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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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潜规则-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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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我又一次幸免于难。事奉虞君时蹇叔也劝过我不要事他,但我没听,才遭此难。缪公听罢,二话没说,就请蹇叔当了上大夫。从此秦国渐强。    
    缪公死后,经过厉公、躁公、简公、出子等数代,国力又衰落了下来。到了秦孝公,再次振兴。商鞅像秦孝公重用卫鞅的故事非常有名。“商鞅变法”使秦国一举强大起来。卫鞅的最大特点是不畏权贵。他要把刺面的墨刑施于太子,太子不接受,于是让太子的师傅代受墨刑。当时,秦国是诸国中最接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国家。权贵们的利益受损,国家却大大受益。    
    后来秦成霸业,主要也是因为一流人才纷纷涌向秦。像张仪,一会儿相秦,一会儿相魏,一会儿相楚,秦国并不因此而排斥他。秦的传统政策是:只要是人才,就人尽其用。秦统一中国之前,几乎所有的上将都集中在秦。这一点诸国都没有秦国做得好。秦之成功,在乎用人。    
    历史往往无情地嘲弄人。    
    一方面秦重视人才,另一方面秦也残酷地摧残人才。赫赫有名的秦缪公,不杀盗马贼,结果得到那伙盗马贼的救助,在一次重要战役中转败为胜。然而就是这个看似仁慈的秦缪公,死的时候却安排了包括奄息、仲行、虎在内的177名良臣为他陪葬,残忍之极。直到秦献公主政(公元前384年)的时候才废除殉葬制度。    
    秦孝公重用卫鞅,但孝公一死,卫鞅便大祸临头。孝公死,怀恨卫鞅的人便刻不容缓地要处置卫鞅,卫鞅逃跑,未果,被处以残酷的极刑———五马分尸。秦国盛世的奠基者就这样惨死在秦君手下。卫鞅被杀死之后,卫鞅的思想却被秦完整地承继了下来。白起等名将几乎都是被自己的国君处死的。这些战功赫赫的名将大多成为青史中的冤魂。吕不韦该是何等狡猾的人物,最后也免不了惨死。    
    秦在残暴中崛起!在残暴中一枝独秀!在残暴中停止了诸国共舞,在残暴中结束了百家争鸣!    
    一个奇怪的现象凸现了出来:中国历史,表面看,君王越仁慈越有凝聚力;实际上恰恰相反,君王越残暴越有凝聚力,越残暴越有夺天下的可能性。秦的崛起构成了一个标准范式:一方面诸国都在喊“暴秦”,恨不得生啖秦王;另一方面人才纷纷涌入秦,使秦愈强愈暴,愈暴愈强。最终喊“暴秦”的只剩下了孤零零的螳臂当车的少数几个人。    
    邪恶也具有一定的诱惑力,因为靠暴力得来的权力里面充满了人性中最丑陋的贪欲与自我张扬,当人们看到这些东西时,不由自主地会与最后成功联系起来。而仁慈与宽容距离权力塔尖总是很远很远。越是投靠残暴不仁的主公,成功的概率便越大,只有冒着有可能被杀的风险,才可能收获荣华富贵———这就是暴君能聚拢人才的心理上的原因。    
    这是一个非常恶劣的示范。后来,这样的悖论,在历史上无数次地被上演,杀人魔王越残暴不仁,越能够聚集乌合之众。比如有杀人魔王之称的黄巢(不入伙者———斩!)就一度势如破竹,所向披靡。再如洪秀全心狠手辣,行匍匐礼不到位者———斩!他的队伍遇到年轻男人,不问青红,但看手心,手心红润者(不像受苦人)———斩!就是这个杀人魔王却纠集了数十万之众,占据了半壁江山,半壁政权苟延了14年之久!    
    


