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由心造 作者: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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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由心造 作者:程莉-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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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滴酒不沾,已有好几年。每遇有酒的场合,便推说不会。四十不惑,在完成了一生最重要的一次战略转移之后,别了客居半生的美丽古城,别了相知多年的朋友,也别了聊以解忧的酒。 
  据说酒量是练不出来的。“老子英雄儿好汉”,凡善饮者,多半有玄秘的遗传基因。我反对酗酒,却喜欢酒的性格,觉得它像温柔细腻的清泉,甘甜醇美;又像奔放不羁的海水,苦涩辛辣。品酒实在是一种享受,尤其是烈性酒。若是酒感好,就能从那晶莹剔透的液体中,辨出人生的五味、六欲和七情。 
  第一次沾酒,是十六七岁在陕北插队时。那年“五一”,村里不放假,扛老镢上山干一天活儿,晚上回到窑洞累得摇摇晃晃,饭都不想吃就倒在炕上。同村男知青不知从哪儿弄了一瓶劣质白酒,邀我们共享,说是“借酒浇愁”。其实,那时候虽苦,却正是“少年不知愁滋味”,尝尝酒,不过是好奇。 
  一口酒咽下,燥得胸中热辣辣的。本事不大酒胆不小,几杯下肚,就对自己有了信心。记起小时候见过父亲豪饮,很有些英雄海量,我的酒量,大约得益于遗传。   
  从此有了喝酒的经历。   
  我喜欢随意。喝酒不用人劝,喝得自觉、尽兴、忘我;也从不劝人,凭朋友喝得实在或油滑,儒雅或狂放。“酒逢知己千杯少”,只要谈得来,无论新朋老友,宁愿舍命陪君子。 
  人们对杯中之物,常有误解。提起酒,便联想起醉汉。其实,酒与中国历史文化颇有渊源,自古以来,琼浆玉酿便是文人骚客的爱物。没有酒,就没有“黄河之水天上来”的千古绝句;没有酒,就没有“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绝代佳人;没有酒,就没有“醉卧沙场”的英雄豪杰。将士出征以酒饯行,就显得格外壮烈。就连现代京剧《红灯记》中李奶奶那一声“铁梅,拿酒去”,都令人震撼。 
  然而,嗜酒毕竟有失体面,因此平常绝对不染,喝时必有缘故。一年半载地过把隐,恰到好处地喝到醒与醉的临界,受用一回恍兮惚兮、惚兮恍兮的绝妙意境也就罢了,幸而从未有过失态。酒后微醺时,便体验出那份妙不可言的感觉。醉眼看人生,似有一种朦朦胧胧的别样,更有一种扑朔迷离的觉醒。 
  刚参加工作时,有一年除夕,别人都回家过年,我和同宿舍的女友留守。佳节思亲,我们借一瓶老白干解闷。没有下酒菜,没有酒杯,只好一人一口默默对酌。酒很呛,据说是高墙里制造的“劳改大曲”,那是当时唯一可以买到的酒。女友抿了几口,忽然来了情绪,推开我一人独饮,非要试试酒量。转眼半瓶下肚,闹了个一醉方休。 
  喝了酒的人反应各异。我本浮躁,平时有话多之嫌,酒后却常常无言,喜欢独处一隅,静观他人醉态,聆听同伴宣泄。而我的一位异性朋友,平时寡言;一饮酒就口若悬河,说出许多清醒时绝不吐口的妙句。我们若起哄,说把他酒后的洋相告知嫂夫人,他满脸视死如归的无畏,但若提起泰山大人,他便戛然收住话头,一副败兵嘴脸。可见人醉的时候,心里还是明白的。 
