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览群书2005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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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群书2005年第11期- 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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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策士群体有较为全面的了解,成为一部真正的战国纵横家书。
  本书所选策士大致以出场时间为序,又注重不同事类的相对集中。其首篇选严率,不仅因为他是《战国策》第一篇第一个出场的策士,更因为他直接面对的是周君的传国九鼎被秦人索取,清楚地表现了战国时期,天子权威彻底瓦解的现实,而解除周君暂时危机的不是武官悍将,而是策士。接着编排合纵和连横两大派系的策士。据有的专家考证,可能在历史上张仪先苏秦出,但《战国策》不仅将二者并为同一时代,而且将张仪表现为成功后于苏秦者,我们还是尊重《战国策》的这种选择,先苏氏兄弟,次张仪,并一批相秦者;继而编排六国策士为国内政外交的策划。其中,我们把封君的门客作为策士之一类穿插其间,以见战国策士的丰富层面。最后以荆轲作结尾,不仅是时代相对晚近,也因为此时策士的游说已经进入尾声,由于七雄较量,秦国逐渐浮出水面,完全可以以用武力短时解决问题;策土言论也无关紧要,策土由说客变为侠客,荆轲悲壮的死去正象征着策士时代的终结。
  本书的编撰方式是一种探索,是否合理,诚请专家和读者批判指正。
  (《战国策选评》,田兆元、孟祥荣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6月版,15.00元)


“人生若只如初见”
■ 朱伟一
  我顽固地认为,在今天这个世界上,外语不好的人不会是一流的作家。米兰·昆德拉可以用法语创作,而且还通德语。《日瓦格医生》的作者鲍里斯·帕斯捷尔纳克以翻译谋生干了十年。托尔斯泰、普希金,这两位作家都会法语。契诃夫精通希腊文和拉丁文。海明威干脆常驻国外。中国近代叫得响的作家也一样,不仅懂外文,而且大多是“海归”。鲁迅、钱锺书、郁达夫、梁实秋,都在国外留学或游学过。连老舍这样专写老北京本土文化的作家,也曾在英国长期留学。什么“民族的就是世界的”,这话我就不信。《红楼梦》怎么一出国门就成了弃儿?金庸笔下的武侠纵然是上天入地,也只能在华人圈内格、杀、打、扑。
  或许我对单语作家的看法是错误的,所以我热切地期盼通晓外语的中文作家出现,以检验我的假设。王小波是得到公认的优秀作家,而王小波留学美国,英文应该相当不错。再看一位作家,看一位新生代女作家。一个叫丁丁的女作家写了本叫《生生不息》的小说。据悉,丁丁会做中、英文同声传译,想来她的英语不错。丁丁还在讲法语的比利时留过学,在国际上流窜过,想必没有见过彩虹也经历过风雨。
  
