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之旅》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智慧之旅- 第65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那你为什么要去找妓女呢?”
  “别提那事了,总之,我一直想在人世间找一个理想的对象。”
  “那么,仙子看你吃饭拉屎,她又受得了吗?”
  “当然,那只是希望,我的一生全活在希望里。后来,我的梦虽然醒了,可是却走上了如今这条更不切实际的路。”
  她伸手把我的脸扶正,面对着我,郑重地说:
  “你不该这样想,我是没有你那样高的理想,也没有那种能力,你要走的路并不是不切实际,我希望你以后不要这样说。”
  多少的温馨,多少的安慰,在这一剎,所有的辛酸都得到了补偿。她对我的肯定远胜于世上任何荣耀,有了这样一位红粉知己,人生还有何求呢?心激烈跳动着,泪水润湿了眼眶,我忙掉过头去,把话题扯开:
  “在我的理论中,快乐是中等层次的心理现象。婴儿在刚生下来的时候,因为环境的改变,感觉器官所接受的外来刺激,超过了他所能忍受的极限,这种感觉就是痛苦。这时立刻导致肾上腺素的大量分泌,肌肉紧张,血液循环加速,氧气的消耗也增加。这些综合的结果,使得婴儿喉管收缩,呼吸加快,于是发出了哭声。”
  “我们心理学教授说,婴儿啼哭是为了唤起人们的注意。”她已经习惯了我的长篇大论,而且经常能对答如流。
  “小心!‘唤起人们的注意’是种主观用句,人在没有意识之前,是不可能有主观的。等到婴儿有了经验,形成了刺激反应的模式,知道哭声可以达到解除痛苦的效果以后,自然会以啼哭作为手段。
  “只有痛苦的解除,才是快乐。”我很会急转弯,马上扯回主题。
  “你的意思是说,一定要先有痛苦,才会有快乐?”
  “是的,如果痛苦的程度高、时间久,并且解除的速度越快,快乐的感受越强。”
  “我不同意,假定说,你买冰淇淋给我吃,在吃之前,我并没有痛苦,但是吃了以后,一样感到快乐。”
  “那是因为我们在经验中,已经习惯了若干必须忍受的痛苦,感觉神经的灵敏度自动降低,便不觉得痛苦。比如说,现在离你上一次进食已经有几个小时了,身体需要食物,只是你已养成定时吃饭的习惯,所以不感到痛苦,并不表示没有那种现象。
  “此外,现在的气温很高,为了减轻炎热的痛苦,我们必须躲在树荫下聊天,如果这时有冰淇淋吃,身体温度可以稍降,胃中的饥饿感也能减轻,这两者都是痛苦的解除,也就是说,会令人感到快乐。
  “不妨想一想,如果你刚吃得十分饱,或者天气非常寒冷,再好吃的冰淇淋都不会让你快乐。再换个角度看,你想吃冰淇淋,立刻就有,当然快乐。如果是想吃而吃不到,你就会痛苦,而当你感到非常痛苦时,才吃到冰淇淋,你的快乐一定更高。就好象水闸一样,压力越大,水流的速度就越急越快。”
  “照你的看法,我如果不想吃冰淇淋,就没有痛苦了?”
  “对冰淇淋这件事而言,的确如此,但你可能还有其它的需求。所以,中国人说:‘知足常乐’。”
  我们常讨论各种问题,她的悟性很高,很能领会我的观念。想了想,她说:
  “有一点我还是不明白,现在你忍受着生理需求的痛苦,因为你相信将来会得到更大的快乐。是在什么时候呢?是怎样的对象呢?她总不会在哪里等着你吧?”
