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治疗”与“改造”,其最终目的都是消灭同性恋者,不过方法、手段不同而已。然而,大量历史事实表明,在人类社会中,无论采取什么方法,同性恋者是消灭不了的。2.容忍政策对同性恋者采取容忍政策和采取镇压政策相比,是一个历史的进步。社会开始向民主、自由的方向发展,统治者对社会的控制逐渐采取较为温和的方式,而不是单纯地使用暴力,人和人之间的宽容度增加了,对生活方式的自由度增加了,事物也开始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了。但是,容忍并不等于认同和赞成。政府和社会虽然不再镇压同性恋者,但还是认为同性恋是“不道德”的、是“坏事情”、是“不正常”的,最好还是抗拒它、“纠正”它。在实行容忍政策的情况下,虽然不把同性恋列入违法化、刑事化,但是无论在恋爱、婚姻、家庭和性生活方面,都仍然以异性恋作为一种绝对的理想、标准和规范,并不断肯定异性恋的优越性。因此,社会往往对同性恋问题保持沉默,隐藏有关资料,对这个问题拒绝刊登、讨论与报道,也可能阻止同性恋者发表意见,理由是“同性恋是一个敏感而禁忌的问题,不便拿出来公开讨论,否则会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同性恋者在人身安全上虽然很少感到危险了,可是在心理上仍存在较为严重的受压迫感,他们感到孤立,受歧视,是“下等人种”和“二等公民”,无法正常生活。人们常常对他们投以怪异的目光,在大众传媒和日常谈话中丑化同性恋,同性恋者在求学、求职、升职以及许多人际交往中常常受到歧视,以致许多同性恋者不得不隐瞒自己的同性恋行为,进行“地下活动”,或以与异性结婚作为一种“掩护”。3.接受政策接受不等于提倡。在人类社会中,如果提倡同性恋,那就不能繁衍后代,社会也不能延续了。接受意味着尊重、承认,异性恋者和同性恋者相互理解,真正地平等相处。这种情况往往存在于一个政治、经济和文化高度发展的社会中。民主、自由的发展比较完备,人们的生理、心理素质有很大提高,在社会风气之中会出现多元主义,容许各种生活方式和平共存,在不危害他人的情况下各适其适,各取所好,在恋爱、婚姻、家庭和性生活方面,也同样有多元化的发展,异性恋仍旧占主要地位人类社会不可能不如此,但是同性恋也被认为是另一种自然和正常的生活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同性恋者得到法律的保障,具有一般公民的平等权利。由于社会的接受,他们也往往能自我接受,能够光明正大、心情舒畅地在社交中出现,无须处处掩饰、伪装,无须提防讥刺、嘲笑与其它各种歧视、打击,“人真正地成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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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中国现代的同性恋
法律、政策和同性恋(2)(图)
二、历史上对同性恋的肯定与宽容在历史上,人们经历了一个对同性恋肯定和赞美的时期,这方面最典型的是古希腊。古希腊人认为男人的身体是最美的,男人爱男人是理所当然的,男男结合是最完善的,古希腊在法律上不仅允许同性恋行为,而且同性恋行为在社会上被视为爱情最纯洁的形式,是人与人之间特别是成人与少年之间关系的最佳形式,是走向道德之路,是反对暴君的武器,是民族伟大和光荣的象征。到了后来,有一些民族,虽然不像古希腊人那样推崇同性恋,可是也并不认为这是个什么问题,在那些同性恋成为民族风俗的地方,同性恋当然不受惩罚,有时它们甚至是人们渴望得到的一种地位。有些部落只限头领可以穿女性服装,而一般民众则认为这些人是令人敬畏的。斯堪的那维亚的一些国家在古代法中都不提同性恋。在东非的一些民族中也不处罚鸡奸行为。在日本,直到1868年以前,一直没有关于同性恋的法律,从习俗上看,人们认为男人爱男人较之男人爱女人更值得敬佩,同性恋在日本并不忌讳,从来未被视为是一种疾病或是罪恶的越轨行为,不过只把同性恋看成是生活中较少提起的一部分,是完全许可的,只要社会规矩如结婚得到遵守就可以了。在中国历史上,同性恋的事情不绝于书,但是法律和民俗都对它极少苛责,在古代中国,中国的皇帝很多都公开地纳男宠,在士大夫阶层,同性恋被认为是“文人雅事”、“兄弟情结”,唯一的例外是个别朝代对男娼的处罚。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对同性恋至多是轻松的揶揄,即开开玩笑而已,而不是严肃的责罚。例如清代学者袁枚在《子不语》中记载过胡天保所作“兔儿神”的传说:“冥间官俱笑我,揶揄我,无怒我者;今阴官封我为兔儿神,专司人间男悦男之事,可为我立庙招香火。”可见当时的社会对此并不谴责,至多是揶揄。而清代著名学者吴梅村在《王郎曲》中所写的“五陵侠少豪华子,甘必欲为王郎死。宁失尚书期,恐见王郎迟;宁犯金吾夜,难得王郎暇……”(见《绩稗类钞》)则简直把男子对男子的迷恋描写到顶峰了。三、西方历史上对同性恋的仇视和迫害然而,同性恋在人类历史上,尤其是在西方历史上,也曾长期受过十分残酷的待遇。有人考证,对同性恋的仇视是从希伯莱教义传播到伊斯兰教义,最后传播到基督教教义的。这些宗教一度把“鸡奸罪”和“异教徒”、“异端”划等号。基督教之所以反对同性恋,原因之一是因为它不能生育后代,所以认为它是对既存价值观念的威胁,会损害婚姻和家庭,影响后代的繁衍。圣经《旧约》上有两段话,一段是:“你不可像同女人交合那样地同男人交合,那是令人厌恶的。”另一段是:“如果某人像同女人交合那样地同一个男人交合,他们俩就都是邪恶的,他们应当被处死。”这就是基督教残酷迫害同性恋者的依据。在以色列的土著民族中,对同性恋者要判处死刑。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以后就规定,对同性恋者一律处死。