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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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之旅- 第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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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军百战身名裂,向河梁回头万里,故人长绝。易水萧萧西风冷,满座衣冠似雪。正壮士,悲歌未彻。啼鸟还知如许恨,料不啼清泪长啼血。谁共我,醉明月。”
  作者生在不同的时代,却与辛弃疾一般苦恨芳菲都歇,更是同样不啼清泪长啼血。所幸金阙已辞,归妾已送,始能逍遥山林之中。将军百战身名裂,向河梁回头万里,故人绝,壮士悲歌也歇。冥冥之中,马上琵琶关塞黑,遥远的过去与鲜活的今夕,相连不过微微一脉。
  人生没有偶然,宇宙的变化有因有果,在迂回的时空中,一切都是定数。
  造物者慈悲,祂将真相掩饰在时空的背后,允许人们在自己心中营造一些意志活动的空间。人保留了自尊,激起了生存的斗志,奔向目标前程。
  造物明智,祂把朱门深锁,一任道上过客来往。人们在自以为是的自由选择下,为所欲为,万象毕陈,清浊才能于兹有别。
  人生有如一团迷雾,有人谨慎地摸索其间,有人恣意横冲直撞。我过去太鲁莽,现在望乡情怯,斗室独酌,何必在意谁共我明月?
  本书为《智能之旅》第三部,是作者自一九七三年在巴西得悟后,回国致力于中文计算机以及钻研中华文化之过程。直到一九九三年,二十载的苦斗,终于若有所悟。最后在叶隆雄君的接纳下,归隐都兰。
  在一个社会上,经过了长时期的洗脑,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思想价值都受到了影响,这种现象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很可能这个改变中的社会正迈向大同的康庄大道,也有可能是被一种不可抗拒的时代风潮驱使着。是是?是非?人若果真具有智能,就不能不反省检讨,以便对自己、对社会作一个交待。
  我不讳言自己对这个时代失望到了极处,所幸我在失落的文化中找到了真相,最后我解脱了。我写这本自传,目的就是为了剖析自我的心路历程,以供读者参考。倘若还有值得努力之处,我会不厌其烦地详加解说。但对那些明知属于人性的、无可救药的一面,我觉得没有多谈的必要,一笔带过便是了。
  书中所述乃作者本着良知,以求真的精神,谨记其实。唯人名、时间或事件等,或因涉及当事者之人格,故有所隐瞒;或因记忆不明,恐与事实略有出入。此外,限于篇幅,故仅撷取与“智能”有关者予以申论。是非善恶历史自有公断,希读者知意而忘言,本书之主旨为示人以天意,无意冒犯时贤之不韪。
  种豆得豆,种瓜得瓜,原系自然界之真理。我从幼到老,有幸处处落人之后,侧身旁观,得以历览此一大时代之末世景况。百年之后,苟人类尚幸存地球之上,有人欲知前事,在各种歌功颂德的佳文之外,本书或可借镜于万一也。
  我从事中文计算机锲而不舍,计算机界称我为活化石!殊不料从事写作,文化界则说我是“文白夹杂,天马行空的跳跃式逻辑”!企业界把我当作怪胎,政界认为我不识抬举!我是谁?我就是我,是中华传统与这个时代激荡下的畸形产品!
  朱邦复  序  1995年四月
  智慧之旅 (第三部)  一、宿孽   成见、错误、北屋、电影人生之初,心尚未形成,当然对人生没有一点成见。然习惯成自然,生存的环境、事物,在成长过程中,便成为生活认知的一部分。生命体有适应的本能,其所适应的环境就是生命的一部分。这个部分就是经验,有了经验,人才能应付环境变化中所产生的各种问题。
  当一个环境长时期保持不变时,人的经验可以说就是成功的保障。反之,环境一变,大部分的经验也随之失效,人必须经过另一段适应期,以取得新的经验。所以,经验也可以说是人对某些事物已经固化了的见解,故又称“成见”。
  成见只是一种权宜的认知、解决问题的借镜,它不是真理,不是万灵的仙丹。但是成见却是人们判断事物的标准、生存生活的保障,只要是人,就有成见。
  人的成见虽然不断地随着环境而变异,由于生存的本质不变,人性依旧,所以也有恒久流传的成见。我们不妨把中外古今、一切人类的所作所为分析一下,当不难发现,“自私”是人类共同的“成见”。
  我不敢说自己一点私心都没有,但由于多年来已经养成了观察分析的习惯。我很容易觉察自己或他人的私心,也因此我力求超然,体谅他人在生存竞争中的无奈。
  小时候听说有人居住在沙漠中,当时我无从理解,为什么有人会甘愿住在那酷热无比、缺水缺粮的沙漠里?随着年纪及阅历的增长,看得多了,才领略到造物者设计之奥妙。环境是人所认知的一切,自幼成长在沙漠中的人,他的成见就把沙漠当作宇宙的全部。在个人因成见而塑造的宇宙中,唯我独尊,就是主观的意识中心。
  意识中心以各种刺激与一己的利害为判断的基础,利令人感到快乐莫名;害则觉得痛苦万分。这些刺激不过是感官所接触到的能量变化,透过大脑皮层细胞,与既有的经验结合成为利或害的综合讯息。
  快乐及痛苦不过是人体或人心感受到的比较状况,经过习惯形成成见,驱使着人不断追求快乐、避免痛苦。一个人的成见若成型于沙漠中,则沙漠环境的各种刺激便成为他感知的一切。换个立场看,沙漠中的居民也一定以我们生存的环境为异的。
  这原是一种稳定的力量,使人们得以安居立业,形成社会、国家。人们群居一处,生存得到保障,人口不断繁殖,空间及资源又将因生存竞争而渐趋匮乏。外在的环境改变了,成功者占有了社会资源,失败者不得不离乡背井,到他方另起炉灶。
  人类生存的环境,对占有空间的身体而言,当然指的是地缘及物质条件。人的精神领域呢?所有的学术、职业又何尝不是因应环境而产生的?正因为人有适应能力,人类在不断的扩展之余,由一块大陆迁徙到另一块,一个岛屿辗转到另一个。人类的认知更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从具象的“物”,到抽象的“心”,其中无所不包。
  如果不是环境的变迁,如果不是生存的竞争,如果没有成功及失败,人与其它动物真没有什么区别。
  为什么只有人能达到今天的境地呢?造物者很幽默,早已将“今天”设计好了,却让人在无知中摸索。在人还没有到达“今天”之前,人的所作所为不符合今天的标准,便被视为“错误”。甚至于连今天的所作所为,对明天而言也都是错误的!因为今天永远不会停留,永远无法到达!人就永生地在今天之前犯错不已!
