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兆言+花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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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兆言+花煞-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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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早地冲进城去,胡乱杀他一气,然后换上一身干衣服。探子回来以后,汇报了梅城内部的情形,姚统领更加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正犹豫着,董知县和霍管带领着手下,冒雨赶到大队官兵驻扎的地方迎接,姚统领心里的一块石头顿时落地。不需一枪一卒,兵不血刃地就能占领梅城,对于领着兵又不想打仗的统领来说,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事。姚统领乐不可支,庆幸了一会儿自己的好运气,突然变高兴为不高兴,板着脸问董知县:〃既然如此,还要我们马不停蹄地赶来干什么?〃
  这句话问得董知县和霍管带无话可说。梅城出奇的平静和太平,实在有些接近荒唐,简直跟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该溜的人早溜了,没事的在家里老老实实地待着。一切都安排就绪,霍管带胡乱抓了几个人关在牢里,再加上大牢里过去就押的那两名死囚,凑乎着便能算是已经抓住了这次肇事的要犯。那几位洋人的尸体,董知县也做了极为妥善的布置,他让人找了几具最上等的捕木棺材,又用最好的绫罗绸缎将尸体裹起来,反正花多少钱无所谓,只要能马马虎虎遮人眼目就行。然而姚统领不是那么轻易就好糊弄的,不能董知县说没事了,就真的没事了。姚统领既然领了大队官兵来,请神容易送神难,不好好地开开杀戒事情就不能算完。
  姚统领心不在焉地听董知县把话说完,立刻下令全体集合,不管三七二十一,杀进城去。吃粮当兵的向来有个惯例,打了胜仗以后,三日不封刀。姚统领吃辛吃苦,千里迢迢把人马领来捉拿造反的乱民,不狠狠地捞一票,绝不能善罢干休。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姚统领才不管现在的梅城究竟是太平还是不太平,他说是不太平就是不太平,他说是城里还有乱民,就是一定有乱民。一声令下,大队人马己呼啸着进了城,冒着大雨沿街上像撵鸭子似的跑开了。又是一声令下,大兵三五成群横冲直撞,想到谁家搜索便大摇大摆地闯进去。
  陷于宁静之中的梅城,终于又一次鸡飞狗跳,重新变得喧闹起来。搜索乱民本来就没什么标准,大兵们专拣那些富裕的人家,吆五喝六地冲进去,翻箱倒柜瞎折腾,然后顺手牵羊大发横财。梅城的老百姓叫苦不迭,眼睁睁送走这几位,门还没关上,新的几位已经叫喊着又来了。雨哗哗地下着,淋得湿透了的大兵憋足一股怨气,都发泄在了梅城的老百姓身上。有两位大兵闯到了花柳巷小喜子的住处,鞋也不脱,湿漉漉跳上了炕床,拿起霍管带留下的烟枪,你一口我一口烧了起来。小喜子气得跳脚,什么样的狠话都说了,两位兵大爷只当没听见,过足了瘾,如狼似虎地到处乱翻,翻到了小喜子的首饰盒,把首饰盒中的收藏往炕上一倒,就地分起赃来。小喜子眼睛急红了,不顾一切地冲上去要抢,她哪是大兵的对手,东西丝毫没夺回来,胸口反而被那位拦他的大兵趁机捏了好几下。
