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回忆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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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回忆录 - 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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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品行的好坏方面,我有自己的看法。什么叫好?什么又叫坏?我不通伦理学,没有深邃的理论,我只能讲几句大白话。我认为,只替自己着想,只考虑个人利益,就是坏。反之能替别人着想,考虑别人的利益,就是好。为自己着想和为别人着想,后者能超过一半,他就是好人;低于一半,则是不好的人;低得过多,则是坏人。
  拿这个尺度来衡量一下自己,我只能承认自己是一个好人。我尽管有不少的私心杂念,但是总起来看,我考虑别人的利益还是多于一半的。至于说真话与说谎,这当然也是衡量品行的一个标准。我说过不少谎话,因为非此则不能生存。但是我还是敢于讲真话的。我的真话总是大大地超过谎话。因此我是一个好人。
  我这样一个自命为好人的人,生活情趣怎样呢?我是一个感情充沛的人,也是兴趣不老少的人。然而事实上生活了八十年以后,到头来自己都感到自己枯燥乏味,干干巴巴,好像是一棵枯树,只有树干和树枝,而没有一朵鲜花,一片绿叶。自己搞的所谓学问,别人称之为“天书”;自己写的一些专门的学术著作,别人视之为神秘。年届耄耋,过去也曾有过一些幻想,想在生活方面改弦更张,减少一点儿枯燥,增添一点儿滋润,在枯枝粗干上开出一点儿鲜花,长上一点儿绿叶;然而直到今天,仍然是忙忙碌碌,有时候整天连轴转,“为他人做嫁衣裳”,而且退休无日,路穷有期,可叹亦复可笑!
  我这一生,同别人差不多,阳关大道,独木小桥,都走过跨过。坎坎坷坷,弯弯曲曲,一路走了过来。我不能不承认,我运气不错,所得到的成功,所获得的虚名,都有点儿名不副实。在另一方面,我的倒霉也有非常人所可得者。在那骇人听闻的所谓什么“大革命”中,因为敢于仗义执言,几乎把老命赔上。皮肉之苦也是永世难忘的。
  现在,我的人生之旅快到终点了。我常常回忆八十年来的历程,感慨万端。我曾问过自己一个问题:如果真有那么一个造物主,要加恩于我,让我下一辈子还转生为人,我是不是还走今生走的这一条路?经过了一些思虑,我的回答是:还要走这一条路。但是有一个附带条件:让我的脸皮厚一些,让我的心黑一点儿,让我考虑自己的利益多一点儿,让我自知之明少一点儿。
  1992年11月16日


我和书


  古今中外都有一些爱书如命的人。我愿意加入这一行列。
  书能给人以知识,给人以智慧,给人以快乐,给人以希望。但也能给人带来麻烦,带来灾难。在“大革文化命”的年代里,我就以收藏封资修大洋古书籍的罪名挨过批斗。一九七六年地震的时候,也有人警告我,我坐拥书城,夜里万一有什么情况,书城将会封锁我的出路。
  批斗对我已成过眼云烟,那种万一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我“死不改悔”,爱书如故,至今藏书已经发展到填满了几间房子。除自己购买以外,赠送的书籍越来越多。我究竟有多少书,自己也说不清楚。比较起来,大概是相当多的。搞抗震加固的一位工人师傅就曾多次对我说:这样多的书,他过去没有见过。学校领导对我额外加以照顾,我如今已经有了几间真正的书窝,那种卧室、书斋、会客室三位一体的情况,那种“初极狭,才通人”的桃花源的情况,已经成为历史陈迹了。
