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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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情人-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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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我总喜欢红颜知己这个字眼?    
    因为我是红颜,因为我喜欢做知己。    
    生来多情,有意无意认识许多个和我同样丰富脆弱的灵魂。有男有女。在许多个有月亮的晚上,我们互相倾听彼此的倾诉,知己的眼神,眼角的柔光,贴心的声音,不管是耳畔响起还是从电话另一头传来都是世上最美的乐音。    
    做一个知己有多好,这一生注定我们不是一起来也不会一起走,那么我们也就只能在相遇的途中,轻轻地道一声:嘿,你好。    
    相遇有缘,不管短或长,只要相伴着走过一程,心里便刻下了彼此的年轮。爱情可能会如火花般闪过,爱情可能伤筋动骨,爱情可能消化不良,我需要的只是一个知己。    
    多少年后遇到你我依然温情满怀,即使不再互通音讯,我依然懂得你的叹息和所有的艰辛以及得意。    
    多年以前我并不懂得人和人之间最美的距离只是知己,我写下了一些有毒的情绪和爱恨得失魂落魄的故事。那就是我在这本书中呈现的上海,下着黄梅雨让人苍白迷惘不知所从的上海。那些故事和那些穿梭其间的人,很多已离我远去,现在,我有一张简单阳光的脸,笑起来坦白天真。    
    以后我不会再写这样的故事,也写不出来了,这一本书是个纪念,依然是爱的。    
    肯定会一直写下去,选择以写字为我终生的情人,为了那些和我一起长大的岁月,那些内心和我一样敏感却又总是在不断思考不停朝前走的人们,我们站到了高处,低头看清了昨天的表情,曾经是那样青涩难堪,却珍贵。    
    每一个走近我用心体会我文字的人,都是我的知己。    
    我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是为你写的。    
    赵波2004年5月2日    
    


第一部分烟男(1)

    我一见到他就觉得他与众不同。我是说,这个叫烟男的男人。    
    认识他是在女友倩的生日派对上,倩二十五,当然我也一样。是个不老也不年轻的尴尬年纪。每次回家,母亲就会问我准备结婚了没有,她说我的那些初中女同学可大都成家了。母亲还补充说,她就是在二十五岁那年生下我的,而她的母亲我的外婆,二十五岁的时候已生下六个孩子了。除了我妈,他们分别是我的大小阿姨和三个舅舅,现在这五人中有装潢公司经理、私人食品店老板、特警、职校老师和纺织厂病退女工等等,最主要的是因为外婆,而间接带来了我。外婆的业绩在我看来实在惊人。    
    我二十五岁,和倩一样爱吃巧克力纯奶油蛋糕,马可孛罗店里的味道最不错。倩性格外向,爱泡酒吧,一星期朋友聚会一次,寻找各种聚会的理由:生日、万圣节情人节傻瓜节(也就是愚人节)、发小财、有些收获、找到赞助的男友,如此如此时分,她就穿着ESPRIT的休闲晚会装,脸上化着山明水秀的妆出场了。    
    我来这城市没多久。在这个城市除了倩是我过去的同窗,还有另外一些不是这个圈子的熟人。我知道自己只是这个城市和这个派对的观望者和过客。    
    我喜欢别人不认识我,让我自由自在的感觉。我属于那种不会把独自一人看做孤寂的女孩。我享受一个人的时光,觉得有时候它比什么都好。    
    倩说,这晚将会有几个很不错的男士,要不要给你介绍一下?    
