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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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第1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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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托他适,约归时召致之,遂别去。后今苏州'11',有乐伎沈韦娘,雅丽绝伦,爱留与狎。戏曰:“卿小字取‘春风一曲杜韦娘’耶'12'?”答曰:“非也。妾母十七为名妓,有咸阳公子与公同姓,留三月,订盟婚娶。公子去,八月生妾,因名韦,实妾姓也。公子临别时,赠黄金鸳鸯,今尚在。一去竟无音耗,妾母以是愤悒死。妾三岁,受抚于沈媪,故从其姓。”公子闻言,愧恨无以自容。默移时,顿生一策。忽起挑灯,唤韦娘饮,暗置鸩毒杯中。

韦娘才下咽,溃乱呻嘶。众集视,则已毙矣。呼优人至,付以尸,重赂之。

而韦娘所与交好者尽势家,闻之皆不乎,贿激优人,讼于上官。生惧,泻橐弥缝'13',卒以浮躁免官。

归家,年才三十八,颇悔前行。而妻妾五六人,皆无子。欲继公孙'14';公以门内无行'15',恐儿染习气,虽许过嗣,必待其老而后归之。公子愤欲招惠卿,家人皆以为不可,乃止。又数年,忽病,辄挝心曰:“淫婢宿妓者,非人也!”公闻而叹曰:“是殆将死矣!”乃以次子之子,送诣其家,使定省之'16'。 月余果死。

异史氏曰:“盗婢私娼'17',其流弊殆不可问。然以己之骨血'18',而谓他人父,亦已羞矣。乃鬼神又侮弄之,诱使自食便液'19'。 尚不自剖其心,自断其首,而徒流汗投鸩,非人头而畜鸣者耶'20'!虽然,风流公子所生子女,即在风尘中'21',亦皆擅场'22'。 ”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 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

'2' 信宿:连宿两夜。《诗。豳风。九罭》:“公归不复,于女(汝)信宿。”毛传:“再宿曰信,宿,犹处也。”

'3' 休致:官吏年老去职。清制,自陈衰老去职,称自请休致;老不称职,谕令退离,称勒今休致。

'4' 键户:闭门。键,门闩。

'5' 夏(jiǎ甲)楚:夏,樐荆怀D尽9懦S靡蕴宸Q�

'6' 私逸:私自逃跑。

'7' 读常过程;读书常超过规定进度。

'8' 曲巷:偏僻小巷。借指妓女们所居之地。

'9' 优僮:青年演唱艺人。

'10'浃(jiā夹)体:湿遍全身。

'11'令苏州:当指苏州府某县县令。青本、二十四卷本“苏州”下均有“某邑”二字。

'12'春风一曲杜韦娘:语出唐刘禹锡赠李绅《歌妓诗》“……髻梳头宫样

妆,春风一曲杜韦娘。“(见孟棨《本事诗。情感》)杜韦娘为唐代歌女。

'13'泻囊弥缝:尽上所有资财,贿买当道,掩饰罪过。《左传。僖公二十六年》:“(齐)桓公是以纠合诸侯而谋其不协,弥缝其阙,而匡救其灾。”

后来也称掩饰不法行为为“弥缝”。

'14'欲继公孙:想过继叔父之孙为嗣。公,指韦叔。

'15'无行:品行不端。

'16'定省:昏定晨省,指旧时人于待父母之礼。

'17'盗婢:与婢私通。盗,偷情。

'18'己之骨血:指自己的孩子。

'19'自食便液,喻指与自己的子女淫乱。

'20'人头而畜鸣:犹言人面畜生。《史记。秦始皇本纪》后附文:“(胡亥)诛斯、去疾,任用赵高。痛哉言乎!人头畜鸣。”正义:“言胡亥人身有头面,口能言语,不辨好恶,若六畜之鸣。”

'21'风尘:指娼妓生涯。

'22'擅场:指技艺高超出众。

石清虚

邢云飞,顺天人。好石,见佳石'1' ,不惜重直。偶渔于河,有物挂网,沉而取之,则石径尺,四面玲珑,峰峦叠秀,喜极,如获异珍。既归,雕紫檀为座,供诸案头'2'。每值天欲雨,则孔孔生云,遥望如塞新絮。

