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览群书2006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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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群书2006年第11期-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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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条件,首先它必须能在西欧成为普遍接受的药品或消遣品,或成为西欧人的贸易品。像槟榔、龙舌兰、佩约特、卡法(kaif,一种用卡瓦胡椒'piper methysticum')的根制成的饮料,有提神、抗抑郁作用,流行于大洋洲各地)、咖特(qat,亦称阿拉伯茶,是东非、阿拉伯的一种多年生灌木植物叶,含有一种与安非他命类似的生物碱,嚼之可上瘾)等都没有成为全球性的瘾品,就是一开始没有被欧洲人接受。第二个条件居然是服用瘾品的后果应该雅观。这听上去有些好笑,实际情况就是如此。嚼槟榔会使腮帮子肿胀、牙齿染黑;嚼咖特会产生便秘;饮卡法会使皮肤粗糙,这使欧洲人感到畏惧,“人类这种爱虚荣的天性”,使这些瘾品因此没有在全球流行起来。第三个条件就是运输方便。今天运输这些物品不是什么问题,大型巨轮,航空运输可以方便地解决货载和满足时效问题(咖特必须新鲜才有作用)。十五世纪的大航海时代开始时,有效货载是远洋贸易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槟榔、古柯、咖特等瘾品不像茶叶、烟草、鸦片那样可以加工后运输,这就使它们丧失了在今天成为全球性瘾品的地位。考特莱特指出,区域性的瘾品错过了十五世纪晚期打开的机会之窗,这扇窗子到十九世纪就关上了。在今天,它们面对旧瘾品的地盘和层出不穷的合成瘾品的竞争,要成为全球性瘾品的机会是越来越小了。(第64页)这个观点很有意思,它说明,尽管全球性瘾品的出现是人类追求精神放纵的结果,但同时也离不开商业算计。在瘾品改变历史的过程中,商业算计一再成为最重要的因素。 
   
  二、瘾品五百年还是一万年 
   
  英国作家霍恩(W.Hone)和兰姆(C.Lamb)决定要戒掉鼻烟,冲动之下双双把鼻烟盒扔进荆棘丛中扬长而去。霍恩觉得整晚上不舒服,第二天又回到原处。只见兰姆正在找东西。兰姆问到,你也来找鼻烟盒吗?霍恩洋洋得意地说,我才不是!我在第一家开门的铺子买了半便士。(第96页)考特莱特讲的这个故事是要说明服用瘾品非常广泛,很难戒断,因此它是“理想的商品”。 
  人类知道致幻性植物的历史非常悠久,那么何种麻醉品在什么条件下才能成为理想的商品呢?鸦片、大麻、古柯叶等三小宗在古代就是人们熟悉的麻醉品。鸦片中含有吗啡,大麻中含有四氢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古柯中含有可卡因,这些是影响精神状态的主要物质。考氏只说五百年来瘾品在近代和现代世界形成中的作用,那么为什么是五百年,而不是更早?作者没有谈,但了解瘾品在近代世界形成的作用,这是个可以展开说的话题。 
  现代精神药理学的研究发现,人类从毒品中追求陶醉状态一直贯穿整个人类的历史。人类使用致幻植物(或麻醉品)的考古证据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5~1万年)。人类学家埃莉卡·布戈金农(Erika Bourguignon)调查了世界上488个不同类型的社会,90%的样本都有制度化的使用麻醉品进行精神转换的现象。(James L。Pearson,Shamanism and The Ancient Mind.AltaMira Press,2002.p.96)但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罂粟、大麻、古柯三小宗在古代社会的使用范围和阶层都有限制,而酒、烟草、茶三大宗则没有限制。