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首都长安,已出现了出卖自己身体的男妓,而且很公开,很大方。一般说来,在京师是管束较严的,京师况且如此,其它地区男风可想而知。唐代的同性恋状况,还可以从白行简所著的《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中看出来,其中有这样一段论述:圆圆翠顶,娈臣断袖于帝室,然有连璧之貌, 珠之年,爱其娇小,或异堪怜,三交六入之时,或搜获百脉四技之内,汝实通室,不然则何似于陵阳君指花于侧,弥子瑕分桃于主前,汉高祖幸于藉孺,孝武帝宠于韩嫣,故惠帝侍臣,冠 以,载貂蝉,传脂粉于灵幄,曳罗带于花筵,岂女体之足厌,是人口之相沿。白行简是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弟弟,官任主客郎中,专门管理各国朝贡、外交人事,官职不算小。但是他竟以文学体裁写《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这样的性书,其中还对同性恋作了如此生动的描写,由此也可看到唐代风气的开放,同性恋在朝野之间的普遍了。到了宋代初期,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唐代男女社交开放、性生活较为自由的传统,但是过了不久,情况就起了变化。宋代是中国的封建社会由盛转衰的一个时期,特别是到了南宋,朝廷偏安杭州,统治阶级内部的腐朽,民众生活的贫困,在外敌入侵面前的无能,全部暴露了出来。在这种情况下,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内部,统一思想,并加强对民众的控制,将程朱理学搬了出来,大力地加以推广,“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论调逐渐成为社会的统治思想,中国古代历史上的性禁锢、性封闭也逐渐发展到了一个吓人的地步。但是,尽管如此,在有宋一代,男风之事可稽查者仍不少,特别是男妓有很大发展。陶 《清异录》云:“四方指南海为烟月作坊,以言风俗尚淫,今京所鬻色户将乃万计,至于男子举体自贷,进退怡然,遂成蜂窠,又不只风月作坊也。”说男风自五代至宋,又兴盛了起来,这是说当时京师男风充斥的情形。男风如此泛滥,甚至连皇帝也不能不管了,可是,这种情况总是禁而不绝。宋代朱 写的《萍洲可谈》云:“书传载弥子瑕以色媚世,至今京师与都邑无赖男子,用以图衣食,盖未尝正名禁止。政和间始立法,告捕男子为娼,杖一百,告者赏钱五十贯。”《癸辛杂识》中也有类似的说法。当时,在都城和郡邑,有不少类似现代“红灯区”的地方,男妓装扮的女子,出没街上,互相称谓亦为女子,他们与现代的男妓不完全相同,当时主要为男子提供性服务。所以,宋朝曾有“禁男淫文”以“宜断其钻刺之根,兼塞其迎送之路”的说法了。在宋代这种理学盛行的社会,同性恋之风仍然未止,其主要原因是当它已经形成一种社会风气后,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一时并不能使它起很大变化;理学所倡导的性禁锢和性封闭还会产生反弹作用;同时,社会的动荡不安又使不少人产生了颓废、苟安、“今日有酒今日醉”的心理,耽于声色,这都使同性恋这一社会现象还存在着,发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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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古代的同性恋
男风泛滥的明清朝野(图)