  据说男人的心里话只肯对喝酒的女人说,只有懂得酒的女人才能窥视到男人的心灵深处。男人醉酒,往往醉得酣畅豪迈,不知不觉就把平时掖藏着的、真真实实的另一面翻出来给人看,赤子一般真诚;而女人醉酒,却醉得大度,醉得娇媚,圣母一样高贵。我见过一位朋友酒后恸哭,挺高大的一个汉子,平日里威严豪爽,醉时却哭得孩子一般嚎啕。后来才觉出,外表阳刚的男人,有时是很虚弱的,他们也会犹豫,胆怯,小肚鸡肠。原来,男人更需要酒来给他们壮胆,需要有女人在他们身后相扶。因此,每当朋友失意或心情不好,需要依靠的时候,不论男女,我都会尽心尽力地扶他们一把,尽管我自己并不坚强。于是,有了肯向我倾诉衷肠的女友,也有了愿为我两肋插刀的男友。 
  我对人的心理颇感兴趣。观看醉态,便观看了人生。我的酒后仪态各异的朋友们,有的无拘无束,滔滔不绝;有的郁郁寡欢,沉默无语;有的手舞足蹈,情绪亢奋;有的万念俱灭,痛不欲生。人们的酒后真言,是一部情感的经卷,是透视心灵的绝好素材,酒也因此而成了我的朋友。 
  多年不规律的生活,使我体质一直欠佳。终于听了医生的忠告,放出一句君子之言,从此滴酒不沾。   
  我没有酒瘾,恋恋不舍的是一丝温馨的酒情,是一缕委婉的酒韵。   
  不再饮酒,更记起酒的好处。   
  喝酒时最能放松,不必戴着面具,端起架子做人。   
  喝酒时人人平等,不论贫富贵贱,举杯相邀都是朋友。   
  喝酒时浪漫自由,品着五谷百果之精华,就能进入一个虚幻缥缈的世界。   
  不再饮酒,就无法享受酒后微醺的美妙,永远失去了人生的一大乐趣。   
  不再饮酒,就疏远了许多异性朋友,无缘再结识肯为我两肋插刀的骑士。   
  不再饮酒,就不能冷眼静观人生,不再拥有反朴归真的超然。     
  奇妙的是,醉酒时,心中揣着糊里糊涂的明白,而清醒时,却永远面对明明白白的糊涂。   
  当我不再饮酒的时候,就从飘然欲仙的超脱中,重新堕入纷繁喧嚣的凡尘。于是突然顿悟,名贵的陈年佳酿中,必定藏着一种净化世俗的博大精深。   
  不再饮酒,却更真正地懂得了酒。                 
  病 知   
  我的三十九岁生日,是在病榻上度过的。一时间五脏六腑皆亮起红灯,每去医院检查,就像一个被弄到测谎器前的间谍,很是惶恐。   
  我自幼体弱多病,身体经常莫名其妙地出毛病。小时候,我们住的胡同口有一座庙,我曾被一位还俗的和尚算过一“命”,记得当时他摸着我的头叹道:“好一个灵秀的孩子!可惜太灵秀了怕是寿数不足,过不了四十岁的大限啊!” 
  很长时间,我不明白“大限”是什么意思。   
  长大成人,始终不曾强壮,到了中年,越发摇摇欲坠起来,体内正常运转的器官,剩下不到半壁江山。在三十九岁被认为病入膏肓的时候,想起和尚的预言,忽然就悟出了“大限”的含义,仿佛死神已经扼住了我的命脉。 
  我不信命,却无力与顽疾抗争。这一躺倒,就是整整半年。生病之初,尝尽苦口良药,身上千针穿孔,吃补品、练气功,试了无数时兴疗法,结果越是渴望健康,越是病态依旧,我的情绪坏到了极点。 
  那段时间经常聆听《病中吟》。在独奏二胡回肠欲断、幽咽微吟的旋律中辗转反侧了一段时间以后,我开始面对现实,试着想象生病的好处。其实,任何事物都有两面,并非人人都有花大半年的时间去生病的福气。养病在家,至少不必日日骑车上班,省去多少劳顿,于是心中渐渐平和。 
  据说《病中吟》是作曲家刘天华在遭遇失业、丧父、贫困和疾病之苦时孕育而生的。虽然充满“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愁,但它不是一首悲歌,它承载着青年刘天华在逆境中挣扎和在困惑中觉醒的情绪;它燃烧着一个病弱之躯决心与痼疾与时弊决一死战的抱负;它升腾着作曲家渴望解脱苦闷的愿望和追求人生安适的理想。 