  听来似乎很荒唐,殊不知在所有的生物中,唯有人会犯错、知错,也正因为人犯了错,才会在错误中学到教训,在教训下改进,由改进后有了认识。终于,人不再仅仅只是一具有生命的机体,而是知道对错,明辨是非的“万物之灵”。
  人类文明之形成,也就是这种是非的积累。今人在今天之前,根据这一条线索,得以追溯人生,了解人性。
  恐龙在地球上生存了七千万年,今天它们在地球上绝迹了,留下的只是一些化石。人类呢?自有历史记载以来,也还不到恐龙时代的万分之一。当然我们不能希望与宇宙同寿,但是,以万物之灵与只仅仅体大命长的爬虫来比,又将留下些什么在天地之间呢?
  在经验中,犯了错会受到责罚或处置,于是人人怕错,不愿认错。渐渐地,人类社会形成了另一种成见,以犯错多少为价值标准。于是在同一个模子下,制造出了千百万个“不错”的复制品,美其名为知识分子。
  知识分子是社会的中坚,是时代的主流,他们用自己的模式去塑造下一代,用自己的成见去规范一切,一代一代地沿袭下来。时到如今,人类浑忘了人的灵性所在,只知道保护自己意识所在的方寸之地,变本加厉地排除异己!
  我认为犯错越多,人的价值越高。当然,前题在此人必须知道什么是对错。比如说在三叉路口上,狗用鼻子一嗅,就能找到方向。对狗而言,它从来不用怀疑,只要撒泡尿就行了。可是记性再好的人,除非常常经过,养成了习惯,否则人总会犹豫不决,要在各个叉路试探一番,才能确定。
  恐龙的身体对环境的适应比人体还来得有效率些,但是造物者也犯了错!恐龙没有活到今天!人会犯错,但却因此多了一种试探的机会。在无数次的探索中,错的一定大于对的,失败多于成功。这些就是经验,等到人的认知范围扩大了,适应能力也相对的增加。这种试探的机会才是人类所独具的,也是有异于其它生物的最大特色。
  俗话说:“不做不错,少做少错,多做多错”,人一定会犯错,犯了错才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机会。只是犯了错以后,不仅要知道错在哪里,而且要改,否则白错一次!
  信息界的巨人 IBM,即国际商业事务机器公司,在公司壮大之前,有一个单位主管犯了大错,使公司损失惨重。董事长召他去,他惶恐不已,以为一定会被革职,不料反而晋升了一级,他诧问道:
  “为什么我犯了这样重大的过错,却没有被开除呢?”
  董事长说:
  “我花了那么多钱,给你买了个经验,当然更要借重你!”
  言下之意很明显,如果这个主管没有犯过错,就不会了解什么才是对的。怕错、不认错的人,充其量只是一只活恐龙罢了!
  不过,错误虽是学习的必经过程,但要有错就改,越改错误越少。对已经过了学习阶段,而且权高位重的人来说,千万错不得一步。这种人若犯了错,很可能会使他丧失了生存的权利。而一群人的成败,则在于这个团体领导者一念之间,在上位者岂能不慎?
  从进化史上看,很多物种都绝迹了,各有各的因素及理由。到目前为止,还有一种因素还没有发生过,就是该物种自己犯下的错误,导致了全体的绝灭。所谓:“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人类有多大的创造能力,也就有多大的毁灭能力。
  不幸的是,我所看到的人总是在学习时期力求避免错误。等到学以致用之时,竟是错误百出!
  我犯过无数错误,正如周处除三害一般,当人发现了真正的罪魁祸首竟是自己时。在反省自律之下,人才能发挥最高的价值。
  在外飘流了多年,浪费了最宝贵的青春年华,终于倦游知返。我抱着赎罪的心情,打算献身于中华文化,以下半生从事中文打字机的研究。
  这时台湾更繁荣了,一回到阔别三年的生长之地,居然家园变了,变成一座高楼。我多方打听之下,才知道继母以五百万元的代价,把土地卖给了和泰汽车公司。
  我该不该去找她呢?与她在一起生活是一种挑战,能避免最好。可是不论如何,她总是我的继母,至少我也要把所有事情交待清楚,免得大家都难以安心。
  我决定先找到她,表明卖房子的钱都是她的。我则离得远远地,另谋生计,以便专心从事自己的工作。
  堂兄朱星垣告诉我,继母搬到新店的中央新村去了,江述凡与她相处得很好。我听了大为宽心,幸而有老江这种朋友,否则我真无法原谅自己。
  继母一个人在家,见我突然出现面前,她大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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