明、清二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后世、末世,男风更炽。明代谢肇制所著的《五杂俎》中,详细地阐述了男同性恋作为一种历史传统发展至明代的情形:男色之兴,自伊训有比顽童之戒,则知上古已然矣。安陵龙阳,见于传册,佞幸之篇,史不绝书,至晋而大盛,世说之所称述,强半以容貌举止定衡鉴矣。史谓咸宁、太康以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海内仿效,至于夫妻离绝,动生怨恚。宋人道学,此风亦少衰止,今复稍雄张矣,大率东南人较西北为甚也。明代的男风,到了明武宗在位时,可以说发展到了一个高峰,上自天子,下至庶民,几乎都有两男相悦的关系。《暖妹由笔》说:“明正德初,内臣最为宠狎者,入‘老儿当’犹等辈也,皆选年少俊秀内臣为之,明官吏、儒生乃至流寇、市儿皆好男色。”“老儿当”就是当时男同性恋的代名词。由于男风泛滥,当时对男同性恋有不少代名词与“雅称”,明代天然痴叟在所著《石点头》中就指出:独好笑有一等人,偏好后庭花的滋味,将男作女一般样交欢淫乐,意乱心迷,岂非是件异事?说便是这般说,那男色一道,从来原有这事。读书人的总题叫做“翰林风月”,若各处乡语又是不同:北边人叫“炒茹茹”;南方人叫“打蓬蓬”;徽州人叫“塌豆腐”;江西人叫“铸火盆”;宁波人叫“善善”;龙游人叫“弄若葱”;慈溪人叫“戏虾蟆”;苏州人叫“竭先生”;大明律人唤做“以阳物插入他人粪门淫戏”。话虽不同,光景则一至。若福建有几处,民家孩子若生得清秀,十二三上便有人下聘。漳州词讼,十件事倒有九件是为鸡奸事,可不是个大笑话?明代男同性恋如此盛行,也有它深刻的社会原因。总的说来,明代继续受程朱理学、封建礼教的影响,继续实行性禁锢和性封闭。明宣宗以后,裁汰官妓,禁令甚严,无论官员或读书士子,凡有宿娼的,或稍有邪行,轻则贬谪,重则加以褫革,永不录用。在封建社会中,婚姻是不自主的,夫妻之间没有什么感情,所以恩格斯说过卖淫和通奸是一夫一妻制的补充,现在宿娼这条“补充”之路既断,于是只好在同性之间发泄了。同时,当时中国人的宗室家庭观念极重,因此对男女接触甚为严谨,以免扰乱了家庭和宗室的秩序。从国家社会来说,君臣、父子、夫妻为“三纲”,这“三纲”中任何一“纲”的破坏,都会影响其他,例如“夫为妻纲”破坏了就会影响“君为臣纲”,这是万万不可的。可是,同性恋既不会生儿育女,造成血统紊乱,又不会扰乱宗室家庭秩序,使社会瓦解,于是社会就在严格控制异性爱行为的同时,对同性恋加以放宽了。《五杂俎》中有以下一段论述:衣冠格于文网,龙阳之禁,宽于狭邪,士庶困于阿堵,断袖之费,杀于缠头,河东之吼,每末减于敝轩,桑中之约,遂难偕于倚玉,此男宠之所以日盛也。这就是说,与嫖妓相比,男风在当时和法律没有抵触,而且嫖妓要花费许多钱,有些人也负担不起。此外,男子相亲,妻子很难过问、追究、反对,家庭矛盾也不会十分尖锐,这样,男风就越刮越盛了。当时,在有些地区的民众中,同性恋还起着一种“团结互助”的作用。沈德符在《敝帚斋余谈》中说:“闽人酷重男色,无论贵贱,各以其类相结,长者为‘契兄’,少者为‘契弟’。其兄入弟家,弟之父母抚爱如婿,弟日后生计及娶妻诸费,俱取办于‘契兄’,其相爱者,年过而立者,尚寝处如伉俪。”这种民风民俗的力量是很大的。同性恋的泛滥还受几千年来中国传统的性学理论的影响。中国古代性学理论的核心是“采阴补阳”学说,它认为男人和女人性交时,以不射精或少射精为要旨,这样就能从女性那里采集到阴气,以达到相补延寿的目的。否则,射精过多,就会失去阳气,增病损寿。所以,古人还一直提倡“节欲”,即节男女之欲。但是,同性性交虽然不能通过采战而达到互补的目的,但也不会耗失阳气,因为男子同性性交,射出的精子所丧失的阳气又会从对方体内的阳气中得到补偿。同理,女子同性相交,也会将损失的阴气从对方体内吸收而得到补偿。