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岁当开墨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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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岁当开墨色花- 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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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也曾年少过,也曾鲜衣怒马,肆意地……”我斟酌了一下用词,肆意地如何?挥霍过爱情吗?想来我是没有这等福气的,我顿了顿,后来,还不是被无情地遗落在了原地。这是我和高显缘起的地方,而现在,于我而言,不过是一片嘲讽之地。

我叹了一口气,找不出贴切的话来形容往昔,遂不再言语。

☆、二十三,何事秋风悲画扇

“生生,你已经努力去挽救那段感情了吗?”半响,顾睿的声音自风中传来。

我盯着他的眼睛,一动不动:“是的,我曾经抛下了所有的尊严,只为了他的一个回首。”

“那么,就不要再有遗憾,你已经拼尽了最大的努力,记住他吧,记住这个给了你甜蜜,亦深深伤了你的男子。”

“现在细细想来,所记得的也不过是最后那捅的一刀,深可见骨,皮肉翻飞出来,留下一个狰狞的伤口,或许,我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爱着他,我只是不甘心,为什么,被舍弃的是我?为什么,那个分手的理由竟是如此的荒唐。分手时,或许只有那个不甘心的人才会斤斤计较,咬牙切齿,深深诅咒,顾睿,你说,为什么分开后,满满的回忆都是那些不堪与痛苦,曾经快乐甜蜜的记忆都被伤害一一遮掩住,再也不复存在?”我的声音听起来很是冷涩。

“这个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的为什么呢?你们也曾经很快活,对吗?”

“但是他留给我的,和我所能记得的,也不过是一个血肉模糊的伤口罢了。”

“时光总会带走那些伤痛,相信我,或许多年以后,你想起的不过是一段青葱的岁月,那里藏着你最为美好的年华。生生,你应该感谢有他陪伴着你走过一段岁月的旅程,虽然结局是相忘于江湖。”

从来没有人和我说,我应该怀着一颗感激的心,去审视那一段岁月,子裴和珊珊从来都是和我说,时间是主赐予的最神圣的礼物,生生你只肖学着遗忘便是了。而顾睿,却和我说,感谢有他,因为那段快活的时光。因为多年后,时光或许会将你打磨成一个平庸、刻薄、尖酸的妇人,每天浸泡在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节奏中,早就忘了纯粹的快乐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只记得猜忌、担忧、平淡无味、心有不甘却没有办法披荆斩棘,狠狠斩断牵连自己的羁绊。

“可是,为什么,既然那么不愉快,为什么要勉强自己?”

“因为我们都是俗人,学不来凤凰的浴火重生,只得碌碌地沿着生命的轨迹,过着一眼看到尽头的生活。”他凉凉地说。

只是,顾睿,如你这般的人,又怎会明白撕心裂肺的情伤?它或许会被时光之手抚mo一段时间后收口,却永远无法痊愈,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或者地点,重新撕烈开来,血淋漓地淌了一身,幽居在伤口中的黑色回忆便会造访你的心房,啮噬出一个又一个簇新的伤口,比之前的陈年旧疤更深、更疼,更血肉模糊。

我叹了一口气,相忘于江湖想来也是高显和我最好的结局了。

子裴一脸不耐地将红绸子系在连理树上,我眼尖,看见上方书:“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这或许是每个女人共同的心愿吧,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没有旁的可讲,便只能学着微笑地点点头。他们的爱情,我不可以指手画脚,妄加评论。虽然我早已知晓结局,子裴是不可能与莺莺喜结连理的,但是暂时的甜蜜对她而言是幸福的时光,我没有权利去剥夺。

“生生,你说一对并不相恋的男女在连理树前祈福后,月老是否会仁慈地让他们相爱?”半响,我才听得这么一句话。

转过身,灯笼散发着红色的光,却被如泼墨般粘稠的暗夜吞噬,米粒之光终究很难照得黑夜一如白昼。他坚毅的脸被晃荡的灯笼照得忽明忽暗,看不真切,只余如梭般的眸子泛着光,连浑浊的黑色都不能掩去半分。

