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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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之旅- 第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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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还有朋友谈及家中情形,说父亲退休后,在继母的怂恿下,以七十多岁的高龄,居然开始做起生意来了。谁都想不到,父亲一生视财物为粪土,竟然晚年失节。
  可是若父亲安好,那叫我回去做什么呢?敏姐认为既然要做生意,就要资本,她听说继母到处宣传,说我在巴西作画发了大财。如果专程叫我回去投资,我是绝对不肯的。必然是以父亲病危作为理由,先骗我回去,再设法说服我。
  我先还不信,立即发了封电报,请父亲寄些路费来,同时写信给几位在台的亲友,请他们代我打听一下。
  结果证明敏姐的判断完全正确,父亲来信说病已痊愈,叫我留在美国,不要回台。而亲友则一致表示父亲身体很好,只是为了做生意,到处借钱。在字里行间,每个人都暗示着对继母的不满。
  敏姐看了父亲寄给我的信,她指出那不是父亲的笔迹。我记得大约在一年以前,父亲曾写信说明,因为他的视力不好,家信概由继母代笔。日子一久,我根本没想到这些代笔信很可能已不是父亲的意思,以至于在盲目冲动下,拋弃了在巴西的一切。现在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该怎么办呢?
  回巴西吧?不论有没有必要,八百多块美金的机票从哪里来?再说,学校的退学手续已经办了,我好不容易申请到的一点助学金也没有了,以后的生活要靠什么维持?还有,我该如何面对艾洛伊莎?难道告诉她,我是个自由人,想走就走!现在,我需要她,想回到她身边,我就回来了?
  回台湾是不用考虑的,国外生活再苦,却是海阔天空,心情畅快得很。大家都劝我留在美国,我也知道这是唯一的选择,只是我很不甘心。打从中学起,由于我恨英文,不仅不愿意学,而且还信誓旦旦,将来绝对不去美国。
  考虑再三,我列出各种有利的理由,设法说服自己留在美国。工作、语言、文化背景、生活习惯等,倒不是问题,甚至于,为了我追求的目标,更有深入的必要。好在在这个时代,美国不论在哪一方面,对人类社会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迟早我都要了解她,多少困难都必须排除,否则,我不够资格自命为人生真理的探索者。
  孙振先是我在巴西认识的朋友,也是学农的,这时刚好他来找我姐夫办事,一见到我,他乡遇故知,立即邀我去他家住,并热心地帮我找工作。他太太叫露西,是实践家专毕业的,做得一手好菜,也非常好客。他们住在好莱坞区,在日落大道与高原街交叉口附近一所小巧精致的木屋内。
  他所从事的工作是一种很特殊的服务业,专门为别人照相。客人只要打电话到他公司预约,定好时间,老孙便依约准时去拍照。这样也可以称为“工作”?我实在佩服美国人的生意头脑,只要有需要,就有生意,就有钱可赚,利人利己。
  敏姐本已说好介绍我去一个加油站工作,但老孙极力反对,他说在美国找工作很容易,不妨找个比较理想、收入多的。所以当他去修闪光灯时,顺便问老板要不要工人?刚好工厂缺人,便叫我去考试,考完立刻录用。
  由于事先没有准备,更没想到刚到美国就有了工作,如何上班立刻成为首要问题。我没有汽车,也不会开,甚至于根本没开过。然而在美国,尤其洛杉矶是有名的专为汽车族所设计的都市。这里的居民除了未成年的小孩和行动不便的老人外,人人有车,有些人甚至还不止一辆。
  第一天上班是搭公车去的,由住家的好莱坞到我上班的伯本区,开车不过十分钟,可是转两班公车,却花了我三个小时。老孙一再叮咛,说等公车很难,可是怎样也想不到,竟难到这个地步。
  我决定要买部车,钱虽是问题,老孙还可以借我,麻烦的是要先学开车。在美国时间就是金钱,有什么方法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同时解决买车、学车、开车三件事呢?
  我的看法是,先买车再学开车,因为我怕麻烦别人。老孙不赞成,说在美国如不先学会开车,没考上驾驶执照,出了车祸可是吃不了兜着走。我争不过他,只好在他的指导下,先在一个公园里学了十几分钟,自己觉得相当不错,但是老孙认为还差得远。
  我心急如焚,等不及了,便去找姐夫,说是要考驾驶执照。姐夫以为我会开车,便带我去一个地方,说认识那里的考官,说不定比较容易过关。
  因为姐夫是外交官,家里经常举行酒会,邀请一些“大人物”。以一个驾驶官而言,一辈子也没有几次机会可以和那些大人物来往。所以姐夫乐得送个人情,有酒会时,也顺道把这位考官请去,做做国民外交。结果两个人成为好友,也方便了我这个考生。
  果然那位考官非常卖帐,尽管我的技术欠佳,所幸他手下留情,七扣八扣还得了七十多分。感谢姐夫和他的关系,我通过了考试,成为汽车俱乐部的新会员。有了驾照后,再以分期付款买了部流线型的“柯威尔”二手车。车一到手,第一件事便是以八十里的速度,在高速公路上飞驰了一阵子,享受一下“行动自由”。
  那时已是深夜,等我想到该去姐夫家表达谢忱时,已在高速公路上失去了方向及距离感。直到买来地图,按图索骥找到姐夫家时,我才知道刚刚已经开到内华达州了!
