历史久远;另一方面,中国的民风民俗缺乏历史的传承性,追溯其源,往往不过几十年历史。泱泱大国,却拿不出几样源远流长的民间文化精粹来。无论是服装、饮食、建筑,还是节日、婚丧、嫁娶,几乎清一色都是现代化的,难以寻找出传统的蛛丝马迹,就像假造的古董,处处表露出做作的瘢痕。对于中国人来说,很难通过民风民俗证明自己的民族属性,很难寻找出民风民俗上的依据。这对于提高民族凝聚力是十分不利的,也使具有五千年文明史(具有如此悠久的文明史,世之罕见)的中国人尴尬万分。
酒经久而醇,民俗民风亦经久而醇。能够不动的尽量保持其原貌,才能保其醇朴的灵性。
第五部分第四十三章 司马迁对法家的态度法家是个迷宫
法家包括两大类,一类是讲“法术势”,讲帝王驭臣术、驭民术的;另一类是讲刑名之术的。司马迁钟情于后者而鄙夷前者。司马迁是个情感色彩浓厚的史家,绝不隐瞒自己的好恶。他把韩非与老庄并列,而不是把韩非与商君等放到一起,意味深长。在司马迁看来,商君是讲刑名之术的,与申不害、韩非不在同类,故不能统而论之。
韩国是战国七雄中最弱的国家,但却出了两个重量级“法术势”大家,精通驭臣之术。一个是申不害,另一个是韩非。显然,司马迁对这两个人物并不感兴趣,舍不得在他们身上多施笔墨。申不害理政的十多年,国泰民安,海不扬波,既无外侮,又无内乱,是韩国最有起色的一段金色时光。按说应该重彩浓墨,大书特书,然而司马迁的记述只有寥寥数字:八年,申不害相韩,修术行道,国内以治,诸侯不来侵伐。《史记·韩世家第十五》对申不害,司马迁采取了既忠于史实又不张扬的策略。挑剔的批评家亦无话可说。这并非疏忽,在《老子韩非列传》中,涉及申不害的文字也是屈指可数,看来司马迁是有意为之。因为中国的驭心术及其派生出来的种种策略,对臣僚与百姓意味着什么,司马迁心里有数。《韩非子》书影韩非并不比申不害强多少。尽管司马迁对韩非之死抱有同情,耿耿于怀,但在韩世家中,司马迁对韩非并未大事渲染,几乎是一带而过,记载韩非的文字同样是寥寥数字:
王安五年,秦攻韩,韩急,使韩非使秦,秦留非,因杀之。
《史记·韩世家第十五》司马迁钦佩韩非横溢的才华,惋惜他的悲剧命运,所以在《老子韩非列传》中引用了他的《说难》。司马迁痛惜韩非虽在理论上深谙“说”之难,条分缕析,切中肯綮,然而最终还是逃脱不掉“难”。怎能不让同样才华横溢的司马迁惺惺惜惺惺。司马迁看重韩非的是其才,而非其权术思想。《说难》并不能代表韩非的主要思想,却能代表韩非的才华与命运。韩非的主要思想在于将“法术势”集于一体,上升到新的高度,形成独立而又完整的统术。显然,司马迁对此是不感兴趣的,只是把韩非与老庄并列,肯定其思想的哲学价值。在这里,司马迁的价值倾向纤毫不隐,跃然纸上。司马迁对法家所采取的低调姿态,不仅表现在篇幅设置上,而且表现在许多篇章的内容上。他所歌颂的,不少都是背法家之道而行的人———如尧、舜、禹、殷之三仁、程婴、公孙杵臼、叔齐、伯夷等。对于精谙权术、溜须钻营的人,司马迁往往嗤之以鼻。记得二三十年前,曾有人硬将司马迁归到“法家”之列,司马迁若地下有知,定会莫名其妙。
第五部分第四十四章 评司马迁《史记·魏世家第十四》篇末论赞
战国初期,魏国一度是最强的国家,至战国末期一衰再衰,终至不堪一击。其故何也?司马迁在《魏世家第十四》的篇末论赞中,仰天追心,感慨万端,亮出了自己的看法:太史公曰:吾适故大梁之墟,墟中人曰:“秦之破梁,引河沟而灌大梁,三月城坏,王请降,遂灭魏。”说者皆曰魏以不用信陵君故,国削弱至于亡。余以为不然。天方令秦平海内,其业未成,魏虽得阿衡之佐,曷益乎?《史记·魏世家第十四》司马迁之哀婉,并非仅仅针对魏国,也适用于燕国等其他被秦灭亡的国家。此论历来为史家所诟病,有人认为司马迁激奋之极,故作此语。实际上无须为司马迁辩护,这短短数语,恰恰反映了司马迁的历史观与社会发展观。许多批评司马迁的人,历史观并未脱离司马迁之窠臼。
无论对司马迁的论赞作“庄”的理解抑或作“谐”的理解,都是站不住脚的。六国为秦所灭,首要原因既非六国的政治不够修明,没有惟才是用,也非“天方令秦平海内”。
