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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教科书说,货币具备交换媒介、记账单位、价值尺度等多种功能,但要澄清的是,以上这些功能只不过是“交换媒介”这个伟大功能所产生的必然结果。由于黄金是通用交换媒介,因此它最具市场性,能被储存以作为未来和目前的交换媒介,而且所有的价格都以黄金表达。① 此外,由于黄金是所有交换的商品媒介,因此黄金能作为目前和未来价格的记账单位。重点是要了解,货币不能成为记账或债权的抽象单位,除非它作为交换的媒介。
了解货币的起源及其用途后,我们或许会问:如何使用货币?说得明确些,社会上的货币存量或供给是怎样的,如何交换货币?
首先,大多数有形的实体商品都以重量交易,重量是实体商品的独特单位,人们以吨、磅、盎司、克等单位进行交易,① 黄金像很多商品一样,以重量为单位进行买卖。②
交易时选择的共同单位究竟是大是小,对经济学家而言显然没有差别。使用公制单位的国家或许偏好用克计算,英国或美国则用盎司计算。所有重量单位都可以换算,例如1磅等于16盎司,1盎司等于28。35克。
假设选择了黄金为货币,那么估算时使用的单位大小对我们来说就无关紧要了。琼斯在美国卖出一件外套来换取1盎司黄金,到了法国就等于28。35克的黄金,而两个价格是完全一样的。
这一切或许看似多此一举,但只要充分了解这些简单事实,就可以避免世上许多惨剧的发生。举例来说,几乎每个人都把货币当做某种抽象单位,每种单位都以特有方式依附于某个国家,即便金本位国家的人民也有这种想法,例如美国的货币叫做“美元”,法国的叫“法郎”,德国的叫“马克”等,这些国家货币都曾和黄金挂钩,但也都被视为独立自主的货币,因此取消金本位并非难事。当然,所有这些名称最初都是基于其相对于金或银的重量多寡而来的。
英国的“英镑”最初代表1磅的银。那美元呢?美元一开始是1盎司银子的通称,来源于16世纪一位名叫施利克的波希米亚伯爵。施利克伯爵住在约瑟夫镇,他所铸造的银币因为整齐划一的形制与纯度而赢得信誉,后来被称为“Joachim’s thalers”,最后被简化为“thaler”,“美元”(dollar)这一名称就来自“thaler”。
可见自由市场上的各种货币名称只是重量单位的定义罢了。人们在1933年以前的美元金本位制时,常说“黄金价格”就“固定为每盎司黄金20美元”。不过,如此看待我们的货币有误导之嫌,事实上,美元被定义为(大约)1/20盎司的黄金。因此,谈论某国和另一国之间的“汇率”也会造成误导。“英镑”并不是直接就能“换成”5“美元”(其实,1英镑应该换算成4。87美元① ,但此处为了方便起见,故以5美元换算),它们能进行交换是因为美元被定义为1/20盎司黄金,而当时的英镑则为1/4盎司黄金,也就是1英镑能换取1盎司黄金的5/20。显然,类似的交换行为与名称的混乱不仅令人困惑,也造成误导,我们将在《插手管钱的政府》章节中从头详细说。黄金在纯粹的自由市场中,只是按克或盎司来直接交换,至于令人困惑的美元、法郎等则是多余的。在这节中,我们将把货币视为能以盎司或克直接交换的商品。
显然,自由市场将选择一个对商品货币来说最为方便的单位作为共同单位,如果以铂金为货币,则可能以1盎司的一小部分来计算;如果以铁为货币,则可能以磅或吨来计算。尽管对经济学家而言,单位的大小显然不是问题。
从经济角度讲,货币单位的大小或是什么名称几乎没什么差别,货币的形状也是如此。既然我们是以金属商品作为货币,那么只要它们能被人们取得,则其存量就构成全世界货币的存量。事实上,任何金属在任何时间的形状并不构成实质的差异,如果以铁为货币,则所有的铁都是货币,无论是铁条、铁块,或以特殊形状① 呈现。黄金主要为条块这样的原始形状,或是珠宝的形式。由于“重量”才是重要特征,因此黄金或其他货币能以多种形状或形式交易,这并不令人意外。
然而,某些形状确实比较方便。在近几个世纪,金和银一直被制成硬币供日常小额交易,同时被制成较大的条块供较大额交易,也有被制成首饰的。从任何一种形状转变成另一种,都将花费时间、力气和其他资源,和其他事业一样,其服务价格的确定会根据一般的行业规则。多数人都会同意,珠宝商用金制造首饰是合法的,但是用黄金制造硬币是非法的。尽管如此,在一个自由市场中,铸币行为本质上与其他商业行为无异。
在金本位制的年代,很多人相信,用黄金制成的金币无论如何都比尚未铸成金币的普通纯金(条状、锭状或其他任何形状)更“真实”,但这并非是因为金币具有神秘价值,而是因为用黄金条块制造金币的成本,高于将金币熔化还原成黄金条块的成本。因为这个差别,金币在市场上就比较有价值。
私人铸币的观念在今天的人们看来似乎很奇怪,人们习惯把铸币行为看成是“主权之必需”。然而,我们不会执著于“君权”,而且主权在民不在政府的观念正是来自美国。
