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问题,只要你说句话,我肯定来帮你。”陈晓明的回答没有丝毫的犹豫。
他已经没有推卸的余地了,索性主动应承下来。在这之后,安靖雪去送客人,陈晓明看着我苦笑不止。我虽然给他和安靖雪未来的亲密接触埋下了伏笔,但是他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在陈晓明长达十几年的爱情生涯里,从来没有主动追求过女孩子,一般情况下都是女孩子追他,所以,他每次看见安靖雪就油然而生一种手捧美人鱼却无从下手的感觉。
因为长得还帅气,从初中二年级开始,陈晓明的桃花运就没断过。骨子里的叛逆性格,决定了他对爱情的忠实程度没有底线,也没长性。据他的大学同学讲,陈晓明在学校的风流韵事足够写一本厚厚的爱情小说。我问陈晓明,是不是真的?他的回答理直气壮:我也不想那样,她们偏偏喜欢那样,我只好那样了。
他到底哪样了,我不清楚。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很有女人缘。
举个最实际的例子吧。连我们公司楼下卖油条的孟大妈都喜欢他,谁到楼下买油条都短斤少两的,只有陈晓明买油条例外。不管陈晓明要不要,孟大妈总会多给他两根,还外加一大碗原汁豆浆。到后来,连公司里的司机老马都忿忿不平了,他也总去买油条,孟大妈从来没多给他半根。唐娜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也不声张。每天拽着陈晓明下楼买油条,还蹭他的原汁豆浆喝,长期坚持不懈,把漂亮的小脸蛋儿喝得又白又胖的。
其实孟大妈的目的只有一个:想把女儿许配给陈晓明。她求唐娜帮忙当说客,唐娜大包大揽应承下来,屡次开导陈晓明未能得逞。自从孟大妈的企图暴露后,陈晓明受了强烈的刺激,早晨上班总设法绕过孟大妈的油锅走。他见过孟大妈的宝贝女儿,模样长得还不错,体形一级棒,在省艺术学校教授学生拉大提琴。她除了高度近视,没别的毛病。陈晓明对近视眼的女孩子有一种畏惧感,估计他有初恋后遗症吧,当年那个追过他又甩掉他的小女生就是个骄傲的近视眼。
说实话,两个男人陪一个女人喝酒这项活动挺害人的。客人都走光了,我们仨人还在喝。两个小时后,安靖雪还没喝够呢,先把陈晓明喝多了,我发现自己又不小心做了电灯泡!
后半夜,我开车把安靖雪送回家,然后送陈晓明。从安靖雪家的楼梯口出来,我刚钻进汽车,背后突然伸出来一只大手,重重拍在我的肩膀上。
“刘瞳,你就不能先走啊?大好的机会被你一搀和,就这样浪费掉了!”陈晓明没有喝多,居然目光炯炯地质问我。
“停!闹玩可别下死手。你今天想借酒劲儿碰她,她能从窗户把你扔下来!你把安靖雪想得过于简单了,只要她愿意,你做什么都没问题。如果她没心情,你想碰她一个手指头都困难。”
“这么厉害?”
“不是厉害,她表面上很开放的,骨子里比任何女人都保守。一次失败的婚姻伤得够重了,你要爱她,就别伤害她。她最恨男人借酒撒疯了,你以后小心点儿吧。”
陈晓明对我的话有些不以为然,摇下车窗,说道:“这个世界上,什么人都有弱点,我就不信安靖雪没有弱点,无懈可击。”
“她和你一样,都是狮子座的,谁先吃掉谁就要看本事了。哈哈。”我开车闯过一个红灯,开足了马力,车子像箭一样驶上二环路的高架桥。
靠在后座里,陈晓明把烟头弹出窗外。他想了想,没有继续说下去。生活中,我们的脾气有很多地方非常相似,都喜欢在找不到答案的时候保持沉默。两个朋友在一起聊天,保持片刻的沉默,往往是最好的表达方式。互不打扰,又互相明了对方的想法,彼此不用说得太清楚,心里却异常清楚。或许,这就是朋友间的默契吧。
真奇怪,看到自己的好朋友和安靖雪谈恋爱,我的内心里竟然萌生出一股酸溜溜的滋味。喝醉酒的人,最怕见风。我摇摇晃晃把车子开到小区的楼下,锁车的时候还清醒呢,可后来走到家门口就忽然不行了。
我扶着楼梯爬上楼,拿钥匙开门,怎么捅咕都是白费。钥匙是插进去了,就是开不开门,气得我朝着防盗门狠踹了两脚。两声巨响过后,防盗门竟然自动开了,这可把我吓了一大跳。我一个人住,怎么门会从里面开了呢?
