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由心造 作者: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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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由心造 作者:程莉-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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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到五年级,对作文之外的文体发生兴趣,不知天高地厚,编起〃剧本〃,被老师无意中看到,找了几个同学排演起来,在学校的联欢会上出过一回风头。后来又迷上诗词,囫囵吞枣地背了些诗句在肚里,便有些跃跃欲试,差点弄出一部〃诗集〃来。一次,父亲的一位擅丹青的朋友来访,见了我的作文本和图画簿已是赞叹,更为惊奇我竟会作〃诗〃,便怂恿父亲:〃把孩子的作品寄去发表吧!〃父亲却不以为然,说:〃区区小儿游戏,何必当真?〃那位老伯到底不肯,当下提笔添墨,非要〃和它一首〃。只记得头两句:〃二六幼童,似旭日东升。 
  转眼到了文革,眼看正经满腹经纶的作家都折了笔,我也只好断了当文学家的念头。记得有一次,母亲说单位让写〃批判稿〃,当医生的母亲除专业文字外,从不舞文弄墨,见她铺一张白纸对着桌子呆坐,我便自荐代笔。久不写作,不觉做得投入。咬文嚼字、堆砌辞藻,几乎用了所有学过的修辞法,尽管内容空洞乏味,文字却写得酣畅激扬。哪知我的悉心创作差点给母亲闯下祸事,据说那些不通文墨的造反派认为〃含沙射影〃、〃别有用心〃。母亲有口难辩,我嫌他们〃不读书不看报〃,要去理论,被母亲再三劝住。后来才知道,父亲蒙难,也多是祸起笔下。此事使我耿耿于怀,又是许久不再动笔。 
  两年后到陕北插队,终于还是旧情难忘,死灰复燃,并且莫名其妙痴上了书信。可惜尚无一位白马王子可供两地书传情,于是频频给亲朋好友投书致函,鸿篇巨制、连篇累牍,四处出击、广种薄收。其实,我对有无回信并不介意,兴致只在写上。在那些信里,我兴致勃勃地描述陕北风情、方言民歌和我们居住的环境与劳动生活。那几年,我在煤油灯下勤奋写就的书信、日记不下十万言,可惜后来几乎全部失落。 
  本以为我这辈子会以笔为生。然而,文学家没有当成,却是阴差阳错,被分配到医院工作,枉穿了一件白衣。一想到无缘攀上文学姻缘,好不惆怅,只有把笔当作情人。     
  上世纪70年代初,我到医学院进修,恋笔正在瘾头上,少不得向同窗学友卖弄文才,乐此不疲地替人写各种文字,当然都带有当时的色彩,包括思想汇报、心得体会、入团入党申请书等等,一时间颇有人缘。一次,同寝室的藏族姑娘曲珍,悄悄央我代写情书,给家乡驻军的一位战士。我欣然应允,很下功夫大作文章,那情书写得洋洋洒洒,缠缠绵绵,除了抬头〃亲爱的大军哥哥〃和落款〃想念你的小妹妹〃发挥了曲珍的智慧外,通篇都是我的创造。以后鸿雁往来,盼望世界屋脊的回音,我竟比曲珍还急三分。不知那位文化不高的兵哥读了我的杰作有何感想,也不知美丽痴情的曲珍姑娘最终是否与她的大军哥哥喜结良缘,我的〃情书〃却写得轰轰烈烈,一发不可收拾。那时我还不曾谈过恋爱。 
  多年动荡流离的生活,使我常常产生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老有一种想要诉说点什么的感觉。最难忘的当然还是插队时的故事。一闭上眼睛,就想起黄土高原蓝天白云下的窑洞和羊群,心里湿漉漉的,好像老有什么东西要往外溢。于是,不甘心小打小闹地作浅薄文章,打算写一部长篇小说。 
  从此不再蹉跎。笔尖伴随了扑腾腾跳动的心,兢兢业业地吻着洁白的稿纸,一行一行地写下去,笔下的字便越积越多,汇成厚厚的一叠。不久,一位好事的朋友张扬出去,就不断有朋友前来索看。我借了钢板、铁笔挑灯夜战,硬是把十几万字工工整整用仿宋体刻印出来,装订成册,一一寄送朋友。听说朋友传给朋友,又传给朋友的朋友,以致收到陌生人来信,令我激动不已。后来那些装订整齐、飘着油墨清香的小册子便渐渐遗失。那年月,油印本、手抄本常常被认为是危险文字,我的文稿没有招惹官司,已是万幸。 
  苦苦写成的〃小说〃就这样化为乌有,写长篇著作的梦想终成泡影。   
  我知道我害的是单相思。虽说一腔恋情长盛不衰,却难以收获硕果。握着笔,却总写不出象样的文字,有时候心里想得特别棒,写出来就觉得不那么棒了,苦思冥想,绞尽脑汁,也难捉到几个新鲜活泼的字;柔肠百结,百感交集,却无法道出这种令人心动的情绪。写来写去不能满意,稿子便给涂得鬼脸一般。默默再读别人的书,就怀疑好故事早已被讲完,精彩文字也已被用尽。很佩服音乐家靠了七个音符,就能写出无穷尽优美动人的旋律,而字典上成千上万个字,竟不够我写一篇好文章么? 