欧洲在距今6000年就种植鸦片,但只在治疗或宗教仪式中使用。如希腊从迈锡尼时代到古典时代,一直在丰产女神得墨忒尔(Demeter)的祭祀仪式中使用鸦片。美洲发现佩约特的考古遗存的测年距今有9000年。古柯最早的栽培时间虽然不清楚,考古证据也表明嚼食古柯叶的历史也有5000年。(第44页)在北美洲和中美洲,类似古柯的致幻性植物包括烟草都在宗教仪式场合使用。西亚、中亚和印度一直以大麻和含有阿托品的茄科曼陀罗属的植物,如曼陀罗、曼德拉草、天仙子和颠茄等致幻性植物,作为宗教场合使用的神圣物。中国有点特别,栽培大麻倒是最早的,可是除了在河北藁城台西商代遗址中发现过大麻籽外,基本没有大麻或者其他致幻性植物在仪式中使用的记载。相比之下,伊斯兰文化却认可大麻和鸦片,如苏菲派(Sufism)用大麻引发神秘体验就是比较典型的例子。这些事例表明各种致幻性植物在古代社会的首要用途是宗教性的。 
  美国人迈克尔·波伦曾讨论过大麻在中国和其他地方的发展的不同路线,认为中国大麻以纤维见长,而印度大麻饱含四氢大麻酚,其纤维则毫无用处,这是人类两种不同欲望选择的结果。(迈克尔·波伦:《植物的欲望》,王毅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3年版。第166页)这种差异可能与酒有关。由于任何宗教都有帮助人们回到神圣,体验神秘的仪式,除了靠修炼、冥想这些方法进行精神状态转换之外,借助麻醉品是常用的手段。中国在上古时代一直用酒来祭祀神灵和祖宗,致幻性植物的通神功能多被酒取代了,加上“乱力怪神”一类的东西在官方从来受到压制,造成致幻性植物的生存空间狭小。而印度文化和阿拉伯文化有禁酒(苏摩酒除外)传统,致幻性植物的通神作用是无法替代的。大麻、鸦片、古柯这三小宗,以及美洲流行的各种致幻性植物等硬性瘾品,需要一定的资格和专业指导才能够服用,酒、烟草这些软性瘾品,就没有严格的身份规定,可以灵活地根据对象酿造不同的酒,制造不同的烟。如《周礼·酒正》记载酒之五剂(泛剂、醴剂、盎剂、缇剂、沈剂)、四饮(清、医、浆、酏)、三酒(事酒、昔酒、清酒),就是指不同的仪式场合的用酒;美洲印第安人约有七十种不同的烟草,其中也有专门用于和神灵沟通的致幻性烟草,如黄花烟草(Nicotiana rustica)。酒和致幻性植物目的都是与神灵保持沟通,但后果却截然不同。这就涉及到我们前面的问题,为什2006…12…15 0:42:52举报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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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桥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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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6年12月2日第 3 楼      
么人类使用陶醉品或麻醉品的历史有一万年,只是近五百年出现了瘾品全球化的问题。考特莱特在书中只是间接谈了这个问题。 
  在古代社会中,所有致幻性强烈的硬性瘾品因其有宗教的功能具有神圣的性质,因此使用它们受到各种限制,不是任何人都能服用。我认为,这些具有神圣功能的致幻剂如不具备商业性质就还不能称作瘾品,称作麻醉品或者陶醉品倒更恰当一点。而三大宗的烟、酒、茶这些软性瘾品致幻作用弱,差不多没有服用禁忌,能够进行区域性的传播,比如我国隋唐以来和西北地区进行的茶马贸易。酒的生产技术不复杂,各地都能够制造,长途贩运酒的利润不大。从十五世纪开始,烟草、茶、古柯、鸦片、葡萄酒的越洋贸易的主要目的既不是满足宗教活动,也不是满足生活必需,而是牟利,这才使麻醉品或陶醉品变成为瘾品。 