“我怎么会知晓这等玄幻的事情,恐怕只有那一大把胡子的月老才能洞悉他们内心的秘密呢。或许他心情好,没准会往他们小指上缠根红绳。”没有想到,如顾睿这般的人,竟然也会问起这等无聊的事。

“但愿她……”起风了,风把他的声音吹得有些破碎,听不真切他究竟说了一句什么,加之我也没有那份闲心去管他和他心中的她的故事,也就闲闲地住了口,不想再说些什么。

沉默如影随形,如一条吐着芯子的蛇,绕在我的心室,没法撼动其半分。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红绸带在夜风中飘荡,我估mo着应该是某一个热恋中的女子怀着十二分热切的心写就的,然而她却忘了当年做《击鼓》的那个歌者却以“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收尾,执子之手的情怀终究也不过是一份美好的念想,之后更有一代才女张爱玲一针见血道: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顾睿双手插袋,信步走开,我也慢悠悠地收拾了一会心情,踩着他明明灭灭摇摇晃晃微弱的影子,与他一同漫步在这座千年古镇。

今日恍恍惚惚地游历东栅与西栅,囫囵吞枣般赏玩了眼前的古镇,实在是说不上什么感受,只因摩肩接踵,人满为患,若是此时子裴问我,最喜欢何处,恐怕我印象最深的不过是眼前一拨又一拨的游客罢了。没有什么是赏心悦目的,尤其是如我这般早已抽离了魂魄的人而言,所有的一切都幻化成了伤心与苦闷,郁结于心。

灯光如水,微酸炎凉。

大红的幔布扯出了一出折子戏,我看见一年前的自己随意坐在马路牙子上,披一件衬衣,挽起袖子,清爽的马尾辫在一天摩肩接踵后早已有几缕发丝散落在肩头,那个女孩子也不以为意,索性取下了皮筋,任长发满了一肩。吃一口饺子,喝一口冰饮,五个少男少女随意聊着生活琐事,互相交换着发生在各自身边的故事,眼角眉梢尽是欣喜,一派青春的气息,任是谁见了这副场面都会从心底漫出快乐。炉子上的砂锅咕噜咕噜响着,漫出食物诱人的香味,“突突”扑出来的水搅得罐子底下的火更为茂盛,渭城的朝雨氤氲了陌上花,纷飞了漫天的桃夭,不知八十四骨紫竹伞入了谁的眼?却不知缠绵入骨的红逗只能拓出惨绿的典拓,青色的芦苇眉子终究抵不过似水的流年,原来有一阕词难以成调,忧伤得无法用文字一气呵成: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我看见余生生快手快脚地挑出一筷子面,呼呼地吹了一阵,便囫囵地吞下,汁水绽开在唇角,却不曾发觉,将粉色的唇衬得水灵灵的。她抽出一双公筷,夹起笼上的蒸饺一只接着一只夹到每个人的碗碟上,犹自叨叨不休:“一人一只,不准浪费啊。”然后深吸一口气,陶醉地喝了一碗汤,夜色也并非如此地醇厚黑阒,仰起头,天际还泛着微微的玫瑰红,好像在暗示着一场风花雪月的桃色故事即将拉开帷幕。