照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写下去,我究竟能有多少字修成正果呢?                 
  后来就变得实际一些了,我安慰自己,反正写过了,也有人读过了,如今知青题材已经被人写滥;早就没有人对那种黑白年代的故事感兴趣,这段情愫,就让它回到黄土地上去吧。 
  日子一天天过下去,没有姻缘的爱情,其实苦涩中也有甜蜜。探究尘世沧桑,解读人类灵魂,面对人与自然,心里就有一种沉甸甸的冲动。一生恋笔,也是缘分,拥有这位让我永远心动的情人,也就知足了。有时很替丈夫悲哀,娶一个想当作家而又当不成作家的女人为妻,实在是男人的不幸。丈夫却体谅我移情别恋,笑我是〃铁杵磨针〃。其实他也知道,我并不在乎成不成针,那份痴情只在不停地磨上。 
  握笔伏案时,心中便满满地充盈着,灵感就像一只可爱的小妖,活泼泼地撩人振作。每每擒住它,茶饭无味,梦中也会一跃而起,笔尖鬼神驱使般地旋个不停,缕缕思绪就徜徉其中了。那份忘我、那份痴情、那份快慰,放下笔还会久久地激动。 
  作文就像养女。养女本不为嫁人,而女大却一定要觅一个好人家。写作是为受用那妙不可言的过程,而每写就一篇,却有〃吾家有女初长成〃的喜悦,就想攀一门好亲,只好劳动编辑先生做月老。画在稿纸上乱七八糟的草书,渐渐变成平头正脸的铅字,静下心来再读自家笔墨,心情就又是别样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这份爱情早已变成亲情,不在乎结果如何,只要还渴望写。如今,写文章已经不需要用笔,每日在键盘上敲敲打打,便有了新的感觉。特别是开了博客,就像出版了自己的电子文集,多年的梦想终于在虚拟中实现。 
  我想,无论笔还是键盘,倘若生命的泉水依然源源地从心上流过,我的爱情就不会枯竭,就会蘸着那甘泉,绵绵不绝地写下去,永远忠于我的情人。         
  感谢自己   
  我们经常被告诫,要学会感恩。于是,当你受到一点赞扬、当你取得一点成绩,你一定要在人们向你祝福的时候,发表一番〃感谢某某、感谢某某〃的感言,否则你就会被看作是不明事理,不够谦虚。 
  〃恩〃是一定要〃感〃的。然而,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感谢上苍从远古至今延续了我们的家族;感谢我们的父母在茫茫人海中相遇并走到一起;感谢在我们的生命历程中一切帮助过我们的人们;我们还应该感谢谁? 
  那就是我们自己!   