  “不,只为了追求更大的快乐才忍受痛苦是不值得的,我也不敢奢望有什么理想中的对象专门在等着我。可是,我最感到痛苦的并不是生理需求,而是精神上的压迫。
  “与一个我不喜欢的女人做爱,只有更加深心灵的折磨。因此,我宁愿忍耐,等待适当的机会,到底人间还有很多有趣味的事物,我经常会被吸引,忽视了这种痛苦。”
  “那你喜不喜欢我呢?”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希不希望他受到痛苦?”我没有正面回答。
  “当然不。”
  “这就是我想与你讨论的原因,我要由你的观念了解你的内心,因为我确知什么是痛苦,相信能帮助你免除它的伤害。”
  “你喜不喜欢和我做爱?”西方女性比较坦率,这也是我所难以适应的。这种事还要问吗?一定要用语言表达吗?中国人强调“心有灵犀一点通”,一种会心的、微妙的两情相印,一种超出言表、不必用理性加以分析判断的直觉认知,一出口就变质了!
  她急切地望着我,就像儿童期望着糖果一般!这可是禁果呀!她到底是生长在不同的环境中,我唯有用她熟悉的语言,即使是很不甘愿的。
  “当然喜欢。”
  “不!你在骗我,我看得出来!”刚刚还是艳阳高照的夏日,片刻之间,就撒下了满地的秋霜。她把脸掉开,低下头去,晶莹的泪珠已经泫然欲滴。
  “怎么会骗你?”我急了,一把抓住她的手,按在自己的心头:“我只是没有经验,没有勇气,还有,更是……怕伤害了……”
  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启口,才不会让她难堪,我怕伤害她,也怕伤害马里奥。可是这种话说出来以后,伤害力更大,显然我话太多了。
  果然,她用力把手抽了回去,瞪着眼质问我:
  “怕伤害谁?你说!”我自认口才犀利,总算也有了词穷的时刻。她得寸进尺,眼睛瞪得更圆了:“怕伤害我?是不是?你如果不说实话,才真的会伤害到我!”
  “我真的喜欢……我发誓……”我也急了。
  “喜欢什么?”她丝毫不放松。
  老天!我怎能启口呢?传统的包袱、表达的习惯、习俗的禁忌等,在在都形成我心理的障碍。即使我愿意摆脱这些影响,也需要一点适应的时间,怎可能一开口,就说得如鱼得水般自然呢?
  “你不必骗我,你们中国人有文化传统、有智能,哪会看得上我们这种……”她激动得再也忍不住,哭出声来。
  我忙把她搂进怀中,轻轻地抚慰着她秀长的头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着她的耳朵,悄悄地说:
  “别告诉任何人,我怕伤害的,是我爸爸!”
  这一招相当有效,她眼睫毛上还沾着泪珠,却是满面狐疑:
  “这与你爸爸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啦!”我故意卖个关子,装着不好意思,扭捏了一阵子才说:“因为第一次没有成功,恐怕是我父亲的‘种’不好,如果证明是事实,当然会伤害到他。”
  她脸上的红潮乍升,半嗔半羞:
  “你又在骗我了。”
  我已经想不起原来要谈的主题了,可是那又有什么重要呢?她调整了一下坐姿,将身体靠在树干上。
  “至少,你是第一个不喜欢我的人。”她幽幽地说。
  “你错了,我喜欢你,而且非常非常喜欢,我愿意尽一切努力,争取你的好感。我认为你最可爱之处,在于没有炫耀你的美色,在于你肯学习,肯用头脑。不然我会跟你讨论这些枯燥的理论吗?”她静静地听着,没有表情。
  我继续说:
  “这是多么值得敬重的美德!你没有自恃美色,没有任性胡为,因此你能专心读书,勤练钢琴。这样,你就得到了知识,有了气质和眼光。”
  “这到底是优点还是缺点?”