------题外话------

唉唉唉,卖个萌

☆、二十四,路遇一枚小甜心

犹记得那个晚上玩真心话与大冒险,小徐被整得很惨,高显硬是要他打开窗户对着外面大喊三声:“我再也不尿裤子了。”那段画面还被摄像进了iphone,不过,现在再也找不回那段鲜活的记忆了吧,他在广州出差的时候,一不小心被别人顺走了手机,于是,他便决定不再用iphone,而是买了一台三星。那段我和他刚刚在一起的日子,总觉得什么都是上天注定的,注定我们两个在水色缠绵的江南相遇,注定我们相爱,注定我们在一起,连掏出的手机都是一样的黑色iphone4s,统一讨厌在外面套上一个手机壳。于是现在的我顺带讨厌上了三星,就连珊珊要换手机,考虑是不是要入手一台note3时,我在一边表现出一脸嫌恶的样子,添油加醋地诋毁安卓系统:“我以后可不要跟你打电话打到一半时,我这厢说得眉飞色舞,你那边却一声不吭,等我唾沫星子都浪费完后,你才发现是黑屏了,后来才发现并不是因为脸盘太大以至于一不小心触到了挂断键,而是系统不给力,直接当了机。”于是,在我百般的挑唆下她便也买了一台iphone5s。想想我这个人也真是够霸道,因为和高显分了手,索性讨厌起了他身边的一切东西,比如周生生,比如三星,再比如,LV。曾经竟然有一度听见别人唤我生生时,还不悦地皱起眉头。这便是莫子兮的矫情之处,什么都不愿意明说,只是放在心上讨厌,却是身体力行地干涉身边的人买一些与之有关的东西。

“真……真对不住,我一不小心把你的衣服弄脏了。”我慢条斯理地喝着南瓜粥时,却见得一个姑娘脱离地心引力这一规律,很神奇地将杯中的可乐泼在了顾睿的衣服上,幸亏他今日穿了一件深藏青色的外衣,看不出渍,只有一团洇开的水迹。我撂下筷子,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想要看上一出免费的折子戏,戏名我都在这一短短的瞬间想好了,倘若阳春白雪一些便叫做“邂逅”,或者低俗一点却能抓住人的眼球的便是“且看温婉小女子如何上演爱情前传,搭讪传闻中360度无死角”,呃,好像360度无死角是用来形容子裴的,不过我姑且就借来用一用吧。江南水乡这种氤氲的地方,最是适宜上演传奇的,前有白娘子在西湖旁以一柄伞续写了与许仙传世的爱情,今又有小甜心借助一杯可乐搭起了鹊桥,勾搭起了美男子。

然而,有一点我很是气闷,我这么一个大活人就在她面前,难道就不存在让别人误会我和顾睿是情侣的可能吗?我掰开放在眼前的烧饼,看着油汪汪的五根手指,有一些挫败感。

我抬起头,雪的肤,红的唇,远山眉衬得一双眼睛更加灵动,虽然比不上姜凝眉的倾国倾城,却也算的上是甜美可人。

“不碍事,一件衣服罢了。”顾睿淡淡地开口,并不多看那女子一眼。

唉,我在心下连连摆头,怎么可以如此地辜负少女骚动的小心灵,完全不按照美人谱写的剧本来呢,真是暴殄天物,暴殄天物!

餐巾纸吸足了水,变成了一滩软黏黏的纸,淡褐色的纸巾被遗留在桌角,原来羞涩也是可以装出来的,此刻眼前的小可人早已褪去了脸上的红晕,神色自若地问着顾睿一些问题,不外乎是,有什么好玩的景点,或者是什么地道的小吃,还有什么值得购买的特产。

顾睿皱皱好看的眉间,倒也是有问必答,然而答案却是不尽人意,一律都是“不是很清楚”,连句子的格式都不曾换上一句。

挑出一块蛋黄,吃得很餍足,看得亦是尽兴。落花有意,流水却无心。虽然作了会壁上花,却也发现了一点,原来顾睿竟有如此之大的魅力,真真令人叹为观止,为什么之前我就没有发现呢。

不忍心看小可人那张满是落寞的眼神,于是转过头去欣赏停在柱子上的苍蝇,想象着群魔乱舞的情形,却不曾料到,一双手环住了我的肩,耳畔是轻喃:“好啦,好啦,我错了,我不该抢了你的KFC的吮指鸡块,明天陪你再去吃,好吗?”Dior的香味还是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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