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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的改变
无意识包含昏迷,但是还有其他种类的意识变异值得讨论。在医学里,对于意识的定义是单纯的,亦即一种对于自我与环境的觉察状态。这个定义排除了睡眠时所产生的意识,然而在某种程度上,睡眠是以梦境方式所展现意识形式,尤其在做清明梦的时候更是如此。
我想说明脑部机能系统的基本观点,让大家看看以不侵害到活人大脑的方式来展现这些机能系统的新技巧。图中有一些大家见过的重要大脑区域,例如额叶、顶叶、枕叶、颞叶,它们都包含了主要皮质区,而主要皮质区则包括主要运动、主要体觉、主要视觉与主要听觉等皮质区。
大部分的人是由左大脑负责语言——接受性语言与表达性语言,而这些区域都很小。大脑多数是由所谓的联合皮质所组成,我们很难定义联合皮质的功能。通常联合皮质移除后,并不会影响到病患的功能或人格。联合皮质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如果大脑的某部分受到损害,另一部分会接管受到损害部位的功能。愈年轻的人,联合皮质的适应性愈高;年纪愈大,适应性愈低。但是主要皮质区不具有适应性。
传统上,神经学有个争议,那就是较高的机能是发生在脑部的特定部位、还是散布于脑部各处。比如我想到母亲的时候,这个行为是发生在主司记忆的海马体?还是需要这里两个细胞、那里三个细胞、另一边几个细胞所构成的分开式网路才能构成母亲这个心理景象?愈来愈趋于一致的意见是,事实上整个网路都会参与其中。在大部分的情况下,移除几个部分后,剩下的部分仍足以完成这幅景象。不过即使主要皮质受到的损伤十分微小,也会造成非常严重的神经性缺损。如果是其他地方发生了微小的损伤,可能不会造成很大的问题。要左右大脑的整个皮质都损伤了,或者脑干的赋活网状系统损坏了,才会导致意识变异(改变)。
“认知”行为则是要受测者记住问题,并解决问题。而“记忆”行为是让受测者听一段叙述,然后尽量记住细节。“动作”行为就是受测者用手指依序碰触拇指。在“听觉”行为,则对着受测者的左右耳播放言语与非言语的合并材料来进行刺激。几乎每个人都有一个语言优势半脑(通常是左半脑),那是语言中枢所在之处,而另一半脑则为非优势半脑。
法王:这是仅就母语而言吗?
彼特:听到不懂的外国话之后,优势半脑并不会有活动。
法王:人说母语的时候和说外语的时候,会有不同吗?
彼特:语言的处理都是在优势半脑中进行,但是如果有人懂两种语言,就有可能会在不同区域进行处理。大脑某个部位的中风可能会导致一种语言的丧失,而另一个语言却不会。有些语言偏向使用右半脑,例如日语,它是非常图像式的语言,而且牵涉到的大脑区域大部分都位于右半脑,而右半脑主要是掌管视觉空间。
法王:会读日本汉字的人是这样,那么不会读汉字的人呢?
彼特:这个问题争议非常大。有些日本语言学家认为,日语某方面是模仿自然界的声音,例如鸟鸣虫声。右半脑主导语言,无疑是因为书写的缘故,但是其原因更复杂。
最重要的机能,可能位于我们根本看不见的区域。我们可以辨别出使用葡萄糖的数目。如果这种必要机能很有效率,只要少数几个细胞即可作用,我们就看不见了。多数人认为大脑对音乐的接收乃位于右侧,但也不尽然。人们记得音调的方式不大一样,使用右半脑的人是对自己哼音调来记忆音调,使用左半脑的人则是想像音阶高低位置的音乐家,或者使用分析方法来想像音阶的人,例如他们会把高低音阶想像成长短不一的棍棒。他们使用的记忆策略不同。左半脑似乎比较牵涉到分析处理,研究人员为了要证明这个论点,就对使用分析方法记忆音调的人进行音色实验。音色不容易量化,不能像之前想像音调时可以采用音阶高低或棍棒长短的方式。用左半脑处理音调的人在音色实验时,脑部活动移到右半脑。
判别意识变异的方法是依据脑部症状。瘫痪、眼盲或耳聋属于损害性伤害:幻觉、疼痛、癫痫症发作属于刺激性伤害。导致变异意识的损害性事件是散布式地牵涉到整个皮质。然而刺激性的干扰也会导致意识变异或意识丧失,精神失调就是一个例子,它使人意识丧失的起因并非是大脑,而是心。
损害性伤害可能是急性,也可能是慢性。急性的变异意识可依照损害性的轻重程度作为区分。身处混淆状态的病患,产生失向感;谵妄表示病患的精神状态更加混乱。机能衰钝的病患,难以保持清醒,但是你可以唤醒他们,问他们问题,他们会回答。下一个变异意识叫做木僵,这种病患难以唤醒,也难以得到回应,但是他们会对疼痛刺激做出反应。最后是昏迷,昏迷的病患则完全没有反应。这些名词并不是非常量化。我觉得这些名词糟透了,因为它们无法告诉你真实的情形。昏迷是非常严重的机能障碍,赋活网状系统虽然可能没有直接受到伤害,但是却处于休克状态。有的昏迷类型,赋活网状系统所受到的伤害可能可以逆转。然而,重要的是要知道昏迷是暂时的状态,昏迷者最后都会脱离昏迷状态:他们不是死亡,就是苏醒。可能要花上数周,有时甚至几个月,才能脱离休克状态。如果病患脱离险境,他们最后就会醒来。病患若遭受严重脑部伤害,醒来之后可能不会比处于昏迷状态时要好,此种状态称为永久植物人状态。