中国古代的性学理论在宋、明以后已渐趋衰微,只能与医学、养生相结合,所以医家们对以上这些理论从养生保健的角度加以强调,在客观上对同性恋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到了清朝这一末代王朝,同性恋无论在朝廷还是民间,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另一个高峰,这也有它深刻的社会、历史的原因。清朝的统治者对性的控制也是十分严酷的,这是因为,他们要保持自己满族人的皇族血统,所以严禁满汉通婚(这个禁止直到1905年才被慈禧太后所取消);为了保持统治的稳定,避免激起汉人的反抗与社会的动乱,严禁乱扰民间妇女;程朱理学、封建礼教进一步成为统治阶级控制民众的工具;清朝初期又严禁宿娼,禁男女无媒交接。这样一来,同性恋就成为一种为统治者所默许的满汉之间的性关系,况且,同性恋也是中国长期的历史存在,它对清王朝统治者的利益、对封建礼教都没有什么矛盾和冲突。清初同性恋的进一步兴起还和亡国之恨有很大关系。《唯性主观斋主》说:“清代初叶,明室沦于夷狄,江山易主,这一来政治巨变,使许多胜国遗老,非常沮丧;他们既不能腼颜以事新主,又不易逃过政治的干涉,只有披发佯狂,寄情声色以行娱、狎妇童、醉醇酒种种行径作为政治逃避的办法。”又“清初一班士大夫中,因这种心理而男风相当浓厚。除此之外,又因为清代初叶,统治者初得天下,为了羁縻人心,故示太平,除了吟诗填词以表闲暇之外,也很鼓励这些阶层沉溺于声色之好中,以免他们闲着无事而上街。禁制既少,所以一般士大夫阶层,也就更加得以畅所欲为,且公然以嫖狎聚友,竞相夸尚了。”于是,同性恋在清朝就成为上许下行的社会风尚,也成为许多人避免政治冲突、民族冲突的“缓冲带”。所以,当时的同性恋带有一定的政治性,“在一般所谓胜朝遗老醉生梦死的生活中……有些人为了表示亡国的哀思,也多把一些去国怀旧之情撰为歌曲,使当时的优伶清唱,既闻其声,泪如雨下,然后又再拥伶而痛啜之,摩安之。”清代的男风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士大夫所狎昵的男色,多半是优伶。清代京剧之风甚盛,京剧中的旦角都是男伶扮演,由于职业的特点,不少扮演旦角的男伶都秀美而有女腔,他们常被一些士大夫与富商巨贾所玩弄、邪狎。二是男妓盛极一时。康熙年间,男子设立娼寮即已风行,至乾隆以后,男妓方面的规制更为完备。据《金台残泪记》记载,清时男妓坐堂招客的“相公堂子”一般都聚集在北京韩家潭一带,也就是今天的八大胡同附近。此书描写道:“每当华月照天,银筝掖夜,家有愁春,巷无闲火,门外青骢呜咽,正城头画角将阑矣。尝有倦容侵晨经过此地,但闻莺千燕万,学语东风不觉泪随清歌并落。嗟呼,是亦销魂之桥,迷香之洞耶?”三是在士子相互之间或和书童、娈童搞同性恋的多。这和玩优伶、嫖男妓不同,前者是在外部发生的,而这是在内部发生的,他们旦夕相处,所以更易结“安陵龙阳”之好。清代许多著名的文人都有这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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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古代的同性恋
清代文人笔下的同性恋(1)(图)
清代是距离现代最近的一个封建王朝,流传至今的书籍、史料最多,不少文人在他们的著作中都以各种方式描述了当时普遍流行的男风,这散见在许多笔记和野史中,清代小说《品花宝鉴》则较集中地反映出当时的同性恋问题。例如,袁枚在《随园诗话》中载:春江公子,貌似妇人,与妇不睦,而好与少俊游处,与同卧起,不知鸟之雌雄。曾赋诗曰:“人各有性情,树各有枝叶,与为无盐夫,宁作子都妾。”其父,官中丞,见而怒之,他又做诗云:“周公所制礼,立意何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