第一部分第十章 春秋战国无信义

    春秋战国期间,出现率最高的字就是“义”字,然而,春秋战国又最不讲信义。在这个时期,作为人类普适的文化现象———信义,面临前所未有的被解构的危机。这种不讲信义的现象,不仅发生在敌对国家之间,也发生在友好国家之间,甚至发生在一个国家的内部。承诺让出一个城池却不交割,答应出兵援救却又按兵不动,言称买对方的某种宝物却不付钱,将某某骗来却羁押起来,以为人质……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最早的“自然法”———口头承诺或文书承诺几乎失去效力。例子俯拾即是:    
    十二年,齐管仲、隰朋死。晋旱,来请粟。丕豹说缪公勿与,因其饥而伐之。缪公问公孙支,支曰:“饥穰,更事耳,不可不与。”问百里奚,奚曰:“夷吾得罪于君,其百姓何罪?”于是用百里奚、公孙支言,卒与之粟。以船漕车转,自雍相望至绛。十四年,秦饥,请粟于晋。晋君谋之群臣。虢射曰:“因其饥伐之,可有大功。”晋君从之。十五年,兴兵将攻秦。    
    《史记·秦本纪第五》晋闹粮荒,秦支援晋,想必两国定下了口头承诺,待秦有急用,晋会反过来支援秦。然而秦真的闹粮荒的时候,晋非但不支援粮食,反而乘机出兵伐秦,不讲信义到极点。    
    秦的不讲信义的事情就更多了,比较有名的是秦索要赵国的和氏璧,答应割15座城池给赵,却不实施承诺,幸亏蔺相如机智,才得以完璧归赵。    
    春秋战国几百年,不讲信义的乱战登峰造极,食言、失信与欺骗,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一部东周列国志,充满着血腥的斗争与杀伐。读之让人压抑,让人窒息,让人呆若木鸡。    
    作为华夏子孙,我们对春秋战国这段历史不能不怀有愧怍之感。我们最应该躬身自省,我们自古就缺乏集体协作精神,缺乏通过非武力的方法实现利益协调的胸怀与技巧,遇到利益纠葛,非用武力解决不可,以至于产生了对武力的严重依赖性,无法摆脱,像吸毒者依赖毒品。协商谈判解决问题的实例实在是太稀少了。在大多数时间里处于不正常的状态之中,或是以腐败与不公正为代价拼命保持既得利益格局,或是坐以待毙,消极等待不知道从何而来的武力打乱格局,重新摆平那些春秋·铜胄已经失去相对平衡的各种利益关系。所谓“窝里斗”,在这个历史时期也表现得淋漓尽致。肤色相同、操着同一种语言、有着大体一致的文化传统的龙的传人都嗜斗成性,弄得华夏大地几乎无一天无有杀伐,无一天无有争斗。被分封的数十种上百股政治势力,互相之间根本不能和平共处。大家都怀有这样一种心理:宁可承担巨大风险争夺全部利益,也不愿意降低风险稳拿属于自己的几百分之一的利益。换言之,地方自治在中国行不通,非中央集权不可。分享不如独享,分权不如集权,名义上的天子不如握有实权的帝王。这种价值取向被广泛认同。    
    欧洲或日本的地方分权比中国稳定得多,解决地方势力纷争所采取的手段也并非仅仅是武力。这是他们迅速走上现代化之路的最基本的因素之一。中国的现代化之路艰难,原因同样在于此。权力过于集中,行动过于一致,染指权力的人数过少,扼杀了地方乃至个人的积极性,使得很难自我调节,也使得中国始终处于国强民弱的状态,社会发展极不谐调。在许多场合,皇权的破车根本拉不动方圆如此辽阔的大地,所以中国文明的步伐格外缓慢。儒家是讲伦理道德的,但道德在中国恰恰是个致命的弱点,中国只存在封闭的道德体系,不存在开放的道德体系,单纯靠封闭的道德体系(只涉及特殊人际关系———如君臣、父子、夫妻、兄弟等,而不涉及一般的人际关系,这样的道德体系是封闭的道德体系)治理国家,卒难遂愿。    
    


第二部分第十一章秦始皇与“皇帝”

    王夫之认为,郡县制在秦之前已有,“封建”虽不可复,但三代依赖的封建制仍糅在秦后的郡县制里,所以,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是一部没有真正社会性变革的历史。王夫之的话不全对。    
    秦之前的郡县制与秦始皇开创的郡县制岂可同日而语?秦始皇的郡县制是大一统的,不封王的,专制到极点的,政治势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包括诸侯、王对天子的制约,也包括天子对诸侯、王的制约)彻底丧失,最高权力成为无忧无虑、为所欲为的怪物。    
    “形式”是实质的保证。郡县制的形式是为大一统皇权专制服务的。丞相王绾劝秦始皇封王,他说不封王无法镇抚偏远的诸如燕、齐、楚等原诸侯国。群臣都认为王绾说得有道理,支持他的这一建议,惟有李斯反对,李斯说不见得非要封王,用重赏的方法也能够取得镇抚的效果。秦始皇拒绝了王绾与群臣的建议,采纳了李斯的意见。李斯是中国历史上大牌的投机家,他的一言一行,并非出于他的学识与良知,而是出于他龌龊的心理与卑鄙的目的。也许李斯的意见正合秦始皇的心思,李斯不提出来,秦始皇也会这样做。秦始皇像秦始皇结束了分封制,政治权力归于一统,中央的权力直接延伸到基层的乡里。地方自己决定自己事务的权力被彻底收缴了。中国人不得不为维持这一庞大的权力机器而付出难以想像的代价。随着集权制度的建立,不但政治、经济的权力归于一统,话语权也归于一统。士的功能随之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由原来的士大夫为诸侯王出主意(互相制约)改为士大夫阿谀皇帝(一体化)。士大夫想向皇帝进一言,要看皇帝高兴不高兴,不高兴的话可能掉脑袋。我们不妨做个假设:如果说秦之前有一万个士大夫握有话语权,到了秦,能够给于皇帝以影响的士大夫恐怕连十个也不足了。话语舞台一下子变得局促起来。从此,中国历史上多了忠骨孝颅的牌坊,而少了理性思想者的丰碑。士大夫渐渐不会思考问题了,因为在皇权专制的威严之下,一切独立思考成为多余。独立的思考与独到的见解,往往成为引灾惹祸的根源,惟恐避之不及。中国人学习新鲜事物的能力也渐渐丧失。因循守旧,不思进取,世代因袭,习惯而成自然。秦始皇开创郡县制皇权专制。这种皇权专制恶性发展下去,终于走向极端,皇帝之言称为纶音,皇后之命谓之懿旨,皇帝一人垄断了话语权,万马齐喑,以言定谳,芸芸众生只能唯唯诺诺。昔日政治舞台上万人攒动的场面不复再有了,只是皇帝一个人在舞台上蹦蹦跳跳,施展威风。众人游戏变为了一人游戏,众人学问变为了一人学问。汉之后,逐渐建立了“礼制”,用以制约皇帝。到明清,这种礼制臻于完善。在礼制之下,皇帝的言行在一定程度上被匡范了起来,也不是完全自由的。让皇帝有些不自由当然比让其为所欲为强得多。但礼制同时也匡范了大臣的一举一动,匡范了百姓(布衣不议政就是礼制中的一个内容)。可见,礼制这把双面刃并没有彻底解决独裁问题。《史记》记述了“皇帝”的由来:    
    丞相绾、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王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他如议。”制曰:“可。”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制曰:“朕闻太古有号毋谥,中古有号,死而以行为谥。如此,则子议父、臣议君也,甚无谓,朕弗取焉。自今已来,除谥法。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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