植物人状态会在数周或数月昏迷后醒来时发生,但是病患脑中却无意识。他们的自主机能仍在运作,却无法对环境刺激做出回应,也无法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有的植物人需要呼吸器,有的则不需要。
失智属于慢性状态,病患因为脑部受到结构的伤害,而在所有的方面都无法运作。痴呆有许多形式,通常起因于皮质的退化性疾病。
另一种慢性意识变异状态叫做嗜睡,就是想睡觉。嗜睡有两种。第一个原因就是法兰西斯可于星期一所谈到的。第二原因是中性状态现象,病患可以运作各种的机能,但是由于他们在睡觉,所以不记得他在这期间做过什么事情。这些人可能会表现出奇怪的行为。例如他们可能会坐进车子,开车,然后突然发现自己身处陌生的地方,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那个地方的。
也有的是由心理因素所造成的状态。例如三种心因性的状态会在精神病或精神分裂的情况下发生。紧张性精神分裂症的病患是醒着的,却无法做出反应。通常将病患手脚放在某个位置时,手脚就会停止在那里不动,这是一种叫做蜡样屈曲的精神状况。起因并非是我们可以看见的脑部生理性伤害,而可能是脑部化学物质失调,而我们尚未找到是什么化学物质。妄想是一种精神异常状态,病患看见的事物并非其真实的面貌。例如,狗可能看起来像是凶猛的狮子。幻觉会在精神异常状态下发生,大部分是听觉失常,而非视觉失常,病患会听到有声音告诉他们要做什么事情。歇斯底里症是一种神经官能症,并没有像精神病那么严重,病患会呈现出某种疾病的症状,但是其实他们并没有那些症状。昏迷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算是一种歇斯底里的症状,有时病患似乎处于昏迷,但是脑部却非常正常。
癫痫症
癫痫症是我多年专精的领域,它是由于某种机能障碍或其他失调情形导致脑细胞过度反应。这些状态可分为局部与全身。局部发作始于一个半脑的部分区域,而全身发作始于两个半脑,且为同时发生。
局部性发作可进一步分为单纯性与复杂性,视意识是否变异而定。单纯性局部发作可能只是手部肌肉抽搐或看见实际上不存在的东西。复杂性局部发作会导致病患失去意识,病患可能会倒下,或会有奇怪的手脚动作或咀爵动作,但是他们不会有极为据烈的动作。复杂性局部发作起因于脑部的特定部分失常,此部分称为边缘系统,或称颞叶。
全身发作可分为抽搐性与非抽搐性。抽搐性发作是多数人对癫痫症发作的印象。病患会全身僵硬,倒下,然后抽搐。病患可能会咬伤舌头或大小便失禁。在部分非抽搐性发作的情形下,病患会短暂失去意识,也许是几秒钟而已;病患发作的时候可能只是眼皮眨动而已。这种失神性发作一天可能会发生好几次。至于在肌痉挛性发作,病患会突然抽动一次或多次。还有其他数种发作,会让病患丧失肌肉张力而倒下。
这些癫痫症的发作都是不自觉的,而且还挺普遍的。1%的人患有慢性癫痫症,活到八十岁的人,至少有十分之一的机会会发生其中一种症状。癫痫症是一种神经系统内的奇特现象,让我们了解大脑机能的机制。几个世纪以来,西方医学一直有癫痫症的纪录,然而以前的人把癫痫症与宗教信仰扯上关联,认为癫痫症病患是被魔鬼附身。癫痫症病患受到疾病和他人眼光的双重诅咒。
大脑有两种作用,一为刺激,一为抑制。单一脑细胞分泌一种称为传导物质的化学物质,这种物质可以刺激另一个细胞产生反应,或抑制细胞反应。大脑停止运作,例如瘫痪或无意识,可能是因为缺乏刺激或受到抑制。在部分情况下,失去意识是活性过程,而非阴性过程。然而癫痫症病患的脑部细胞异常活跃。这些活跃的脑细胞若是集中在一处,会导致局部发作,若是分散在脑部各处,则会导致全身发作。细胞的整体活动具有刺激作用,让人做出某种行为,也有抑制作用,让人失去意识。同步化作用是重要的因素。一般而言,细胞独自运作,而其独立性正是机能运作所不可或缺的。如果同步化太过,细胞就无法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就像弹钢琴的时候,每根手指的动作不一样,才能演奏出优美的音乐;要是用拳头,就只会制造出来噪音;也就是癫痫发作。
局部癫痫发作只限于局部区域。有个个案的状况是,病患最初是嘴巴抽搐,并产生奇怪的感觉。然后他把头转到左边。癫痫活动蔓延到左半脑时,他失去意识约有一分钟之久。发作完之后,细胞活动受到抑制,使得大脑几乎没什么运作,此时病患虽有咀嚼行为,但是却没有反应能力。
还有另外两种发作会导致意识的丧失。一为抽搐性全身发作,它是一种强直性癫痫发作,病患的身体会变得僵硬,然后抽搐。这表示整个脑部的细胞活动增加。二为失神性发作,病患会短暂失去意识。失神性发作的病患脑波图看起来很不一样,因为发作大部分是抑制作用,而非刺激作用。失神性发作只维持几秒钟,然而脑波图在那段时间出现了高伏特、狭窄而缓慢的波。正子断层扫描图显示,在这些小小的失神发作期间,葡萄糖新陈代谢大幅增加,表示抑制作用是活性过程。
病患处于这些变异意识的状态时,如果发作是发生在视觉系统,他们可能会产生幻觉;如果发生在听觉系统,可能会产生幻听。病患可能会做出奇怪的事情,比如摆动身体或漫游。远古时期的人认为这种人很古怪。不同的文化对癫痫发作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