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不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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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不是天才- 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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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政策越来越完善,被领养者的合法权益从他入境之日起就受到维护。美国不讲计划生育,一般是信教的人子女较多,因为他们认为子女是上帝赐予的,不可以随意拒绝,我们认识的一位鲍牧师,有三女二男后妻子又怀了孕,他们满心希望再生一个男孩,三女三男扯平(事先不做B超,因为这样才符合上帝意旨),不料上帝又送他家一个女孩。据说还要生,他和妻子相信,上帝会满足他们的心愿。那么再生两个男孩男女才均衡。因为牧师的收入有限,他家雇不起保姆,牧师的太太干脆不上班,在家里身兼妈妈、保姆、幼儿教师、小学教师数职。    
    另一类家庭比较特殊。正如我们家乡俗话所说:石头瓦块砌成个人家。比如与我儿子在洛杉矶同住一栋房屋(共用厨房与客厅)的室友瑞克和男孩劳伦斯。起初,我儿子还以为瑞克和劳伦斯是父子。因为他们在一起生活,饮食起居形同家人。劳伦斯的学习成绩从不及格升到B和A,瑞克比劳伦斯都高兴。而且,劳伦斯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身高有一米八左右,体重三百磅,也足见瑞克照顾周到。不料,不久以后这个两人之家就解体了。劳伦斯被送到圣地亚哥的一所寄宿学校,瑞克也失去了在这儿居住的权利。原来瑞克是被丈母娘聘用来照顾劳伦斯的。劳伦斯是他丈母娘的亲外孙,劳伦斯的妈妈也确实是瑞克的妻子,然而劳伦斯和瑞克却无血缘关系。这都是美国的婚姻结构松散所致。瑞克与劳伦斯的妈妈也是几度分合。所以妻子的孩子不属于丈夫也就不奇怪了。劳伦斯的姥姥为什么要聘用瑞克来照看劳伦斯呢?因为劳伦斯的妈妈死了,劳伦斯的生身父亲又不愿意接纳他。恰巧瑞克失了业,表示他能带好劳伦斯。据说这次的“解体”恰恰是因为劳伦斯在姥姥面前告了状,说瑞克酗酒还吸毒,因此那姥姥一生气就炒了瑞克的鱿鱼。而据瑞克解释说他很冤枉,他吃了些戒酒药,被孩子搞错了。    
    不过,美国人挺绅士,瑞克似乎也不怎么恨劳伦斯和丈母娘。还很崇拜很景仰地说他丈母娘曾是特殊儿童学校的教师,很有钱,有四处房产等等。那丈母娘办事也颇有分寸,事先给瑞克在别的公寓租到单身宿舍,预付了一个月的房租。有趣的是瑞克谢绝了丈母娘的“好意”。他送劳伦斯去圣地亚哥,返回的途中又结识了一位单身女士,两人竟相见恨晚,随之又出现了一个临时组建的“家庭”。在美国,这种奇奇怪怪的家庭实在难以计数。还有的家庭是不要子女而养宠物,以猫狗代替宝宝。我们的女婿原先所在的电脑公司的一位负责人,是位早期移民美国的犹太人,对中国人有好感,请我们去他家吃饭。他事先在电话里约定,说“阿列克塞”是他家庭的一员,他们一向很宠爱它,如果在吃饭时把它关起来,它会因不习惯而叫闹,希望远方来的贵客能理解。当我和先生得知“阿列克塞”是他家的狗时,赴宴的热情大减,觉得这家主人这样待我们不合礼貌。女婿就解释说这也是东西方人的文化差异,比如我们认为“帝国主义走狗”、“狗娘养的”是骂人,他们很觉诧异。他们认为狗是人类的好朋友,“走狗”照字面译成外文为“跑着的狗”,“跑着的狗”不是挺可爱么?“狗娘养的”当然是狗宝宝了,有什么不好?你必须费好多口舌才能解释清楚这些词儿的贬义。及至我们去了他家,方知他们真把狗当成家庭的一员。这犹太老板待人很热情,楼上楼下领我们参观。但二楼有一间房却是房门紧闭,游人止步。后来才知道八年前他的一只爱犬得急症暴死其中,因此主人伤心至极,再不忍心开那房门。可见他们对狗的感情与对爱子爱女的感情不相上下。    
    在美国,清晨出去散步,每天都会看到牵着狗出去的主人;假日出门购物,每次都会遇上乘着小汽车的狗。总而言之,美国的家庭模式形形色色,不拘一格。所谓“协议家庭”、“重量级家庭”也有耳闻,这里不一一尽述。    
    有人说美国人亲情淡薄,当烈火熊熊时,中国人先救父母,美国人先救妻子,阿拉伯人先抢钱袋,这种说法或许不无道理。美国社会竞争激烈,美国人工作、生活节奏紧张,一到上班时,大多数人要开车一小时左右才能到岗位。一进车间或办公室,人就成了机器。下班后汽车进入高速公路,车流如龙,神经照例绷得很紧(正是年轻人的战场)。因此,只有在节假日才能松弛松弛。周末,还有家里的活儿,不是在家里打扫卫生、修剪草坪、整理花园、清洗泳池,就是去教堂聚会、到商场购物。当然,去郊外、海滩、森林公园,走进大自然是他们的最高享受,因为返璞归真才是彻底的放松。这样,亲戚间的交往所占的时间就少得多。常言道“亲戚间是越走越亲”,走动少当然就疏远了。一旦有意外,当然是先救身边的人。不过,每年的母亲节、父亲节时,他们倒很重视寄送礼品或电话问候父母亲。事实上,到底哪一国人更爱父母,哪一国人更爱妻子(或者金钱),也不能一概而论。我们在游乐场所常常看到儿子推着轮椅,父亲(或母亲)安坐其上的情形。尤其是美国父母领着残疾儿去荡秋千、坐滑梯的那一种关爱和耐心,使人感动。“孝顺”或“忤逆”因人而异,也因具体家境而异,哪里都有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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