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阴谋,主母的命运可想而知,也是对主母的不忠。到底该怎么办呢?女仆选择了一个在她看来两全其美的办法:她假装不小心摔倒,主母的阴谋随着打碎的酒碗而破产,她力图使这一切都像没发生过一样,从主父与主母的生活中悄悄地滑去。主母像往常一样用鞭子责罚着女仆,女仆身上虽然遭受着痛苦,但是心中却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而由衷感到自豪。故事的记载到这里就结束了,然而故事本身也许还会另有下文。女仆的智慧化解了角色和名分的冲突。
第二部分伴君如伴“龙”
从前郑武公想侵略胡国,把自己的女儿先嫁给胡国国君当妻子。他召集群臣问道:“我想用兵打仗,你们说说,哪个国家可以侵略?”大臣关其思回答:“胡国可以侵略”。郑武公大怒:“胡国是我们的兄弟邻国,你说去侵略它,是何居心?”于是,郑武公杀了关其思。胡国国君听说了这件事,以为郑国真是自己的友邦,不加防备。
后来,郑武公采取突然袭击的方法,一举吞灭了胡国。关其思只知郑武公要侵略胡国,而不知郑武公在侵略之前还要施放政治烟幕弹,他的进言是贸然的,自以为对准了郑武公的心思,殊不知,郑武公正等待他当烟幕弹的材料———政治牺牲品。郑武公的这一层心思,关其思何曾知道!
韩非就是用这样的事实来揭露国君的内心世界。他的揭露远不止此,还揭露了国君反复无常,爱憎不定,给臣民带来灾祸。
有个长得漂亮的小伙子叫弥子瑕,得宠于卫国国君。弥子瑕的母亲突然生了病,身在宫中的弥子瑕得知消息后,急着想回家,竟假借国君的名义盗用了国君的马车。事后,国君知道了,按说应当治罪,但国君一点不生气,说道:“弥子瑕是个大孝子,为探望病中的母亲竟忘记了自己是在做犯法的事情。”
又有一次,弥子瑕陪同国君去果园品尝鲜桃,他采到一个特别甜的鲜桃。当他吃了一半的时候,忽然想起这个美味鲜桃应该献给国君去享受。于是,他把吃剩下的半个鲜桃给了国君。这是不礼貌的,有损国君的尊严,可是,国君说道:“弥子瑕真疼爱我呀,有了好桃子也不愿独食。”弥子瑕的好景不长,后来当他色衰爱弛的时候,失宠了,国君突然拿他问罪,怒斥道:“你曾盗用过我的马车,还把你吃剩下的桃子给我吃!”弥子瑕对国君的感情没有变,国君对弥子瑕的感情却变化了。在韩非的笔下,国君的面目是如何地可憎。
韩非子用许多事实说明国君的心思难察,向国君进言献策的游说之士必须多加小心,要不然,你讲的话和献的策就不合国君的心意,反给自己带来危险,甚至是杀身之祸。
鉴于此种情况,韩非得出结论说:要说服国君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不是难在你没有道理可讲,而是难在不易察知国君的心思。
在《说难》篇的结尾,韩非把国君的性格比作龙的性格。平时,龙的性情是温顺的,你可以骑在它的背上,也可以逗着它玩乐。但是,你千万不可触动它喉下的逆鳞,如果触动了,龙就大怒不止,一口把你吃掉。国君的喉下也生长着逆鳞,同样触动不得,否则你会被吃掉。国君自己的不可告人的隐私和怕人揭露的劣迹。这些就是国君喉下的逆鳞。
第二部分万世之利与变通之法
在春秋时期,北方的大国晋国和南方的大国楚国发生了一次战争。战争前,晋国的兵少,楚国的兵多。晋文公就召见他的大臣咎犯,问他这一仗该怎么打。咎犯说,人家兵多,我们兵少,要想打胜仗,只有欺骗敌人,迷惑他们,不能让敌人知道我们的虚实。
晋文公又召见他的另一位大臣雍季,问他:“楚国兵多,我们兵少,这一仗怎么打?”雍季说:“我们不能骗人。我们立国要以忠信为本,做事哪能不讲忠信?”
结果晋文公用了咎犯所说欺骗敌人的办法打败了楚国。回来论功行赏,首先受赏的是雍季,其次才是咎犯。别人问晋文公这样行赏是否公平。晋文公说,咎犯的方针是临时性的变通办法,雍季的方针是一个国家的万世之利。
韩非就此事发表评论说,晋文公不懂得万世之利和临时性变通办法之间相互为用的关系,把两者对立起来,是不对的。
韩非又通过人们洗头发的事例来说明局部和全体的关系。古人男女都留着长头发,需要常常梳洗。他说,人们每一次洗头发,总不免落掉一些头发。但是为了保持全部头发的清洁,使头发不受损害,尽管每次洗头发要落掉一些,却还是要常常洗头发。这才是正确对待局部和全体的态度。对一件事,一定要求它完全有利没有一点点害处才去做,那就没有可做了,因为这样的事是没有的。只要基本上有利,利多害少,这种事就应当做。他由此推论,改革旧制度、建立新制度,也不能设想新制度尽美尽善,一点缺点也没有。只要新制度比旧制度好处多,就应当进行改革。韩非这种对待局部和全体的看法,在今天看来,还是很值得参考的。
第二部分白马非马
公孙龙可以算是一位非常有趣的哲学家。他的一些哲学命题向人们在认识方面的常识挑战,经他那么一挑战,本来习焉而不察的一些问题引起众人的注视。比如说,“白色的马是马”,这个判断为人们的常识所知,无须乎怀疑。然而,公孙龙怀疑了,提出了一个流传千古的哲学命题———“白马非马”。
公孙龙说:“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青工也,故曰白马非马。”意思是说,“白”是指马的颜色,“马”是指马的形体。“白”是用来称呼马的颜色的,不能称呼马的形体,因此,“白”与“马”两个概念合在一起所包含的意思就不是“马”了(即不是抽象的“马”的概念)。
公孙龙说,如果你到马厩里去取马,黑马与黄马都是你取的对象;如果你只取白马,那么,黄马与黑马就不是你取的对象。取马的时候,黄马和黑马都来了,它们可以看成一样,姑且说作有马,而不可以说作白马。可见,白马不是马的道理就很明白了。
公孙龙高于一般人的认识能力,他不满足“白马是马”的这样常识,它从这种常识的判断里看出了一种矛盾的东西,既概念与判断的矛盾。在公孙龙看来,“白马”的概念是非常具体的,“马”的概念是非常抽象的。然而,常识的判断却是非常矛盾的:“白马是马”。这等于说,具体的白马是抽象的马;因此,他要向常识挑战了,大呼一声:“白马非马!”如果把他的这个哲学命题诠释一番,则应读作:具体的马不是抽象的马!具体的事物不是抽象的事物!
