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莫能弃(修改版)》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爱莫能弃(修改版)- 第16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大家都知道这点,可做起来很难。原因就是大家都很骄傲,觉得对别人好点就是跌了份儿,万一人家不待见,自己的脸就没了。我是个自认为没有什么能力的人,从来坦白我的软弱和胆小。所以我该没什么可骄傲的。况且,我又欠了人家的情没法明着还,对人家好也是偷偷摸摸的,大概不会丢脸。
  谢审言不说话,要想投他的所好,我只好利用我们每天凑在一起的三顿饭时间对他进行观察。在饭间,我用余光瞄着他吃什么菜,结果发现他只动他面前的菜,根本不往别处伸筷子。我只好运用“尝试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每次李伯都让我先点菜,我就点不同口味或品种的菜,然后看他对他面前的菜吃多少。我暗暗掐指计算他下了几次筷子,如果是三次以下,那个菜就是他不喜欢吃的,如果是七次以上,那就是他喜欢吃的。
  很快我就发现了他的口味。他喜欢吃极为清淡的东西,稍微咸点儿他都不怎么吃。辣的是更不会碰。我想该是因为他咳嗽,受不了刺激。他喜欢吃鱼,爱吃鱼脑袋后面的那块肉,一下筷子就是那里,然后是鱼腮边的那块。还吃几口鸡,但不吃猪肉和牛肉。他喜欢吃清煮过的笋片丝瓜之流的蔬菜。还有,他喜欢喝清得能看得见底儿的汤。他喜欢吃好米饭,糙米饭他只吃半碗。他不爱吃馒头之类的东西,坚决不沾面条。我注意到他爱喝浅色的新茶,那些浓黑的茶,上面飘着茶叶杆儿的,他只喝一两口润一下嘴唇。
  话说他的口味和我还真不一样。我喜欢吃烧得带点作料颜色的菜,见到本色的菜就觉得没味儿。我喜欢酸辣汤打卤面红烧肉之类的东西,喝那苦得涩口的茶水。大概是因为多了油腻,得用茶刮刮肠子。真不是贵族出身的人哪。
  但为了还人情,我就得牺牲一下自己的爱好,每次只点谢审言喜欢吃的东西,等菜和汤上来,我看着实在懒得动,但为了掩饰一下,还得吃几口,接着就去吃别人点的东西。
  于是每天的这三顿饭就成了我的智力游戏。总要揣摩怎么把给他的菜不动声色地推到他的面前,再贼惦记似地计算他吃了多少。我对我的这种病态爱好归结为“没事干”闲出来的毛病。
  斗智斗勇地还谢审言的人情还包括给他提供精神娱乐:我和钱眼杏花白天在马上说说笑笑,晚上在桌旁打打闹闹,尽量说些快乐有趣的话,把自己弄得像个说相声的,希望谢审言听了心里高兴些。李伯有时插上几句话,笑上一阵。谢审言只是在旁边,戴着斗笠,从不出声。
  离府前的在我心头缠绕不去的感伤渐渐淡了,我有时会突然发现我一整天都没有想我以前那位,因为满脑子在想着谢审言吃够了没有,怎么把钱眼这个老想反攻倒算的人再说倒一次,费劲儿地回想以前知道的那些笑话的影子,再胡编乱造地给补全了,讲出来让大家都笑笑……
  我感到越来越轻松,看来人是应该做好事,惠人与否现在还不知道,但惠己已经达到了,雷锋叔叔一定是个快乐的人。
  这天,我们错过了城镇。看着天黑下来了,四野无人,只好找了个小坡。周围有几棵树木,大家下了马,拴好了,说就在这里过夜。这是我们第一次露宿野外。
  李伯说他们几个去拾柴火,我和杏花在马旁边准备吃的。我们把水袋和干粮拿出来,薄被叠放在地上,看着忙活得差不多了,我和杏花坐了,等着他们别人回来。
  我想起哥哥说过谢审言的丸药到半月就用完了,随口说:“我们到下个城镇时,要去让谢公子再看下郎中,还要给他配丸药。”
  杏花笑起来,我回过神说:“怎么了?我说得不对吗?”