我正琢磨呢,从里面出来一位大哥。他冲我喊道——“你他妈的有病啊?深更半夜踢俺们家的大门干什么?!”
我定睛一瞧,这不是我家楼上的马哥嘛。平时,我们经常在一起打麻将,关系挺不错的。他在街道派出所上班,和前妻离婚后,娶了一个比他小十四五岁的姑娘,这大半夜的,怎么跑到了我的家里呢?
我磕磕巴巴地说:“不、不对呀,你跑、跑到我家来,还、还骂我啊?”
穿着大裤衩子的老马站在大门口,指着门上的牌子气呼呼地说:“刘瞳,你好好看一看,这是七楼,你家在六楼。你走错门了。”
我揉揉眼睛,抬头一瞧,真走错门了。
“什么菜啊?把你喝成这样?!”
“赶紧回家睡觉,别站在这里打饱嗝。要不是你小子喝多了,我今天让你爬着回家。”他搀住我的胳膊,把我送到家门口,嘴巴里自言自语地说道。
我当时没有道歉,具体说什么话,后来都忘记了。几天后,我专门请马哥全家吃饭,算是道歉。在一起吃饭时,马哥还和我磨叨呢。他说,他们家的大门这是第一次被人踹,那两声巨响,把他老婆的心脏病都快吓出来了。还真没想到,平时老实巴交的人,喝醉以后竟干大事呢。
从那次踹门事件以后,我接受了教训,很少喝醉酒回家。即使喝多了,我也数着楼梯找到自己家。无论如何不能再踹人家的大门了,丢脸不说,还影响安定团结。万一遇到不熟悉的邻居,那可就麻烦大了。
第三章超乎寻常的预感
13。
每天早晨起床,我必须做的事情有三件:查阅手机短信、穿衣服、洗脸刷牙。我和苏菲有过约定:谁睡得晚,谁就负责道晚安,即使不住在一起,也可以随时看见对方的问候。
一天清早,我在翻阅苏菲的三条短信内容后,发现有一个陌生短信在手机的未读文件夹里——
凉爽的秋风从窗口鱼贯而入,我赤脚站在地板上,不禁打了个寒颤。
没有细想,我把林小染的短信从手机文件夹中删除掉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对她既有一种说不清楚的抗拒感,内心又充满了好奇,感觉怪怪的。
那次聚会后,林小染和我一直没有联络。在同一个城市里,我们都属于独来独往的人,在此之前,我对她一无所知。她找我做什么呢?我的眼前忽然浮现出林小染模糊的影像——她穿着浅蓝色的牛仔裤,暗条纹的纯棉衬衣,右手无名指上戴着白金镂空指环,一边喝啤酒,一边十分优雅地吸着香烟。
想了解一个女人的心理活动,可以采取的办法有很多种,其中有一个办法是最简单的:看她的眼睛。
然而,在那次短暂的聚会上,我从林小染的目光里根本无法了解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当我注视她的时候,她会迎着我的眼神看过来,目光深邃而坚定,既不害羞躲避,也不游离。她的嘴角始终挂着浅浅的微笑,仿佛蒙娜丽莎一样的微笑。我出神地看她三次,她用同样的眼神回敬我三次,最后,我探询的目光像离开海岸线的潮水悄无声息地退却了。从目光的交流中,我猜测到林小染不是水性扬花的女人,然而,她绝对是一个可怕的女人。因为她懂得捕捉男人的心理,她善于吸引男人的注意,她知道在不同的男人面前摆出何种姿态最能打动人,所以,她是可怕的。