私人铸币要如何运作?我们可以说,铸币就跟任何其他事业一样,每一个铸币者生产最讨顾客喜欢的钱币——大小或形状讨顾客喜欢,其价格经市场自由竞争后确定。
典型的反对意见是,如果每一笔交易都要衡量黄金的重量或纯度,那么人们将会烦不胜烦。可是有什么方法能防止私人铸币者用自己的模子铸造钱币,并保证它的重量和纯度呢?私人铸币者即使可以保证造出来的钱币至少跟政府造的一样好,但只要有一些磨损就不合格。人们更愿意使用品质享有盛誉的铸币者所铸出的钱币,这也正是“美元”异军突起,成为银币劲敌的原因。
反对私人铸币的人,指控私人铸币将造成欺诈猖獗,他们信赖政府铸币。但如果政府完全值得信赖,则至少也应该相信政府能防止或惩罚私人铸币的欺诈行为。一般人通常假设防止或惩罚欺诈、偷窃等罪行就是政府要做的。但若社会依赖私人铸币,而政府却无力逮捕罪犯的话,那么,舍弃市场上正直诚实的私人铸币者,转而投向政府垄断的铸币,又有什么希望可言?如果人民不相信政府能把钱币自由市场中的罪犯绳之以法,那么当政府拥有对货币的完全掌控权,而且能变造钱币、伪造钱币或者贼喊捉贼时,人民又如何能信赖政府?若是认为政府必须把一切财产收归国有,以防止任何人偷窃财产,我们当然认为这是无稽之谈,但在剥夺私人铸币权利的背后,其实是同一套理论。
此外,现代所有事业都建立在“保证合乎标准”的基础之上,药店出售8盎司一瓶的药,肉店卖一磅牛肉—买方期望这些保证是准确的,而它们也的确如此。此外还有成千上万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非常精确的标准和规格—购买1/2英寸螺丝的人,拿到的一定要是1/2英寸,不能是3/8英寸。
商业行为还在持续进行着。少数人建议政府将机床产业收归国有,以防标准存在欺诈。其实现代市场经济虽然包含着无数纠缠不清的交换行为,但多数都有质与量的明确标准,欺诈终究是少之又少,而且那一点点欺诈行为至少理论上是可以被起诉的。如果私人铸币存在的话,情形也是如此,我们可以确定铸币者的顾客和竞争对手,对于钱币在重量和成色上的任何可能的欺诈将会非常警觉。
支持政府垄断铸币的人宣称货币不同于其他商品,原因是“格雷欣法则”证实“劣币驱逐良币”,因此不能信赖自由市场能为大众提供良币。可是这种冠冕堂皇的说辞却建立在对格雷欣法则的错误诠释上。这个法则实际上是说,以人为方式价值高估的货币,将赶走人为价值低估的货币。比如说,假设有1盎司重的金币在市面上流通,经过多年的损耗,有些钱币的重量只剩0。9盎司。被磨损的钱币显然应该以完整钱币的九成价值在自由市场上流通才对,因此它的面值将不被接受① ,充其量只能是即将被赶出市场的“劣币”罢了。但假设政府明令每个人必须将磨损的钱币视同新币,并在使用时一视同仁,那么,政府这个举动实际上意味着什么?它施加了价格控制,强迫这两种形态的钱币之间采用某种“交换率”。当磨损的钱币明明应该折价10%而政府却坚持采用平价比率时,等于是以人为方式高估被磨损钱币的价值,同时低估新币。结果每个人都宁愿流通被磨损的钱币,同时囤积或出口新币。所以说,“劣币驱逐良币”不会发生在自由市场,它是政府干预市场的结果。
撇开政府不断制造的高度混乱不谈,历史上曾经多次充斥私人铸造的货币。一如虚拟法律,所有的创新都来自于自由的个体而非国家,第一批钱币也是由私人和金匠铸造的。事实上,当政府刚开始垄断铸币时,皇家钱币的信誉是由私人银行家保证的,老百姓对私人银行家的信赖度显然远高于对政府的信赖度。私人铸造的金币直到1848年都还在加州流通。
现在我们或许要问:社会上的货币供给是怎样的?这些货币供给如何被使用?我们尤其要提出一个长久以来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多少货币?货币供给必须受某种“标准”规范,还是可以交给自由市场?
首先,在任何时点上,社会上的货币供给总量都等于目前作为货币的物质的总重量。假设自由市场只以黄金为货币(虽然也可以采用银甚至铁,但这取决于市场,而不是我们),货币的总供给量就等于社会上的黄金总重量。黄金的形状并不重要,除非变成某些形状的成本高于其他形状(例如铸币成本大于熔化货币的成本)。此时,市场会选定一种形状作为计价的货币,其他形状则视其在市场上的相对成本,而产生溢价或折价。
黄金总存量改变的原因与其他货物存量改变的原因相同——存量增加是因为矿产增加,减少则是因为损耗和工业使用等原因。由于市场将选择一种耐久商品作为货币,又由于货币的消耗速率跟其他商品不同(货币作为交换媒介),因此每年新产量占总存量的比重往往相当小,黄金总存量的改变通常也很缓慢。
货币供给量“应该”是多少比较好?各种标准纷纷出炉——货币应该随人口、交易量、商品生产量变动,才能使“物价水准”持平,少数人建议由市场决定。可是,货币有一项根本事实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