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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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探案- 第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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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打字机的发明,特别是最近计算机印刷的问世,现代笔迹检查专家必须精通印刷技术的历史。比如说,有人拿出一份自称写于1912年的文件却是用某型号打字机打出来的,而我们知道直到1938年这款打字机才问世,这说明那份文件值得怀疑。因为打印的装置随着年月必定产生一些极易辨认的特征,如机器本身的磨损、字母的损坏等等。所以,另一台机器有着同样特征的可能性几乎是微乎其微。这也使得印刷文件的真伪检验有了可能。

另外一些必须考虑的因素是墨水和纸张。墨水样品可用薄层色谱法来分析,为了鉴别墨水,酒精、烟草、武器装备总局收集了三千多种墨水的色谱图供参考。为了避免在检验过程中出现不精确,总局建议生产厂家每年改变墨水中的微量染料。美国另外的一个机构特工处,与国际墨水图书馆保持着良好的联系,图书馆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由瑞士苏黎士州的警察署开办的。里面包括六千多种墨水的化学成份及其他信息,如准确标示的日期等等。

检验一份文件是否被更改通常可能用的方法是使用静电检测仪(ESDA)检验。文件被放置在加电金属网的上面,一层塑料薄膜紧贴文件。当文件和薄膜被紧紧吸附到网上的时候,使用影印机的色粉和细微的玻璃粉粒的混合物,然后色粉混合物就粘附到任何有静电的部分。当原件被撤去的时候,所有薄膜*相应的地方就会显示出影像。由此,把嫌疑原件的每一页和每幅影像进行比对,就可以断定原件是否被改动过的。

虽然对有争议的证明文件分析起初只运用于侦查诈骗案件.但是现在它却在刑事侦查的各个领域,特别是谋杀案侦查中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

约翰·马格鲁森

时间:1922年

地点:威斯康星,马什菲尔德

意义:仅仅从一些被炸弹炸毁的纸张碎片,侦查人员就可以一点点搜集证据抓到真正的爆炸凶手。

一个邮包被寄到詹姆士·查普曼在马什菲尔德的家里。詹姆上·查普曼是威斯康星中部伍德县管理委员会的主席。邮包寄到的时间是1922年12月27日,并不是他们希望收到的迟来的圣诞节礼物。他的妻子克莱门婷·查普曼,着急地撕开邮包,这时邮包突然爆炸炸到她的脸上,她受到了致命的伤害,她的丈夫也受了重伤。

炸弹很令人奇怪,许多致命的火光向外辐射,因此发生爆震,而留下的机械部分却完好无缺。这个致人于死命的诡计按照设计者的意图顺利地进行,但是它却在无意中暴露了目标一一邮包上纸的碎片依然存在,在这些碎片上依然可以隐隐约约看出书写的地址。这些东西被送到了威斯康星密尔沃基文捡的顶尖专家约翰·蒂尔那里。

邮政编码告诉侦查人员这个致人于死命的邮包是从托瓦尔·莫恩的邮箱里寄出的。住在马什菲尔德5道街的托瓦尔·莫恩却一口否认,他完全不知道这个邮包,肯定有人把邮包扔在他邮箱里,因为他家地处公共高速公路。经过仔细搜查取证,排除了他是犯罪嫌疑人的可能。

与此同时,蒂尔不辞辛苦地重拼那些邮包上纸的碎片。上面有“J.A.ChaPman,R.1,Marsfilld,'sic'WiS”的字样。仅仅通过这些字,他难以解开其中之谜,弄清杀人凶手的特征。字写得极不熟练,开始猜测这可能是某个人故意伪装笔迹。但是经过仔细研究所写字的间隔、倾斜度、排列及用力程度,他确定此人极力认真地书写,以达到本人的最好水平。因为当时人们的文化水平都较高,拼错一个镇的名字无疑表明这个人较信赖自己的发育而轻视正规的教育。靠发音来拼写,蒂尔感到写地址的人是一个外国人,几乎可以肯定是一个瑞典人。