  杏花说:“小姐十分关心谢公子啊。”
  我无语了,杏花又来撮合了。果然,她嘻嘻笑着说:“小姐干吗总点自己不喜欢吃的菜呀?”
  我大惊,“杏花!你怎么看出来的?我那么明显吗?!”
  杏花忙说道:“不明显,一点都不明显。我是因为知道小姐喜欢吃什么才注意到的。”
  我问道:“你知道我喜欢什么?”
  杏花点头:“是啊,小姐在府里一个多月了,我当然知道。”
  我忽然非常感动,有点想哭。我偷偷地观察谢审言的口味是为了还他的人情,可杏花早就这么干了,不是因为我有恩于她,是因为她想对我好。我才注意到,我根本不知道杏花喜欢吃什么。她的善良才是真的善良,不是为了回报什么,不是为了得到什么。
  我对着杏花说:“杏花,当我的妹妹吧。我在那边就是一个人,没有兄弟姐妹。来了,有了个哥哥,但是没有姐妹。”
  杏花忙摇手:“不行,小姐!”
  我苦了脸,“当然,我这个姐姐十分无能,根本没法为你做什么,天天还让你照料,你要是看不起我,也是应当的。”
  杏花快哭了,“小姐!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马上换了笑脸:“那就认了我这个姐姐了?”
  杏花说道:“小姐!奴婢不敢……”
  我皱了眉:“杏花,我对你可否有不敬之处?我可曾对你指使怒骂?”
  杏花摇头:“从没有过呀。”
  我睁大两眼问道:“那你为何自称奴婢?是说我这么待你了?”
  杏花忙说:“不是,我就是奴婢呀!”
  我说:“就为了这个不认我当姐姐吗?那容易,我不让你是奴婢不就得了。”
  这回杏花皱眉了:“可我觉得,我不能当小姐的妹妹,我配不上。”
  我叹道:“杏花,人与人之间,真近了,就是讲个情意,别的都没用。你有情意,就配得上,我对你的情意不深,我就配不上你。所以,咱们成了姊妹,我可是赚了呢。”
  杏花停了一会儿,问道:“小姐又想以前了?”
  我猛醒过来:“杏花,就这么定了,你是我的妹妹了!来,叫我声姐姐!”
  杏花慌忙说道:“小姐……”
  我打断她:“杏花,跟你说说我们那里的风俗。小姐是对妓女的一种称呼。人们说去‘找小姐’,就是去嫖娼。还有,小姐也是餐馆里,对女的店小二的一种称呼。”我说着打了个半响不响的响指,拿着腔调说:“小姐,过来,把我这脏盘子换一下。小姐,给我添点茶。小姐,拿个巾子,快点呀!”
  杏花吓得张了嘴,“真的?”
  我点头说:“当然!所以我们那里,小姐等于丫鬟,姐姐妹妹才是好称呼。杏花,叫姐姐吧。”我觉得我是在勾引她似的。
  杏花迟疑着,我再催促,“你小声叫,就一声,我就高兴了。”
  杏花低声说:“我就是觉得不该呀。”
  我问道:“杏花,你会武功,会不会和我打架?”
  杏花急忙摇头:“绝对不会!小姐,我不敢……”
  我嘿嘿笑了,“那我就敢了!”说着就去挠她的胳肢窝,杏花嘎嘎笑得仰倒在地上,我一边笑着乱挠她一边说:“叫姐姐!快叫!叫姐姐!”这种女孩子之间的打闹千古不变,单调平庸但十分有效。越是年轻的女孩子越怕痒痒,一般来讲,少女是受不了按摩的。生理上来解释是因为青春的身体十分敏感,还没有习惯……别黄色了!另一方面,胳肢窝只对女孩子有用,人年纪大了,就迟钝了。如果两个中年妇女干这事……
  杏花笑得抱成一团,泪流,终于断续地说:“姐姐……饶了我吧!”