  比小喜子更糟的,是不少大姑娘小媳妇,成了大兵们立地正法的牺牲品。漫长的雨季虽然刚刚开始,可是大兵们的情欲却旺盛得难以让人置信。一旦对财产的搜索已经满足,三五成群的大兵便开始像公狗似的向女人袭击。已过去的初十日庙会那天有过的混乱,在大队的官兵到达梅城的第二天,不仅得到进一步的蔓延,而且更加生气勃勃地向前发展。恐惧几乎笼罩在梅城每一位女人的身上,遭殃的已不再仅仅是大姑娘小媳妇,甚至连牙已掉的白发老太太,乳臭未干还没发育的小女孩,也跟着一起受罪。唯一的例外也许就是矮脚虎。她没有大喊大叫拼命抵抗,也没有在事后投河上吊寻死觅活。在打发了两位迫不及待的老总以后,矮脚虎系上裤带,趿着皮鞋,气汹汹地冲到武庙告状,武庙是大队兵营驻扎的所在地,她的这一状告到了点子上,三日不封刀的期限已经到了,姚统领大发雷霆,下令立刻恢复秩序。
  在恢复秩序的第二天,三位不知死活还敢违抗命令强奸李寡妇的大兵,被拉到了大街上砍掉了脑袋,脸色蜡黄绝对憔悴的李寡妇,成了梅城为数众多的受难者中,唯一为了失节,当真上吊身亡的女人。随着三位为非作歹的大兵被血淋淋地砍头,李寡妇活生生地悬梁自尽,梅城终于重新恢复了平静。矮脚虎大无畏的告状,不仅使小小的梅城结束了灾难,而且使年过花甲的统领大人,陷入到了突如其来的爱情之中不能自拔。他有失体统地将她扣押在兵营里,一门心思地想纳她为妾。姚统领追求矮脚虎成了梅城中公开的笑话,人们都知道他被矮脚虎迷得神魂颠倒如痴如醉。有人亲眼看见姚统领在矮脚虎的房间里下跪,又瘦又高的姚统领跪在地上,几乎和矮脚虎一般高。然而临了,矮脚虎却还是扬眉吐气地离开武庙。姚统领全然不顾自己的身份,一次次涎着脸上门,又一次次被矮脚虎毫不客气地拒之在门外。
2
  大队官兵在梅城横冲直撞的日子里,梅城中深深陷于痛苦中不能自拔的男人,莫过于春在茶馆的小老板裕顺。自从初十庙会以来,裕顺的内心就一直没有太平过。深深的恐惧和妒嫉折磨着他,刚开始,他因为自己的媳妇不止一次去过教堂,一直担心愤怒的群众会借机哄抢他苦心经营的茶馆。紧接着,胡大少又欺人太甚地睡在了他的床上,并且附带着连他的漂亮媳妇一起睡了。强烈的妒嫉煎熬着裕顺的心,这位老实巴交身有残疾的茶馆老板,不止一次差点就失去理智。他不止一次想用砍柴的爷子劈死胡大少,不止一次想去官府告密,甚至不止一次想到干脆一把大火,将自己的命根子茶馆烧掉拉倒。
  拥有一位让梅城中许多男人都垂涎的漂亮媳妇,一直是裕顺活着的骄傲。作为一个天生佝偻的残疾人,裕顺不得不感谢自己的桃花运。这媳妇是他托人花钱从穷乡僻壤的山区买来的,裕顺永远也忘不了那个令人回味的新婚之夜,盖着红纱将永远属于他的新媳妇,静静地坐在新房中,一动不动仿佛一座雕像。裕顺胆战心惊地揭去她头顶上红纱的一角,媳妇过分的漂亮惊得他赶快吹灭了油灯。在黑暗中,裕顺的心口咚咚直跳,好像有一面小鼓在里面擂着。他沉默了好一会,不知如何是好,都到了这一刻,说什么也多余,他突然十分粗暴地将她掀翻在床沿上,然后一件接一件地剥她的衣服,接着把自己的一只瘸腿翘在床前的一张小椅子上,十分痛快同时十分尽兴地占有了她。
  产生放一把火烧掉自己茶馆念头的真正原因,是胡大少竟然选择了裕顺的家,作为他躲避大兵搜捕的藏身之处。胡大少使得裕顺的恶梦变成了现实,又使他的现实变成恶梦。软弱无能的裕顺深知自己不可能一斧子劈死了胡大少,也知道他不可能去告密,更不可能放把火使自己苦心经营的茶馆毁于一旦。在大雨哗哗下的日子里,穷凶极恶的大兵在街面上窜来窜去,不时冲进茶馆来浑水摸鱼地捞上一把。裕顺知道自己除了忍气吞声,还是忍气吞声。天下最倒霉的事偏偏轮到了裕顺的头上。胡大少显然已成了官兵捉拿的要犯,光凭窝藏钦犯这条罪名,就足以让裕顺吃不了兜着走。裕顺知道自己实在是太无能太窝囊,他的无能和窝囊就在于既不能赶胡大少走,又不得不乖乖地管吃管住好生侍候,将胡大少千方百计地藏好。