    倩这天很漂亮,像短裙与露脐装上点缀的小水钻一样夺目。她的生日,她是全场得宠与注目的中心。    
    不必我说,好男人会自动跳进我的眼睛里。    
    倩笑说了一声祝我好运,就去应付别的滥友去了。我托个盘子,在自助的甜点桌旁巡视,希望能从中见到我最钟意的椰蓉糯米卷的可爱身形。目标还没找到,我的嘴里已经先塞了几个小小的用薄烤肉片包海鲜的小点心,味道好极了。    
    吃到美食,总是令我开心。心满意足的时候,便抬头偷看,怕又有人注意我的吃相,因此而笑我。满目都是在说话、在笑在闹的年轻人,打扮得光鲜得体,有的头发的形状像黑人的钢丝卷一样怪异。    
    不知道怎么,看着那些活泼的年轻人,我有不胜沧桑之感,似乎我已把那个曾经和他们一样灿烂过的年龄抛得远远的了。我知道这想法有点那个,可是确实常常感到我的内心要比年纪更老,似乎什么都已经历,不想再做尝试一样,除了吃。    
    所以倩说的不错男人也不是为我这种人准备的。和我交往,不把他们闷死才怪。    
    “总是还需要一个人说说话吧,”我吃到第四个糯米卷的时候,突然有个男人在我旁边说。“你吃这么多,怎么倒不胖?”他又补充说。    
    我看看他,这是一个高高的,显得有些怪异的男人,也许是瘦的关系,他显得萧条。年纪不小,但眼睛却是清亮的。“是吗,也许正因为还没胖,我才吃这么多。”我说,又看了看他。他穿一身灰色的棉布装,软绵绵轻沓沓地垂在他身上,总是好像有哪里不对,并且我注意到他的手里没有托盘、叉子、盛着红酒和香槟的酒杯这些每个人手中都有的餐具。    
    “怎么不吃一点,把送的礼物吃回来也好。”我开玩笑。    
    他照样没有表情,停了停,才说:“都有五年不用吃东西了。”    
    我大骇:“你练气功,或是什么辟谷?”那个骗子沈昌曾让我父母大年三十辟谷,家里什么吃的也没有,外面店也关门,害我饿得只好啃干面包。可他竟能五年不吃饭?“你不必怀疑我什么,只是有点怪,天下怪人多着呢,现在出来一个想和你说说话,不也很好?”    
    “怎么会和我说话的呢?”我看看自己身上穿的一件白色水洗布长裙,这种料子有点容易皱,一旦发现衣服上出了毛病便会感觉不自然。    
    “一下子就从你身上看出过去什么痕迹了,好像比他们有意思一点。”    
    “你看得出我的过去,我身上写着字吗?”    
    他不置可否,站在我身边,假装深吸一口气顾自说:“你喜欢用清新的香水,这类香水多为清淡的组合。说明你平易近人,热爱生命,喜欢到户外呼吸清新空气,更特别钟爱海滩或其他近水的地方。”我无可无不可地听他说,不想打断一个陌生男人的发挥。    
    “你用的清新香水混合湿草、柠檬、青柠、蜜柑及压碎香草的芳香而成,说明你喜欢的事有滂沱暴雨、流水、纯棉床单、麻质布料及强烈的色彩。你天生口齿伶俐,是个自由奔放的人,众人心目中的挚友。”我一边怀疑他是看多了时尚杂志上的摩登一族答卷,一边说:“不见得是什么挚友,你就说我有什么过去吧。”    
    他想了一下,仍旧看我,眼神定定,好像我身上真写着字。    
    “你十三岁看见别的女生来红时心里难过自己还没有,二十岁又操心自己胸部发育得不及叶子楣三分之一大。有过三个男朋友,一个同岁长得英俊无比,你却离开了他;一个一见钟情后意外分手;还有一个成熟,比你年纪大许多却又伤了你的心。”他顿了顿,卖关子一样,这才说:“你开始怀念你的初恋男友,又不想吃回头草,为逃避感情,从老家来到这里的,对不对?”    
    我只剩倒吸冷气的份:“你是谁,何时认识倩,她又给你说过什么?”    
    “谁是倩,我不认识,只是看见这里热闹,进来找个人说说话而已。”他一脸无辜,“我只是会看一些人的往事,但放心,我不会对别人说。”    
    “你常混进热闹场合吗?”    
