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技术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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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系列- 第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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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轮子,并装于特定的车箱之下,车身并没有驱动力,拖在卡车后被动行驶的交通工具,这种拖车可运输盆花和盆栽植物,它已由西德一家企业于1978年7月申请了专利,该企业自行生产拖车,并出口给丹麦的U公司。U公司把车租给丹麦鲜花出品商,它不仅出租西德的专利产品,也出租一些仿制品。 因为西德在这些仿制品制造国家没有申请专利,所以,这一行动不构成侵权。1985年8月,几辆长车拖着一溜溜的拖车,载满了夏天的锦簇花团,正越过丹麦,德国边境,向汉堡驶去。 等车队到达汉堡后,西德企业向汉堡法院起诉其侵权。被告不服判决,上诉至法院,上诉法院首先肯定了拖车的交通工具的性质。 接着又肯定了临时过境自由。 但是上诉法院同时也指出,上述理由并不意味着外国企业,可以随意使过境交通工具失去控制,甚至不能保证其回收。 当鲜花拖车到达市场后,批发商或将花卸下,或就地在车上售出。 哪一辆车被回收,只取决于批发商或零售商及消费者的行为,不受被告控制。 这种属于交通工具的拖车,在过境时产生了运行间断,因而失去了临时性质。 所以,上诉法依法裁定,被告使用的拖车不适用专利法关于临时过境的规定,属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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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诉讼系列 585

    专利滥用案

    为了商业经营的需要,取得专利的公司希望他人来实施这一专利产品,更愿意销售专利产品所使用的,但未被专利所覆盖的材料或部件。 但这种专利许可多数以购买这些材料或部件为前提条件,否则,不给予专利许可。 但在美国,这种事弄不好会弄巧成拙,可能构成专利滥用,甚至导致违反反托拉斯法。 如果许可方对这一专利滥用行为未进行合法调整,它将为此而受到严重的经济制裁。1953年,霍尔试验室诉恩浦恩斯棉纺织公司专利滥用。该案涉及一专利是采用某一确定的比例在含钙的水中加入偏磷酸盐,以防止管道腐蚀的一种方法发明。 专利权人本身没有直接使用这一方法,而是向实施这一方法的被许可方出售偏磷酸盐。 这可以说是专利许可贸易的副产品,搭售非专利覆盖的材料或部件,为此两家公司发生了矛盾。 经美国南卡罗莱纳西部联邦地区法院判决,认为这种形式的专利许可是合理的,不构成专利滥用。1957年,卡尔。 霍恩诉斯蒂特化学制造公司专利滥用。此案因为专利权人出售用在液封包装方法专利中的一种图形环扣,这种圆形环扣不是专利产品,也属专利搭带品,专利权人在协议中规定向生产这种圆形环扣产品的被许可方收取每一包装支付14美元标准的提成费。 法院则判不能以专利A滥用为理由对这一许可行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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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5世界专利战

    上述两家公司险些被判专利滥用,它们都是搭配材料和部件,这一种情况就是某一公司拥有几项专利并希望以一揽子专利许可的形式进行贸易活动。 但有人仅表示愿意以合理的提成费,从该公司取得其认为最需要的几项专利许可。 在美国,当事方对这一谈判情形的处理不当也会构成专利滥用。在美国,专利权人不能要求被许可方接受其相关专利的义务作为提供某一或若干专利许可的条件,除非所提供的几项专利在保护主题上有紧密的联系。1959年的美国赛克利特公司诉防震玻璃公司,1962年的合众国诉洛伊公司,以及1965年的梅墨兹尔研究公司诉察斯无线电公司,这些诉讼案就属这一种状况。专利滥用是某些专利权人超权垄断的一种手段,然而在美国有反托拉斯法来限制其扩大化,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和 为 贵

    国际间的专利诉讼在时间和金钱的耗费上,令各大公司不寒而栗,尤其是有的专利侵权也是相互的,同在一个技术领域叱咤风云,谁不碰谁呢?更何况两虎相斗,弄不好两败俱伤,还是和为贵,这样互通有无,联手发展,共霸市场,岂不更好,于是出现了法外就医的解决专利纠纷现象。摩托罗拉与日立私下了结了一场专利纠纷,可能就是和为贵促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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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诉讼系列 785

    位于芝加哥的摩托罗拉公司于190年初向法庭起诉,控告日立公司的两种微处理器侵犯了摩托罗拉关于微处理器的专利权。 在法庭,日本的日立岂是无能之辈,不但不承认有任何侵权行为,反指控摩托罗拉公司侵犯了日立公司的知识产权。 而联邦法官却判定,两家公司都侵犯了对方专利权并发出禁令,禁止双方销售有争议的微处理器。此结果是双方都不希望的,双方立刻对判决提出了上诉,禁令被延缓执行。 然而,诉讼的残酷性对于这两位专利战的老手怎能不晓,旷日持久,耗资巨大。 再者说了,侵权也是相互的。 于是,双方要求法院不作出判决,他们正努力在法庭外达成妥协。摩托罗拉公司与日立公司终于在法庭之外达成了协议,根据协议,摩托罗拉公司可以继续销售微处理器,而且摩托罗拉公司与日立公司将采取联合行动,要求德克萨斯地方法院以及联邦法院撤销所有关于微处理器和微控制器悬而未决的案子。这两大公司在法庭之外和解,而且毅然将两家所有的积案全部化解,这是什么力量促使的呢?

