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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范春播,我第一次离另一个男人那么近,拘谨得叫我不敢喘个粗气儿,那瞬间,我心里涌动着一种奇妙柔美的感觉,像寒冷的冰层上涌出了一注细细的春水,令我温暖悬晕,嘈杂的声音,路过的人们还有金霞的哎呀哎呀的叫声都在我的听觉中置若罔闻,耳膜中只剩下奔涌的血液在脉管里急速的流动,还能隐约听见出自一个强悍的男性之躯那么柔柔的声音:“疼吗,快出来了……再坚持一会儿……下次小心啊,林妹妹。”
哎呀!他怎么还知道我叫林妹妹。
长久以来许多的情感,理智,压抑,委屈似乎都凝聚在了细小的针尖上,我渴望那种被刺痛的感觉,再疼一点儿才好,扎的更深才舒服,真不想让他很快把那刺儿挑出来,王良恨不得叫时间凝固在这加油站旁边的小马路上,留住这叫我怦然心动的时刻。
这是我当兵时候第一次对一个男人有种异样的感觉和冲动,当然,前面说过,我从小学二年级就知道喜欢和向往一个男孩儿,但毕竟,这是我在部队头一遭感受到自己为一个男兵来电,如果给我跟他相处的环境,我肯定要抓住机会爱上他的,别管是不是城里人,我能从他握着针尖儿的手上感觉到马小六身上有股子内力,这是可以征服一切的内力。
马小六的影子开始在我脑子里整天游荡,他叫我暗恋,叫我想入非非……
也就是从那以后,我跟马小六成了比一般战友更近的朋友,既然范春播调走了,我很希望他能像范春播那样偶尔在电话里跟我聊聊天,总想跟他说句能叫他明白我心迹的话,每次话到嘴边却没有勇气说出来,一直藏在了心底。我也会不知不觉地在蓝球场,饭厅,汽车队人头攒动的群体里寻找马小六的身影,后来,我不得不放弃了跟马小六进一步发展关系的想法,因为,我确切地知道,他跟金霞好上了。
自己活该吧,谁让我没有金霞那种追男兵的本事和机缘叫她抢了先。不属于我的天生就不会来,没办法,当我知道马小六跟金霞出去约会的时候,便开始了对金霞刻骨的妒忌,尽管金霞曾经在很多时候照顾甚至呵护过我。
清官难断女人事,比起金霞和肖文汇我还不算爱议论人的长舌妇,我怀疑她俩背后编排人的习惯很可能要等到地老天荒才会更改。
可是最近,我也时不常地在背后跟别的女兵说说金霞的恶习,比如她不爱刷牙,口腔里总是有股子消化不良的味儿,以至于她值班时候用的话筒总带着一股臭唾沫味儿,比如她馋嘴、贪吃,一会就能吃光半斤麻酱小人儿酥,把一团团的小糖纸扔一大片。眨眼功夫,她就能把从服务社买的二斤雅广梨吃光,剥出一簸箕梨核儿,再比如她经常不换裤衩,正着穿完,放在嘴边闻闻,然后再反面穿,真的,一点不夸张,只不过她还以为我没有看见呢。我把这些告诉肖文汇和胡明媚,甚至幻想过加入有人告诉马小六才好,那样他还会喜欢金霞吗?不过,这种可能是微乎其微。
大熔炉里斑斓迷乱的色彩中很难找到秩序,那只能是一种凭心去感受的东西。什么力量能拯救我当时的寂寞和失落感啊,我想对我来说还是复习功课,明年早参加一回高考,服了三年兵役,再进个大学,这样的青春才是我林玫想要的。
我那个后妈到我们部队来看我了,不是特意来看我,是她到北京去迎接出国回来从北京下飞机的妹妹。她妹妹是去非洲医疗队队员。我的继母来到部队给我买了几件衣服,都是我买不起的,其中还有一件是她妹妹从法国带来的米色风衣。小方领儿,凹进去的大铜纽扣,胸部以上全是带着硬衬绣上去的水波纹。那衣服的版型太棒了,腰带扣儿是铜的,粗犷里透着精致。收腰,拢胸,比起肖文汇那件真优美夹克要好出去十倍。
