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别离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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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别离开我- 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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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我那时的小名叫爱华,爱我中华的意思吧。 
  她就一直骂,直到有邻居来劝。但她依旧不罢休,很难被劝阻。 
  夜晚的时候,她会训我,说:“以后,谁欺负你,你就把他往死里打。”可我不敢,从来不敢。我甚至不敢面对奶奶的训斥,但我知道她爱我,疼护我。而那时,疼护我的只有她,还有狗子。 
  可是,狗子死了。 
  它死在一次打狗运动中。 
  一天放学回来,我见到了被吊死在桥头的狗子。我疯了上去要替它松开缠绕在脖子上的绳索,可奶奶拉住我:“爱华,村里要预防狂犬,狗子——” 
  就这样,我失去了童年时唯一的伙伴。为这事,我几乎一个星期没和奶奶说话,而她一直抱着我说:“明年,等明年,奶奶再给你抱只小狗回来,我们还叫它狗子。” 
  那时,我还经常想,要是爸爸在,一切就好了!
第三十六章 现实与回忆
         火车弯弯曲曲进站时,我又想到村子里那些斗折蛇行的乡间小路,那里有我和奶奶,还有狗子的欢乐。 
  可我现在不是要去那里,而是去父亲居住的一座城市。那座城市里,有我称他们为大哥、二哥、大嫂、二嫂的人,以及一个父亲曾让我叫她亲妈而我却从不正视的女人。 
  我很怀疑父亲年轻时的眼光,疑心他那时被某种冲动控制住了,所以才看上那个女人。或许,他一直在后悔,只是我不知道罢了。 
  他曾跟我说:“你妈妈跟一个男人跑了,所以以后别再问了。她是一个给我们带来耻辱的女人。” 
  当然,他是在奶奶去世后,才对我说这番话的。 
  我终于知道自己是个有父亲的人,并不是别人说的杂种。因为奶奶临终前把我叫到床头说:“你亲爸终于回来了,以后你要跟他过,奶奶老了,快要走不动了——” 
  她说这句话时,我正在上村小四年级,居然没哭。 
  后来,我便被父亲带回城里,见到了那个女人。 
  “她是你亲妈,快叫,快叫啊——”父亲焦急地说。 
  她穿着花格子的确良衬衫,卷着一只裤脚,还算正统。让我感觉不舒服的是,她嘴唇肥厚,而且涂了些唇油,周身透出一股劣质雪花膏的香味。仅第一眼,我就腻烦了,而且要呕吐。 
  所以,我并不理会父亲的话,只低下头去,看自己的脚尖。还有个重要原因是,我只相信奶奶说的话,奶奶说我的亲妈死了,她只跟我说亲爸回来了。 
  然而,那女人不高兴起来:“小破孩子,给你脸,却不要脸。爱叫不叫,老娘还不认呢。今儿,你爷俩就一起出去喝西北风吧。” 
  说完,她扭着两团并不对称的屁股进屋了。 
  父亲自然不会真的带我去喝西北风的,因为我怎么都是他亲生的儿子。他把我带到附近的一家小面馆,要上一大碗面条,外加一盘青椒炒鸡蛋。那顿饭很不错,他看,我吃。我吃得挺香,尽管他一直在喋喋不休地要我学会乖巧。 
  打那以后,我就知道父亲在这个家里的地位。可以说,这个家里没人把父亲说的话当回事儿,也包括我。 
  谁又把谁当回事儿呢? 
