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则子议父、臣议君也,甚无谓,朕弗取焉。自今已来,除谥法。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中国的“集体记忆”历来薄弱,喜欢破而后立,不喜欢传承。秦始皇之后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万花筒似地变幻着,然而几乎任何东西都长久不了,气数一尽,就被新的政治势力掀翻重来,重新打鼓另开张。惟有秦始皇发明的“皇帝”、“朕”等称谓以及皇帝坐在龙椅上接受山呼万岁是万世不易的,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撼动它。
秦始皇本身就是个巨大的悖论:他一方面开创了王朝短命的记录,秦始皇公元前221年登基,到公元前206年,赢氏王朝就被刘邦取而代之,只有短短15年时间;然而秦始皇所创建的中央专制集权却意想不到的牢固,两千多年,从未受到过动摇。皇帝的姓氏以平均一二百年为周期不断地变换着,中央集权的皇权专制却依然故我地在同一轨道上运行,从未出过轨。这才是秦始皇“伟业”精华之所在。秦始皇所制定的基本统治术更被历史证明是有效的,比如西汉的“废黜百家,独尊儒术”乃焚书坑儒之翻版。秦始皇求长生不老仙药演化成了喊皇帝万岁,秦始皇滥杀无辜以显示尊敬权威的做法也被许多皇帝继承了下来……令人吃惊的是,秦始皇的许多统治术都是一步到位,无可更改,让人咨嗟不已。
第二部分第十二章 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中最大的国耻。
除了耻辱而外,焚书坑儒还是一个强大表征:中国人善于“破旧立新”。把存在的文明消灭掉,建立新文明,这是中国人所独有的一种思考方法。秦始皇破天荒地实施了这一思路,并将之留传后人。
焚书起源于博士淳于越与李斯的一场辩论,这是士大夫与官吏之间的一场辩论。要害问题有两个:一个问题是文化可不可以传承?另一个问题是,士大夫可不可以议论学问与朝政?两个问题都是带有根本性的,将对中国社会的演变与发展起到巨大作用。
这个问题,西方基本上解决了。而中国,却在两千多年中苦苦地寻求答案而未得。
关于第一个问题。博士淳于越认为,没有听说过不师法古人而能长久的。李斯针锋相对地说,五皇各有不同,夏商周也是各行其制,并不存在“师法古人”的问题。淳于越阐释问题不太清晰,李斯对他的反驳纯属狡辩,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不说别的,周朝对殷朝的继承就是有目共睹的。
关于第二个问题。李斯声色俱厉地指出,不能让士大夫们乱发谤言,不能让他们“入朝
心里指责,出朝街谈巷议”,一句话,就是必须堵住读书人的嘴。惟如此方能维护帝王尊严。
中国由封建政治转换为皇权专制政治,如此大事,只小小的一个回合就中止了讨论,一锤定音,书籍大多被焚毁,实在不可思议。中国的新政治制度就是在没有充分酝酿的情况下草草开场了。更不可思议的是,许多辛辛苦苦集累起来的文明被付之一炬,不得不从头再来。许多文明在瞬间倒退了千年甚至数千年。文明的延续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老大难问题。也许有人认为,中央集权并非突兀而起,已经经过春秋战国数百年的准备酝酿了。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不足以支持秦始皇的孟浪和专断。中国地大人众,哪种政治制度更有利于统治,大有商榷余地。然而,秦始皇不容商榷,狠狠地下达了焚书令。坑儒是焚书的继续,也是焚书的必然后续步骤。坑儒起因于侯生、卢生发泄了一些对秦始皇专制不满的言论并离他而去。这气坏了秦始皇,非追究不可。秦始皇让御史做了一个花名册,上册的四百六十多人悉数被活埋。秦始皇长子扶苏好意进谏劝阻,恳请父皇三思,结果被发配到北方上郡监督蒙恬的军队,秦始皇死后扶苏被赵高所害。