在西罗马帝国,同性恋者要被判处火刑。公元538年,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安颁布了镇压同性恋者的法令。公元6世纪,在威尔士,同性恋罪要判3年刑。8世纪初,在勃肯地对同性恋者要判10年刑。在12世纪以后,英国曾发生过活埋同性恋者的事件。法国直到18世纪还对同性恋者处以火刑。在欧洲各国,英国处罚同性恋的法律一直是最严厉的。1533年,英王亨利八世制定对鸡奸罪处死的法律,以后一直沿用。1828年,英国通过了一项针对同性恋者的新法令,规定:“每个被控犯有这种令人厌恶的鸡奸罪的,无论他和人或任何动物犯有这种罪行,都将作为重犯而处以极刑。”到了1861年以后,才把死刑改为从10年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美国虽是英国的殖民地,它的法律当然受英国的影响极大。不过在欧洲,法国以及受到《拿破仑法典》影响的国家,如意大利、比利时、荷兰等国,法律并不制裁单纯的同性恋行为,但是如果使用暴力,侵犯未成年人,公开地有损风化,则是例外。在欧美之外的世界中,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同性恋采用严刑峻法。例如,拉丁美洲的三大文明之一的阿兹特克的法律规定,对男女同性恋者和易装癖者要处以死刑,而且定期在民间搜捕违法者。阿兹特克人自古以来就对同性恋者施以十分严厉的惩罚,对在同性恋行为中扮演女性角色者,要先割下他的生殖器,他们的“逻辑”是,是男人而做女人,留阴茎何用将他绑在一根圆木上,由镇上的青年用灰把他埋起来,然后放一大堆木材,把他活活烧死。对扮演男性角色者,则把他绑在圆木上,用灰把他埋起来,直到他死为止。在秘鲁,对同性恋者要处以绞刑,施刑前还要游街示众,象征“彻底毁灭他这个人”。在墨西哥的一些边远省份,发现了同性恋者也要处以死刑。在尼加拉瓜,对同性恋者规定要用石头打死。玛雅民族也有严格的法律禁止同性恋行为。人类到了20世纪,应该说是走向文明进步了。可是德国纳粹党人还是对同性恋者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在纳粹德国,首先是摧残性学研究,迫害性学家,查封、摧毁性学研究机构,然后迫害犹太人,女权主义者和同性恋者,这些迫害都是有内在联系的,纳粹分子反犹太人、反人性和人权、反对自由,必然要反对以上这一切。性学研究、性改革运动开始时都是许多德籍犹太学者发起的,性学研究也好,同性恋也好,都涉及人权、人性,所以纳粹分子要肆意地加以摧残。纳粹分子把大批同性恋者关进集中营,他们被迫佩戴粉红三角标记犹太人佩戴黄星标记,地位很低,与其他囚徒隔离,同政治犯和犹太人相比,同性恋囚徒被派的苦役更重,死亡率更高,幸存率和释放率更低,在纳粹当政期间,共有同性恋者6万人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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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中国现代的同性恋
法律、政策和同性恋(3)(图)
四、风靡西方的同性恋解放运动 对英、美这些主要的西方国家来说,政府、法律歧视同性恋的情况在20世纪中期有了很大改变。在这个过程中,“沃兹顿报告”是具有历史意义的。1954年,英国的约翰·沃兹顿公爵及一个著名的委员会开始检查有关同性恋的英国法律,沃兹顿委员会报告的结论是:“除非社会通过法律机构专门去将犯罪与恶这两个概念等同起来,否则就保留一个由个人来判定行为是否道德的领域,这个领域用简明的话来说,不关法律的事。这么说不是要宽恕或者鼓励私下的不道德,相反,强调道德或不道德的判定纯属私下的及个人的性质,是为了强调个人与私下的责任。可以期望一个成熟的人会在没有法律惩罚的威胁下,自觉地承担起责任。”沃兹顿报告以将法律领域与道德领域划分开来的思想对后世的法律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划时代的影响。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英国1956年颁布的《性犯置法》规定,凡不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厕双方同意而且没有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鸡奸,不算犯罪,除此以外的鸡奸行为仍以鸡奸罪论处。1967年,英国法律终于使彼此的同意的成年人之间的同性恋关系合法化。在美国法律上,把任何不能导致生殖的性行为,都被认定为有罪。这就不仅要惩罚同性恋行为,也将异性恋中的非生殖性行为也置于被惩罚之列了。一直到1962年,美国各州的法律仍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的鸡奸行为都是犯罪行为,甚至于在夫妻之间所进行的口交与肛交都属于鸡奸罪。目前,仍有23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将同性恋视为非法,视阴茎阴道性交以外的一切“反常”性交为非法。但是,美国的同性恋运动也是令全球瞩目的。从20世纪50年代起,美国的同性恋者开始组织起来。1951年,在美国洛杉矶成立了第一个同性恋组织,创始人是演员亨利·海伊,他是美共党员。这个组织同其他争取同性恋权利的团体一起,为广大的同性恋者提供了多种服务,其中包括法律顾问,提高觉悟,心理咨询,出版刊物,以及提供会议场所等。1969年,一个更加富于战斗性的组织“同性恋解放战线”宣告成立。在美国,大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