由此可以看出,“白马非马”这个哲学命题的提出,标志着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已经注意到了具体与抽象、个别与一般、特殊与普遍、个性与共性的关系问题。公孙龙首次提出这样的问题,为哲学增添了新的范畴。
第二部分既坚硬又洁白的石头不存在
公孙龙有一篇谈论石头属性的哲学论文《坚白论》。一块坚硬而洁白的石头,它是由石性、坚质、白色三个要素组成的,应该说“坚白石三”。公孙龙不承认这一点,说“坚”与“白”是互相分离的,任何时候,这块石头只有两个要素,或者“石”与“坚”存在,或者“石”与“白”同在,不可能“石”与“坚”和“白”同时存在。所以,他否定“坚白石三”的说法,代之以“坚白石二”。
“坚白石二”这个怪问题如同“白马非马”那个哲学命题一样,十分惹人注目。
为什么一块石头的两个属性———“坚硬”的“白色”是互相分离的呢?为什么不能同在呢?
他说,当你用眼睛看石头的时候,看见了它的颜色,“白色”这一属性表现出来了,但你看不出它的坚硬的属性,即所谓:“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白。”
他说,当你用手摸石头的时候,摸到了即感觉到了石头的坚硬这种属性,可是你怎么也感觉不出石头的颜色,即感觉不出石头的白色这种属性。
他说,你用眼看的时候,石头的“坚硬”属性自然藏起来了;你用手摸的时候,石头的“白色”属性自然也藏起来了。
看与摸的结果不同,石头的属性各自藏匿,这样一来,坚硬与白色两种属性就分离开了,从而证明他自己的命题(“坚白石二”)的正确性。
事实上,石头的三个要素是客观存在的,“坚硬”与“白色”两个属性并不各自分离藏匿。在这里,公孙龙的认识方法带有主观性,过分强调感知的作用,似乎他的眼睛感觉不出石头的“坚硬”,而坚硬属性的本身就不存在了,他的手感觉不出石头的“白色”而白色属性的本身就不存在了。
“一块石头既坚硬又洁白”,这是一个正确的复合判断,采用了“既……又……”的表达方式,反映了石头与两种属性之间的关系。人们的常识也知道,一个事物可以同时有几种属性,这些属性并存于事物之中。公孙龙认为,一个事物只有一种属性,不承认几种属性同时并存。
第二部分“谬论”也可出名?
公孙龙是赵国平原君的宾客,孔穿是孔子的后代。有一回,公孙龙和孔穿在平原君家中相会。
孔穿对公孙龙说:“我住在鲁国,在下侧耳听到先生的声誉,仰慕先生的才智,钦佩先生的德行,早想前来受教,今天才得见面。但是我有一点不敢赞同于先生的,就是你那‘白马非马’的学说。请你放弃这个说法,我就请求做你的弟子。”
公孙龙答道:“先生的话错了。我之所以出名,只是由于‘白马非马’的学说罢了。现在要我放弃它,就没有什么可以教的了。而且,想拜人家为师的人,总是因为智力和学术不如人家吧;现在你要我放弃自己的学说,这是先来教我而后才拜我为师,先来教我而后拜我为师,这是错误的。”
孔穿听了公孙龙的话,面有愧色,坐立不安。停了一会,公孙龙又继续说:“况且白马非马的说法,也是仲尼所赞同的。我听说,当年楚王曾经张开繁弱弓,装上亡归箭,在云梦的场圃打猎,把弓弄丢了。随从的人请求去寻找,楚王却说:‘不用了。楚国人丢了弓,楚国人拾了去,又何必寻找呢?’仲导听到了说:‘楚王的仁义还没有做到家,应该说人丢了弓,人拾了去就是了,何必要说楚国呢?’照这样说,仲尼是把楚人和人区别开来的,何必要说楚国呢?’人们肯定仲尼那个把楚人和人区别开来的说法,却否定我把白马和马区别开来的说法,这是错误的。先生遵奉儒家的学术,却反对仲尼所赞同的观点,想要跟我学习,又叫我放弃所要教的东西。这样即使有一百个我这样的人,也根本无法做你的老师呵!”孔穿被公孙龙反驳得无言可对。
第二部分兵家鼻祖———姜子牙
姜子牙就是吕尚,东海海滨人。他的祖先曾经辅佐禹治理水土,因功封于吕,所以以吕为氏,而他的姓则是姜。中国古代的姓是母系氏族的产物,所以“姓”即“女生”,后来在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