秦之前,再残民以逞的统治者也没有能够制造出钳口封舌之锁,把民之口封杀得严严实实。在一定程度上,言路还算是敞开的。竹简(秦律杂抄)显然,秦始皇对此极为不满,听他人之言而惴惴,闻街头巷议而惶惶。坑儒的真正目的是以酷刑诛士大夫之心,从而以儆效尤。试想,四百多人被活埋,那场面也够惨烈的了,谁还敢言?正所谓诛人诛心者。
有意思的是,历史与秦始皇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被秦始皇焚的“书”,恰恰成为西汉之后各朝各代皇帝的统治依据,成为被奉为圭皋的道统。被坑之“儒”也恰恰成为帮助皇帝巩固江山的栋梁,不仅不能“坑”,还要重用———当然后来的儒也学乖了,不再像淳于越那么动辄露出“反骨”,“反骨”渐渐变为了媚骨。阿谀奉迎,卑躬屈膝,无所不用其极。这从一个侧面说明,秦的迅速灭亡与其焚书坑儒的暴行具有最直接的关系,其他都是次要的。即使是从维护集权统治的需要考虑,秦始皇的所作所为也非上策。任何统治,如若一无道统支持二无群臣捧附,终将难于长久。秦始皇仅依靠李斯等少数几个人为其鼓噪,仅凭赤裸裸的杀人暴政维持统治,当然难于持久。
人们都知道“要历史地看问题”。问题是,即使历史地看问题,焚书坑儒也是不可饶恕的。与世界其他地方同时期文明相比,显然中国的文明中缺乏民主的胚芽与人道主义关怀。秦始皇的权力空前的畸形、残暴,充满了血腥与反人权、反人类。他的严密统治完全是以民众为假想敌的,他制造了一个牢笼,不许民众越出牢笼一步。这样的政治,没有丝毫“进步性”可言。至于统一了度量衡,那属于政治之外的问题,兹不论。
第二部分第十三章 指鹿为马
指鹿为马是焚书坑儒的后续故事,是中国历史的又一个神秘的谶语,而且惊人的灵验。故事是这样的:
八月己亥,赵高欲为乱,恐群臣不听,乃先设验,持鹿献于二世,曰:“马也。”二世笑曰:“丞相误邪?谓鹿为马。”问左右,左右或默,或言马以阿顺赵高,或言鹿(者),高因阴中诸言鹿者以法。后群臣皆畏高。《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赵高篡权,口称夷齐,心怀盗跖,故意尊为玉,谓肿为胖,看一看众人反应,顺者昌,逆者亡。狼子野心,昭昭可见。赵高的权威通过这个荒诞至极的故事而得到确认与加强。
需要注意的是“高因阴中诸言鹿者以法”,赵高是假借法律处死“指鹿为鹿”的人。再荒唐的暴政也不乏法律依据,这是中国历史的一大特点。
讲假话者活,说真话者死;察言观色者活,给个棒槌就“认真”者死;阿谀者活,耿直者死;助纣为虐者活,嫉恶如仇者死;无独立意志的奴才活,有独立意志的思想者死……指鹿为马的故事为士大夫辟出两条泾渭分明的路,让他们选择。一条是活路,一条是死路。
政治与正义交合的部分越来越小,几乎小到不可辨认的地步。政治中充满了野蛮、欺诈与虚伪。从正义角度看,秦始皇与赵高的时代,不知道比文王、武王时代倒退了多少。指鹿为马是中国政治的一个重要谋术,为其后历代帝王所推崇。指鹿为马的故事警示群臣:聪明要收敛,糊涂最安全。大臣不是好当的,需要“盗入门而不拒”的涵养与“虎噬人而不斗”的忍耐。在权势面前争天抗俗,只能落得粉身碎骨,万劫不复。还有另一个问题值得
仔细推敲研究:为什么本想传代至万世的强大秦王朝,只传到了第二代就被赵高篡权了?为什么赵高在残暴不仁方面比秦始皇有过之而无不及?