这件风衣服我后妈肯定穿不进去,而且也太长。她身高只有一米五二,是个肉包子脸,只看见肉看不见脸上有骨头。她虽说长得不好看,大屁股小短腿,毕竟是个高干子女,要是漂亮就不会找我爸爸这种工人白马了。
后妈对我哥哥很失望,嫌他没出息,尤其讨厌我那冒俗气的嫂子。后妈毕竟没能生养孩子,又给我联系了当兵,我不好意思对她的热情泼洒冷水,采取一个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态度罢了。再想清楚一点,后妈的能量不小,我复员还仰仗她给找个好工作呢,干嘛放着河水不洗船呢。我不是没想过,这么做我那个为情自杀的亲妈会愿意吗?也许我能有那么多好运气说不定还是远在天堂的母亲保佑我的结果呢,只要自己的闺女能得实惠,我亲生的母亲一定能含笑九泉。
有了这件后妈她妹妹给我从法国带来的风衣,我的衣柜不再寒酸,我的身价也不言而喻地在女兵中有所提升,正宗法国货(其实那衣服很像是跳蚤市场的东西,只不过当时国人还没有这个概念)如此洋气的风衣,在八十年代简直就是云彩里掉下来的衣裳,既时髦又不算怪异,谁穿上都好看,这件衣服很快就成了女兵们上街去的服装道具。
又到了周日,金霞嬉皮笑脸地把她跟马小六的秘密告诉了我,她说,马小六要约她去景山公园幽会,不方便穿军装找我借那件风衣用用。金霞一定是不知道也没看出来我在暗恋她的马小六,倘若她有所察觉是绝对不会把她的快乐建立在我的妒忌之上的。
其实,九月份是一早一晚凉,找我借风衣纯粹是做秀。我真不想借给她,心里烦。
金霞也不管我愿意不愿意,从箱子里抻出那件衣服就往外跑。
晚饭之前金霞才气喘吁吁地跑回来,险一点儿就敢不上晚点名。她的手中攥着那件团得乱糟糟的法国风衣,上面沾着一大块油污,腰带有一侧拖拉在地上,衣服土腔腔的。我没好气地埋怨金霞:“可见不是你自己的衣服,弄那么脏。”
谁知,她还满不在乎,二皮脸似的一边说对不起,一边脱下风衣随手扔到床上,告诉我那块儿油渍是她们在景山公园的山坡上吃猪油包子拉拉上的。她还说马小六加油站有那种洗油污的东西,准保能洗干净。说罢,她竟然凑到我跟前,张开大嘴,使劲呵出一口长气。有股子浓重的烟味儿,她陶醉地闭上眼睛说:“这臭狗食马小六,亲了我一下午。”
我挥挥手,用力扇走她呵出的气味,瞪圆了眼睛说:“好好刷牙吧你,难怪把我的风衣弄脏,不会是当成你俩寻欢作乐的床单铺吧,脸皮八丈厚。”说完,我恶狠狠地踢了一下她的铁皮柜儿,一把夺过了那件风衣。
其实,弄脏那件洋破烂风衣算什么,实在是无法忍受金霞那种得意忘形的样子,她总拿我的话当耳旁风。臭丫头竟然把马小六留在她嘴里的烟味儿吹到我面前,谁稀罕跟她开这种玩笑。
金霞张着双手,惊愕地看着我,那神情像是看着一个陌生人,她的眼泪从一只眼睛里流出来,嘴巴歪到了腮帮子,怪事,那只眼睛似乎不属于她的脸,没有泪水。我忘不了当时她那张愤怒至极的脸,叫我吃惊,叫我畏惧。
晚点名后,我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告诉了肖文汇,她苦笑一声说:“你慢慢品就知道她是个什么变的啦。”
我会意地点点头。
我跟金霞将近三年的战友情谊从此画上了一个休止符,即使复员后我俩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再联系。一直到我发现她在32岁那年得了癌症住进了我工作的医院。
