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典》的作者是清代乾隆、嘉庆年间上海才子张南庄,他化名过路人。……为当时上海十位“高才不遇者”之冠。
指出《何典》的局限之处,我大抵赞成,但指摘作者“也流露出贪慕功名之心”,却未免苛求于古人了。经过社会主义思想改造四十多年后的今天,不是还有不少人贪慕功名之心,比张南庄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吗?环顾宇内,商潮汹涌,宦海澎湃,盗名窃利,比比皆是,何况于封建季世的一位失意文人呢?
《何典》总算读过了,但当时却为买不到它而耿耿于怀。一九八二年暑期到榕城参加高考评卷,中午我冒着三十七八度的高温天气,几乎跑遍城内外各家大书店,都没有见到《何典》影子。后来终于在对湖路一家小书店里买到了一本工商版《何典》。多年渴望得到的所谓奇书,终于到手,那喜悦、舒畅之情是自不待言了。不久,我又见到人民文学出版社以“中国小说史料丛书”名义出版的《何典》,横排版,是一九八一年五月北京第一次印刷,比工商出版社版只晚了三个月,虽然印数为十万册,但还是无缘得到,颇以为憾。
至于《何典》应该如何全面评价,那有待于专家学者的宏词高论了,笔者不敢在此饶舌。最后愿以《何典》结尾的一诗与读者共赏:
文章自古无凭据,
花样重新做出来;
拾得篮中就是菜,
得开怀处且开怀。
上帝之谜——《上帝的预谋》之一
? 易中天
灯下随笔
据说,人是上帝创造的。
又据说,上帝最初只造了一个人。
这个人叫亚当,意思是出自泥土、被造者、人,或第一个人。
这“第一个人”是个男人,或者说,被说成是一个男人。因为这时世界上还只有一个人,并无性别的差异,因此他是男是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是仿造上帝的形象造出来的,是上帝的一个赝品。
上帝很疼爱他的这个赝品,特地为他造了一个又漂亮又舒服的大园子,让他住在里面,过着快乐的日子。这个大园子是在东方的伊甸造的,所以叫伊甸园,也叫乐园。人住在伊甸园里,吃喝玩乐,优哉游哉,无所事事。虽然也有管理园子的任务,但那管理,亦不过“无为而治”,顶多只是给那些飞禽走兽一一起了名字而已。
这是上帝创世的第六天,也是最后一天。
据说,上帝对于他的这些创造都很满意。
所以,第七天,上帝就歇了工,休息了。
事实上,如果上帝的创造到此为止,也就是说,他只是造出一个人来满足自己的表现欲;伊甸园里也许至今都是风平浪静,什么案情也不会发生,我们的故事也就不大讲得下去。但是,不知是上帝兴犹未尽,还是得意忘形,抑或果真认为“那人独居不好”,要不然就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总之,上帝竟然忍不住又造了一个人。
这个人是用亚当的一根肋骨造的。上帝让亚当沉睡(不知是用了麻醉剂还是催眠术),动手术从他身上取出一根肋骨,又造了一个夏娃。
夏娃的意思,是母性和生命之源。
这下子可就麻烦了。
麻烦显而易见。
因为上帝再造的这个人,是个女人。
女人的形象在伊甸园里是前所未有的。夏娃也不再是上帝的一个赝品。她不但不同于亚当,也不同于上帝。无论对于亚当,还是对于上帝,她都是一个相异的存在,一个异性。有一个异性作伴,对于亚当来说,自然是乐不可支,但对于上帝而言,却很难说是好事还是坏事。一方面,夏娃的出现,固然意味着上帝这一回的工作,已不是仿造而是创造,而创造的意义又无疑高于仿造,因此上帝实不妨为此而自鸣得意或自我陶醉一番。但是,另一方面,创造往往也同时意味着异化,一个相异的存在则更是意味着一个矛盾对立面,一个有可能反对自己的潜在的叛逆者。更何况,这个对立面和叛逆者,又是“母性”和“生命之源”?
果然,似乎没有多久,夏娃就在伊甸园里惹是生非了。她不但在蛇的诱惑下偷吃了上帝严禁吞食的知善恶树上的果子,而且还引诱他的男人也偷吃了这禁果。
夏娃不听上帝的话而接受蛇的诱惑,是很自然的事,因为她在伊甸园里原本是一个异性(或曰异端),是一个与上帝相异的存在。亚当不听上帝的话而接受夏娃的诱惑,也是很自然的事,因为异性(夏娃)总是比同性(上帝)更具有诱惑力。夏娃要去引诱亚当,同样是伊甸园故事中的题中应有之义,因为如果夏娃不能对亚当构成诱惑,而是处处听从,时时追随,一模一样,则当初对她的创造就显然是多余。
夏娃必得做一点出格的事,才成其为夏娃;亚当也必得受一点夏娃的诱惑,才成其为亚当。所以,当后来上帝追查此事时,亚当的辩解便是:主啊,是你所赐给我的女人叫我吃的。那意思分明是说:如果我不能听那女人的话,那么,你赐给我这个女人干什么?
然而,尽管这一切都发生得那么必然,其结果却仍然十分严重:亚当和夏娃被双双逐出伊甸园。被逐的人赤身露体,一无所有,只能自己去开辟自己的世界。更重要的是,他们从此世世代代成了罪人,而且单靠自己的力量,即便再努力,也无法救赎,只能无望地等待基督的降临和末日的审判。
这就是人的创世记。这个故事,不少人都耳熟能详,不说大家也知道。
然而,这个被反复宣讲的故事,却是一个疑案。
的确,只要我们稍稍仔细认真推敲一下,就不难发现,此案疑点甚多,而最大的一个疑点,又集中在既是原告又是法官的上帝身上。
上帝身份不明。
上帝怎么会身份不明呢?他不就是神么?不但是神,而且是至高无上的神,独一无二的主,是创世神和造物主。正是他,创造了时间、空间、万物和人。一句话,创造了一切。
那么蛇呢?蛇也是上帝创造的吗?