  有的年轻人看到我的书,瞪大了吃惊的眼睛问我:“这些书你都看过吗?”我坦白承认,我只看过极少极少的一点。“那么,你要这么多书干嘛呢?”这确实是难以回答的问题。我没有研究过藏书心理学,三言两语,我说不清楚。我相信,古今中外爱书如命者也不一定都能说清楚。即使说出原因来,恐怕也是五花八门的吧。
  真正进行科学研究,我自己的书是远远不够的。也许我搞的这一行有点怪。我还没有发现全国任何图书馆能满足,哪怕是最低限度地满足我的需要。有的题目有时候由于缺书,进行不下去,只好让它搁浅。我抽屉里面就积压着不少这样的搁浅的稿子。我有时候对朋友们开玩笑说:“搞我们这一行,要想有一个满意的图书室简直比搞四化还要难。全国国民收入翻两番的时候,我们也未必真能翻身。”这决非耸人听闻之谈,事实正是这样。同我搞的这一行有类似困难的,全国还有不少。这都怪我们过去底子太薄,解放后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是一时积重难返。我现在只有寄希望于未来,发呼吁于同行。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日积月累,将来总有一天会彻底改变目前情况的。古人说:“前人种树,后人乘凉。”让我们大家都来当种树人吧。
  一九八五年七月八日晨


我和外国文学(1)


  我从小学时期起开始学习英文,年龄大概只有10岁吧。当时我还不大懂什么是文学,只朦朦胧胧地觉得外国文很好玩而已。记得当时学英文是课余的,时间是在晚上。现在留在我的记忆里的只是在夜课后,在黑暗中,走过一片种满了芍药花的花畦,紫色的芍药花同绿色的叶子化成了一个颜色,清香似乎扑入鼻官。从那以后,在几十年的漫长的岁月中,学习英
  文总同美丽的芍药花联在一起,成为美丽的回忆。
  到了初中,英文继续学习。学校环境异常优美,紧靠大明湖,一条清溪流经校舍。到了夏天,杨柳参天,蝉声满园。后面又是百亩苇绿,十里荷香,简直是人间仙境。我们的英文教员水平很高,我们写的作文,他很少改动,而是一笔勾销,自己重写一遍。用力之勤,可以想见。从那以后,我学习英文又同美丽的校园和一位古怪的老师联在一起,也算是美丽的回忆吧。
  到了高中,自己已经十五六岁了,仍然继续学英文,又开始学了点儿德文。到了此时,才开始对外国文学发生兴趣。但是这个启发不是来自英文教员,而是来自国文教员。高中前两年,我上的是山东大学附设高中。国文教员王崑玉先生是桐城派古文作家,自己有文集。后来到山东大学做了讲师。我们学生写作文,当然都用文言文,而且尽量模仿桐城派的调子。不知怎么一来,我的作文竟受到他的垂青。什么“亦简练,亦畅达”之类的评语常常见到,这对于我是极大的鼓励。高中最后一年,我上的是山东济南省立高中。经过了五卅惨案,学校地址变了,空气也变了,国文老师换成了董秋芳(冬芬)、夏莱蒂、胡也频等等,都是有名的作家。胡也频先生只教了几个月,就被国民党通缉,逃到上海,不久就壮烈牺牲。以后是董秋芳先生教我们。他是北大英文系毕业,曾翻译过一本短篇小说集《争自由的波浪》,鲁迅写了序言。他同鲁迅通过信,通信全文都收在《鲁迅全集》中。他虽然教国文,却是外国文学出身,在教学中自然会讲到外国文学的。我此时写作文都改用白话,不知怎么一来,我的作文又受到董老师的垂青。他对我大加赞誉,在一次作文的评语中,他写道,我同另一个同级王峻岭(后来入北大数学系)是全班、全校之冠。这对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来说,更是极大的鼓励。从那以后,虽然我思想还有过波动,也只能算是小插曲。我学习文学,其中当然也有外国文学的决心,就算是确定下来了。