六国亡于秦的首要原因在于:中国不存在诸侯国和平共处的社会土壤与共同协商的政治氛围(这一点与西方大相径庭,欧洲的诸侯国在大多数时期保持着相对独立的地位)。春秋百国、战国七雄,非问罪即杀戮,非攻城即征伐,不曾有一日安宁。杀来伐去,最终势必弱肉强食,归于一统。即使秦不消灭六国,也一定有一强者充当这一角色。不仅强国有强烈的争斗意识,弱国同样有争斗意识。六国“合纵”期间仍然纷争不停,一日也没有实现真正的“合纵”。从未有人认真想过“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哀民生之多艰”之类比战争重要得多的事情。即使贤明的君王,也是三月不战则病,一定要找个借口释放一下多余的能量。执是之故,春秋战国期间,为缁铢小事大动干戈的事情屡见不鲜,每每有未受某某的礼遇便发兵攻城的荒唐事。“政治”公众事务的本意沦为了强者股掌中的玩物,怎么好玩就怎么玩。
从春秋五霸的霸权之争,到秦国吞并六国之战,数百年间,无一日没有战争,无一日没有杀伐。从诸侯国的封建制政治格局形成之日起,就存在战争这样一种瓦解它的势力,使这一格局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由秦国来瓦解,是一种偶然,这种偶然寓于以下的必然性之玉鹿中:中国人好斗、不安于划分好的势力格局,总想觊觎他人的利益;中国人不善于和平共处,都想争当强者;中国人不习惯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缺乏对共同利益的敏锐嗅觉与洞察力……以上种种,大体决定了中国政治格局的走向。
司马迁虽然未能认识到这一点,但他总比许多至今仍盲目歌颂秦始皇的人高明得多。司马迁并不是简单地看待秦始皇称帝,他对此进行了深刻的思考,结论如何不论,这种思考殊为可贵。
第五部分第四十五章 齐威王与齐宣王
齐威王与齐宣王是战国时期齐国的两位贤明君王。
齐威王之贤明在于他自觉地近君子而远小人,任由“小决”冲刷自己的过失,而且闻过则喜。不像其他君王,闻过怒,寻衅杀人。齐威王对待君子与小人态度殊异:威王初,即位以来,不治,委政卿大夫,九年之间,诸侯并伐,国人不治。于是威王召即墨大夫而语之曰:“自子之居即墨也,毁言日至。然吾使人视即墨,田野辟,民人给,官无留事,东方以宁。是子不事吾左右以求誉也。”封之万家。召阿大夫语曰:“自子之守阿,誉言日闻。然使使视阿,田野不辟,民贫苦。昔日赵攻甄,子弗能救。卫取薛陵,子弗知。是子以币厚吾左右以求誉也。”是日,烹阿大夫,及左右尝誉者皆并烹之。遂起兵西击赵魏,败魏于浊泽而围惠王。惠王请献观以和解,赵人归我长城。于是齐国震惧,人人不敢饰非,务尽其诚。齐国大治。诸侯闻之,莫敢致兵于齐二十余年。
《史记·田敬仲完世家第十六》这段史实出自中国,实在匪夷所思。历来中国的君王与皇帝,哪一个不是争先往佞臣布下的谄谀口袋里钻,惟恐马屁拍得不够响,惟恐太平粉饰得不充分。哪有喜欢批评自己的?彩绘兽纹镜齐威王几乎是惟一的例外。即墨大夫是被谗言纠缠的众矢之的,齐威王却封他万户食邑;阿城大夫誉言满天飞,却被齐威王烹了,连同那些阿谀小人也一起烹了,一个也不留。齐威王懂得,干好事的不用声张,故意声张的一定没干好事。齐威王死后,齐宣王即位。齐宣王也有过人之处,那就是他具有海纳百川的气量。他惜才如命,喜欢谈道论经,辩论问题,创建了彪炳史册的稷下学派。君王培育一个学派,而且这个学派不是以阿谀逢迎为己任,允许自由驰骋,自由言说,这在中国,除去稷下学派,别无他例可寻。聚集在稷下的有驺衍、田骈、慎到、接予、环渊等76人。齐宣王供吃供喝,赐给府第,封为上大夫,要待遇有待遇,要地位有地位,让他们专门研究学问,建立学问殿堂。稷下学派所聚拢的都是具有真才实学的,不像信陵君等养的“食客”,尽是些鸡鸣狗盗之徒,盗世欺名之辈。这种官学分立的作法,与中国传统大相径庭。中国在西周就已经确立了“官师不分”的模式。那时,只有“官学”,没有“私学”,个人无法讲授学问,只能以官的身份宣讲。虽然孔子开创了“私学”,但并未得到发展与普及。就学术来说,正统之外,基本没有生存空间。后来发展为“以吏为师”,学问更是定于最高统治者的金口玉言,毫无竞争、辩论之余地。
然而齐宣王却能让学问独立于权力,特立独行,我行我素,这实在很了不起。齐威王与齐宣王,一先一后,两代明君,垂于青史,成为中国人的骄傲。齐威王以其明察秋毫,让周围国家二十多年不敢向齐国发一兵一卒;齐宣王所建立的稷下学派,成为中国学苑中一枝怒放的奇葩,提到中国思想史、学术史,无法回避“稷下学派”这四个字。君王做到齐威王、齐宣王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