  我停了手,也笑得手软,杏花坐起来,喘了半天气,我笑着说:“妹妹,以后我说叫姐姐时就得叫,不然姐姐我别的不会,胳肢你还行。”
  杏花低头说:“小姐,我……”
  我知道她要说番感恩戴德的话,忙打断她:“杏花,我给你讲个小姐的故事。我们那里,在餐馆点了菜以后,女店小二,就是小姐,要把你点的菜报一遍,让你听听对不对,就像你们这里报花名。我们有一次去了南方一个偏远的小镇,一大桌子的人,点了菜以后,一位公子就说:‘小姐,给我们报一下。’那个小姑娘当场呆在那里,我们等了半天,点菜的那位公子急了,说:‘小姐,我们点了十几个菜,别懒,怎么也得报一下!’那位小姑娘害羞地说:‘我不是小姐。’我们的那位公子说:‘那又怎么了?那也得报啊!等这么半天了,快点报!’小姑娘说:‘你们这么多人,我怎么抱呀?能不能只抱女的?’”
  杏花咯咯地笑了,我笑着说:“你看,小姐可不是好当的。”
  杏花笑过了,看着我说:“小姐这么好的人,谢公子也是好人,让大公子给他治伤……”
  我轻叹道:“你还不死心。杏花,我不能和他在一起,要不然,他总看着我,那些事情就不会过去。”我不想说他和我没什么关系,我对他没那份心思,怕显得自己高人一等。把话放在“为他好”这样的借口上,是现代的伪善表现,古代人并不熟悉。
  杏花不说话,我再叮嘱道:“你可不能说你看出来的事。我只是还他一个人情。平常不能让他觉得我接近了他,我不想惹他不快。”
  杏花点头,低声问:“那小姐有什么打算?”
  我疑问:“什么打算?”
  杏花道:“小姐的终生大事啊。小姐已失了贞洁,不如……”
  我忙摇头:“那也不能因此就和一个人在一起,更不能去让人家痛苦。”
  杏花问道:“小姐,你真的不担心处子之身已失?”
  我沉吟道:“处子之身,如果没有许多品格与它相联,实在毫无价值。你原来的小姐为什么发疯,就是因为她献出了处子之身后,觉得她已经给了更珍贵的东西,结果……”
  杏花使劲点头说:“小姐说的太对了啊!原来小姐的性情差很多……那之后,谢公子还不说话,她就没有了别的办法……难怪要那样对谢公子……”
  我叹息道:“其实,在某种意义上,我和你原来的小姐干了同样的事。”
  杏花惊道:“小姐怎么能这样讲?!”
  我说道:“我们都把我们认为最珍贵的东西,你的小姐是处子之身,我的是我的信任,给了一个我们不该给的人。”
  杏花还是不甘心:“你怎么能和我们原来的小姐比?你从来不会打人啊!”
  我对杏花解释说:“你的小姐想用折磨屈服一个不会屈服的人,我想用所谓的原谅,留住一个留不住的人,虽然方式不一样,我们都是勉强了别人哪!”
  杏花皱眉:“小姐的性子好,也是错了吗?”
  我摇头:“我如果真的性子好,不在乎,那样做,就没有错。可我在乎。每一次,说是原谅了,其实是在乎的。我心里真正想要的是一个只爱我,对我忠诚不渝的人,可我违背了我的心愿,死死地守着一个不能满足我的心的人,这也是强迫。”
  杏花说道:“小姐以后就不这样了。”
  一时间,后知后觉的感慨冲击着我的思绪,我好久不说话。如果那天,在那个大厅,我不是已经和他认识了十八年,不是在成长中交织了无数他的印记,而是只认识了他一两年,不,哪怕三四年,我是不是就能转身走开,再也不会理他?这是我心中最后的一点自尊:我相信我一定能走开。我之所以不能,是因为那么多年的相处,已经让我无法躬身而退。
  怅惘中,我轻声说:“如果有以后,不是我要的人,我不要。我不会相信甜言蜜语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