金霞跟肖文汇的隔阂源于争当那个班长,又在谁先入党的问题上结了疙瘩,她们两个要解扣儿也得穿过这个结呀,既然金霞跟我有了矛盾,她就主动与肖文汇修复关系,她俩从冰点回温的契机最终落在金霞解决了组织问题的焦点上。
自动班和总机班又是一番争抢,当然,在这个时刻,肖文汇帮一把金霞和踹一脚金霞会有各自显著的效果。结局是,肖文汇不遗余力地帮助金霞完成了她当兵入党的夙愿,在离我们复员的日子还不到一个月的时候,金霞的名字贴在了饭堂门口,她被批准为预备党员。
本来要超期服役一年的金霞,跟我和肖文汇一起提出复员。胡明媚被留下了,也是魏明指导员诚心诚意地挽留她,叫她接替胡明媚的班长。
魏明指导员依然还是那么赏识肖文汇,去年底有个集体三等功的指标,结果还是落在了总机班,为这事自动班的人又跑管理处给魏明告状。因为肖文汇是总机班班长,她个人可能也获得了三等功,这样一来,回地方分配工作是一个硬件。
我们三个一起来,一起走,而肖文汇和金霞是空空而来,满载而归,我呢,真叫做来也空空,去也空空。
我看见了金霞跟马小六激动拥抱,她哭得鼻涕邋遢。马小六在送走金霞以后,将复员回到江苏。肖文汇也像个大众情人一般围着一群男兵,可能是大家觉得没有人围着我,所有的女兵都站在了我的身边,我们三个人中,也只有我提着一个大提包回家,她们两个都有男兵送了一个大皮箱。
火车开动了,看着远处晃动着站台,房檐、立柱、卖食品的橱窗车,还有拥挤人群中雷淑梅、马玛、薛文的身影消失在我最后的能见度里,两行止不住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洒在北京火车站。
第7章 强要留住一抹红
在北京盼着快点复员回家,而复员的结局是我没有了家。
背着绿色的行囊回来,两手空空,有的只是蓄存在脑海三年关于兵营的满满记忆。
我要回家呀,自己连个对像还没有,住哪儿呢,这个问题我早想过,又不愿意去想。哥哥结婚占上了本来就不大的房子,父亲那儿我实在不愿意去,可我不能住大街上。
我那个无情无义的哥哥在我没回家之前就告诉父亲,他的岳母在他那儿住半年了,言外之意就是别叫我跟他住一块儿。
父亲当然愿意我回到他的新家庭,关键是我从父亲的脸上能找到母亲的阴影,别看回到天津已经再没见过母亲的遗照。因为在我的脸上能同时找出父亲和母亲共同的“复制”。
后妈对我住在她家总是持一种顺其自然的态度。看她处心积虑地为我找工作,我能想到,她希望我早点自食其力,早点离开她的家。
顺便说一句,父母离婚后,我跟父亲的关系再也不像血肉相依的父女,在态度上,很可能是我的冷漠寒了他的心。
后妈毕竟是老红军的女儿,虽然我从来不在天津女兵里吹嘘后妈的能量,我相信后妈一出手,在我那三个天津战友眼里还是脚下抖三抖的。
我第一个接到了武装部复员军人安置办的通知,我被分配在一个医院的化验室,与此同时,我还接到了一个到职工医学院学习大专课程的报名表,专业是临床检验。这都是后妈为我安排的。在我心里只好忽略亲娘与后娘之间天敌的角色,亲娘活着别说为我找工作、上学,恐怕连放我一张床的地方都给我找不到啊。
忽然觉得认贼做父没什么不好,如果到了食不果腹的境遇还是活下去好。
没上班之前几乎两三天就要见到肖文汇。
年轻时候觉得友谊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