经过排查,发现这个社区只有一个瑞典人约翰·马格鲁森,他的住处离莫恩的邮箱不到2公里的路程。这个M岁的农场主痛恨查普曼已不是什么秘密。因为社区打算修一个排水场,这样就将马格鲁森的土地人为分为两半,由此两个人进行一场冷战。挖泥机被炸毁了,查普曼的粮仓也烧掉了。这桩桩件件的事情都使彼此的积怨不断加深。

笔迹取样

12月30日,警察参观了马格鲁森的农场。在粮仓里,他们发现了一些木屑,与制造炸药用过的极为相似。同一天,马格鲁森被逮捕,被指控一级谋杀。马格鲁森没有意识到爆炸并没有彻底破坏包邮件的纸张,他心安理得地提供了自己的笔迹。稍微看一下,就有很多明显的相似之处,尽管他把Marshfield拼作MaISfild,而致命邮包上拼写为Maxsfilld。

蒂尔认定凶手使用的是普通的滑尖自来水笔,用的是一种非正规的墨水,大部分是卡特化学黑墨水,稍微掺一些圣福特法定蓝黑墨水。D调的工作人员检查马格鲁森的农场屋子时,发现他的女儿手里正有一支自来水笔,笔尖与蒂尔描述的特征一样。她说她自己常用圣福特牌墨水,但是她把她的墨水瓶供给了同学,瓶里的墨水用完的时候,同学帮她灌满了卡特牌墨水的混合物,其成分及比例与蒂尔在致命邮包上发现的墨水特征是一致的。

为了支持蒂尔的发现,起诉人找了一大群令人敬畏的笔迹鉴定方面的资深专家,由资历最深的纽约的阿尔伯特·奥斯博领队。阿尔伯特·奥斯博与芝加哥的杰福代斯·伍兹合作。他们都一致确认致命邮包上的地址是马格鲁森写的。奥斯博发现二者至少有十四处在细微处是极相同的。他总结的时候说:“这绝对不是巧合,两个人在文件上的笔迹不可能有如此相同的特征及在特别之处的雷同”。

斯特隆伯格给大家上了一堂语言学方面生动有趣的课程。斯特隆伯格是明尼苏达大学瑞典语言的教授。在解释瑞典语中的双元音时他指出瑞典母语中不出现上这样的双元音,因此。h常常被读作Mars而且也拼写为Mars。“特别是受过很少教育的瑞典人会这样拼写”。同样,ie或i在瑞典母语中也不出现,这使得一些无知的移民常常将fieki拼写为filld或fild。这种人也容易将Medeki读作Marefilld,拼写也同样如此。

还有另外一个事实也证实对马格鲁森的控告。阿瑟·克哈勒,木料方面的专家,他后来在林德伯绑架案中工作出色,名声大噪。(见布鲁诺·霍特曼一案)在炸弹里使用过的白榆木屑在马格鲁森工房的木屑里找到了。威斯康星大学的冶金学家大卫·法尔伯格描述了他将炸弹触发器里的金属与马格鲁森工厂的钢材样品相比照所作的实验。他说,两块待检的金属被仔细比较并进行腐蚀的化学过程试验。四个独立的实验都是用金刚砂打磨金属后使用化学物品的,在显微镜下观察被放大一百倍的两块金属…。它们具有相同的特征。1923年3月对日,马格鲁森被判有罪。两年后,威斯康星最高法院宣布拒绝赦免被告。