    “倒是,结婚的、开会的、死人的,旁边看看各人都有何种样往事,反正我什么东西都不吃,什么东西都不拿。”    
    “我知道了,你是个有特异功能的人,请问先生大名?”    
    “烟男,烟雾的烟,男人的男。”    
    “您的名字也很特别,请先生再帮我看看未来,以后还会有什么样的好事或者担忧。”他拒绝,说:“从来看不见别人的未来,自己也只知道从前自己的事,正因为往事太多,我才不吃不喝变成现在这副模样。”    
    我对烟男很感兴趣,伸手去握他的手,却只感到他的手凉凉湿湿。    
    “你……”我的意思是他阴气太厉害。    
    “饭都不吃,当然不可能和你一模一样了。”他知道我心思,“再想找我,就到这条街上热闹的地方来找。先走,告辞。”    
    “烟男……”我似有话说,短短与他接触,却似乎有很多话要说,一时又不知从何说起。    
    倩过来,脸上红得发烫,格格娇笑,说:“二毛,刚才那几个款硬要我喝一大杯,不过我敲张总买车的事算有指望了,到时你坐我开的车兜风去。”    
    我似听不懂倩的话,只问:“你可认识烟男?”    
    她惊愕摇头:竟有这样的怪名。一边有人叫她,倩走了过去,留我一人心神恍惚。    
    我一个人跳舞,从清晨到日暮……我一个人住……你要独处的时候,亲爱的我的温柔你怎能记得住,在你身边我像影子一样模糊。    
    我唱着苏慧伦的歌,像她结束洗发水广告的合同,赶紧剪了个短发的傻瓜头一样,我也剪了一个超短的傻瓜头。今年的流行。


第一部分烟男(2)

    烟男说得没错,我是因情而逃至这个陌生的城市。不知怎么,我是忘不了那几个在我生命中出现过的男人。我伤害过爱上我的两个年轻人,也被我爱上的一个中年人伤过心。出来前,有一次在他家里,我看见墙上的相夹里有一张他二三十岁年轻时的照片,脸上笑得呆傻,不知忧愁的样子,皮肤红红嫩着的,头发柔顺,不像现在十多年过去,他的头发朝上冲起,皮肤也因松弛而自然、放松了,眼神也不像过去那样执着地向前看。他现在什么都有点看穿,当然是比过去坏了不知多少倍,在社会的这个大染缸中浸泡过、吃过苦也摔过跤的。当时,我莫名其妙地在心里对自己说,爱就爱他现在这样渐渐苍老而有时近乎散乱迷惘的眼神,如果他像过去年轻的模样,我肯定不会对他动心。这是奇怪的,我当时想,莫非自己还不老,都说渐老的女人才会对年轻的小白脸感兴趣,就像男人老了喜欢弄个小姑娘一样。    
    我不知这是爱,还是对一个有才华的男人因岁月无情面临老去的怜惜?我喜欢他逐渐走向衰老昏花的眼神紧紧地看着我,此刻他需要我。我因此答应跟他走,为他左右。中年男人与年轻女人,似乎永远有一种要命的相吸引的东西。我愿他为我作最后的疯狂,并把疯狂落实到每次的见面里,抓紧每一分每一秒拥有我的机会,做一切他能做想做的,面部因为激动而扭曲,双目痴迷。像是老虎那样的猛兽面对可口的猎物。    
    他爱在路灯下凝望我时而明亮时而模糊的面影,随着汽车开过而不停变换的效果。    
    他喜欢我的胳肢窝,喜欢摸我的大腿。    
    就这样萍水相逢,彼此不问来路。    
    倩说我变态,一直不喜欢春风得意的男人,反而是有些失意、眼神萧瑟、即将老去的男人更容易打动我的心。我说我觉得这样的男人才会掏出真心与我倾谈。也许我的想法是有点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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