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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面前,沈庆歌对元深微微一笑,说:“这么好兴致。”她一向懂得淡化情绪。元深在生日晚宴上悄悄溜掉。她应付一屋子客人忙得三头六臂,而后终于把客人都送走,又问了三四个佣人,才在泳池这边找到了元深。她心里是很有些火气的,但脸上没流露什么,一切都是淡淡的。
“突然觉得闷,下水放松放松。”元深敷衍了一句。“深哥、沈小姐,没事的话我先走了。”彼得说。“你走吧。”元深挥了挥手。沈庆歌这时看了彼得一眼,眼神有一点不客气,意思是,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刚才在这里说些什么。沈庆歌对底下人的手段之一就是这种偶尔流露的不客气:你们在搞什么花样我一清二楚。我可以不责问、不追究,但你最好识相,休要得寸进尺。这招有一定威慑力,胆小心虚的
人扛不住这么笑里藏刀的一瞥。彼得颔首低眉,几步退了出去。沈庆歌将目光投回元深脸上,本想再看看究竟,元深今天遇到的大事是什么。可她从他脸上看到的只有疲惫和无聊。
苏简汐回到公寓,一副丢了魂魄的样子。裴芳惊呼:“一趟面试八个钟头!亲爱的,你要再不回来我都要报警了。”简汐面无表情,也不说话,扑通一下坐到自己的床铺上。“发生了什么事?弄到这么晚。”简汐无言,低着头脱掉外套,对裴芳咋咋呼呼的关切无动于衷。“啊,你喝酒了!”裴芳凑近,“是什么让无辜少女一夜堕落?”简汐仍是缄默,只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仿佛没有听到好友的问话。“嘿,到底怎么了?面试如何?”“没戏了啦。”简汐轻轻地说,抬脚一只一只脱掉皮鞋。崭新的高跟鞋穿了一天,脚趾已经磨出泡了。“面试不顺也不用去酒吧买醉啊。天涯何处无芳草。”裴芳坐到简汐旁边。简汐淡淡苦笑,“没有去酒吧。只在楼下…喝掉一罐菠萝啤而已。”看到简汐终于露出一丝笑,裴芳松了口气,拍拍简汐的肩膀,说:“好啦好啦,是他们没眼光。如此美女加才女,二十四岁硕士毕业,还是名校双学位。他们不选你是他们的损失。后面会有大把好工作等你挑。”简汐看着裴芳,知道她也只是随口安慰。裴芳若真信自己所说的,为何怀揣本科硕士学位还要继续攻读博士,不去面对社会?简汐低下头,抱住自己。
“好啦,振作点。忧愁是罪过。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一天的忧虑一天当就够了。你看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裴芳仍在絮叨,却忽地发现简汐已蜷缩着抱紧双腿,脸埋在膝盖间,正无声抽泣,肩膀轻轻抖动。
裴芳怔住了,看着简汐,有些担忧,有些害怕。
静默片刻,简汐抬起头来,泪光粼粼地看着裴芳,幽幽问道:“你知道我今天遇见谁了吗?”裴芳没有说话,脸上也没有好奇。不用听下去她也知道简汐遇见谁了。这世上能让苏简汐掉眼泪的恐怕也只有那个人。
原来她失魂落魄,在外面游荡一晚上,还坐在便利店门外的石阶上喝掉一罐菠萝啤,不是为一份工作失落,而是为了那个人。四年了,她竟然还是不能忘掉那个人。都说初恋是女人最难忘、最难放下的,因为那是最甜、最美的记忆。可如果那种记忆是一生的魔障,倒不如没有更好。裴芳叹口气,有些怜悯地看着简汐,轻轻地说:“你现在已经有李先生了。”是啊,李安航。简汐发着呆,眼睛望着地板,目光似盲人。而浓密的睫毛上沾着泪珠,却让一双眼睛格外盈盈动人。
“嘿,苏简汐,你听好。”裴芳双手放在简汐的肩上,将她轻轻扳过来正对着自己,“本人裴芳,活到二十五岁,没见过比李安航更靠谱的男人了,正派,体贴,相貌堂堂,年轻有为,大学教师、津贴丰厚,还有寒暑假。当然,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真心真意地爱你,要娶你。天哪,我要是有你苏简汐一半的幸运,我现在一定心满意足、欢天喜地,恨不能立刻拜堂成亲,回去当几百个名校高材生的师母,才不在这里哭哭啼啼想念什么初恋情人呢。”简汐看着裴芳,无言以对。
裴芳用力在简汐双肩上按按,“你给我好好的,嗯?听我的话,忘
掉欧阳元深那个人渣。还记不记得当初你们分手的时候,他怎么对你说的?”泪水再次夺眶而出,热热地在简汐脸上流淌。四年前分手的那幕仍然历历在目。那一场瓢泼大雨,元深在雨中对她喊的最后一句话,她怎么会不记得?