记得那天晚上,我中途和张镇宇的朋友们告别,林小染和我握手时做了一个很奇怪的动作。在松开手的瞬间,她用纤细的中指在我的手心勾了一下,微笑着说——“阿瞳,认识你很高兴,再会。”
她说话的语速不紧不慢,既不失礼貌,又恰到好处。看似简单的道别,却让我为之一怔,本来平静的心顿时乱成了一团。
从那一刻起,我忽然萌生出一种超乎寻常的预感:也许,林小染是有备而来的。
作为参加那天晚宴的唯一的时尚女性,林小染给男人们留下的印象颇深。她当着男人的面说,在中国作家里,她只崇拜王小波。她还说王小波的《时代三部曲》会不朽的,就语言魅力而言,王小波堪成中国的伯尔。而就文学精神来讲,王小波又很像英国的劳伦斯,惊世骇俗的劳伦斯死的时候刚过四十四岁,和王小波惊人的相似。
我读过王小波的书,但是很抱歉,我无论如何也说服不了自己去崇拜他,尽管他在小说中呈现出来的游戏精神、想象力和超现实的反讽风格是我无法企及和超越的。我读王小波的作品,完全出自一个读者的角度想去和他接近、去交谈。事实上,王小波的出现非常凑巧,与中国文坛多年以来到处弥漫的酸腐、矫情、偏执、玩世不恭和无病呻吟等等文风形成鲜明的对照。或者说,他格格不入的作品是一根刺,除了带给广大读者们突如其来的阅读快感之外,还有那么一点刺痛!徘徊在王小波用喜剧语言搭建的迷宫里,我们常常觉得平民的粗俗和放肆是一种赤裸裸的真诚!
就在林小染用她优美的女低音诉说对王小波的崇拜时,张镇宇非常意外地说了一句话。他的话让所有在座的朋友惊讶无比,瞠目结舌。
张镇宇放下啃到一半的鸡大腿,满面红光地说,嘿嘿,你们谈论的王小波是那个写《白银时代》的大高个儿男人吗?他给我写过稿子,我们是铁哥们儿!他绝对是个天才!
傻瓜都能听出来,他在胡说八道。
他的话很让我很没面子。作家王小波不可能给他当过枪手,他们根本没有接触的机会,况且王小波刚出道的时候,张镇宇这个家伙还没入行呢。他吹牛也不看看场合,想到哪儿说到哪儿。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宁愿没参加这个饭局,他说话也太离谱了。我想,林小染的心情和我差不多,她也是张镇宇邀请来的陪客。她的小脸憋得通红,半天没说出话来。
那天晚上,所有参加饭局的人基本达成了共识:只要喝多了的,张镇宇也会成为天才!
第三章杜国良的婚礼
14。
大多数身体健康的男人,在漂亮女人面前都有或多或少的表现欲望,这和雄企鹅的求偶心理大同小异。在白雪皑皑的南极,企鹅喜欢把巢穴建岸边的岩石上。骄傲的雌企鹅到了发情期会以一种独特的方式选择配偶,哪只雄企鹅拣的石子多就和谁交配。可以想象,成千上万只雄企鹅到海岸边拣石子的困难程度,它们追寻爱情的过程充满了劳顿和艰辛。
在亲戚朋友们的祝福声中,我的朋友杜国良结婚了。他打扮得像一只雄企鹅,白色衬衣、黑色蝴蝶结、瘦弱的身体上罩着一件租来的燕尾服。
杜国良在哈尔滨市某大型国有企业上班,最近单位刚改成股份制公司。他是二级钳工,新婚妻子是三级钳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