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同时如果利润率超过总局规定标准上限的按苏州国税发'2007'160号规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你企业利润率如果在总局规定标准内同时超过核定应税所得率20%的,应申报调整应税所得率;如超过了最高所得率标准就应调整为查账征收方式。
12。问: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外资企业支付的佣金是否有比例限制?
答:根据财税(2009)29号文件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另: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房地产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13。问:我是一家外资企业,可以享受二免三减半的过渡期税收优惠,请问在减半期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可否按20%减半吗?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14。问:外资或内资企业雇佣残疾员工,对该企业具体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15。问: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在入帐后;该做些什么才能在汇算清缴时可计扣除?需要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吗?
答:企业在发生研发项目前应按苏国税发'2009'41号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项目备案;汇算清缴期内按国税发'2008'116号及苏国税发'2009'41号规定的程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加计扣除备案;具体需要报送的资料参阅以上两文件,是否需要出具中介鉴证报告遵循企业自愿的原则。
16。问:总公司和分公司所得税由总公司合并缴纳还是?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法人税制,非法人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非法人企业的经营成果由总机构汇总申报纳税。法人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纳税(国家税务总局有文件规定的除外)。
17。问:教育经费在所得税前扣除的事。 08年年初教育经费有余额的;那么今年所得税汇缴时;是不是只要将08年计提的教育经费;跟08年用掉的教育经费差额;进行调呀,不看以前年度结余下来的呀。
答:根据国税函(2009)98号文件规定:对于在2008年以前已经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新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先从余额中冲减。仍有余额的,留在以后年度继续使用。
18。问:各行业是否有核定的利润率?
答:无核定的利润率。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第030号)中规定了各行业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幅度标准。
19。问: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可以弥补亏损吗?
答:根据总局国税函'2008'635号文件,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第4行“实际利润额”可以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后的余额。
20。问:今年的所得税有没有什么优惠?
答: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都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审批,具体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21。问: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变化能否介绍一下?
答:根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22。问:企业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答: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 第十条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23。问:小型微利企业退税什么时候才能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在企业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以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退税申请表、税款入库清单等相关资料。
24。问:那请问有限公司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吗?
答:符合条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均可享受。
25。问:新税法对于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取得的收入可以减按90%计入应税收入,请问具体利用哪些资源可以享受此税收优惠政策?
答:新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以财税'2008'117号文件已经公布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利用此目录内的资源为原料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可以申请享受税收优惠。
26。问:再投资退税政策取消以后,近期会不会有再投资的新的优惠政策出台?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2008年之前形成的,分配给外国投资者免征所得税,如果汇给外国投资者还要交别的税费吗,具体操作有无指南?2008年以后的的未分配利润如分配给外国投资者要交什么比率的所得税。
答:会不会有再投资的新的优惠政策出台要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2008年之前形成的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免征所得税,2008年以后的利润要在汇缴后才能分配,分配时要依照20%减半缴纳所得税。
27。问:关于2008年企业向非金融企业间的借款所收的利息的利率多少才符合税法上关于同类同期的贷款利率?
答: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具体利率视你公司借款类别和期限而定。
28。问:2009年1月1日以后新办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管理还是地税管理?
答: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除特别规定外,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具体文件规定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
29。问: 所得税为核定征收的企业,白条和收据都可以入帐吗?
答:根据征管法,企业应根据真实、合法的凭证进行财务核算。
30。问:利润表上的所得税与实际交的不一致;做年报时要不要调的?
答:利润表上的所得税项目不是企业所得税年报的纳税调整项目;在所得税年报时不用调整,不影响企业所得税年报的填报。当采用应付税款法确认所得税费用时,利润表上的所得税应根据企业所得税年报的应交所得税填列;如果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确认所得税费用,利润表上应按企业实际确认的企业所得税费用填列利润表。
31。问:企业具体的各项资产准备是否可以全部税前扣除?
答: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列支。
32。问:2009年汽车年折旧率是多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512号)第六十条第(四)项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33。问:对于已计满折旧的固定资产处理还需至税务备案吗?或者说折旧年限未满提前处理的固定资产还要进行审批吗?
答:企业实际发生的非正常损失,目前上级尚未明确是审批事项还是备案项目,因此目前对非正常损失企业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令13号要求先申报。
34。问:核率征收的企业;如果是亏损也必需是交所核定的税吗?
答: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与企业财务报表的亏损与否无关。
35。问: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企业,各行业有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这个税率在哪儿能查到?有相关的文件吗?
答:国税发'2008'30号。
36。问: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答: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企业实际发生数超过上述允许列支数的部分,应做纳税调增。
37。问:所得税清算附表三,捐赠支出是按净利润*0。12扣除,还是按捐赠支出*0。12扣除?
答: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