  《病中吟》也许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一个人遭遇疾病,并非全是坏事,生病的状态最贴近人类的灵魂,一场罹患就是一次觉悟,它能给予病者健康人无缘领略的、最独特的生命体验。 
  我的读书习惯,在生病的日子里得到发扬光大,因此,读书多在枕上。久病不愈,最大的益处就是时间充裕。每天躺在床上,把平时想看而没空看的书统统搬来,一目十行地吞读,一摞读完,再借一摞。在疾病使我兀立人群的时候,幸有哲人大师做伴。那些日子,身体虽然空虚,肚里却沉甸甸地念进去不少杂货。当我能从床上起来的时候,眼神虽然越来越不济,心里却豁亮了许多。 
  渐渐可以在户外活动,我便放下书本,到光天化日下去消化。百般聊赖的时候,就用整整半天时间坐在阳光下,胡思乱想,或者什么也不想,看蚂蚁搬家,听秋蝉鸣叫。   
  记得有一次外出散步,看到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那是一个秋日的午后,阳光懒散地照在院子里,空气燥热。我发现成千上万的蚂蚁密密麻麻地聚集在路边,正在进行一场鏖战。蚁军将士们似乎无视人类的太平盛世,它们两军对垒,奋勇厮杀,使我想起在和平的旗帜下,地球上各个角落此起彼伏的战争。 
  散步归来再看战况,却见两道深深的车辙横贯战场。那场殊死搏斗已经偃旗息鼓,销声匿迹。方才骁勇顽强的蚁兵勇士连尸体都毫无踪迹。我没有想到,一辆偶尔驶过的汽车,竟然没商量地灭绝了蚂蚁王国这场本来可以持久进行的战事。 
  对于人类来说,蚂蚁实在是太渺小了。然而,对于整个宇宙来说,人类不也同样渺小和微不足道吗?   
  竞争是生命的本能,和平共处也是生命的本能。   
  对于生命来说,死亡不是目的,却是终点。在竞争中求共处,在共处中求竞争,这大概就是生命动与静、战与和的辨证。   
  人生最大的痛苦就是求之不得。疾病能缩短人的生命过程,也能使人变得冷静。在身体和心灵均已受过病伤以后,除了渴望健康,我已再无更多祈求。渐渐地,就学会了自嘲,学会了阿Q精神,习惯了放弃,变得谦和、宽容,越来越好说话。凡人、凡事,能不在乎就不在乎,能不计较就不计较。把一些功利、实惠也看淡起来,息事宁人,情愿把好事拱手相让。于是,日益被一些人看不起,也日益被另一些人敬重。 
  当然,我自信这不是消极。享受生命,就不能有过多的奢望,“退一步,海阔天空”。   
  我羡慕一切健康的人。在知道自己终生都不会真正健康以后,我决定“破罐破摔”,不再刻意养病,不再寻找灵丹妙药。与其对已经和灵魂融为一体的疾病耿耿于怀,不如与病为善,以一个病弱之躯,像健康人那样去生活。 
  后来才知道,我的这种原则,其实很符合当下时髦的“森田疗法”,平心静气、顺其自然,就能营造一个宠辱不惊的好心态。   
  坎坎坷坷地走过了大半生,尽管早已被折磨得不再灵秀,却毅然越过了生命的大限,当年算命的和尚若是有知,会作何感想?   
  病中的阅读与思考,使我不断彻悟。有病更知生命的宝贵。久病之后,我比任何时候都热爱活着的日子。   
  我要好好受用我的消瘦的时光。   
  图片:以病弱之躯,像健康人一样生活。         
  此情绵绵   
  我的〃情人〃是一支笔。我和它是那种没有姻缘的苦恋。   
  从小钟情于笔,多半是由作文课勾起的。大约是在小学三年级,就染上了贪写的毛病,每逢上作文,便无端兴奋,老师出一个题目,恨不得编出两、三段故事来写,若是被老师当作了范文,更是暗自欣喜,巴巴地盼着下一次课有更好的表现,以为自己将来要当作家了。 
  读到五年级,对作文之外的文体发生兴趣,不知天高地厚,编起〃剧本〃,被老师无意中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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