  在这时期,我曾从日本东京丸善书店订购过几本外国文学的书。其中一本是英国作者吉卜林的短篇小说。我曾着手翻译过其中的一篇,似乎没有译完。当时一本洋书值几块大洋,够我一个月的饭钱。我节衣缩食,存下几块钱,写信到日本去订书,书到了,又要跋涉十几里路到商埠去“代金引换”。看到新书,有如贾宝玉得到通灵宝玉,心中的愉快,无法形容。总之,我的兴趣已经确定,这也就确定了我以后学习和研究的方向。
  考上清华以后,在选择系科的时候,不知是由于什么原因,我曾经一阵心血来潮,想改学数学或者经济。要知道我高中读的是文科,几乎没有学过数学。入学考试数学分数不到10分。这样的成绩想学数学岂非滑天下之大稽!愿望当然落空。一度冲动之后,我的心情立即平静下来:还是老老实实,安分守己,学外国文学吧。
  清华大学西洋文学系,实际上是以英国文学为主,教授,不管是哪一国人,都用英语讲授。但是又有一个古怪的规定:学习英、德、法三种语言中任何一种,从一年级学到四年级,就叫什么语的专门化。德文和法文从字母学起,而大一的英文一上来就念J.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可见英文的专门化同法文和德文的专门化,完全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四年的课程有文艺复兴文学、中世纪文学、现代长篇小说、莎士比亚、欧洲文学史、中西诗之比较、英国浪漫诗人、中古英文、文学批评等等。教大一英文的是叶公超,后来当了国民党的外交部长。教大二的是毕莲(MissBille),教现代长篇小说的是吴可读(英国人),教中西诗之比较的是吴宓,教中世纪文学的是吴可读,教文艺复兴文学的是温特(Winter),教欧洲文学史的是翟孟生(Jmeson),教法文的是Holland小姐,教德文的是杨丙辰、艾克(Ecke)、石坦安(rondenSteinen)。这些外国教授的水平都不怎么样,看来都不是正途出身,有点儿野狐谈禅的味道。费了四年的时间,收获甚微。我还选了一些其他的课,像朱光潜的文艺心理学、陈寅恪的佛经翻译文学、朱自清的陶渊明诗等等,也曾旁听过郑振铎和谢冰心的课。这些课程水平都高,至今让我忆念难忘的还是这一些课程,而不是上面提到的那一些“正课”。
  从上面的选课中可以看出,我在清华大学四年,兴趣是相当广的,语言、文学、历史、宗教几乎都涉及到了。我是德文专门化的学生,从大一德文,一直念到大四德文,最后写论文还是用英文,题目是TheEarlyPoemsofHlderlin,指导教师是艾克。内容已经记不清楚,大概水平是不高的。在这期间,除了写作散文以外,我还翻译了德莱塞的《旧世纪还在新的时候》,屠格涅夫的《玫瑰是多么美丽,多么新鲜呵……》,史密斯(Smith)的《蔷薇》,杰克逊(H.Jackson)的《代替一篇春歌》,马奎斯(D.Marquis)的《守财奴自传序》,索洛古勃(Sologub)的一些作品,荷尔德林的一些诗,其中《玫瑰是多么美丽,多么新鲜呵……》、《代替一篇春歌》、《蔷薇》等几篇发表了,其余的大概都没有刊出,连稿子现在都没有了。
  此时我的兴趣集中在西方的所谓“纯诗”上。但是也有分歧。纯诗主张废弃韵律,我则主张诗歌必须有韵律,否则叫任何什么名称都行,只是不必叫诗。泰戈尔是主张废除韵律的,他的道理并没有能说服我。我最喜欢的诗人是法国的魏尔兰、马拉梅和比利时的维尔哈伦等。魏尔兰主张:首先是音乐,其次是明朗与朦胧相结合。这符合我的口味。但是我反对现在的所谓“朦胧诗”。我总怀疑这是“英雄欺人”,以艰深文浅陋。文学艺术都必须要人了解,如果只有作者一个人了解(其实他自己也不见得就了解),那何必要文学艺术呢?此外,我
  还喜欢英国的所谓“形而上学诗”。在中国,我喜欢的是六朝骈文,唐代的李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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