原因在于前面已经涉及到的问题,秦始皇的政权是在割断历史的前提下建立起来的,是破而后立的产物,没有承继传统遗产,没有保护已经形成的文明成果,许多做法是凭空想像出来的,缺乏可操作性。只有政治与正义有一定程度的交合(政治是一个圆,正义是一个圆,二者交合的部分越多,越符合历史发展方向,完全不交合的政治是长久不了的),才能获得稳定性。秦王朝的政治几乎与正义没有任何交合,所以迅速覆灭了。后来的王朝大多数汲取了教训,很少有在腐败尚未鱼烂就覆灭的。赵高指鹿为马以为得计,其实秦就是在秦始皇与赵高所积累下来的怨恨所形成的大爆发中覆灭的。赵高的时候,朝廷已经威信扫地,人人喊诛,危若累卵。等到赵高感觉不妙的时候,已经荆天棘地、道尽途穷了,一人吐一口唾沫也能把他淹死。
赵高的残暴完全是由于秦始皇的耳濡目染,赵高服侍秦始皇多年,对于秦始皇玩于股掌之间的政治权力,早就垂涎三尺,欲一试为快了,机会来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也就不难理解了。
第二部分第十四章 秦之亡,何其疾也
司马迁在诚服贾谊的《过秦论》同时也抒发了自己的见解:秦王足己不问,遂过而不变。二世受之,因而不改,暴虐以重祸。子婴孤立无亲,危弱无辅。三主惑而终身不悟,亡,不亦宜乎?当此时也,世非无深虑知化之士也,然所以不敢尽忠拂过者,秦俗多忌讳之禁,忠言未卒于口而身为戮没矣。故使天下之士,倾耳而听,重足而立,口而不言。是以三主失道,忠臣不敢谏,智士不敢谋,天下已乱,奸不上闻,岂不哀哉!先王知雍敝之伤国也,故置公卿大夫士,以饰法设刑,而天下治。其强也,禁暴诛乱而天下服。其弱也,五伯诛而诸侯从。其削也,内守外附而社稷存。故秦之盛也,繁法严刑而天下振;及其衰也,百姓怨望而海内畔矣。故周五序得其道,而千馀岁不绝。秦本末并失,故不长久。
《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忠言未卒于口而身为戮没矣”,可谓一针见血,入木三分。说真话的人,还没把话说完,脑袋就已经搬家。一句话,秦始皇杀人杀得太快了,如果杀得少些,杀得慢些,秦的国祚也许会大大延长。天下谋士“倾耳而听,重足而立”,即使如此,秦始皇与赵高还是像割韭菜似的割谋士的头,惟恐听到逆耳之言。话语完全被阻塞,秦的气数怎能不迅速衰竭呢?人头终究不是韭菜,割得差不多了,末日也就到了。秦始皇以一人治国,纵使他有三头六臂,也难独撑局面。李斯虽有才学,但完全顺从秦始皇的意志,实际上已经和秦始皇化作一体。秦始皇是地地道道的孤家寡人。貌似强大无比的秦,仅与以陈胜为代表的反秦势力交战三年便狼奔豕突,末路途穷,土崩瓦解了,其扫灭六国也疾,被六国贵族势力扫灭也疾,真是让后人惊诧不已。秦末农民战争示意图秦始皇崇尚权力,嗜痂成癖,达到无所不用其极的程度。他把治国与玩弄权力完全等同了起来。似乎皇帝的权力是法力无边的,是无所不能的,要怎么使就怎么使,天马行空,独往独来,无拘无束,全凭个人的意志。事实并非如此,古今中外根本没有过这种权力能够长久维持的先例。凡这样的权力都是短命的。儒学的产生,就是为了延长皇权的寿命的。秦始皇的覆灭促使中国人懂得了,皇帝同样受到许多限制,存在许多不自由。再专制的皇权也存在程度不同的权力与义务的对应关系,也需要帝王克制,甚至为了帝祚永延需要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