  但是,那些都是陈年旧事,风一吹便要散去。眼下,我已经踏上了这座城市的土地,那么一切顺其自然吧,反正年初,我很快会离开这里。 
  街灯初上,整个街道上仍然车水马龙。与几年前不同的是,车站西面多了个巨大的实体雕塑,呈球状,也可以管它叫“日”形,或“蛋”形。不过,它气派宏大,俨然已经成了这座城市标志性建筑,没有我想像的那么猥琐。东面有座正在施工的高架桥,有民工在披星戴月地忙碌着。不远处似乎还多了座花园广场,一大群人团聚在那里,像是集会或跳广场舞。 
  但我没心思细看这座城市的变化,因为我饿了,相当饿。 
  火车上,那些影像交替出现时,我干脆睡觉,并没有吃什么东西。何况,那些恹恹欲睡、面如死灰的脸孔,也叫我吃不得、咽不下。 
  我很想找到父亲当年带我去的那家小面馆,可在印象中的地点兜转了一圈后,这种想法被宣布落空。于是,我想起来——几年前,在我还未离开这里时,它好像已经关店了。 
  正要寻思着去哪家小餐馆填饱肚皮时,小邵打来电话。 
  “亲爱的,你到家了吗?” 
  “还没有,不过快了。” 
  “那边怎么这么吵?” 
  “我出站了,正在街上,寻思着吃点什么。” 
  “你直接回家不就得了吗?难道你爸没给你准备一桌丰盛的晚餐?” 
  “呵呵,”我笑了笑,“你到家了?” 
  “是啊,早到了。你也真是的,一直都不给我电话,真让人担心。” 
  “你这不是瞎担心嘛!我一大男人,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也不一定哦!夜晚的路上,常有狐狸精出来勾魂的,哈哈——” 
  挂了小邵电话,我终于物色好了一家还算整洁些的餐馆,正要迈步进去,身后传来一个颤悠悠的声音:“三儿,跟我回去吧,我给你做好饭了。” 
  我转身,惊愕地看着他。 
  几年不见,他瘦了,几乎小了一圈——他老了。那套警服,穿在他身上,显然已经不合身,松松垮垮的,有些不伦不类。曾几何时,我在梦里因它而骄傲——我是警察的儿子。可一觉醒来,所有的骄傲全没了,消散尽尽,反而生出了怨恨。 
  我料想他跟着我,已走了一段路。因为之前,我的第六感告诉我——身后有人盯梢。可一转身,却什么也没有。也许,那是他多年来养成的职业习惯吧。 
  犹豫了一会儿,我终于说:“好,我们走吧。”因为如果我不说话,那么我们之间的沉默会持续很久。再说,我实在无处可去。 
  父亲很高兴,居然掏出包烟来,递给我说:“喏,给你,一直留着等你回来。” 
  我看了一眼,并没有要接的意思。 
  那是包精品国烟,不知他是从哪儿弄来的。 
  “你自己留着抽吧,我有。” 
  接着,他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却很快拆开烟,捏出一支来:“那就抽一根吧?” 
  他眼巴巴地看着我,像是在乞求——乞求他的儿子抽一根烟。可我看不清楚他的眼睛里,除了乞求还有什么。 
  应该说,在一刹那间,我的心是惊动的。 
  我们这是谁跟谁啊?警察与土匪吗?太不可思议了。不仅如此,只要留意到那幕情景的人,是绝对不会想到那两人竟然是一对父子。 
  但我仍旧没有接:“说了,你自己抽。” 
  更大的失望从他脸上显露出来,我想他有些沮丧了。他收起烟,故作轻松地说:“我们打车回去吧。” 
  “不,我们走回去,”我回答说,看他又要默不作声起来,又加了一句,“反正也不远。” 
  “什么?”他问,似乎没听清楚,因为刚才一阵汽车鸣笛声盖过了我说的话。 
  “我们走回去,像以前那样。”我冲他笑了笑。 
  “以前那样?”他想了想,自语道。 
  似乎,他的记忆在退化,反应都迟钝了。 
  然而,他终究还是想起来了:“哦——好,像以前一样。” 
  他也冲我笑了笑,然后侧过身来,给我让道。
第三十七章 以前和现在
         像以前那样!那么,以前是什么样呢?   奶奶去世之后,父亲并没有立即带我离开村子,而是陪我在老屋住了很多个晚上。 
  有天晚上,他匆匆回来,说村子大队部将放电影,要带我去,前提是我得吃完两碗粥。我记得,那时他并不像现在这样沉默寡言。 
  听说这个消息,我内心里是高兴的,于是自见到他以来,第一次利索地全照他说的话做。 
  大队部距离老屋,大概有七八里路,都是些曲曲折折的羊肠小道。电影结束后,已经伸手不见五指。 
  那次,他让我走在前面,而他跟在后面。 
  那时,我特胆小怕黑,总要疑心前方的黑暗里,会突然蹦跳出个张牙舞爪的魔鬼来。 
  所以,我胆战心惊地朝前走,不时还回过头来叫声:“爸爸!”听到我的喊,他会立即回应,语气明显惊讶。于是,我稍稍放心地朝前继续走。 
  我猜,他那时之所以让我走在前面,一定是因为胆儿比我还小。 
  我是说,我突然想到该给他一丝欣慰,毕竟他瘦了,也老了,而且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便是他。 
  很快,我们走上人行道——我在前,他在后,同样是夜晚。 
  我仿佛又回到曾经的乡间小路。我听到后面的脚步声很轻松。 
  “饿了吧,三儿?” 