  试想,无论你的祖先是谁,无论他们是不可一世的帝王,富甲一方的贵族,还是地位卑微的庶人,只要那延绵繁衍的枝蔓有一处折断,你就只能是冥冥中的一粒尘埃,永远不可能成为人类;无论你的父母是包办还是自由,他们的婚姻生活幸福、平淡、还是不幸,只要他们不曾互相拥有,我们就永远不可能被缔造、被孕育,哪怕稍有一点点偏差,我们就会错过横空出世的机会,永远不可能诞生。 
  而这个机会形成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对于我们来说,只有这一次。   
  为了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在我们还是一个小小的细胞、带着不可改变的遗传基因、毫无感知地渐渐成熟的时候,就已经出类拔萃;我们必须健康、活泼、拥有最快的速度和顽强的生命力,才能在与亿万同类的竞争中获得成功;为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们必须适应母体的环境、不断汲取营养,长成一个正常的胎儿。 
  从受孕到诞生,从婴孩到成人,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过程。这个过程意味着我们的父母有了一个不同于他们其他子女的宝贝;意味着大千世界会出现了一个对别人无足轻重、对我们自己和家人无比重要的草根;意味着我们每一个人都将在特定时代、特定时刻和特定场合相识、相知其他同类,织造出我们自己的人际网络。 
  物以类聚,人与群居。在这一生中,学习什么样的知识,掌握什么样的技能,做出什么样的选择,结识什么样的朋友,拥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取决于我们对事物的认知和对生活的态度;取决于我们的兴趣爱好和情感的内省。 
  人生百年,弹指一挥间。无论功成名就也好,碌碌无为也好,我们都要感谢自己,感谢我们在不能把握历史、不能把握社会的局限下,把握了我们的出生,把握了我们的成长,把握了我们的生存,把握了我们的命运。正如《国际歌》的作者欧仁·鲍迪埃所说:〃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感谢自己,也是一种感恩。         
  夯 歌   
  又想起那段曾经拂扰我心灵的旋律和与它相伴的日子,竟在舞厅里。那天,应友人之邀,难得地舍出整整一个晚上,只想领略一番读书以外的怡悦。   
  舞厅不是我经常光顾的地方,尽管我很迷恋那种用身体表达情感的韵律与展放。平时,我喜欢把时间揉碎,一小块一小块地消磨在书桌旁,品嚼别人的文字,也炮制自己的文字。只有实在禁不住诱惑的时候,才偶尔进一次舞厅。 
  小号和萨克斯像一对互诉衷肠的恋人,缠缠绵绵地吹奏着德沃夏克“自新大陆”中那段脍炙人口的乐曲,令人怦然心动。   
  我只会一种舞步,还不熟练。舞伴却十分出色,一个快而稳健的旋转,把我卷进舞池,便觉得如梦如痴了。跳舞的最大妙处是可以让思绪心猿意马,随着音乐而沉浮。下意识地和着节拍,脚下却迟迟疑疑,走得格外夹生。在一种莫名其妙的错觉中,好像赤足踩着柔软酥香的泥土,心中涌起一串飘忽不定的音符。 
  那是一段久远、空旷、质朴而又沉重的旋律,从天地间传来,朦朦胧胧的。   
  一曲终了。舞伴问:“怎么,你的情绪,漫游到哪儿去了?”“对不起。”我说,有点儿心不在焉地。音乐再次响起,耳边乐声绵绵,心中却掀起波澜。   
  我的注意力还是不能集中。仿佛又走在了千山万壑中,头顶是深邃悠远的蓝天,脚下是坚实浑厚的黄土。鞋跟轻轻滑过光洁的地面,蓝色的华尔兹在流光溢彩中旋转,与心中的浑厚和凝重交融,于是,我捕捉到了那段潜藏在心底的旋律,一首拙朴、亢奋的夯歌。 
  当年我插队的小山村,有一位远近闻名的“伞头”。所谓伞头,就是陕北大秧歌的领舞者。据说,传唱《东方红》的李有源就是一个出色的伞头。村里那位伞头好嗓子,好人才,好心地。他教我们学会了一首无词的歌,“嗨呦呦嗬嗬嗨呦,嗨…呦嗬呦嗬……”;那是在打夯,抬石头,干重体力活儿时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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