  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欧洲人实际上已经闯进一个麻醉品的乐园。在各种名目繁多的致幻性植物中,欧洲人最后选中了烟草、古柯和亚洲的茶。前面所说的成为全球性瘾品的三个条件,其实还有两个间接的原因也起作用,一是基督教对与神灵沟通没有兴趣,视致幻性植物为魔鬼阻碍土著皈依基督教的工具,不仅不能买卖而且必须禁止。二是下层社会的消费者不会因瘾品引起幻觉而妨碍统治者对他们的控制,烟草和茶都符合这个条件。(第57页)十六世纪西班牙人讨论古柯的存废时,最后也是古柯能够使劳工感觉不到辛苦的理由占了上风。(第44页)这样来看,瘾品的全球性传播与人类的商业算计有关,好像仍然是理性的产物。 
  在十五世纪以前,东西方的贸易以奢侈品为主要对象。欧洲人知道的瘾品实在有限,酒以外,鸦片多用于医疗。新航路的开辟,咖啡、茶、巧克力、烟草作为异国情调受到追捧,如烟草开始只被欧洲人当成治疗百病的时髦药物,这大概是十四世纪的黑死病给欧洲造成重创的直接反应。烟草的传入的结果却令人意外,它的普及并不是因为它的治疗作用而是尼古丁的成瘾性。按照考氏的说法,“近代早期90%的人口痛苦贫穷,正是烟草等新兴瘾品成为大众消耗品的重要原因。”(第90页)从时间上看,瘾品的全球化是十五世纪一系列偶然因素促成的;从动机上看,猎奇和效法贵族享用海外奇物成就了瘾品的全球扩张;从后果上看,瘾品(包括制造酒精和糖)的生产、运输、销售,形成了近代的种植园制度、黑奴三角贸易、远洋航行技术、现代财税制度等等。考特莱特还提到了烟草征服欧洲的两个重要现象,一是跨阶层消费,二是政府和教会开始拼命反对,如英王詹姆斯一世(James I,1607~1625)称之为“地狱草”,限制人们使用,但最后都被烟草一一克服。(第11页)可见瘾品全球化的过程是人类追求精神刺激造成的,这一过程中反映出的制度设计和理性安排,并不能掩盖其非理性的因素在近代世界形成中的作用。从一万年到五百年,致幻性植物的化学性质没有什么改变,改变的是人类对待它们的态度。也就是说,从十五世纪开始,神圣让位于商业。致幻性植物或者提神植物中的商业的因素最终使伴随人类有一万年之久的神圣致幻物成了大众的瘾品。 
   
  三、瘾品的管制与弛禁 
   
  瘾品从诞生之日起就和权力联系在一起。十五世纪以来,瘾品贸易的全球化进程在消解其神圣性的同时,开启了商业与政治的权力博弈。十七世纪是精神革命的形成期,此前还有官员反对抽烟和瘾品泛滥。瘾品一旦形成市场后,就是非常好的政府税源,反对的声音就逐渐稀少。到十七世纪末,所有禁止瘾品的政策都被课税取代。(第155页)以英国为例,到1885年,其税收的近一半来自烟、酒、茶。北美独立战争以及欧洲国家之间的战争,在财政支持方面,瘾品税收占有绝对的地位。瘾品税收也日益成为欧洲殖民帝国建立现代化国家的国库根本。 
  政府很容易对瘾品税收产生依赖,考氏认为其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病。十九世纪前,所有的统治者(除少数外)关注的是如何从瘾品中获利,而不是禁止。但是到十九世纪后期,政治精英越来越赞成把瘾品的非医疗使用视为犯罪。考氏自己觉得纳闷,精神刺激革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扩张,满足了有钱有势人的利益,为什么会出现逆转?我们读到这里也很奇怪。在现代世界形成的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人们对瘾品危害的认识远没有今天这样清楚,为什么社会精英宁愿受经济损失也倾向管制瘾品?考氏列举了当时反对非医疗使用瘾品的五条理由:一、易造成人身伤害;二、引发社会犯罪;三、宗教排斥;四、特定的瘾品和不受西方人欢迎的特定人群有关,如华人抽鸦片,黑人吸食可卡因,爱尔兰移民酗酒等;五、对国家整体有害。这些反瘾品的理由好像没有一条比国家的经济发展重要,最后一条差不多是虚的。比如,二十世纪初的法国约有400~500万人靠酒业维持生活,占了人口的13%(第193页),如果这些从事瘾品生产销售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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