  “不饿。”我没回头,继续走。 
  自然,有段路是沉默的。 
  “你在车站就看到我了?”我问身后的脚步。 
  “你知道啊?” 
  “那你为什么不在那儿叫我?” 
  “我——”他吞吐。 
  “你总这样吞吞吐吐,累不累啊?”我又感到厌烦。 
  “三儿,我——” 
  “别说了,你还记得那次带我去看电影吗?” 
  “当然记得!你还记得啊?” 
  “那时,我就知道你是一个特胆小的父亲。居然让我一小孩走在前面的黑暗里。” 
  我以为,他会感到羞愧。或许,他还会停下脚步,好好自责一番。 
  谁知,他并步上前,一把拽着我的胳膊说:“你真记得啊?我那哪里是胆小,你想想,要是真让你走在后面,走丢了怎么办?” 
  除夕夜,年夜饭后,烟花在空中绚丽绽放时,我正躺在床上,因为感冒了。 
  父亲一直责怪自己,说之前不应该让我在奶奶的坟前被风吹那么久。但我示意他别再说了,然后接过他递来的冲剂一饮而尽。之后,我便草草洗脚钻进被窝睡觉。 
  不一会儿,父亲敲门进来,对着蒙着被子的我说:“三儿,他们说要打几圈麻将,你要不要玩会儿?” 
  见我久久不回答,他又轻轻拉上门,出去了。 
  客厅里,他们吵吵嚷嚷,大概是要准备打麻将。我的耳朵里,很快塞满了“吃”、“碰”、“杠”、“胡”的惊喜声。 
  不知怎地,他们用麻将敲打桌面时的声音,像是都敲在了我大脑神经上,使我头疼不已。我心生痛苦,感觉那惊喜声特别刺耳。 
  蓦地,憋足力气,我大喊一声:“声音小点儿!” 
  然后,我听到了他们的窃窃私语,又似暗喜,连客厅的钟摆声,也能从厚厚的墙壁间渗透过来。 
  对于过年,我早没了激情与热切,觉得不过是一种形式。 
  心怀各异的所谓亲人,还有必要将他们捆缚在一起,虚伪地说些看似美好,实则荒诞的祝福吗?离心的箭,还能回头吗? 
  比如,大哥二哥喜欢将高就与发财放在一起说:“等咱三弟将来高就了,发财根本不是问题。” 
  再比如,大嫂二嫂更愿意替我的婚姻操心:“三弟再回来时,一定能给咱家带来个漂亮的弟媳。” 
  我记得,在我决定离开这座城市,外出流浪时,他们是这样说的。 
  我从没把他们的话当回事儿,反而听出他们心里的快意——这个小破孩子终于受不了了,要走了,真不错。 
  至于他们说的弟媳,我是无论如何不会带回来的,连基本的愿望都没有。 
  何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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