有势豪某,踵门求观'3'。既见,举付健仆,策马径去。邢无奈,顿足悲愤而已。仆负石至河滨,息肩桥上,忽失手堕诸河。豪怒,鞭仆。即出金雇善泅者,百计冥拽'4' ,竟不可见。乃悬金署约而去'5'。由是寻石者日盈于河,迄无获者。后邢至落石处,临流拎邑'6' ,但见河水清澈,则石固在水中。

邢大喜,解衣入水,抱之而出。携归,不敢设诸厅所,洁治内窒供之。

一日,有老叟款门而请'7'。邢托言石失已久。臾笑曰:“客舍非耶?”

邢便请人舍,以实其无'8'。及人,则石果陈几上。愕不能言。叟抚石曰:“此吾家故物,失去已久,今固在此耶。既见之,请即赐还。”邢窘甚,遂与争作石主。臾笑曰:“既汝家物,有何验证?”邢不能答。叟曰:“仆则故识之。前后九十二窍,孔中五字云:”清虚天石供。‘'9' “邢审视,孔中果有小字,细如粟米,竭目力才可辨认;又数其窍,果如所言。邢无以对,但执不与。叟笑曰:”谁家物,丽凭君作主耶!“拱手而出。邢送至门外;既还,已失石所在。邢急追叟,则叟缓步未远。奔牵其袂而哀之。叟曰:”奇哉!

经尺之石,岂可以手握袂藏者耶?“邢知其神,强曳之归,长跽请之。叟乃曰:”石果君家者耶、仆家者耶?“答曰:”诚属君家,但求割爱耳。“叟曰:”既然,石固在是。“入室,则石已在故处。臾曰:”天下之宝,当与爱惜之人。此石,能自择主,仆亦喜之,然彼急于自见'10',其出也早,则魔劫未除'11'。实将携去,待三年后,始以奉赠。既欲留之,当减三年寿数,乃可与君相终始。君愿之乎?“曰:”愿。“叟乃以两指捏一窍,窍软如泥,随手而闭。闭三窍,已,曰:”石上窍数,即君寿也。“作别欲去。邢苦留之,辞甚坚;问其姓字,亦不言,遂去。

积年余,邢以故他出,夜有贼入室,诸无所失,惟窃石而去。邢归,悼丧欲死。访察购求,全无踪迹。积有数年,偶入报国寺'12',见卖石者,则故物也,将便认取。卖者不服,因负石至官。官问:“何所质验'13'?”卖石者能言窍数。邢问其他,则茫然矣。邢乃言窍中五字及三指痕,理遂得伸。

官欲杖责卖石者,卖石者自言以二十金买诸市,遂释之。邢得石归,裹以锦,藏椟中,时出一贯,先焚异香而后出之。

有尚书某,购以百金。邢曰:“虽万金不易也。”尚书怒,阴以他事中伤之。邢被收'14',典质田产。尚书托他人风示其子。子告邢,邢愿以死殉石。妻窃与子谋,献石尚书家。邢出狱始知,骂妻殴子,屡欲自经,家人觉救,得不死。夜梦一丈夫来,自言:“石清虚。”戒邢勿戚:“特与君年徐别耳。明年八月二十日,昧爽时,可诣海岱门'15',以两贯'16'相赎。”邢得梦,喜,谨志其日。其石在尚书家,更无出云之异,久亦不甚贵重之。明年,尚书以罪削职,寻死。邢如期至海岱门,则其家人窃石出售,因以两贯市归。

后邢至八十九岁,自治葬具;又嘱子,必以石殉'17'。 及卒,子遵遗教,瘗石墓中。半年许,贼发墓,劫石去。子知之,莫可追诸。越二三日,同仆在道,忽见两人奔踬汗流'18',望室投拜,曰:“邢先生,勿相逼!我二人将石去'19',不过卖四两银耳。”遂絷送到官,一讯即伏。问石,则鬻宫氏。

取石至,官爱玩,欲得之,命寄诸库。吏举石,石忽堕地,碎为数十余片。

皆失色。官乃重械两盗论死。邢子拾碎石出,仍瘗墓中。异史氏曰:“物之尤者祸之府'20'。 至欲以身殉石,亦痴甚矣!而卒之石与人相终始'21',谁谓石无情哉?古语云:”士为知己音死。‘非过也!石犹如此,何况于人!“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 佳石:据山东省博物馆抄本,原无“石”字。