蛇无疑是上帝的对头,是专门和上帝唱对台戏的。上帝曾谆谆告诫亚当:所有树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只有知善恶树上的果子吃不得,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这话亚当听进去了。不但听进去了,而且还告诉了夏娃,而夏娃似乎也听进去了。然而蛇却来拆台。它特地跑去对那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却没说一定不死,更没说会有别的什么严重后果,真是何其狡猾乃尔)。不但不一定死,而且还能捞到不少油水,比方说眼睛就明亮了,就能和上帝一样知道善恶等等。
既无风险,又有好处,这可真是“挡不住的诱惑”。
亚当和夏娃果然上当。
蛇的狡猾之处就在于:它知道女人往往轻信,比较好骗,又总是难以克制自己的好奇心,而男人则多半爱听女人的话。女人的怂恿,往往比老师、长辈、领导和上帝的话更管用。所以蛇便居心叵测地先去诱惑女人,然后又通过女人去诱惑男人,最后把他们统统拉下了水。
蛇,真是一个狡猾的犯罪分子。
问题在于,这条蛇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如果它也是上帝创造的,那么,上帝就无异于创造了一个自己的天敌和掘墓人;如果它是从别处混入的,那么,且不说当时并没有什么“别处”,仅就上帝居然不能发现其混入而言,也就够窝囊的了。无论哪种情况,都说明万能的上帝并不万能。
我们甚至还可以说,如果蛇是上帝创造的,那么,上帝就无异于创造了罪恶;如果蛇是从别处混入的,那么,上帝就无异于纵容了罪恶。无论哪种情况,都说明全善的上帝并不全善。既不万能,又不全善,则上帝何以为之上帝何以为之神?
所以我们说,上帝身份不明。
其实,不但蛇的问题不可思议,就连人的创造也莫名其妙。
可不是莫名其妙么!上帝创造了人,人却背叛了上帝。苟如此,我们岂非可以反过来说:如果上帝不创造人,他就不会被谁背叛了?
那么,上帝又何必造人呢?
认真说来,上帝此举,显然是不明智的,起码也是不上算的。因为他创造的,乃是自己的叛逆者、对立面和异化物。上帝创造了人,人却处处和上帝作对。尽管上帝把人逐出了伊甸园,人也为自己的背叛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是人却并没有因此而沉沦,更没有因此而消亡。相反,正是通过自己的筚路蓝缕艰苦创业,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奋斗和抗争,人不但生存了下来,而且发展了起来,创造了上帝不曾给人也不可能给人的种种文化和文明,比如真善美,比如科学、道德和艺术。显然,在这场较量中,胜利者是人。人失去了庇护,却获得了自由;失去了不愁温饱的乐园,却获得了开拓进取的能力。这就很难说是不幸还是幸运,至少是得失相当,两下扯平。然而上帝却一无所获。不但没有些微红利,反倒威风扫地,脸面丢光,当年的一番苦心,都赔得干干净净。
但是,上帝不把人逐出伊甸园,也是不行的,因为人在本质上已不属于伊甸园。居住在伊甸园的条件是:浑浑噩噩,懵懵懂懂,无知无识,稀里糊涂。然而人在偷吃了禁果之后,已经心智洞开,聪明通晓,知善恶,识好歹,明是非,有智慧,再留在伊甸园里,只能是个“祸害”。不再给上帝惹是生非,才是怪事。
留下来要惹麻烦,赶出去又等于成全了他们,这可真让上帝左右为难。那么,干脆把人毁灭了如何呢?也是不行的,因为这等于上帝自己毁灭自己的作品。所以,尽管后来上帝后悔自己造了人,要发洪水毁灭天下,却终于网开一面,并未赶尽杀绝。
于是,上帝别无选择,只好把人逐出伊甸园。但是,人虽然失去了乐园,却因此而成其为人;而伊甸园失去了人,却因此而变成了废园。因为伊甸园原本是为人而设的。没有了人,岂非形同虚设?
算来算去,还是上帝做了赔本的买卖。
如此想来,上帝也真是让人同情。
然而,上帝又是不能让人同情的。因为上帝之为上帝,就在于万全万能。他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应该合情合理,庙算无遗,绝对正确。如果他老人家最后的辉煌,竟然是一件让自己想着后悔、别人看着同情的事,那还叫上帝吗?
所以我们说,上帝身份可疑。
我们不妨问一下:上帝当初造人的时候,究竟知不知道或者说能不能预见到人最终是要背叛他的呢?如果不知,则上帝并非全知全能;如果知道,则上帝就是自作自受。无论哪种情况,上帝都不那么像神。
我们还可以再问:上帝造人,究竟是不是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如果不是,那么上帝就不是上帝。因为上帝作为最高的神,唯一的主,简直就是自由意志的化身,岂会在最重要的创造中“不由自主”?如果是,那么上帝就不能推卸责任。岂止是不能推卸责任,而且根本就不该发生追究责任的事。因为上帝作为最高的神,唯一的主,同时也是绝对真理的化身,岂能在最重要的创造中“错误百出”?
总之,上帝如果承认错误,承担责任,那他就不是绝对真理的化身;如果拒绝认错,推卸责任,那他就不是自由意志的化身。但无论如何,他都将不成其为上帝。即便果真是上帝,却被自己的创造物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