  “中国式”丈夫
  
  《生生不息》是一个爱情的故事,不,是一个愤怒声讨爱情的故事,声讨爱情,更声讨婚姻。一个叫伊冬的美貌知识女子,嫁给了一个叫费思明的男人,在南方的一座城市过活。伊冬不满她的中国式丈夫。她是这样控诉的:“他吐虾壳,不对着骨碟。”“他的文法疙瘩文笔幼稚,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以才子自居。”还有更恶的,“我打开家门。正伸手找吊灯开关,忽然客厅里传来嘿嘿的阴笑。”作者寥寥几笔,就勾勒出那个中国丈夫的形象:自私、自大、贪婪、胆怯,而最难令人容忍的是“猥琐”。据说有些高手写小说并不直接描述人物的形象,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但即便小说中没有明讲,这个“中国式”丈夫已经为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獐头鼠目,贼眉鼠眼。如果小说有技巧的话,这应该算一个。
  伊冬还有血泪控诉:“我自己已如残花败柳,但如果要孕育一个新的生命,我不要我的基因和这个平庸浅薄的基因混合,我不要新的生命被调教于狭隘自私的婆婆,我不要生这个怪胎。”恶毒但切中要害。我们为什么老是受凌辱?贪宫为什么层出不穷?我们为什么路见不平时噤若寒蝉,讲黄段子时却是那样时眉飞色舞?难道是雄性基因出了问题?贪生怕死并不可耻,委曲求全并不可耻——忍辱负重并非易事。但对勇敢的人不表示敬意,反到津津有味地讲黄段子,这就没有什么希望。我们有世界一流的女子乒乓球队,我们有世界一流的女子排球队,我们甚至还有世界一流的女子足球队。但如果大敌当前,我们总不能只派娘子军上阵吧?
  《生生不息》谈爱情,更控诉“中国式”的丈夫,宣判婚姻的注定灭亡。但后一个是全球化的问题,前一个则是中国特色的问题。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问题,虽然这一两类性质的问题很难区分。不过,《生生不息》的作者还不算前卫,谈了婚姻,批判婚姻也是在谈婚姻,控诉婚姻也还是在谈婚姻。前卫的作者是不谈婚姻的。恋爱是女人的职业,尤其是漂亮女人的职业,婚姻只不过是副产品。作者如此痛恨中国式丈夫,不知是否已婚或曾婚?外国女子奥斯汀没有结过婚,却也曾死死抓住婚姻问题大写特写。
  
  “夜深忽梦少年事”
  
  如果小说只写丑的一面,怕不会有太多的读者。《阿Q正传》和《狂人日记》再好,亦有人不愿看,就是因为鲁迅写的太真,画出了某些国人的丑恶嘴脸“惨”不忍睹。丑人就怕照镜子。还好,《生生不息》不是只限于骂娘,很快又为我们展现了抒情的场面:
  最美的是花瓣落下来的那几天,整条笔直的小路上铺满鲜红的花瓣。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无棱和我在这条路上走,在一棵树下我站住,手指树权叫他看——那根树杈姿态曼妙,犹如观音的手。“记住,第五棵,就是观音。”我对他说,“这是我的私人发现,只告诉最亲近的人。”
  “这是我的私人发现,只告诉最亲近的人”这样的相知,别开生面;这样的恋爱,彼此心同。“在一棵树下我站住,手指树杈叫他看——那根树杈姿态曼妙,犹如观音的手。”这是新生代的感觉,不同于“战士指看南粤,更加郁郁葱葱”——更不像“看吧,镀金的天空,飘满了死者弯曲的倒影”(《回答》,北岛)。但比起邓丽君的“我有一个小小的秘密,一直埋藏在心里”,却是飒爽得多。
  “夜深忽梦少年事”。当我们回首往事的时候,如果碌碌无为却又有所迫忆的话,那多半是两件旧事:初恋(如果有初恋的话)和大学的如歌岁月。《生生不息》的女主人公仍然处于从大学向社会转向的状态,人已经毕业了,但魂还留在校园里。这种状态是一个很好的话题。伊冬恋爱的校园是靠海的美丽校园——厦门大学的校园。那是一个可以大写特写的地方,也是一个发生故事的好地方。一个有灵气的作者来写一个有灵气的地方,当然是再好不过了的。可惜,《生生不息》的校园倒叙雪泥鸿爪,浅尝辄止,没有进一步展开。
  