  “优点就是缺点,因此,能被你看得起的人不会太多。”
  “不要说了,我知道,别人也不见得看得起我。”
  “我没有骗你,也没有骗你的必要,对一个像我这样受过传统洗礼的中国人,‘爱’与‘性’这些字是说不出口的。爱是一种感受,是一种出自双方内心深处的了解,不应该挂在口头成为装饰的字眼。
  “爱的建立需要时间、谅解以及相互的奉献等多方面的条件,太轻易就能满足的,随时都有可能消失无踪。人所珍惜的,常是罕有的,历经千辛万苦才得到的。甚至于有些可望而不可及的事物,更教我们魂牵神引,永远难以忘怀。
  “肉体的愉悦如果没有爱,不会产生销魂蚀骨的感受。如果太重视肉体的欢愉,就会人尽可交,即使有感情,也无法产生真正的爱。万一被情感牵连了,又没有爱的基础,那种既不能分手,又不能幸福地相处,才是莫大的痛苦。
  “我是个天涯间的流浪者,说不定哪天就消失了,我希望在你的心中,永远占据一个重要的位置,绝不愿只为了今天的快乐,使你受到伤害。说明白一点,假定有可能与你终生相处,我希望我们之间有真正的爱,而不是短暂的肉体满足。再若不得已,我非离开不可,我又怎能割舍对你的依恋呢?”
  “可是……我认为你想得太多了。”她无力地倒在我的肩头,轻轻地说。
  “可能吧,因为你还有马里奥,还有你的家人、朋友。而我,我只有你,我们的精神、思想都已结合在一起了。一旦突破了友情的界限,我会像崩塌的水库,狂涛汹涌,一定会淹没一切的。”
  “那有什么不好呢?你可以留下来。”
  “你比我还清楚,我不可能留下来,要是我只为了爱情留下来的话,我还有什么价值?天天讲一些连自己都做不到的空洞的理论,迟早你会厌烦。”
  我觉得肩头一阵凉,是她的泪水湿透了我的衣衫。哭吧,艾洛伊莎,真正的快乐是隐藏在痛苦后面的。
  一九六七年八月,我接到家里的电报,说父亲病重垂危,叫我立刻回台。我考虑了很久,如果在父亲最需要我的时候不能回去,我终生都不会原谅自己。而这一走,以我的经济能力,是不可能再回到巴西的。
  我心中只有一个罣碍,那就是艾洛伊莎,我怎么舍得下像她这样体贴、解语的可人儿呢?人生处处险巇,得失之间很难拿捏。作为一个中国人,伦理不能拋弃。可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今后还会有这种机会吗?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说,如果我错过了这个机会,今生今世再也不可能找到更能令我心醉的伴侣了。她的确是我所认识的女孩中,相貌最美的一位,可贵的还不止于此,我们兴趣一致,言谈投契,在近一年的交往中,竟然不曾有过片刻的争执。
  问题就出在这里,基于以往的经验、文化背景上的差异以及我的悲观情怀,这种如同梦幻般的纯情令我难以置信。怎么可能把清晨的露珠供养案头?又为什么一定要去捕捉西天的彩霞?我千里迢迢来到巴西,难道就是为了守着一株玫瑰?明明知道自己选择了一条不归路,现在还没有走到一半,以后呢?
  我没有向艾洛伊莎道别,我怕一时控制不了自己,溃决了辛辛苦苦建立的堤防。正常的人生早已与我绝缘,既然如此,又何必留个尾巴误人误己?只好狠着心肠,万般无奈,在一个满天迷雾的清晨,我提起行李,悄悄地走了。
  智慧之旅 (第二部)  五、归途   美国、打工、雪地、父丧我把能够变卖的都卖了,包括那支心爱的小喇叭。所有的钱凑起来大约有一千三百多块美金,还不够买回台湾的飞机票。幸好那时敏姐在美国洛杉矶,姐夫任职领事馆。我决定先去洛杉矶,找到敏姐再想办法。
  九月初,我到了洛杉矶,由于事前没有通知她,加上多年未见,她几乎不认得我了。我说明了经过,她则认为家里这封电报必有隐情。因为几天以前还有朋友谈及家中情形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