'2' 供:陈设。

'3' 踵门:登门。

'4' 冥搜:仔细搜索。

'5' 悬金署约:悬赏立约;意谓招贴声明,愿出重全报酬寻到异石的人。

'6' 临流於(w ū巫)邑:面对河水悲泣。於邑,同“呜唈”,愤懑气结,极度悲伤。於,据山东省博物馆抄本,原作“于”。

'7' 请:请见;要求观赏异石。

'8' 幻实:证实。

'9' “清虚天石供”:意谓月宫石制供品。清虚天,指月宫,也称清虚殿或清虚府。

'10'自见(xiàn 现):自现于世。

'11'魔劫:恶劫;灾难。魔,梵语“魔罗”音译,佛教指妨碍修行的邪恶之神。

'12'报国寺:寺庙名。北京城南广宁门外有报国寺。见《帝京景物略》卷三。

'13'质验:凭证。

'14'收:囚禁入狱

'15'海岱门:北京崇文门的别名。

'16'两贯:两千文铜钱。古时千钱为一贯。

'17'殉:陪葬。

'18'奔踬(zhì质):跌跌撞撞地奔跑。踬,跌倒。

'19'将:拿取。

'20'物之尤者祸之府:意谓奇异之物将招致各种灾祸。尤,特异、突出。

府,汇集的地方。

'21'卒:终于。

会友于

曾翁,昆阳故家也'1'。翁初死未殓,两眶中泪出如瀋'2' ,有子六,莫解所以。次子梯,字友于,邑名士,以为不祥,戒诸兄弟各自惕,勿贻痛于先人;而兄弟半迁笑之。先是,翁嫡配生长子成'3' ,至七八岁,母子为强寇掳去。娶继室,生三子:曰孝,曰忠,曰信。妾生三子:曰悌,曰仁,曰义。

孝以悌等出身贱,鄙不齿,因连结忠、信为党。即与客饮,悌等过堂下,亦傲不为礼。仁、义皆忿,与友于谋,欲相仇。友于百词宽譬'4' ,不从所谋;而仁、义年最少,因兄言亦遂止。孝有女,适邑周氏,病死。纠悌等往挞其姑,悌不从。孝愤然,今忠、信合族中无赖子,往捉周妻,榜掠无算,抛粟毁器,盎孟无存。周告官。官怒,拘孝等囚系之,将行申黜'5'。友于惧,见宰自投。友于品行,素为宰重,诸兄弟以是得无苦。友于乃诣周所负荆'6' ,周亦器重友于,讼遂止。

孝归,终不德友子。无何,友于母张夫人卒,孝等不为服'7' ,宴饮如故。

仁、义益忿。友于曰:“此彼之无礼,于我何损焉。”及葬,把持墓门,不使合厝'8'。友于乃瘗母隧道中。未几,孝妻亡,友于招仁、义同住奔丧。二人曰:“‘期’且不论,‘功’于何有'9' !”再劝之,哄然散去。友于乃自往,临哭尽哀,隔墙闻仁、义鼓且吹,孝怒,纠诸弟往殴之。友于燥杖先从。

入其家,仁觉先逃。义方逾垣,友于自后击仆之。孝等拳杖交加,殴不止。

友于横身障阻之。孝怒,让友于'10'。 友于曰:“责之者,以其无礼也,然罪固不至死,我不估弟恶'11',亦不助兄暴。如怒不解,身代之。”孝遂反杖挞友于,忠、信亦相助殴兄,声震里党,群集劝解,乃散去。友于即扶杖诣兄请罪。孝逐去之,不令居丧次'12'。 而义创甚'13',不复食饮。仁代具词讼官,诉其不为庶母行服。官签拘孝、忠、信'14',而令友于陈状。友于以面目损伤,不能诣署,但作词禀白,哀求寝息,宰遂消案。义亦寻愈。由是仇怨益深。仁、义皆幼弱,辄被敲楚'15'。 怨友子曰:“人皆有兄弟,我独无!”友于曰:“此两语,我宜言之,两弟何云!”因苦劝之,卒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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