结论

在最后的申诉中,马格鲁森的律师查尔斯·布里艾尔,对那些检查被炸弹炸毁碎纸片的“所谓专家”进行了猛烈攻击。他嘲笑道:“这帮人中有一半是为了享受威斯康星州的津贴……

这些人惟一的追求就是万能的美元。”到了今天,在法庭上对资深专家证人的相同的抱怨之声仍不绝于耳。

阿瑟佩里

时间:1937年

地点:纽约城

意义:此案包括如此多的因素,以致于它后来成为美国侦查学的经典案例。

1937年7月2日的清晨,在南昆斯的牙买加地区的一块空地上发现了一具被打得不成形的青年女尸。在尸体旁边,一个小女婴躺着在哭,但没有受到伤害。凶器是一块沾着血迹的混凝土,是在5英尺以外的地方找到的。一个电熨斗和一只男人左脚的鞋浸在血泊里。那只鞋的鞋底还有一个洞。

最初的现场勘查认为,这个女人是一位想走捷径,穿过废弃火车隧道时遭到意外袭击,并被抛尸的受害者。果真如此的话,当她企图跑开时,带在身边的婴儿是如何避免这一劫难的呢?侦查人员马上断定,杀死这个女人的凶手不是一个陌生人而是某一个她认识并且让她信赖的人。围观的人群中,一个妇女站了出来,她说认识那个婴儿,也能确认受害者是最近刚搬走的一个邻居,20岁,名叫菲琳·佩里。

医学检查确定死亡时间不会迟于清晨2:30。在那之前的将近七个小时的时间她在哪里呢?进一步的线索是由当地垃圾场的守夜人提供的。前一天晚上1010时,他听到凄厉的求救声,他打电话到警察署。但是两个夜晚巡逻的警察对他所说的情况并不在意,因为他当时正处于醉酒状态。他们离开了,没有作任何的检查。

当搬动尸体时,发现了一大扎带有血迹的纸。奇怪的是,很少有凶手主动留下这么多线索。这一大扎纸上暴露的线索,警察们都记录在案,它们包括:

l.信封上的邮戳是1937.2.1,特伦顿,寄信的地址是牙买加108-110153号大街尤利西斯·帕姆先生。里面有一封信称呼是“亲爱的儿子,”署名是‘称的妈妈,玛里·帕拉姆。”

2.另一封信的称呼是尤利西斯·帕姆先生

3、一便上邮资的明信片寄给尤利西斯·帕姆,署名是“您的侄女艾拉·梅·帕拉姆”。

4、一页纸上写的称呼是“亲爱的会员”,署名是“阿西塔姆”。

5一份电费帐单上有帕姆的名字和地址。

6三张照片:的一个男人站在车前面;b)同一个男人以船为背景的画像,签名为斯内瓦索·沃克;C)一个女人的照片。

7,教堂的收据簿,包括姓名和捐赠的数量,收据签名为“威尔德”。

8.带血的竟有条,大约长3英寸,定半英寸。两个嫌疑犯

当侦查人员来到帕姆的住所时,他们了解到,菲琳·佩里和她的丈夫阿瑟,一个22岁的建筑工人,住在楼上。他们在帕姆的房间里发现的东西使他们疑惑不解——那只在犯罪现场没有发现的另外一只左脚的黑色鞋子和一件蓝色衬衣,那件衬衣被撕掉了一个大口子,撕下的布条正是在尸体底下发现的。

帕姆和佩里都被带去审问。帕姆是巴普蒂斯特教堂的机事,他明显就是在犯罪现场被发现的照片上的那个男子。当侦查人员向他滔滔不绝地讲起在尸体下面找到的所有有关凶杀线索的条目时,他好像真正地被弄糊涂了。他毫不迟疑地承认列举的这些条目中的大多数东西都是他的,包括那件带血的衬衣,但是他说他真是十二万分惊奇,这些东西是怎么跑到犯罪现场的。在另外一个问题上他却一点也不让步,那只鞋子是佩里的,那是他在以前某个时候给佩里的。

走过正门厅席,佩里在讲述那天晚上的事情。他告诉侦查人员,在普拉扎剧院玩过宾果游戏之后,他碰到了菲琳。她哭着向他说,那天早上帕姆试图闯进她的房间,她还收到帕姆写给她的一封下流恐吓信,他还威胁如果她把这封信给丈夫看,就是在找死。佩里对着这个好色的教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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