    也许应了我国的古训,和气生财吧。

    孰是孰非

    由于专利诉讼的国际化,同一件案件在不同国家,不同法院,不同法官会有不同的判决,甚至完全相反。 这种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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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世界专利战

    侵权的差异,直接影响到诉讼的成败,企业不能不知。“仕女净”牌净肤器风靡欧美,1987年和1988年并销售出600万把。 不久,“光滑仕女雷明顿”出现,并大有与“仕女净”一争高下之势,由此也引发了一场“仕女净”和“雷明顿”之间的跨国专利诉讼大战。在诉讼不久,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发布了禁止“雷明顿”销售的临时禁令,法院认为“雷明顿”专利同“仕女净”专利没有本质区别,实属侵权。 然而,三天前英国一地区法院做出的却是相反的判决,认为“雷明顿”没有侵权,而且还是别具匠心的发明,并驳回了“仕女净”的起诉书。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是非理难断。 此案于1988年在香港重审,主审官在了解“仕女净”的前两战情况的前提下,要求“仕女净”以100万港元作为保证金,作出了临时禁止销售“雷明顿”的禁令。 但法官有言在先,如“雷明顿”获胜,“仕女净”包赔损失。对此案,各地法官左右为难,英国上诉法院也撤销了地方法院倒向“雷明顿”的裁定,恢复审理并发布了临时禁令。1989年9月,荷兰海牙地方法院正式判决“雷明顿”侵权,要求其停止销售并对其处以罚金。“雷明顿”在四面楚歌声中顽强挣扎,又上诉海牙上诉法院,恳求判决“仕女净”欧洲专利在荷兰无效,同时也为自己昭雪。 然而,上诉法院经过认真调查,认为“雷明顿”构成侵权。但在判决结尾时,又加上了模棱两可的不侵权可能。“雷明顿”屡战屡败,已是走头无路。 正在绝望时,奇迹发生了。1989年10月12日,欧洲专利局复审部宣布撤销“仕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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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诉讼系列 985

    净“的欧洲专利,理由是缺乏创造性。”仕女净“战线不攻自破,”雷明顿“意外获救。然而,这场诉讼向人们展示了对侵权判断的差异性,灵活有效地利用这种差异性对今后的专利诉讼不无裨益。

    作茧自缚

    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总有一些人不愿花钱购买他人专利技术,而是通过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将他人的专利技术据为己有,或自己偷偷实施,或悄悄将他人的专利转让,坐收渔利。 由这种现象造成的专利纠纷,在我国时有发生,但他们总是无法改变侵权的事实,侵权者必将为之付出代价,品尝自酿的苦酒。191年7月,甲厂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了“正锥度直口钢锭模”和“侧锥度直口钢锭模”两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192年2月26日公告,192年6月授权。 在191年时,甲厂的该技术发明人之一何某退休,被聘为乙厂厂长,何某向乙厂提供了甲厂的专利技术的图纸和资料,乙厂遂将得到的图纸资料委托丙厂按照该图纸为其加工制造上述两种钢锭模,并在生产中使用了“正锥度直口钢锭模”。

    乙厂在委托丙厂时并未说明其技术已被甲厂申请专利,也未说明侵权责任的约定。甲厂得知上述情况,于专利权授予后立即对乙厂和丙厂发出警告,指出乙厂和丙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甲厂的专利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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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5世界专利战

    侵权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被警告后,乙厂和丙厂互相推诿,表示对此不负责任,并继续制造甲厂的专利产品。丙厂推说不知该技术已获专利,乙厂则说该产品不是自己制造的,仅仅是订购丙厂制造的专利产品进行使用。 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甲厂准备向专利管理机关提出调处请求。经甲厂言明利害关系及多次交涉,甲、乙、丙三方终于在193年5月达成协议。 由乙厂向甲厂支付1。

    5万元的赔偿费,甲厂允许乙厂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鉴于丙厂为福利工厂,甲厂主动放弃经济赔偿请求,不再追究乙厂和丙厂的侵权责任,使得这一侵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违法必究

    在我国,知识产权的意识越来越强,侵害专利权者再也不会像过去那样逍遥法外了,只要构成侵权事实,就必须负法律责任,抵赖是不明智的。发明人王某于1988年8月8日申请的“抽象外观沙发台灯”的外观设计专利,于1989年8月15日获得了中国专利。该产品投放市场后,销路极佳,深受消费者喜爱,同时也吸引了众多仿制厂家,饱尝了仿制之苦,蒙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王某立刻举起专利这一尚方宝剑,向这些仿制厂家发出了警告,大多数企业停止了侵权行为,但肖山市某厂却以生产这种台灯的底座、灯罩、开关等部件都不是本厂制造为由,不承认其侵权,依然我行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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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诉讼系列 195

    王某迫不得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经浙江省专利局审理,判决该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这种台灯,其造型与王某的专利产品相同,属侵权产品,该厂否认侵权的理由不成立。 并就此达成调解协议,厂方向专利权人王某赔偿500元。 浙江省专利管理局已将调解书交送双方当事人。侵权厂家视法院判决为儿戏,借故拒不支付赔偿费。 但是在威严的法律面前,岂容恃强抵赖。 专利管理局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授理了执行申请,依法查封了该厂的仓库,划拨了该厂的银行存款,强制执行了调解书的全部赔偿款项和执行费。侵权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同时也向世人敲响了警钟,告诫人们以身试法,只能自食苦果。

    合 法 乎

    我国《专利法》第62条第五项规定:“专为科学研究和试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权,但在实际中却有为科学研究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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