  胡大少就藏在春在茶馆的小阁楼上。小小的阁楼堆满了杂物,小得让人甚至都抬不起头来,一股浓重的霉味,老鼠吱吱地叫个不停。胡大少对于即将来临的末日,没有丝毫的恐惧,他并不在乎结局会怎么样,外面纷乱的世界似乎和他没什么关系,当搜索的大兵冲进茶馆,吆喝着东翻西找的时候,胡大少甚至会探出头去,居高临下地看看热闹。事实上,在官兵挨家挨户捉拿要犯的日子里,裕顺远比胡大少更为担心他会被捉住。他不得不苦苦哀求胡大少藏在阁楼上别动弹,不得不哀求他好好地忍耐忍耐,太太平平度过这灾难的日子。在和闯进来的大兵敷衍的时候,裕顺老是不住地抬头对阁楼偷看,他每次都感到大祸就要临头,然而每次又都是有惊无险。
  无数次地担惊受怕,裕顺有时候竟然连出于本能的生气和吃醋,都会暂时忘得一干二净。街上到处贴着杀气腾腾的告示,精力旺盛的官兵,不仅在湿漉漉的大街上公然追逐女人,而且毫不客气地向任何敢于逃跑的男人开枪射击。大雨没完没了地下着,好像天幕被戳了个大破洞,哗哗哗的雨水一古脑地往梅城倾泻,结果只要是低洼的地方便都成了池塘。在这样灾难深重的日子里,往日的茶客再也不敢上门,春在茶馆空荡荡一片萧条。胡大少孤身一人躲在小小的阁楼上,虽然寂寞却不肯就此老实,他不时地让裕顺媳妇爬上扶梯,为他送吃送喝并且倒尿盆。大雨连绵丝毫没有妨碍胡大少兴致极好地大碗大碗喝茶,他成了灾难的日子中春在茶馆里独一无二的茶客,裕顺常常被头顶上轻脆的撒尿声,冷不丁地吓一大跳。
  通往阁楼的扶梯是用竹子绑成的,裕顺媳妇每次往上爬的时候,都吱吱嘎嘎地叫个不歇。躲在阁楼上的胡大少扮演着恶魔的角色,一旦他听到竹梯开始叫了,便悄悄探出头来,迫不及待伸出手,像捞小鸡似的把裕顺媳妇一把拎上去。有时候胡大少的手会捞空,因为裕顺媳妇对他早有防范,她把装有食物的篮子顶在头上,一旦胡大少拿到了篮子以后,她已经十分机灵地开始往扶梯下去。有时候却不能幸免,裕顺媳妇稍一犹豫,已像落入虎口的猎物一样,被胡大少拎到阁楼上好一番肉搏。
  发生在阁楼上的肉搏其实是一种没必要的假象,肉搏不过是一种极度矫情的虚假姿态。事实上,就像胡大少迫切需要裕顺媳妇一样,裕顺媳妇同样也为胡大少身上体现出来的男人活力所折服。她夸张地反抗着,把阁楼的地板震得嘭嘭直响,她的低声的尖叫,与其说是一种痛苦的表示,还不如说是一种高潮来临时,饱胀的情欲得到满足的呻吟。她和胡大少在小得不能再小的阁楼上滚来滚去,不止一次差一点摔下来,阁楼上的灰尘像下雨一样纷纷往下落,裕顺痛苦不堪地听着,恨得咬牙切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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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恢复了秩序的小城显得比大队官兵到来前,更加宁静和太平。人们所担心的事似乎已经结束,灾难的阴云正在人们的心头逐渐消失。初十庙会那天的骚乱,穷凶极恶的官兵的四处搜索和趁火打劫,转眼之间都成了人们议论的旧话题。雨季进入了漫长的僵持阶段,下下停停,停停下下,没有完没有了,到处都是积水,房间里也在渗水,一股浓郁的霉味弥漫在梅城的空气中。街上重新有人开始走动,孩子们开始光着脚丫,在水洼里捕捉从河里漫上来的小鱼。
  开始有陌生的面孔出现在梅城的街头,首先是道台大人派来协助办案的官员,一眼就能看出来是位瘾君子,每天都打着哈欠从县衙门进进出出。很快又有洋人到来,最先来到的那洋人是《泰晤士报》驻中国的新任记者哈莫斯,一位精明强干的年轻人,和年轻的哈莫斯结伴而行的是上海《申报》的一位办事员,此人可以算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记者之一,他一边替哈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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