  那次的冒险给了我极大的信心,就像一个未曾在刀山上失手的人,总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断在刀尖上打滚。
  上班的伯本,是一个住宅兼工业区,位于好莱坞北方约十余哩,工厂及办公室林立。而我住的地方,就在中国大戏院旁边,刚好是好莱坞的商业中心。所以,每当上下班时,与车辆流向恰恰相反,高速公路上经常畅通无阻。
  由于时间充裕,我又念念不忘往日未竟的梦想,便参加了一间著名的绘画函授班,按步就班地学画。但时间还是太多,再说音乐也好,绘画也好,其实我真正不能忘情的,却是电影。今天误打误闯,来到了好莱坞,为什么不乘机求教一番呢?
  就在住处不远,我看到一家甚具规模的影剧补习班,宣传看版上,挂了不少电影界有名的人物。我决定去修习编导,明知道自己的英文很差,好在学的是观念和原则,所以硬着头皮,又做了老贡生。
  由学习中,我发现美国专门培养技术人才,不论是绘画或是电影,都有一套一套的公式。照理,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长处,教者应该因材施教。事实上不然,在函授绘画班上,我很快就看出“对方”只是一种机构。我完成一部份课业,他们就寄来一些资料,内容与我的程度、学习的优劣无关。
  以商业立场而言,这是无可厚非的,可是这所函授学校标榜“因材施教”,说每个学生会有一个名画家亲自指导!我也选了一位名画家,且是一位中国人。我常在画稿旁写些意见,请老师指正,可是从不见回音。
  电影班更好不到哪里去,编导班共有二十多人,由一位“名导演”(导过电视剧Smoking Gun )授课。这位老师吊儿郎当,最喜欢指导亲吻的戏,常找些演员班的学员来实验,每每一堂课就在吻来吻去中结束了。
  可是,我也有收获,那是这位老师无意中透露的。
  记得是有位学员问他一个问题,我没有听懂,导演老师说:
  “不必担心,这个有公式!”
  那位学员又连续问了几个问题,答案都是:
  “有公式!”
  只怪我英文不好,难道是上数学课吗?
  下课后,我去问那位同学,什么公式不公式的。
  “我是问他系列戏剧与单一戏剧的发展技巧,他一讲我就懂了,他是说一切都有一定的公式,连单一剧都不例外。”
  “戏剧是创作,怎能有公式呢?”
  “现在是商业,要大量生产,所以只要会用公式就好了。”
  “那他为什么不教这些公式呢?”
  “啊,用不着,书店就有。”
  “那我们在这里学些什么呢?”
  “学什么?等机会呀!”
  “等什么机会?”
  他很奇怪地瞪了我一眼,才发觉这个东方人是个白痴。
  “等他提拔呀!哪天他拍戏需要帮手,就会在我们这里找。”
  原来如此,这一来,我也懂了,真要学电影,还不如上电影院。一部好片子,里面有学不完的宝贝,所有的艺术,都只能自己在实际生活中去体验。因为艺术不是知识,只能依感官的观察与意识的表现,而不是可以藉概念的学习得到的。
  我工作的地方虽号称工厂,其实是间小店,专门装配及修理各式闪光灯。店名叫“诺曼企业”,只有老板、一位女秘书、工程师及四个技工。当时所规定的最低薪资是每小时一元七角五分,我们工厂采用工时制,我每小时可得两元五角。工作多时,每月可以赚到八百多元,比老孙的收入还高。
  人生是多么的不公平!同样的我,在巴西拼命工作,不过月入数十美金。只因国家富强,便人人沾光,为什么人们不先努力使国家富强呢?
  工厂里熟练的技工,平均每天可以装配及测试一个闪光灯头,我一去就发现他们的工作方式很不合理。等我把各种情况弄熟了,便自行设计了一条生产线。一个月后,平均每天可以生产十个灯,甚至有一天我创造了生产十七个灯的记录。
  老板名叫诺曼,年纪和我差不多,他很欣赏我的工作,每个月自动给我加薪一次。到了第三个月,已加到三元五角一小时。他告诉我,那是技工最高的工资了,以我的能力应该还可以再加上去,但是必须先通过工程师鉴定考试。我看了看考题,知道毫无希望,也就心安理得安分地工作下去。
  诺曼又开始教我设计电源供应器,原先是由一位工程师负责,一个月只能设计一台,而且常常在测试时爆炸。最初我也怀疑自己是否能够胜任,一个星期后,我完成了一台。测试之下,一切良好,那位工程师愤而辞职,此后即由我来代理。
  我以为美国人讲究效率,加上诺曼做事合情合理,士为知己者卖命,我那个改不了的老毛病又发了。
  我们的产品设计得很差,外形不美,而且又大又重。这种闪光灯多半是供应给一些流动的家庭摄影师,他们每天背来背去,巧拙轻重之间有很大的区别。我研究后发现,以现有的材料,体积至少可以节省四分之三,重量可以减轻五分之四。
  哪知诺曼坚决反对,他说我不懂做生意的门道,顾客要求的是“货真价实”,只有做得又大又重,买者才肯出高价,我们才有利润。
  同事们也对我抱怨有加,因为我们是计时论酬,工作效率提高了,工作时数便相对的降低,钱也就少赚了。叶落知秋,以一个小小的工厂,只有几个人,大家成败与共,才有安定的工作机会。老板不求改进,满足于现状,工作人员则只顾自己的利益,不为经营者设想。长此以往,怎能在市场上与他人竞争呢?
  同事中有位名叫彼得的小伙子,个子很高,喜欢打篮球,和我兴趣相投。他每天装一个灯,慢条斯理,不慌不忙。有一个星期天,他邀我去打球,我们一矮一高,组成一队天龙地虎,倒颇引人侧目。
  休息时,我正在喝沙士,突然听到他说:
  “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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