“你滚吧!快滚!我这辈子都不要再见到你!”四年来她无数次忆起那一幕,无数次温习元深对她喊的这句话。每一次还是会心痛到无法呼吸。
他说再也不要见到她。可今天,他们竟这样毫无预兆地相见了,在他的公司,在一次失败透顶的面试之后,在众目睽睽之下。
她无法想象会有比这更糟的场景让女人与初恋重逢。
“你也知道他是什么人。跟他在一起有你苦吃,有你罪受。有钱又如何?钱这种东西,够花就好,太多反是负担。钱太多的男人,有几个好的?唯有体力过剩、思路又不清楚的女人才去跟富豪们斗智斗勇。要图实惠与安稳,就嫁李安航这样的男人。古人云,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鼹鼠饮河,不过满腹”裴芳还在说,简汐的神思却已飘远。她并不是为了钱才爱元深,这点裴芳清楚地知道。裴芳知道所有的故事,知道她与他如何相识相恋,如何遗憾分手。她爱他,不因为他是谁,只因为她从他身上得到的感应,那种天地万物间一男一女互相吸引、倾心相爱的感应。他是她爱上的第一个男人,也是唯一一个。
劝有何用?感情的事情,都在自己,旁人说再多也无用。裴芳自然是为她好。可她管不住自己的心,又如何是好?
裴芳的声音变得遥远而朦胧。简汐恍恍惚惚,湿润的目光落在床头柜上的水晶球上。那只水晶球始终摆在那个位置,四年来,从未挪动。水晶球内,那对小小的新郎新娘笑容如初。他们手挽着手,那么幸福甜蜜。
她清楚地记得那个夜晚,记得元深拿起水晶球在她眼前晃的样子,记得水晶球里飞舞的雪花,还有叮叮咚咚的音乐——《爱的纪念》。她记得那片海滩,记得他的求婚,记得漫天的星光,记得自己含泪的允诺。一切的一切,她都记得。
他们从未取消婚约,却因一场误会分手。年少气盛,都不肯回头。
而多年后的现在,陪在他身边的,又会是谁?
简汐闭上眼睛,泪水再次落下。
元深在更衣室里间冲凉,沈庆歌就坐在外面的沙发上等他。坐了一会儿,沈庆歌开始觉得自己在这个夜晚也有些反常。怎么竟巴巴地在这里等着他呢?这种事情就是四年前都不曾有过啊。想到这里,她忽然有些恼自己,同时微微一笑,泛着些甜蜜,泛着些苦涩。
四年前,她是NYU的双料硕士。而他,刚刚失恋,在国内闯了一摊祸,跑到美国散心。其实她很小的时候就听父亲提过欧阳家的这位公子。两家本是世交,当年也曾半开玩笑地指过娃娃亲。元深十八岁那年,父亲在一场空难中丧生。沈祥肃本意是要照顾这刚刚成年的孩子,接他去美国读书。但元深向来乖戾嚣张,我行我素,年少时尤为轻狂,对世伯的安排不以为然,更对他的女儿不感兴趣。所以直到四年前,沈庆歌才第一次有机会见到元深。
沈庆歌幼时随父母移居美国,又在富人圈长大,见过的容貌气度不凡的上流社会男子不算少。她自己眼界甚高,没有男人让她真正动过心。但不知为何,她在见到元深第一眼时,就彻底被他征服。元深是个美男子,却不完全是她所熟悉的那种因衣着修饰或冷傲气质而显现的美。元深举手投足间不乏儒雅温柔及上流社会教养,却又隐隐透出一股落拓的阳刚气,体内似乎藏有某种不属于这个阶层的力量与品质。他卓尔不群,优雅自如,却又不羁不驯,像一团迷雾。他与她曾经见识过的男人都不一样。
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在这个夜晚显得尤为深邃难测。沈庆歌正想着如何问出元深心里的事,元深已冲好凉,赤着上身从里面走出来。一见着他,沈庆歌心头那团坚硬作梗的东西瞬间就化了。这么个身姿挺拔、眉目清朗、笑起来迷死人的帅气男子站在跟前,有什么疑问非要此时搬出来煞风景?她大老远从美国飞来,除了给他庆祝生日,不就为了度个良宵吗?
他们一起回了沈庆歌的房间。沈庆歌有洁癖,嫌元深的房间男人味太重。尽管佣人天天打扫,房间一尘不染。但沈庆歌特别敏感,稍有不适就会睡不着。所以每次回来,都是元深陪她睡在她的卧房。
沈庆歌洗了澡,换了衣服出来,看到元深正靠在床上看电视。绿绿的屏幕,万年不变的足球比赛。他看得专注,就连沈庆歌穿着薄纱一般的黑色蕾丝睡裙倚到他身边,他也熟视无睹,仍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机。虽说沈庆歌知道元深看足球的时候就算天塌了他都不会管,也了解他一贯喜怒无常的性格,但像今天这样忽冷忽热,她还是觉得吃惊,并失望。于是她干脆脱掉裙子,爬到他身上,用身体挡住他的视线。可元深一动不动,目光的方向与焦距丝毫未变,仿佛直接穿透了她的身体,依然看着电视机。沈庆歌这时才发现,元深根本就没有在看球赛。
电视机真是个好东西,可以让人瞪着它,光明正大地发呆,光明正大地把脑子空出来,想自己要想的事情。
“你到底怎么了?”她看着他。
“我在想,人死后去往何方?除了我们眼见的世界,可还有别的地狱天堂?”元深似乎是很缓慢地从自己的思绪里抽出神来,很缓慢地把目光的焦距落定到沈庆歌脸上,又很缓慢地对着她微微一笑。但话音刚落,他便有些后悔。沈庆歌是多精明的人呵,你给她一点端倪,要不了多久她就比你更清楚事情的全貌。若说他的事情要瞒着人,第一个该瞒的就是沈庆歌。好在沈庆歌此时没有多疑,只轻笑一声,说:“未知生,焉知死?生的事情还没弄明白呢,就去想死的事情了。”元深立刻顺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