  死守缠绵
  
  这是一篇贴在网上的连载小说。网络小说好在摆脱了出版社的束缚,作者可以直接向读者展示自己的作品,天才作家不会因出版社眼拙而被埋没;而且网络小说的出现对出版社也有好处:作品已经在网上接受了读者的一次检验,让出版社判断书的销路有所参考,降低了风险。只是网络连载小说有神龙顾首不顾尾的问题,不断保持创新,但情节上有时不太合理。比如,《生生不息》中的伊冬在生活中有四个半男人:费思明(恶丈夫)、小震(大学同学中的暗恋者)、无棱(情人)、许良四(预备情人),那个要扒灰的公公算半个。四个半男人中,小震对伊冬最痴情,但却死的不明不白,小说开场就死了了,似乎应该是一个悬念,是故事发展的一条主线,至少是一条较大的支线,可是他在书中的作用仅限于从阴间向伊冬供应情书,让人很不理解。
  我以为,作家存在的全部意义就在于以文字的创意给我们愉悦,以想象的空间给我们自由,因为,想象是最大的自由,一切自由由此而产生。在想象的空间里,故事情节是很重要的,比如《教父》就以情节取胜。对《教父》这本书,我们只问故事性,不问思想性。不过,好情节固然重要,却并非小说取胜的必由之路。英国作家格雷厄姆·格林(Graham Greene)的高见是,“作者不是为了读者才写作的,不是吗?但他必须稍加小心,切不要让读者感到不自在。我感兴趣是空间、光和对称。只有素材涉及到以上三个方面,才会引起我的注意。素材应当服从建筑师;素材并不是建筑师工作的动力。只有空间、光和对称才是他工作的动力。小说的主题不是情节。”伟大的作品并不一定需要高超的技巧。《傲慢与偏见》的结构非常精巧,但其作品并不在巨著之列。契诃夫小说的情节看似简单,但多是公认的伟大的作品。约翰·卡勒(John le Carre)的《间谍自寒冷来》(The Spy ing from the Cold)是作者的成名作,再版时编辑曾请他修改一下情节上的矛盾之处。约翰·卡勒坚决不改,说情节上的矛盾是其作品光荣的伤痕。在这里,写作是作者把混乱的激情和思绪理清的过程,情节并不重要。
  如果不谈情节,女作家有什么办法可以出奇制胜呢?有一个办法就是缠绵,缠绵,再缠绵。张爱玲的小说就很缠绵,《倾城之恋》《半生缘》,还有《十八春》,书名一个比个缠绵,即便吸引不了男读者,也能换取女读者的一掬清泪。有人说张爱玲不是缠绵,是死守爱情。那就是死守爱情吧。死守妇道可耻,死守爱情伟大。还有人说,美国电视剧《欲望城市》(Sex and the City)很好,但那些倩女(如果能算倩女的话)身边的男人一个又一个。不过,电视连续剧与小说不同,一集便是一个故事。所以,四个单身女子还是一次只有一个恋人,还是在死守爱情,一灯一火一楼台。
  缠绵是女作家的特权。男作家缠绵则注定是要失败的。首先,男人就不应该伤心,所谓“天涯路,江上客”,即便男人伤心了,也应伤的是另一种心:“共论穷途事,不觉泪满面。”
  除死守缠绵之外,或许写侦探小说也是一个好办法,女作家可以充分发挥女性工于心计的特点。英国女作家阿加莎·克莉斯蒂(Agatha Christie)就是这方面的高手,作品销路也不错。再就是儿童文学,《哈里·波特》的畅销谁不眼红?男作家尤其眼红。
  《生生不息》出自女作家之手,但写得很大气,也许是过分大气了。女主人公伊冬要对付四个半男人,颇有点寡不敌众。何况篇幅有限,无法展开一对一的关系。小说刻画人物也应该讲究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当然,如果爱得过来,那不是一件坏事,就像歌里唱的那样:“爱永远不是罪过”(Love can never be asin)。不过,男女主人公的定位是不同的,这点不以人的意志所转移。《致所有我曾深爱过的女人》是西班牙歌手胡里奥与美国乡村歌曲歌星威利·纳尔逊联袂演唱的主打重唱,红遍全球,经久不息。英文歌词很简单:
  To all the girls I've loved before
  Who travelled in and out my door
  I'm glad they came along
  l dedicate this song
  To all the girls I've loved before
  ……
  这首《致所有我曾深爱过的女人》,不少人怕是横竖看起来都不太顺眼。196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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